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老们纷纷笑道。好日子谁不想过,这样的大王谁不愿意拥护?同样的话不同的人说效果不一样了。别看被顶了一波,但真的没人在意,也不会有人觉得朱允熥这个小年轻太年轻,不懂的尊老,更不懂珍惜的粮食。这是大王,这是君父,是真龙之后,所思所想又怎么可能和他们相同?当然要是换了族中子弟怎么搞,拐杖早已敲上去了。一番质朴的开场白,会议室内严肃气氛被打破,黄子澄说了几句,火候差不多了朱允熥给一旁沈秀和递了一个眼神。看到沈秀和站了起来,会议室内很快安静下来,“具体的内容,相信各村后辈都已经解释,不过为避免交流有误,今个咱们再对一下!”“应该的!”“要的,要的,就是劳烦沈尚书了!”土改模式早已确定,拖延的日子可不是白耗,各种交流不断,想到谈妥的事务,所有人脸上都露出了憧憬……那是对未来人生的憧憬。公有制,私有制,国有制,三者的解释,三者之间的关系,在场能弄清楚这些讲真没几个。就算是朱允熥本人,也只是记住了先贤的总结,大概的了解三种制度。更别说各族的族老,各村的宿老了。要求他们理解这些太难了。对于土改,他们只是源自本心的抵制,为何要抵制,不一定只是私心怎么简单。就说眼下普遍的以血脉结成的古代宗族,其是私有还是公有并不是那么好区别。说私有吧,土地是私人的。说公有的,土地产出视情况会做一定的分配。丰年之时,各族族老带头将多余的粮食囤积起来,荒年之后再分配出去,遇到连续几个大丰收,各族族老又会将粮食卖出去,换成束脩,从族中挑选优秀的孩子去读书,最终反哺家族。这方面有点像是农村合作社的模式,只是问题出现在分配环节。但要成说半私半公也不对,因为这种模式取决与人,以个人道德为标准,有道者一碗水端平,无道者搞不好要吃绝户。不可一概而论,因此要改,深入的改,将人治下的潜规则变成明文确定的条约,从而保证一个下限,同时创造平台拔高上限。毕竟道德这个东西,是会随着时间而变化的。信仰难立,崩溃却易。……一开始试点的村落只有两个,红水河的出现完全是因本轮飓风。洪武二十六年的飓风过后,为保安全,为稳名声,修缮水利是道,迁徙小清河一代,地势低洼的村庄为术。红水河因当初影响不大,加之本身地势也不低,不曾做过通盘的考虑而放过。此轮飓风之下,小清河,南渡河泛滥,威慑到红水河的存在。再迁,讲真不现实。地利是一点,人口也是一点。故而列入试点,其土地将有农垦军团承包,改制后洪水村将以营为单位列属农垦军团。这样的安排和葛家村,宋家村不同,因此在同一模式下,又分出一个方向。……所谓的同一模式,就是村镇集体模式。以葛海村为例。得封开国六镇称号的葛家村,名为村实为镇级单位,吞并了临近六村,葛海村除开土地变多了之外,人口也变得杂乱,虽还是以葛家村名为核心,但海家,林家,白家,这些家族也已归属葛家村。不能说因为他们不性葛,就没有治理葛家村的权利,没资格去分享葛家村发展的红利。但现实是荣誉与机会都是葛家人争的,好处大头必然要落在葛家身上。要行平衡。没什么比村民委员会更直接。坐席九张,葛春兰为首届镇长,自然也是会领导,一票顶两票配合否决权,可保证葛家的绝大多数利益。剩余坐席八张,葛家占三,海家占二,林家,白家各占一,最后一张为村内小家族占据。在这种配置下,只要葛家族人不行倒行逆施之举,葛家人便可一直享受葛家村的发展红利,反之琼海只需要在镇长位置上换人,便可以对葛家村进行有效控制。上层框架确定,配以权责上的明确,葛家村便可以运行起来。财权,分田税和商税。土改后的田税,以田亩收税,不再以人头,粮食为计,田税土地使用分综合进行五抽一!五抽一,也就百分之二十。莫要觉得百分之二十就很多,朱允熥是要搞事。实乃百分之二十在古代已是一个良心价。以洪武年收税方式,配合要交给皇室的赋税,均衡考量之下,自耕农每年所需缴纳的税收为产出的四成,佃农的赋税虽由地主的缴纳,可需交给地主普遍在年产的六成左右,少数地区甚至达到七成。收了这百分之二十的田税,斩掉其他乱七八糟的杂税,还能留八成口粮,这已经不是良心不良心的是,而是历朝历代都不敢有过善政。至于为什么不再降,降到百分之十,百分之五,乃至更好。非不想而是不能。往大的说是粮食安全。中等意思是大食堂包办了吃食,再又八成产出,老百姓不仅能过自己的小日子,还能过的很好。再小是琼海全国范围私有土地更多,试点刚开求稳为主,真要降的太低,恐生出麻烦。同时这百分之二十,琼海也不会全收,只会拿走一半,剩余一半将建立义仓为防备荒年所需。商税同理,试点村落可截留三成。截留下来的税收,为村镇自用部分,当然这些部分是需查账的。财权之后为治权,此治权只有行政权,警监体系,司法体系,皆会在村中驻点,剩下的才是自治。明确权利之后,自然少不了下放的政策。葛海村的方向是土地联产经营,乡野农村乐,前者大多数土地将承包给葛家村村民,以农垦军团模式进行运行,优先考虑有在农垦军团内做事的农家女,一次承包至少十年,前期投入可申请无息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