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安宁只顾和周时勋说话,没注意煮面老板的异样,周时勋却在听到筷子掉进锅里的声音时,扫了一眼过去。等面条端过来,盛安宁看着成小山一样的一碗面条,有些惊讶地问小伙子:“老板,你这面条是五毛一碗吗?”小伙子点点头:“是,有什么不对吗?”盛安宁赶紧笑着摇头:“没有没有,就是觉得你这一碗真是太多了,给这么多你还怎么挣钱啊?”小伙子有些拘谨搓着手:“没事,没事,赚点就行,你们尝尝,卤要是不够了,我再给你们加。”周时勋深深看了眼小伙子一眼,给盛安宁拿了一双筷子:“赶紧吃吧。”盛安宁原本不饿,闻到热腾腾的面条香味,突然就来了胃口,尝了一口有些惊艳,没想到秋天的老茄子,还炖出这么鲜美的味道,明明看不见肉丁,入口却满是肉香。不过一大碗面她还是吃不完,给周时勋分了一些,还小声夸着:“这也太实惠了,我都感觉老板不挣钱呢,面条味道也很好,茄子卤好香啊。”周时勋赞同地嗯了一声,又看了眼小伙子,没再说话,低头吃面。十月中的深夜还是有些凉,吃上一碗热乎乎的面,还是很舒服的。盛安宁吃碗面,去付了钱,跟周时勋离开走了一段路后,还回头看了一眼,就见小伙子站在路灯下,认真地在给一个客人煮面。感叹了一声:“讨生活真不容易,刚那个小伙子,我看腿伤还没有痊愈。”可以看出来,小伙子的腿是严重外伤后造成的跛脚,并不是先天的。周时勋没吱声,骑车继续朝前走。盛安宁也没放在心上,反正周时勋也不是个喜欢说话的人,更不喜欢八卦一些陌生人的事情。靠在周时勋背上,眯眼感受着他的心跳,竟然有些困意。脑海里还在想着,明天应该去看看丁红了。第二天一早,周时勋送三个孩子去托儿所后,又出来一趟,去了昨晚和盛安宁一起看电影的电影院,昨晚摆摊的地方,现在有几个早餐摊,在卖油条大果子的。周时勋看了一圈,看见了昨晚卖面条的小伙子,正在板车前买炒肝,一钢精锅地炒肝,这会儿已经见底。站旁边看了一会儿,等最后一个顾客离开,小伙子收拾板车上的东西时,周时勋才走了过去。小伙子看见周时勋显然很惊讶,愣了一下,放下手里的锅盖,抿了下嘴唇看着周时勋。周时勋扫了一眼他受伤的腿:“边境回来的?去年冬天受伤的?”小伙子依旧盯着周时勋,眼神变得有些慌乱,因为笨嘴拙舌,似乎连解释都不会:“你……你怎么知道的?”周时勋又走近了一步:“认识陆长风?”小伙子不再说话,眼底却慢慢变红。周时勋沉默了一下:“找个地方说话吧。”小伙子没再拒绝,收拾好车上的东西,推着板车在前面带路。从胡同里穿来穿去,最后在一个大杂院前停下,小伙子只是住在大门口的一间,房间狭长,显得里面光线很暗。小伙子有些拘谨地请周时勋进屋,坐下后,主动开口:“我叫方长安,也是京市人,之前在八二九服役,因伤退伍。”、周时勋也不意外:“你是陆长风的手下?”方长安眼圈一红,伸手在手臂上蹭了下眼泪:“是,陆团是为了救我才出事的,如果不是我,他不会死。”周时勋没吱声,看着一个大小伙子在自己面前哭得像个泪人一样。方长安有些控制不住情绪,这一年来,他每天都从梦魇中惊醒,全是陆长风扑在他身上的画面,还有最后,陆长风推开他,自己却掉入无尽深渊。他很自责,是他的鲁莽,害死了陆长风。周时勋等方长安情绪稳定一点,才开口说道:“你昨晚怎么认出我们的?”方长安抬胳膊擦了下眼泪:“因为我听到你们在说朝阳,陆团第一次见我时,知道我叫方长安,还点着我的名字看了很久,问我为什么叫方长安,我说是因为我父母是陕北人,所以叫长安。”“陆团笑了笑,还夸我名字取得好。后来,我知道他的妻子叫朝阳,他刚结婚就离开了家。别看陆团平时不说话也很严厉,可是我们都知道,他很想家,想他新婚的妻子。”“每次我们任务时,都会写一封遗书,我们都给家里写了,只有陆团不写,他说不能回去就不要给她留下念想,会让她一直活在痛苦里。”“我们队里人都知道,他肯定特别喜欢他的新婚妻子,每天早上,他都会找一个最好的角度,看着朝阳升起,只有那时候,我们才能在他脸上看着笑容。”方长安觉得自己词穷,不知道怎么形容,每次陆长风在看见朝阳升起时,脸上的温柔。还有,陆长风最后一刻,是嘶吼着朝阳的名字……方长安说着又哭起来:“陆团没了后,我因为受伤一直在医院,我就想着等好了回到京市,要是朝阳嫂子过得不好,我挣钱给她。”本来,是给他安排了一份清闲的工作,去交通局看大门,他没去。他觉得挣的那点钱太少,就自己摆摊挣钱,想多攒点钱给朝阳嫂子。所以他不仅早上去卖早点,中午还会卖午饭,晚上也会去摆面摊。只要能挣钱,他都会努力去挣钱,就想着能多挣点钱,以后偷偷给朝阳嫂子寄过去,让她能过上好日子,虽然到现在,他也没见过周朝阳长什么样。周时勋什么也没说,对方长安想做什么也没兴趣,只是问道:“尸体是谁带回来的?”方长安愣了一下,主要是没想到周时勋的话题变得这么快,摇了摇头:“我受伤送医院了,不知道尸体是谁带回来的,不过最后被朝阳嫂子带走了。”周时勋起身,看了看方长安受伤的腿:“以后不要这么辛苦了,你是真不想要这条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