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去多久?”特雷格问。“最多三周,可能两周就回来了。”特雷格飞速算了算产期。“那你可以带日光去。”他说道,“它不会给你造成任何困扰,它是我养过的脾气最好的动物。”“太谢谢你了。”布兰特说,“我保证会照顾好它。你能不能带我见见它?”“我不知道我干吗要这么做。”乔恩温柔地抱怨着,同时调整着日光整洁的身体两侧的驮篮,“特别是你根本就不告诉我,你们打算去哪儿或者想找什么。”布兰特即便愿意,也无法回答最后一个问题。他更为理智的时候,知道自己去沙斯塔找不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事实上,很难想到有什么东西是自己族人没有的,或者想要而短期内得不到的。但是这趟旅程本身就能够证明自己对伊德妮的爱,而且这是他能想到的最有说服力的证据。她肯定会被他的准备打动,而且他还认真地强调了自己将面对的危险。在野外睡觉非常不舒服,而且他路上还得吃最单调的食物。他甚至可能迷路,永远都不会再出现。山上或森林里可能还有野兽,危险的野兽。老约翰对历史传统毫无感情,他对于将铁匠和马这种存活下来的原始交通方式联系起来的轻蔑表示反对。他弯腰检查日光的蹄子时,日光为此故意夹了他一下,动作相当娴熟精准。不过他很快制作了一组驮篮,布兰特能够把旅途需要的一切都放到里面,包括他的画画材料,他不想跟这些东西分开。特雷格给他讲了一些马具的技术细节,并做了一个大部分用绳子做成的古代马具原型。布兰特完成最后的调整时是清晨,他打算尽可能不引人注意地出发,他完全做到了这一点,却显得有点尴尬。只有乔恩和伊德妮来给他送行。他们沉思着一言不发地走到村口,穿过河上修长的金属桥。乔恩生硬地说:“好吧,你这傻瓜可别撞坏了脖子。”然后握了握布兰特的手离开了,留下伊德妮和他独处。这是很友善的表示,布兰特很感谢他能这么做。趁着自己的主人全神贯注做别的事情时,日光开始吃长在河边的长草。布兰特尴尬地双脚轮流着晃了一会儿,然后心不在焉地说:“我想我该走了。”“你要走多久?”伊德妮问。她没有戴乔恩送给她的礼物,可能她已经厌倦了。布兰特希望如此,然后意识到她可能也会同样迅速地对自己带回送给她的任何东西失去兴趣。“哦,大约两星期,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他阴郁地说。“一定要小心,”伊德妮用略带急促的语气说,“不要做鲁莽的事。”“我尽力。”布兰特说,仍然没有要出发的意思,“但是人总要在某个时候冒点险。”要不是日光突然出现掌控局面,这前言不搭后语的对话可能还会持续更长时间。布兰特的胳膊突然被拽了一下,然后被拖着快步走了起来。他重新找到平衡,打算挥手告别时,伊德妮向他飞奔过来,深深吻了他一下,他还没有回过神来,伊德妮便消失在村庄的方向了。布兰特再也看不到她的时候,伊德妮的脚步便慢了下来。乔恩仍然在她前面很远,但是她也没有试图追赶他。在这个明媚的春日早晨,她整个人却处于一种不合时宜的奇怪严肃感当中。被爱的感觉很令人愉悦,但是如果一个人不再放眼长远,被爱也有坏处。在一瞬间,她怀疑这样对乔恩或布兰特是否公平,甚至对自己是不是公平。总有一天她得做出选择,这事情不可能永远拖延下去。但是她无论如何也无法决定自己更喜欢哪个男孩子,她也不知道自己是否爱他们任何一个。没有人告诉过她,她自己也没有意识到,当一个人不得不问自己“我是否恋爱了”时,答案永远是“没有”。森林从查奥蒂斯外向东绵延五英里左右,消失在横跨大陆剩余区域的大平原上。六千年前,这片土地是世界上最大的沙漠之一,原子时代人的第一批成就就是完成对这里的开垦。布兰特打算向东走到森林边缘,然后朝北方高地行进。从地图上看来,以前在山脊上有一条路,它将沿海的所有城市串成了一条线,最末端就是沙斯塔。沿着这条路的轨迹走应该不难,不过布兰特并没有指望路本身经历几个世纪后还在。他一路上始终紧跟着河走,希望河的路径从地图绘制以后没有发生改变。这条河不仅是他的向导,也是穿过森林的捷径,树木过于密集的时候,他和日光总是可以从浅水水域涉水而过。日光也非常合作,那里没有会让它分散注意力的草,所以不需要怎么督促,它就可以有条不紊地拖着步子跟着他走。过了正午不久,树木就开始变得稀疏。一个世纪又一个世纪过去,人类已经不想再占领这些土地,而布兰特则抵达了这片区域的边缘。过了一会儿,森林就被他抛在了身后,他自己则身处于开阔的平原上。他检查了一下自己在地图上的位置,发现跟地图绘制的时期相比,森林又向东扩展了相当一段距离。但是向北去往低矮的小山的路径很清晰,古老的路就是在这些山上,他晚上以前应该就能抵达。到了这里,一些现实自然世界中无法预见的困难便出现了。日光发现周围都是自己已经看了很久的最可口的青草,终于难以抵挡**,没走三四步就停下来吃上满满一口。布兰特和它之间用一根比较短的绳子相连,停顿导致绳子突然拽他一下,差点让胳膊脱臼。而让绳索延长会更糟,因为这样马匹就完全不受控制了。现在布兰特已经挺喜欢动物了,不过很快他就发现日光是在利用他的好脾气。他忍着脾气向前走半英里,然后就变换方向,朝一棵枝条似乎特别纤细柔嫩的大树走去。日光用清澈的棕色眼睛的眼角警惕地看着布兰特,而他正在制作一个精致的弹性开关,耀武扬威地将它安在皮带上。然后它飞快地跑起来,他根本就追不上它的脚步。正如特雷格所说,它无疑是头聪明得令人费解的动物。布兰特首选的山脉海拔不到两千英尺,而且山坡非常平缓。但是爬上山脊的路上要经过无数烦人的丘陵和小山谷,他们爬到最高点时已经接近晚上了。向南看去,布兰特看到了自己来时穿过的森林,而这些森林现在已经不再是他的阻碍。查奥蒂斯就在森林当中的某处,但他只是模糊地知道村庄的位置大概在什么地方,出乎意料的是,他发现自己根本找不到森林中有他的族人开辟的巨大空地的迹象。平原向着东南方向无限延伸,平坦的草地上装点着一小簇一小簇的树丛。靠近地平线的区域,布兰特可以看到很小的、慢慢移动的半点,他猜想那可能是一些巨大的野生动物群在迁徙。北边是海,从长长的山坡下去,穿过低地十几英里就能够抵达。阳光逐渐暗淡下去,海面看上去几乎一片漆黑,除了一些小小的碎浪和点点泡沫散落其中。午夜以前,他找到一个避风的山洞,把日光拴在了一个结实的灌木上,然后支起老约翰给他设计的小帐篷。理论上讲,这并不是什么复杂操作,不过,很多人早就发现,这件事是非常考验人的技巧和脾气的。终于,一切就绪,他钻进帐篷过夜。有些事情仅仅依靠智慧是难以预料的,只能通过惨痛的经验才能了解。谁能料到,搭帐篷的地方处于近乎平地的山坡上,但人体就是对这一点点坡度很敏感呢?而更令人难受的是帐篷一头到另一头之间有微小的温差,可能是在帐篷里随意乱飘的气流造成的。布兰特可以忍受固定的温度变化,但是无法预测的温度变化会让人发疯。他断断续续地睡着,中间可能醒了十好几次,快到黎明的时候,他的精神跌倒了低谷。他浑身发冷,感觉悲惨而且身体僵硬,仿佛已经好多天没有睡过好觉一样,这时候他很容易放弃自己的整个探险计划。他做好了准备——甚至心甘情愿——为了爱情直面危险,但是腰痛并不在其中。然而,夜晚的不适很快就因为白天的狂喜而被遗忘。从海上吹来的风沿着山坡爬上来,山上的空气清新又带有强烈的咸味。露珠遍地都是,饱满地挂在每一片弯曲的草叶上,不过很快太阳越升越高,露水便消失得无影无踪。活着真好,年轻地活着更好,而深处爱河中活着再好不过了。开始一天的旅程后,他们很快就走到了路上。布兰特之前错过了这条路,因为它以前在靠近海洋的山坡下面,他以为自己会在山脊上发现这条路。这条路建造得很好,一千年过去,它几乎没什么变化。自然要抹杀掉它的痕迹却徒劳无功:这里或那里的几米路段被它成功盖上了薄薄一层土,不过它的仆从背叛了她,风雨再次将土擦洗干净。这条路像一个巨大的无接缝的带子,环绕海边长达一千多英里,这条路也仍然连接着人类自孩提时代起便热爱不已的城市。它是世界上最伟大的路之一。以前,它只不过是野蛮部落走向海洋的小路,他们经过这条路和来自遥远地方的狡诈的、热情的商人交换物品。然后,它迎来了新的、更严格的主人:一个强大帝国的士兵用纯熟的技法将山上的路进行平整和加固,让它变得坚不可摧,经过漫长岁月路线仍然没有改变。他们用石头铺了路面,所以他们的军队成了世界上有史以来调动速度最快的,冠有他们名字的那个城市只要需要,军队就会如闪电般地来到道路沿线各地。几个世纪以后,这座城市在垂危之际将军队召唤回来,此后的五百年,这条路杳无人烟。但是战争并未就此停歇,高举新月横幅的先知军队后来前往西方攻打基督教国家。再后来——几个世纪以后,人类爆发了最近一场也是最大的冲突战争,钢铁怪物在沙漠中厮杀,死亡如雨水般从空中倾盆而下。百夫长、圣骑士、武装部队——甚至就连沙漠本身——都彻底消失了。但是道路还在,人类的众多创造中,它是保留时间最长的。它已经背负人类的负担太久,现在这条全长几千英里的路上,行人只有一个男孩和一匹马。布兰特沿着这条路走了三天,不论何时他都保持能够望到海洋。他已经逐渐适应了这种游牧生活的种种微小不适,甚至连夜晚都不再难以忍受了。这时候的天气可谓完美,白天漫长而温暖,夜晚温和宜人,但这种好时光马上就要结束了。第四天的晚上,他估计自己离沙斯塔只有不到五英里了。这时候,为了绕开伸向海中的巨大的海岬,道路掉转方向,背离大海。走过这一段路以后,就是一处隐蔽的海湾,城市就是在海湾的沿岸建立起来的。道路绕过海边较高的地势时,拐了一个大弯向北延伸,从山上一路向下来到了沙斯塔。接近薄暮时,布兰特已经可以预见到他今天不可能抵达沙斯塔了。天气变坏了,厚重的、愤怒的乌云从西边快速地飘来,越积越厚。他现在开始顶着狂风爬坡了——道路在通过最后一个山脊时开始变成了上坡。要是能找到一个避风处,他肯定会支起帐篷,准备过夜,但是,他身后的山上方圆几英里都是寸草不生的,除了努力向前,别无他法。前方很远处,在山脊的最顶端,乌云密布的天空中显示出一个又矮又暗的轮廓。那可能是个避风雨的地方,在这种希望的驱使下,他不断往前走,日光低着脑袋顶着风,同样坚定地跟在他身后拖着重重的步子往前走。雨开始下起来的时候他们离顶峰还有一英里,雨点先是大颗大颗地掉下来,接着就变得像水帘一样密集。他只能看清楚前面几步路,大雨倾盆中人连眼睛都睁不开。布兰特的身上已经湿透了,再浇多少水都不会更难受了,事实上,他已经湿到了水继续从头顶流下来时他都几乎会产生受虐快感的地步了。但是他得使很大力气才能在狂风中前进,这让他的体力迅速被消耗。似乎过了很久很久,道路才趋于平缓,他知道自己爬到山顶了。他在昏暗的环境中努力睁大眼睛,看到前方不远处有个巨大的黑影,他一度以为那是一栋建筑。即便它已经破败得不成样子,但仍然能给他遮风挡雨。他快走到那里时,雨渐渐小了,头顶上的乌云渐渐散开,露出西方天空的余晖。这一点点光亮足以让布兰特看到他前面的并不是一座建筑,而是一座巨大的怪兽石像,它蹲坐在山顶上,目光凝望着海面。他没有时间更仔细地观察这座雕像,只是匆匆忙忙在避风处支起了帐篷,避风处之外狂风仍然在天空中咆哮。他把自己弄干,准备了一顿晚饭,这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他在自己温暖舒适的小窝里休息了一下,艰苦的努力终于成功后,身体处于令人愉悦的疲倦中。然后他醒了过来,拿着一只手电走进了夜色当中。暴风雨卷走了乌云,夜空明朗,星光闪闪。一弯新月正在紧跟太阳的步伐向西沉。布兰特感觉到北边的大海并未沉睡,但他说不上来自己为什么有这种感觉。沙斯塔就在下面的黑暗当中,海浪永远向着它奔涌,但他尽全力睁眼去看,也什么都看不到。他打着手电筒,沿着这座大石像的侧面一边走一边研究。石像非常光滑,每一处接缝都十分完整,尽管岁月流逝,它表面有污渍,颜色也掉光了,但并没有呈现出磨损的痕迹。他猜不出它建造的时代,可能它比沙斯塔还要古老,也许只是几个世纪前才建造的。没有办法判断出来。手电打出的蓝白色的强光闪过石像潮湿的、反光的侧面,停留在它巨大而沉静的面部和空洞无神的眼睛上。你也许能看出来这是一张人类的脸,但除此之外,它的感觉很难用言语来形容了。它看上去既不像男性,也不像女性,第一眼望去,呈现不出人类的任何情感。然后布兰特发现,长久以来,暴风雨在它身上留下了痕迹。无数雨滴顺着它冷峻的面庞流下来,留下的痕迹仿佛是威严的眼泪。这些眼泪可能是为这座城市而流,而这座城市的诞生和逝去,如今看上去已经同样遥远了。布兰特十分疲惫,他第二天醒来时太阳已经照得老高。阳光透过来,把帐篷照亮了一半,他就在这里躺了一会儿,慢慢地恢复知觉,想起自己在哪儿。之后他站起身来,眯着眼睛走进阳光里,夺目的阳光几乎照得他睁不开眼睛。斯芬克斯石像看上去比晚上的时候小了一些,不过仍然非常庞大。布兰特第一次发现这个石像是有颜色的,它是一种浓郁的秋天的金色,这种颜色并不是自然的岩石应该有的。通过这一点,他大概推断,这座雕像并不属于任何一个史前文明。它是在科学的指导下建成的,使用的是强度大得不可思议的合成物质,布兰特猜测,它建成的时间应该介于自己以及启发人们建造它的著名的斯芬克斯神像之间。他有点害怕自己可能会发现些什么,慢慢地转过身,背对着斯芬克斯向北看。他脚下的山坡绵延向下,道路也一溜烟地沿着山坡向下,好像迫不及待地要钻进海里,道路的尽头就是沙斯塔。阳光照在沙斯塔上,它又把阳光反射过来,闪耀着其缔造者梦想中的所有色彩。宽阔的街道两侧矗立着无边无际的建筑,似乎没有被岁月**过的痕迹。海湾上阻隔海洋的大片大理石围栏也没有毁坏。公园和花园里虽然长满了荒草,但尚未成为丛林。城市沿着海湾的曲线延伸了大概两英里,从海湾向内陆大概延伸了半英里。按照以前的标准来说,它只是个很小的城市。但是对布兰特来说,它非常庞大,街道和广场相互交织,变成了一个解不开奥秘的迷宫。然后,他开始发现城市布局隐秘的对称性,找到城市的主干道,认识到城市的缔造者为了避免单调和不协调而使用的技巧。布兰特在山顶一动不动地站了很长时间,完全被眼前铺开的这个奇迹抓住了。他独自一人身处于那样的景色当中,像一个微不足道的人在更伟大者的成就前显得迷失而恭顺。那种历史感,以及人类在这条漫长的山坡上苦苦前行长达一百多万年的场景,把他完全征服了。那个瞬间,布兰特感觉自己俯瞰的并不是一个空间,而是一段时间,而给他耳畔带来哗哗声响的永恒之风,过去也曾吹拂过这里。他们靠近城市郊区的时候,日光看上去非常紧张。它以前从未见过这种景象。布兰特也不禁跟它一样担忧起来。再没想象力的人也明白,荒废了几个世纪的建筑肯定有种不祥的感觉,而沙斯塔的这些建筑至少荒废了五千年以上了。道路像箭头一样笔直,从两根白色的金属高柱子中间穿过,这两根柱子和斯芬克斯石像一样,有一些污迹,但没有破损。布兰特和日光经过这些沉默的守护者,来到了一座又矮又长的建筑面前,它应该是这座城市的迎宾点。从远处看,沙斯塔似乎是昨天才成为一座荒城的,但现在,布兰特能看到无数凄凉和无人理会的迹象。建筑的彩色石头上有年深日久积成的光泽;窗户上破了口,一如头骨上眼睛的位置是个洞,偶尔还有地方奇迹般地保留着玻璃茬子。布兰特把日光拴在第一栋楼的外面,自己踏过碎石和厚厚的积灰走向入口。楼并没有大门,就好像它其实从来都没有过门一样,他穿过高高的圆顶拱廊进入大厅,这间大厅的跨度似乎跟整个建筑一样长。每隔一段固定的距离,就会有一个通往另一些房间的开口,他面前马上出现了一排宽敞的楼梯,通往楼上的一层。他花了将近一个小时才看完整个大楼,离开时非常沮丧。他找得非常仔细,但一无所获。大大小小的所有房间都空无一物。他感觉自己像一只蚂蚁,在一副被啃得精光的骨架上爬了个遍。不过回到阳光下,他的精神又振奋了一点点。这栋大楼可能只是某种行政办公室,除了记录和信息机器以外,里面别无他物。而城市的其他地方可能会不一样。即便这样,搜寻的工作量还是让他吃了一惊。他慢慢地朝海滨走去,肃然起敬地走在宽阔的大道上,欣赏着路另一侧高耸入云的建筑外立面。快到城市中心时,他走到了一座公园附近。公园里面长满了各种杂草和灌木,不过里面还有相当大的草坪,他打算将日光留在这里,自己继续前进探索。这里有足够的食物,它不太可能走得太远。公园里如此宁静,有那么一阵子,布兰特甚至都不愿意离开,再次踏进荒芜的城市。这里有一些和他以前见过的完全不一样的植物,它们是沙斯塔人多年前无比珍视的植物的野生后代。布兰特站在高高的草丛和不认识的花朵当中,从这个早晨的寂静中,他第一次听到了他总是能联想到的沙斯塔的声音。那个声音来自大海,尽管他人生此前从未听过这种声音,但这声音能让他的心灵产生一种痛苦的似曾相识感。在当下的一片寂静中,孤独的海鸥仍然在海浪的那一头悲鸣。显而易见,即便对这座城市做最表面的检查,也得花几天的时间,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应该是找住的地方。布兰特花了好几个小时寻找居民区,然后才渐渐意识到沙斯塔有一些非常奇怪的地方。无一例外,所有他进去过的建筑都是用来进行工作、娱乐或者类似的事情,任何建筑都不是用来居住的。他慢慢地想到了解决办法。他开始发现这座城市的规律,他注意到每一个道路交叉口几乎都有一个形式几乎一模一样的单层建筑。它们呈圆形或者椭圆形,有很多个入口,朝各个方向敞开。布兰特进入其中一个时,发现自己面对着一排巨大的金属门,每个金属门旁边都有一排垂直的指示灯。于是他明白了,沙斯塔人都住在哪里。起初,他很排斥地下住所这个想法。然后他破除了自己的偏见,认识到这种住宿安排是多么合理,又是多么无可奈何。如果建筑的功能只是机械性地满足睡眠和进食需要,那它没有必要占用地表的面积,阻挡阳光。通过把所有这样的建筑放在地下沙斯塔,人类建造出了一座卓越而又庞大的城市,同时又能让它看起来如此小,一个人只要花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就能跨越整个城市。电梯当然是已经不能用了,不过有紧急楼梯蜿蜒通往黑暗的地下。以前,这个地下世界一定光芒夺目,但是布兰特在下楼之前犹豫了一阵。虽然他有手电,但他以前从没有去过地下,他害怕自己在某种秘密陵墓当中迷路。然后他耸耸肩,开始朝下走去,毕竟只要采取基本的预防措施,就不会发生危险,而且即便迷路了,里面还有成百上千个出口。他向下走了一层,来到了一条又宽又长的走廊里,这条走廊一直延伸到手电光柱的尽头。另一头是一排排的标有号码的房间,布兰特试了十好几个,才终于打开了一个房间。他缓慢地,甚至有些恭敬地走进这个荒废了人类历史一半时间的小房间。房间干净而整齐,因为这里根本就不会落灰。房间比例匀称,里面没有任何家具,悠闲而漫长的外迁中没有留下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一些半永久设备仍然留在原位,食物配送机上有类似的选择拨号盘,和布兰特自己家里的那种相像得惊人,看到它甚至会让人忘掉已经相隔了好多个世纪。拨号盘还能用,不过转起来有点不顺畅,如果物质化室里出现了食物,他也丝毫不会感到惊讶。布兰特又逛了几个房间后才回到地面上。尽管没找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不过他逐渐萌生了和曾经生活在这里的人们的亲密感。但是他仍然觉得他们低自己一等,因为他们生活在城市中,无论城市多么美丽、设计多么精巧,在布兰特看来它仍然是野蛮的象征。他造访的最后一个房间色彩鲜艳,四周的墙壁上画了跳舞的动物。壁画充满了异想天开的幽默感,它们是画给小孩子的,一定让小孩子很高兴。布兰特满怀兴致地仔细查看了壁画,因为这是他见到的第一个沙斯塔的表现艺术作品。就在他即将离开房间的时候,他发现角落里有一小堆灰尘,然后俯下身子仔细查看,他发现那仍然可以分辨出是洋娃娃的碎片。除了一些彩色的扣子之外,任何实质材料都没有保留下来,而那些扣子在布兰特捡拾的时候在他的手中碎成了粉末。他好奇为什么这个可怜的遗物被它的主人留了下来;然后他踮着脚离开,回到了地表,来到了孤独而洒满阳光的街道上。他后来再也没去过地下城市。快到晚上的时候,他又回到公园里,发现日光没有做什么坏事,于是打算在散落在众多花园当中的无数小房子里的一个中过夜。他被花和树环绕着,几乎可以想象自己就在家里。这是他离开查奥蒂斯后睡得最好的一觉,这也是几天以来他第一次没有想着伊德妮入睡。沙斯塔的魔力已经萦绕在他的心头了,他曾经鄙视的文明的无限复杂性对他的改变比他想象中更快。他在城市里停留的时间越长,就离那个几小时之前刚刚抵达这里的天真而自信的男孩越遥远。第二天,他对这里的第一印象更加牢固了。沙斯塔并不是在一年之内,甚至几代人的时间里彻底衰落的。新的——然而也很古老的——社会结构出现后,人类回归山野和森林,人们就渐渐离开了这里。他们什么都没有留下,除了这些能够证明一种一去不复返的生活方式的大理石纪念建筑。即便有任何有价值的东西留了下来,此后的五十个世纪中,来到过这里的无数好奇的探险者也早就把它们拿光了。布兰特发现了很多在他之前来到这里的人的痕迹,城市里各个地方的墙上都刻着他们的名字,这是人类始终难以抵挡的让自己不朽的方式。一无所获的搜寻终于让他感到疲惫,他到了海边,坐在防浪堤宽阔的石面上。他脚下几英尺就是大海,蔚蓝色的海面非常平静,水面没有一丝波澜,清澈得能够看到深处游动的鱼,他看到有一处躺着一个残骸,海草从上面长出来,就像长长的绿头发。他知道,一定有些时候,海浪会翻过这些高墙,因为他身后宽阔的护墙上散落着一层石头和贝壳,它们是被许多个世纪的狂风刮到这里来的。这种宁静的场景令人萎靡不振,雄心壮志后一事无成带来的难忘教训环绕着他,带走了所有失望和挫败感。尽管沙斯塔没有给他任何有价值的实物,不过布兰特感觉不虚此行。坐在海边的墙上,背对着陆地,被炫目的蓝色搞得眼花缭乱,他感觉自己已经远离了那些老问题,回顾过去几个月折磨着他的那些心痛和焦虑时也不感觉痛苦,只有冷静的好奇。他沿着海边又走了一会儿,沿着一条新路缓缓地回到了城市里。他很快发现自己站在一座巨大的圆形建筑前面,它的房顶是用某种透明材料建造而成的微微隆起的圆顶。他毫无兴趣地看着这个建筑,内心已经极度疲惫,觉得它可能就是另一个剧院或者音乐厅罢了。他快要经过入口的时候,某种朦胧的冲动让他改变了主意,他穿过了敞开的门廊。建筑内部,屋顶透过来的光线几乎没有变化,以至于布兰特差不多感觉自己就在户外。整个建筑被分为了无数个大厅,他突然明白了它们的功用,不由得一阵兴奋。长方形的污迹暴露出墙面上以前可能绘满了图画,有可能其中一些被留了下来,能够看到沙斯塔留下了什么严肃艺术作品肯定很有趣。布兰特仍然怀有那种高人一等的优越感,没有想到自己会受到多么大的震撼,所以他亲眼看到的时候,震撼更加猛烈。巨大的墙面上满幅的绚丽色彩给他带来的冲击感几乎像管号齐鸣。有那么一段时间,他呆站在走廊里一动不动,根本无法理解眼前的图案或者意义。然后,他才开始慢慢地思考突然在他眼前炸开的这幅惊人的、复杂的壁画的诸多细节。这张画接近一百英尺长,绝对是布兰特人生中见过的最神奇的东西。沙斯塔让他萌生了敬意,感到不知所措,不过它的悲剧神奇地无法让他动摇。但这幅画直击他的心灵,用他能够理解的语言进行表达,于是他对于过去所剩无几的傲慢如秋风扫落叶般消失不见了。他的目光自然地从左到右扫视画面,跟随着画作的张力达到**部分。画的左边是海洋,就和拍击着沙斯塔的深蓝色海水一样,画面上一支由奇怪的船只组成的舰队,在好几层船桨和鼓胀的风帆驱动下努力驶向遥远的岛屿。画作不仅描绘了几英里空间内发生的事情,可能也描绘了几年时间中发生的故事,船只抵达了海岸,广阔的平原上驻扎着一支军队,他们要进攻的堡垒城市有高大的城墙,军队的旗帜、帐篷和战车在城墙面前显得非常矮小。他的目光扫过仍然屹立不倒的城墙后停了下来,好像之前有安排似的,落在了站在城墙上的女人身上,她看着那些追随着自己穿过大海的军队。她身体前倾,俯视战场,风吹乱了她的头发,变成了头顶上一团金色的迷雾。她的脸上浮现着一种言语难以形容的深深的悲伤,但是这种悲伤无损于她那无比美丽的脸庞,她的美貌让布兰特出神了,他久久都无法让目光从她身上离开。最后他还是将目光转向了别处,顺着女人的视线,看到似乎无坚不摧的城墙下,士兵们在黑影中苦苦挣扎。他们聚集在某种东西前面,这东西从透视法来看被缩小了,布兰特花了好一会儿才认出它究竟是什么。然后他发现那是一匹巨大的马,放在轮子上方便移动。他对此毫无印象,他的目光又迅速回到画面上那个孤独的身影,现在他意识到,这张画都是以这个人为中心进行构思的。他的目光继续移动,时间继续向前,画面中出现了破败不堪的战场,城市燃烧产生的烟雾直冲云霄,船队返航,使命达成。直到光线暗得他什么都看不清楚时,他才离开。最初的震撼消退后,他才开始更细致地观察这幅壁画,他花了好一会儿工夫找作者的签名,却徒劳无功。他也想找到一些说明或者标题,但显然这幅画从没有过这些内容,可能这个故事众人皆知,根本无需这些。不过,后来的几个世纪中,来到沙斯塔的其他游客在墙上刻下了两行诗句:这张面庞,是否便是千艘船出发摧毁伊利昂高不见顶的巨塔的理由?[1]伊利昂!这是个奇怪又具有魔力的名字,但是对布兰特来说毫无意义。他不知道这个名字属于历史还是属于传说,他也不清楚有多少先于他来到这里的人也纠结过这个问题。当他走进明亮的黄昏中时,脑海中浮现的仍然是那个悲伤、优雅又可爱的画面。如果布兰特自己不是画家,或许他此刻就不会这样动容,那幅画给他带来的震撼也就不会这样强烈。那幅画让他感觉,那位无名的大师像凤凰一样,根据一段伟大传奇的余烬进行了创作。他感觉到了那种美感,并且在以后的岁月始终坚持,那种美感就是人生的目的和唯一使命。布兰特在星空下坐了很久,看着新月沉到城市高大建筑的另一边,被自己永远无法回答的问题困扰着。美术馆当中其他所有的画作都不见了,不仅整个地球,就连整个宇宙都找不到踪迹。跟这幅永远代表了沙斯塔艺术的天才之作相比,那些画又如何呢?这一夜,布兰特做了很多奇怪的梦,早晨他又来到这里。他的脑子里开始形成一个计划,这个计划疯狂而充满野心,以至于一开始他甚至想对这个计划一笑了之,但这样并不能使他内心平静。他几乎不情愿地摆好了自己那个小小的折叠画架,准备开始画画。他在沙斯塔找到了一样东西,不仅独一无二,而且美得无与伦比,可能他具有将这东西的一点余韵带回查奥蒂斯的技能。当然,他只能画下这幅巨大壁画中的一小部分,不过选择并不困难。虽然他从未尝试过画伊徳妮的肖像,不过他现在要画一个女子,即便以前存在过,可能在五千年前就已经变成灰了。他几次停下来去思考这件自相矛盾的事情,最终他觉得自己可以很好地解释它。他之所以从未画过伊德妮,是因为他怀疑自己的技艺,也担心她的挑剔。布兰特告诉自己,现在这两个问题都不存在了。他没有停下来问问自己,当他带着这唯一的礼物,另一个女人的肖像返回查奥蒂斯时,伊徳妮会作何反应?实话讲,他在为了自己作画,而不是为了其他任何人。这是他人生中第一次直接接触到古典艺术的伟大作品,这幅作品让他大为心动。之前他一直是个业余爱好者,他可能一辈子都无法超越这个水平,但至少他愿意朝这个方向努力。整个白天他都在努力地画画,精神高度集中,这让他的内心处于一种平静的状态。到了晚上,他把宫殿墙壁和战场简略地加了进去,即将开始画肖像画本身。那天晚上他睡得很香。第二天早上他的乐观消散了大半。他的食物补给已经不够了,可能要与时间赛跑,这个念头让他感到不安。所有的事情都不对劲,色彩不够协调,前一天看上去还不错的画作,现在每一分钟都变得更加让人失望。雪上加霜的是光线变差了,这时还不到中午,布兰特猜,外面可能是阴天。他休息了一会儿,希望不久天就可以放晴,但是光线完全没有好转的迹象,他只好继续工作。要么干要么完蛋,如果他画不好那头发,就干脆把这整件事都放弃……下午飞快地过去了,不过由于布兰特太过专注,他几乎没有注意到时光流逝。有一两次他注意到有一些遥远的声音,好奇是否暴风雨将至,因为天空仍然非常昏暗。没有什么事情比一个人突然在毫无察觉的情况下发觉自己不再是一个人更加令人胆寒了。很难说是什么冲动让布兰特慢慢地把画笔放下,然后更加缓慢地转身朝向自己身后四十英尺的大门廊。站在那里的男人进来时一定没发出任何响动,布兰特也猜不出来他到底看了自己多久。过了一会儿,又有两个人走了过来,但是他们同样没有穿过门廊。布兰特缓缓地站了起来,大脑一片混乱。一度他几乎觉得那些是沙斯塔过去的鬼魂来找他了。然后理智又占了上风。他自己本来就是个游客,为什么不去见见其他的游客呢?他向前走了几步,其中一个陌生人也往前走了几步。当他们之间只相隔几码的距离时,另外一个人用非常清晰的声音非常缓慢地讲:“我希望我们没有打扰到你。”这并不是什么戏剧化的开场白,布兰特被这个人的口音弄得有些迷惑,或者更确切地说,是为他过分小心的发音方式感到迷惑。似乎他认为如果自己不这么做,布兰特就没有办法理解他在说什么。“完全没有。”布兰特用同样缓慢的语速说道,“不过你们让我感到惊喜,我完全没想到在这里能碰上任何人。”“我们也没想到,”另一个人带着一点微笑说,“我们没想到仍然有人住在沙斯塔。”“但我不住在这儿,”布兰特解释说,“我和你们一样,也是个游客。”那三个人互相看了看,仿佛在分享什么秘密笑话。然后其中一个人抬起自己腰带上的一个小小的金属物体,对着它讲了几句话,由于声音太轻,布兰特完全没有听到他在说什么。他以为这个团队的其他人正在赶过来,自己独处的计划马上要被完全打乱,他感觉有点心烦。其中两个陌生人走到这幅巨大的壁画前,开始带着挑剔的眼光审视它。布兰特好奇他们对这幅画有什么想法,但他又莫名其妙地有点儿讨厌把这幅珍品和对它没有一点崇敬之心的人分享,对那些人来说,它不过就是一幅漂亮画儿而已。第三个人仍然站在他的身边,尽量不显眼地比较着布兰特的临摹作品和原作。三个人似乎都刻意避免进一步交谈。他们之间出现了一段漫长而尴尬的沉默,然后另外两个人又重新回到他们这边。“好吧,埃尔林,你怎么看这幅画?”其中一个人一边用手挥向画作一边说道。看上去他们这会儿都对布兰特失去了兴趣。“是一幅第三千年晚期的原始画,画工精细,和我们拥有的其他作品一样好。你是不是也这么认为,拉特瓦尔?”“我不太同意。我不认为这是第三千年晚期的作品。一方面,这张画的主题——”“哦,你那套理论又来了!不过也许你是对的。这幅画的水准远高于上一个时期。仔细想想,我觉得它大概创作于二十六世纪左右。你说呢,特雷斯孔?”“我同意。可能是阿隆或者他的学生之一创作的。”“胡说!”拉特瓦尔说。“狗屁不通!”埃尔林轻蔑地说。“哦,那好吧。”特雷斯孔温和地回答说,“这个时期我只研究了三十年,而你们是自打咱们开始讨论才现查的。所以我要向你们出色的知识水平致敬。”听着他们的对话,布兰特越来越感到惊讶,同时也越来越迷惑。“你们三个人都是画家吗?”他终于脱口而出。“当然了,”特雷斯孔大方地回答道,“不然我们为什么来这儿?”“别说瞎话了,”埃尔林的声音并没有提高,“你就是活上一千年,也当不了画家。你自己也明白,你不过稍微懂点门道而已。有真材实料的人才会作画,没真材实料的人只会在一旁吹毛求疵。”“你们是从哪儿来的?”布兰特用微弱的声音问道。他从没见过这样不凡的人。他们看上去是中老年人,不过身上散发着少年一般的气质和热情。他们的行为姿态都有点夸张,而当他们之间进行交谈时,语速快得让布兰特很难听清楚。还没人来得及回答,他们又被打断了。十几个人出现在门廊上,他们第一眼看到这张巨大的画作,瞬间停住了一下。然后很快就加入了布兰特他们这一小撮人,布兰特发现此时自己就在这一小群人的中央。“你来了,康达。”特雷斯孔指着布兰特说,“我们找到能回答你问题的人了。”刚刚提到的这个男人仔细地看了看布兰特,又看了一眼他未完成的画,笑了一下。然后他转向特雷斯孔,审问似的扬起眉毛。“不。”特雷斯孔简洁地回答。布兰特有点心烦。这里正在发生他无法理解的事情,他讨厌这样。“你们能不能告诉我,你们这是在干吗?”他哀怨地说。康达带着一种高深莫测的表情看着他,然后平静地说:“如果你跟我出来,我可能会解释得更清楚些。”他说话时的神态仿佛他永远不需要把同样的话说两遍才达到目的。布兰特一言不发地跟着他,其他人紧紧地围在他身后。到了更外面的入口,康达站在一边,挥手示意让布兰特过去。天空仍然昏暗得不正常,仿佛有一片雷雨云彻底遮住了太阳,但是整个沙斯塔都陷入了这片阴影中,这显然不是任何云朵造成的。布兰特站在那里盯着天空,努力地估计飘浮在城市上空的这艘飞船的真实大小时,有十几双眼睛正看着他。那艘飞船太近了,让他丧失了所有判断力,他只能看到金属曲线滑过眼前,消失在地平线上。这儿应该会有些响声,有一些引擎让那个巨大的飞船悬浮在沙斯塔上空的证据,但是四周只是一片寂静,比布兰特以前待过的任何地方都要安静。就连海鸥的叫声都没有了,仿佛它们也被这些突然冒出来抢走本属于它们的天空的人吓到了。最后布兰特转向围在他身后的那些人。他知道这些人都在等待他的反应,突然间他明白了,为什么这些人表现出奇怪的冷漠,但又没有不友善的行为。对这些拥有神一般的力量的人来说,他不过就是一个恰好能说同一种语言的野人,这种语言是他们几乎已经遗忘的历史中保留下的东西,能让他们想起自己的祖先和布兰特的祖先共同生活在地球上的时光。“现在你明白我们是谁了吗?”康达问。布兰特点点头。“你们离开太久了,”他说,“我们都快把你们忘了。”他又抬头看向横跨天空的巨大金属拱形,想着时隔这么多个世纪后,他们的第一次接触竟然是在这里,在失落的人类城市中,是多么奇怪。不过看起来沙斯塔在群星之间仍然被人们铭记,因为特雷斯孔和他的朋友们表现得对这里的一切都很熟悉。然后,布兰特的眼睛被北边远处突然反射出的阳光吸引了。另一艘一模一样的巨大金属飞船,跨过飞船下面的天空坚定地移动着,不过由于距离比较远,它显得小一些。它很快穿过地平线,几秒钟就消失了。所以这并不是唯一的飞船,这里究竟还有多少飞船呢?不知怎么的,这个想法让布兰特想起他撇下的那幅巨大的画作,想起不怀好意地朝着厄运笼罩的城市移动的入侵舰队。随着这个想法的出现,一直诅咒着人类的对陌生人的恐惧,从种族记忆隐秘的洞中爬出来,钻进了他的灵魂。他转身朝向康达,用带着指责的口吻大喊:“你是来侵略地球的!”有段时间没有任何一个人说话。然后特雷斯孔用带着一丝恶意的声音说:“继续,指挥官,迟早你得解释清楚。现在就是练习的好机会。”指挥官康达的脸上浮现出一丝略带慌张的笑容,这个笑容一开始让布兰特感到安心,然后就让他满心都是更深刻的不祥之感。“你这样说对我们来说不公平,年轻人。”他严肃地说,“我们没有在侵略地球,我们是在疏散上面的人。”“我希望,”特雷斯孔对布兰特产生了一种傲慢的兴趣,说,“这一次科学家能够吸取教训,不过我对此深表怀疑。他们只是说:‘天有不测风云。’他们收拾好自己的一个烂摊子之后,就会继续去制造下一个。到目前为止,西格马场肯定是最惊人的失败,但以后一定还会出现更惊人的。”“如果它打中了地球,会发生什么?”“就跟场逃逸后,控制装置发生的事情一样,它会均匀地分布在整个宇宙当中。你也是一样,除非我们及时把你弄出去。”“为什么?”布兰特问。“你并不是真的想听到一个技术性的答案,不是吗?这跟不确定性有关。古希腊人——也可能是古埃及人——发现,人不可能完全精确地定义任何一个原子的位置,它有很小的有限概率存在于宇宙中的任何一个位置。建立西格马场的人,希望利用这个原理提供推进力。它能够改变原子本来的分布概率,这样围绕织女星旋转的宇宙飞船,就可以突然决定去猎户座α星转一转。“呃,似乎西格马场只能做到这件事的一半。它只是把概率增大了,但它并不会重新安排概率。现在这个场正在星星之间随机游走,以星辰和偶尔遇到的恒星作为自己的能量来源。没人能想出一种抵消它的方法,倒是有一个可怕的建议,也就是造出一个一模一样的场,让这两个场对撞。如果他们真的尝试这样做,我知道结果会怎样。”“我不明白为什么他们这么担心。”布兰特说,“它离我们还有十光年远呢。”“对西格马场这样的东西来说,十光年的距离太短了。它随机地进行之字形运动,也就是数学上面所称的随机游走。如果我们不走运的话,它明天就会到达这里。不过地球受到影响的概率只有百分之二十,几年之后你就又可以回家了,就好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一样。”“好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不论未来是怎样的,古老的生活方式永远都不可能再回来了。沙斯塔过去发生的事情,现在会以一种或者另外一种形式在全世界发生。奇怪的机器出现在壮丽的大街上,布兰特睁大着眼睛看着它们将地面上积年累月的碎石清理干净,让城市再次适于人类居住。就像马上要灭亡的恒星,突然喷发出火焰,绚烂地过完这最后一个小时,从目前看来,只要几个月,沙斯塔就会成为世界的中心之一,会有无数科学家、技术员和管理人员从太空迁徙过来,住在这里。布兰特开始全面了解这些入侵者。他们的活力,他们做任何事情的奢侈做派,以及他们对于自己超人类能力的近乎幼稚的狂喜,每时每刻都在让他感到震惊。这些人,他的堂兄弟姐妹们,将要继承整个宇宙,他们都还没有将它的神奇全部发现,也没有对它的神秘感到厌倦。就他们所掌握的全部知识而言,他们对于自己做的很多事仍然有一种做实验的感觉,甚至有一种欢乐的不负责任感。西格马场就是这样的例子,他们犯了错误,却似乎一点都不介意,还十分确信,迟早有一天自己能够让一切恢复正常。虽然沙斯塔发生了这样一场骚乱,整个星球也应该经历了同样的事情,但布兰特还是固执地想完成自己的任务。在价值不断变动的这个世界上,它能带给他一些安定的感觉,所以他迫切地执着于此。特雷斯孔和他的同事不时会拜访他,给他提些建议——多数都是不错的建议,尽管他并不总是采纳。而当他感觉累了,或者想休息一下眼睛或者大脑的时候,他偶尔会离开巨大的空旷的画廊,来到城市中被改造过的街道上。街道具有这些新居民的特色,尽管他们只会在这里待上几个月的时间,但是他们还是不遗余力地让沙斯塔变得更加整洁高效,并且给它强加一种朴实的美感,而这会让它最初的缔造者感到惊讶。四天的时间过去了,布兰特慢慢地停下了手上的工作,这是布兰特全身心投入于一项工作最长的一次。他可以漫无目标地做一些修修补补的工作,但他如果真这么做了,可能会让事情变得更糟。他对自己的成果没有一丝不满,便去找特雷斯孔了。他发现这名批评家和往常一样和他的同事争论着,人类积攒下来的这么多艺术作品当中,哪些值得保留。拉特瓦尔和埃尔林威胁说,如果再多带一幅毕加索的作品上船,或者只要他敢再扔一幅安杰利科的作品,他们就要暴力相向。布兰特对这两个名字都没有耳闻,所以毫不内疚地提出了自己的要求。特雷斯孔安静地站在画前,不时看一眼原作。他的第一句回应非常令人意外。“这姑娘是谁?”他说。“你跟我说她叫海伦——”布兰特回答道。“我说的是你真正想画的那个人。”布兰特看着自己的画布,又看一眼原作。很奇怪,他之前竟然完全没有注意到这些差异,但是很显然,他笔下站在城堡墙上的那个姑娘无疑带有伊徳妮的痕迹。这并不是他一开始要进行的那种丝毫不差的临摹。他的所思所想,都通过手指流露了出来。“我懂你的意思了。”他慢慢地说,“我住的那个村子里有个姑娘,我来到这里其实是为了给她找一个礼物,那种能够让她印象深刻的东西。”“那你这是在浪费时间。”特雷斯孔直截了当地回答说,“如果她真的爱你,你很快就能判断出来。如果她不爱你,你也没办法让她爱上你。就是这么简单。”布兰特不认为这事情如此简单,但他并没有就此展开辩论。“你还没有告诉我你的想法呢。”他抱怨说。“有前途。”特雷斯孔谨慎地回答,“如果你这样坚持画下去,再过三十年——嗯,二十年,你就能有所成就。当然你的笔法现在还非常粗糙,那姑娘的手看上去就像一把香蕉。但是你的粗线条画得不错,我很欣赏你没有直接照抄这幅画。任何傻瓜都可以直接照抄,这表明你有一些原创性。你现在需要做的就是多加练习,最重要的是多多经历。嗯,我觉得我们能给你提供这些机会。”“如果你说的是离开地球,”布兰特说,“这并不是我想要的经历。”“那是为你好。难道前往群星进行旅行,不会让你的脑子里面产生一些兴奋的感觉吗?”“不会,只会让我感觉沮丧。不过我也没把这事儿当真,因为我觉得你们不可能让我们走。”特雷斯孔露出了有点狡猾的微笑。“西格马场开始吸收天空中星星的光芒的时候,你们就会很快离开的。而且我觉得它的发生是个好事,我感觉我们来得刚刚好。尽管我经常拿科学家开玩笑,但他们把我们从停滞的状态中永远地解放了出来,而你们则一直陷在停滞当中。“你必须离开地球,布兰特,任何一个终生生活在一个行星表面的人都不可能看得到恒星,他们能看到的只有恒星微弱的影子。你能想象飘浮在太空中,身处于多恒星星系当中,被几颗绚丽的太阳同时照耀是什么感觉吗?我就体验过,我看到恒星飘浮在猩红色的火焰圈中,就像你们的土星一样,不过还要比那大上一千倍。你能想象银河中心的行星上的夜晚吗?整个夜空布满了明亮的星雾,而这些地方都还没有孕育出恒星。你们所看到的银河只是一大堆分散的三等星,等你们看到了中央星云才会赞叹不已!“这些都是你能经历的宏大的事情,不过宇宙中的小事一样美好。你可以在整个宇宙中纵情痛饮,如果你愿意,再带着这些回忆回到地球。然后你就能开始画画了,很快你就知道自己是不是一名画家了。”布兰特感到震撼,却没有被说服。“那照这么说的话,”他说,“太空旅行出现以前,世界上就没有真正的艺术了。”“从这个理论出发发展出了一大堆艺术评论,当然太空旅行对艺术来说是最美妙的事情。旅行、探险、接触其他文化,这些对于所有智力活动都是巨大的刺激源。”特雷斯孔对着他们身后墙上夺目的壁画挥了挥手,“创造了这个传说的人是水手,半个世界的交通都要通过他们的港口。但是几千年以后,海洋对人类来说已经不够大了,无法给他们带来灵感和冒险了,人类是时候去往太空了。好了,不管你喜欢与否,你的机会就是来了。”“我不喜欢。我要和伊德妮一起过安定的生活。”“人类想要的东西和于他们有益的东西是不一样的,我希望你的绘画能一帆风顺,我不知道是否要祝愿你在爱情方面同样一帆风顺。伟大的艺术和家庭和睦是互相排斥的。迟早你得做出选择。”迟早你得做出选择。布兰特向着山崖艰苦跋涉的时候,这句话仍然回**在他的脑子里,风从大路上吹过来,吹向他。日光对于自己假期结束表示怨恨,所以他们比正常爬坡时还要慢很多。但是他们周围的风景逐渐开阔起来,视野扩展到了海洋上,城市看起来越来越像彩色砖块盖起来的玩具,一个被上方毫不费力、一动不动地悬浮着的飞船控制的玩具。布兰特第一次完整地看到了它,现在它就悬浮在和他视线齐平的地方,他一眼就能看到它整个船身。它大致上呈圆筒形,但是尾部是复杂的多面体结构,他根本猜不出来它的功能是什么。巨大的曲线型背部表面覆盖着同样神秘的凸起、开槽和圆顶。那东西充满力量和决心,但是毫无美感,布兰特带着厌恶看着它。这个徘徊不去的怪兽占据着天空,要是它能消失不见,就像云朵飘过它的侧面那样,该有多好!可并不是布兰特想想它就会消失,面对那股正在聚集的力量,布兰特明白自己和自己的问题都不重要。这正是历史屏息凝神、暂停的那一瞬,是闪电和第一波冲击来临之间的寂静时刻。很快,雷声就会遍布世界,很快这个世界可能都不复存在,而他和他的族人会成为星际间流浪的无家可归者。这是他不想面对的未来,这是比特雷斯孔和他的同事们能够想象出来的最可怕的情况都更恐怖的未来。他们不会理解,因为对他们来说,五千年来,宇宙一直只是个玩物。经历了这么多平静岁月,这事情竟然会发生在他所生活的时代,这看上去并不公平。但是人是不能和命运讨价还价的,也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平静或者冒险。冒险和变革再次降临世界,他必须好好利用机会,正如他的祖先在太空时代来临、他们脆弱的飞船冲向群星时所做的那样。他最后一次向沙斯塔致意,然后转过身,背对大海。太阳照耀着他的眼睛,前方的路似乎蒙上了一层明亮闪耀的迷雾,所以像海市蜃楼一般颤动着,又或者是月球的轨道影响了海水。有那么一会儿,布兰特怀疑是不是自己的眼睛欺骗了自己,然后他就发现自己所见并非幻觉。触目所及,道路和两旁悬着无数条蛛丝,又轻又柔,只有在阳光的照射下才能看到它们的存在。在最后四分之一英里的时间里,他从这片蛛丝中穿过,那轻飘飘的蛛丝产生的阻力还不及几缕轻烟。整个早上,有好几百万只蜘蛛乘风而来,从天而降。他抬头望向蓝天,他仍然能够在随风飘**的蛛丝上看到转瞬即逝的阳光,就像迟到的旅客匆匆走过。这些小小的生物,并不知道自己将要去往何方,它们前往的,是比他告别地球时要面对的更孤单、更深不可测的深渊。这是一个他接下来几周、几个月都会铭记的教训。山峦重叠的那边,斯芬克斯石像缓缓地沉到天际线以下,融入沙斯塔当中。布兰特只回头看了一眼那座蹲坐着的怪物,它漫长的守夜终于走到了尽头。然后他朝着太阳,慢慢向前走去,从家乡吹过来的风中飘下来一缕一缕蛛丝,像无形的手指,不时地拂过他的面庞。(译者:丁将)[1] 画和诗句的主题均为特洛伊战争,画中女人为海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