“泉水之下,乃是玉石金矿,金玉俱全,因为稀少,所以每一株茶树都有专人服侍,如同服侍母亲一般。”“种茶之地,得天独厚,每天晒太阳十二个时辰。”越来越离谱了,骆宾王脸上都是黑线,王爷这一手实在是高明,就是有些过分。一天才十二个时辰,有太阳的时候就白天,晚上难不成还有太阳?“额,说错了,应该说享受日精月华,最好你再写点什么诗文,多编一点故事,女孩儿和爷爷相依为命啥的。”“茶是死物,但人是活的,这就是讲故事。”骆宾王感觉脑瓜子里什么东西通了。“王爷,我懂了!”“你懂什么了?”“做生意,靠的就是好东西,加上好故事!”骆宾王目光之中亮起神采。“所以,我们的口号是什么?”李祐问道。“不求最好,但求最贵!”骆宾王沉吟了一下,“当然,咱自己知道就行,给别人看的口号就是,十八位豆蔻少女,敬您一杯好茶!”李祐一愣,看着骆宾王,你不应该姓骆,你应该姓杜。骆宾王心里面热成了一团火,明明是寒冷的冬季,可他眼中,确实春意盎然 。自己终于又有作用了,而不是依靠着王爷的智慧,拾人牙慧。我骆宾王,终将在大唐商业历史之中留下自己的姓名。“对了,王爷,如果有人尝了之后,不喜欢怎么办?”李祐皱眉:“你不懂营销也就罢了,你还不懂官场?”“他们买这玩意儿图啥?图的是脸面!图的是交换!”“他们自己喝吗?可能吧,可他们懂个屁啊!”“这东西就是用来送人的,拿出去,得有面子!”骆宾王疯了一般朝着工坊跑去,同时,心里面的故事已经开始酝酿了。那十八个素未蒙面的姑娘,你们辛苦了。三天之后,齐州出了三件大事。一件大事是工坊之中生产的棉衣开始售卖。来往行人看到了那个没有名字的铺子里出现棉衣之后,立马抢购。不用想,这生意一定赚钱!穿在身上的衣服,也不臃肿,但走在街上,浑身上下暖洋洋的,还舒服透气。平日里穿皮裘习惯了的商贾,立马原地廉价卖了自己的皮裘,换成了棉衣。走在街上,棉衣加身,一个比一个有面子。另外一件事,就是今日的报纸之上,出现了一个故事。这个故事开篇就让人心头产生一种豪迈之感。三国!齐州说书先生第一时间就开始在各种场所开始了自己的表演,你方唱罢,我方登场,仅仅两个章回,人们却百听不厌。说书先生们一个个都哭了,天底下还是好人多啊,本来西游故事都讲的差不多了,突然又来了新的,终于不用饿肚子了。第三件大事,那就是出现了一种叫做小瓶茶的东西。小小的精致的瓷瓶,一看就是顶级瓷器,精致的包装,上面的贴纸都是金丝的,那可是真金啊。关键是,报纸上说,这些茶叶,乃是人间极品,就算是京城的皇帝,都没有喝过。一瞬间,商贾们就跟疯了一般,大晚上就开始在工坊外排队,定金早早就交付,不,直接全款!凌晨四点的齐州,热闹非凡。当然,今日也有另外一件事,但比起齐州发生的其他事情,这件事,或者说这个人,无关紧要。风尘仆仆之中,清晨的寒霜之中,一个和尚出现了。嘴唇发紫,脸色发青,独自一人,踽踽独行。玄奘本来可以随着 商贾一起过来的,可他选择在十里之外停下,然后独自步行,走完这最后一段路。齐州城外十里处,清晨熹微的晨光刚刚出现,天色还比较昏暗。玄奘的心里却亮堂堂。离开了商队,自己就是真正的和尚了。他的钱没了,他的经书也没了。所以,他需要化缘。他的面前是一个敞亮无比的庄子,这个庄子整齐划一,被白雪覆盖,阡陌交通,鸡犬相闻,青烟飘起,似乎有些不一样。他从地上抓了一把雪水,放进嘴里,抿了抿干裂的嘴唇,踏入了庄子。庄子之中,早早起来整理庭院的庄户门出门就看到了这个衣衫单薄的和尚。“哎呦,原来是位大师父啊。”玄奘拱手:“小僧只身赶路,前往齐州,路过贵庄子,特来讨一碗水喝。”那庄户也不吝啬,一看到是和尚,心里面也是高兴,不管你是道士还是和尚,就算是过路的乞丐,到了庄子里,说两句好话,至少能管你一顿饭。“大师不要客气,没吃早饭吧?正好,俺家正准备吃早饭,一起吃吧!”玄奘刚想拒绝,可突然间,他眼睛看到了那庄户院子里,屋檐上挂满了一条又一条的腊肉。光线更亮了,他这才发现,自己脚下,竟然不是泥泞之土,而是一条干净整齐的石板路。青石板一路延伸,直到庄子深处。他内心之中的好奇越发的重了,于是点点头,吃饭是假,套话才是真。饭桌上,玄奘看到了这个庄户和他的妻子,那是个身材有些微胖的妇人,还有一男一女两个七八岁的小孩儿。“大师,咱家里没啥好东西,您也不能吃肉,就尝尝这南瓜粥吧。”“还有这个馍馍夹大葱,夹辣椒。”“这些都是素菜。”小孩儿脸上挂满了笑容和好奇,女孩儿则是不停的偷瞄玄奘那张虽然已经晒黑,但依旧俊朗的脸。玄奘看着自己的碗里,金丝的菜蔬和大米混在一起,看起来让人食指大动。他喝了一口,眼睛亮了。这里面,放了不少糖。而且,这一道道金丝,似乎味道极好。“敢问施主,这南瓜是何物?”庄户陈三槐一下子就懵了,天底下还有不知道南瓜的人吗?“大师,您是多久没有出寺庙了,这是南瓜,就是一种菜蔬,味道很甜,堪比粮食啊。”“这南瓜都上过报纸呢,一亩地上千斤的产量呢。”一亩地上千斤,嘶……玄奘只觉得自己脑门上涌上了热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