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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亡命之徒

作者:(美)艾萨克·阿西莫夫 字数:7983 更新:2024-05-14 09:31:55

米尔林·泰伦斯不是个行动派。他拿这点当做自我安慰的借口,因为现在,离开太空航站之后,他发觉自己的心神陷入了瘫痪。他必须谨慎选择走路的速度。不可以太慢,否则会像是无所事事;也不可以太快,否则会像在奔跑。只要轻快就好,像个巡警走路的模样,像个正要出勤、正准备钻进地面车的巡警。他要是能钻进一辆地面车该多好!遗憾的是,弗罗伦纳人受的教育并未包括驾驶地面车,甚至弗罗伦纳镇长也不例外,因此他一面步行一面试图思考,可是始终无法做到。他需要宁静的环境与悠闲的时间。而且他觉得虚弱得几乎无法行走。他或许不是个行动派,可是如今,他已经迅速行动了一天一夜再加半个白天,已经消耗掉他一生的气力。但他不敢停下来。假如现在是夜晚,他或许有几小时的时间用于思考,可是此时刚过正午。假如他会驾驶地面车,他就能远离城市,前往城外数英里之处,在决定下个步骤前稍微想一想。可是他的交通工具只有双腿。假如他能思考,这是关键,假如他能思考就好了。假如他能暂停一切动作、一切行动;假如他能在时间之流中抓住宇宙,命令它暂停,他就能将许多事好好思考一番。一定有什么办法可以做到。他急匆匆冲进下城的阴处,迈着僵硬的步伐,模仿着记忆中巡警走路的方式。他紧抓着电击棒,在半空画着圈圈。街上空无一人,当地人都挤在简陋的房舍里——这样更好。镇长仔细选择他的目标。最好选一个较高级的住宅,拥有彩色塑胶砖与偏光玻璃窗的那种。低下阶级都死气沉沉,他们不在乎失去什么;“上层人”则会争先恐后提供一切协助。他沿着一条短径,走向这样的一栋住宅。它与街道有段距离,这是富裕的另一个象征。他知道自己不需要敲门,也不需要硬闯进去。当他走上坡道时,住宅里的人会注意到窗外有动静(世世代代的经验,使弗罗伦纳人闻得出巡警到来的气息),大门会自动打开的。果然打开了。开门的是个少女,两眼睁得犹如铜环。她的服装令她看来相当笨拙,从衣服的褶边可以看出,她的父母决心要维持高人一等的地位,不愿与普通的“弗罗伦纳废物”为伍。她站到一旁让他进去,急促的气息从她微张的嘴巴冒出来。镇长作势要她关起门来:“你的父亲在家吗,姑娘?”她尖声叫道:“爸!”然后喘着气说,“在家,长官!”“爸”从另一个房间心虚地走出来,动作相当迟缓。他并非不知道有位巡警来到家门口,只是让一位少女应门比较安全。假如巡警刚好在气头上,出手将她打倒在地的机会将比较小。“你的名字?”镇长问。“贾可夫,希望这能令您满意,长官。”巡警制服的某个口袋中有本薄页笔记簿,镇长将它打开,很快看了看,打了一个利落的钩:“贾可夫!没错!我要看看家中每个成员。快!”若非他心中除了无望的沮丧再也容不下其他的情绪,泰伦斯几乎肯定会过过干瘾。他并不是对权威的**完全无动于衷。他们一个个走了进来。首先是个瘦小的妇人,带着一脸忧愁的表情,有个两岁左右的孩子在她怀里蠕动。然后是那个应门的少女与她的弟弟。“都在这里?”“全都来了,长官。”贾可夫低声下气地说。“我能照顾宝宝吗?”那妇人焦急地问,“现在是她的午睡时间,我正要把她放到**。”她将手中的婴儿向前举,仿佛天真无邪的宝宝有可能融化巡警的铁石心肠。镇长没有望向她。巡警应该连心肠都没有,他这么想,而他现在就是一名巡警。他说:“把她放下来,给她一根棒棒糖堵住嘴。喂,你!贾可夫!”“是的,长官。”“你是个奉公守法的小子,对不对?”当地人不论年纪多大,当然都是个“小子”。“是的,长官。”贾可夫眼睛发亮,双肩微微耸起,“我是食物处理中心的办事员。我学过数学,会长除法,我也会做对数。”是啊,镇长心想,他们曾经教你如何使用对数表,还告诉你“对数表”这几个字怎么念。泰伦斯了解这种人。他对自己的对数引以为傲,更甚于大亨对私家游艇的自傲。他的偏光玻璃窗是他的对数换来的,屋外的彩色砖则吹嘘着他的长除法。他轻视未受过教育的当地人,正如一般大亨轻视所有的当地人;而他的恨意更为强烈,因为他不得不跟他们住在一起,而且被大亨视为他们的一分子。“你信任法律,对不对,小子,并且信任慈善的大亨?”镇长继续装模作样,翻查着他的笔记簿。“我的丈夫是个好人,”那妇人突然滔滔不绝地说,“他从来不惹麻烦,不和那些废物来往。而我也一样,还有我的孩子。我们总是……”泰伦斯挥手令她住口。“好了,好了。现在听着,小子,我要你就坐在这里,照我的话去做。我要一张清单,上面列出这条街上你认识的每一个人。包括他们的名字、地址、做些什么,还有他们是怎样的小子。最后一项尤其重要,如果这里有什么捣蛋鬼,我一定要知道。我们准备清掉他们,明白吗?”“明白,长官。明白,长官。最坏的就是郝斯亭,他住在下一条街。他……”“不是像这样,小子。你,帮他拿一张纸来。现在你坐在那里,把它通通写下来。慢慢写,因为我看不懂当地人的狗扒字。”“我练得一手好字,长官。”“那我们等着看。”贾可夫开始埋首工作,一笔一画写得很慢。他的妻子则站在他身后观望。泰伦斯又对帮他开门的少女说:“到窗户旁边去,如果有其他巡警朝这边走来,立刻让我知道,我要跟他们说话。你可别喊他们,只要告诉我就好。”然后,他终于能放松了。在危险的环境中,他为自己筑起一个暂时安全的窝。除了角落处那个婴儿的吸吮声,四周相当安静。假如有任何敌人迫近,他将及时接到警告,至少还有逃脱的机会。现在,他可以开始思考了。首先,他的巡警角色扮演即将结束。城中所有可能的出口无疑都设有路障,而且他们知道,他不会驾驶比反磁滑板车更复杂的交通工具。这些对搜索十分生疏的巡警,要不了多久就会恍然大悟,明白只要有系统地搜寻全城,一条街接着一条街,一栋房子接着一栋房子,就一定能逮到他们的猎物。等到他们终于决定那样做的时候,他们无疑将从近郊开始,逐渐向内缩小范围。若是这样,这个住宅将属于第一批搜查的对象,所以他的时间极其有限。直到目前为止,这套巡警制服十分有用,尽管银黑相间的色彩相当显眼。当地人对它都毫不怀疑,他们没注意到他苍白的弗罗伦纳脸孔;他们未曾端详他的长相,这套制服足以说明一切。不久之后,那些猎犬将明了这件事实。他们会想到对所有当地人发布指示,要他们留住任何无法出示身份证明的巡警,尤其要注意一个白色皮肤、沙色头发的。临时性证件将发给每一位真正的巡警,悬赏公告将四处散发。或许在一百个当地人中,只有一个有勇气对付一套制服,不论穿制服的人是多明显的冒牌货,但是百分之一就足够了。所以,他一定不能再假扮巡警。这是一件事,现在再来想另一件。从现在起,他在弗罗伦纳找不到任何安全的藏身之地。杀害巡警罪大恶极,今后五十年间,即使他逃得了那么久,对他的追缉都不会放松。因此他必须离开弗罗伦纳。怎么做?嗯,他假设自己还能再活一天。这是个乐观的估计,它假定巡警全都笨到极点,自己的运气则好到极点。就某个角度而言,这可算是个好处。仅仅二十四小时的生命,没什么值得珍惜的。这就意味着,正常人所不敢冒的险,他都敢碰碰运气。他一跃而起。贾可夫抬起头来。“我还没写完,长官,我写得非常仔细。”“让我看看你写了些什么。”他看了看递给他的那张纸。“这就够了。万一有其他巡警来,别浪费他们的时间,别说你已经列过一张清单。他们很忙,也许会有别的工作指派给你,照他们说的做就好。有没有任何巡警走来?”站在窗边的少女说:“没有,长官。要不要我到街上看看?”“没有这个必要。好,我问你们,最近的一座升降机在哪里?”“您出去之后向左转,长官,差不多离这里四分之一英里。您可以……”“好啦,好啦,让我出去。”升降机的门在镇长身后关上的同时,一队巡警转进这条街上。他能感到自己的心在怦怦跳,有系统的搜索大概已经展开了,他们就紧跟在自己后面。一分钟后,他走出升降机来到上城,心跳声仍咚咚作响。这里不再有任何掩护,身旁没有支柱,头顶也没有水泥合金的遮掩。在鲜艳的建筑群发出的闪光中,他觉得自己像个移动的黑点。他还觉得暴露在方圆两英里内的地表,以及离地五英里内的天空中。在这个范围里,似乎有好多巨大的箭头指向他。附近看不到其他巡警,路过的大亨都把他当成透明人。如果说巡警是弗罗伦纳人畏惧的对象,他们就是大亨视而不见的对象。如果说有什么能救他一命,那么就是这一点了。他对上城的地理稍有概念,知道“城中公园”就在此区某处。最合逻辑的做法是找个人问路,其次是走进任何一座够高的大楼,从几个高层的阳台向外眺望。第一个办法绝不可行,任何巡警都不可能需要他人指点方向。第二个办法又太危险,在一座大楼中,一名巡警将更为显眼,简直是太显眼了。于是,他根据上城地图在脑海中留下的印象,朝着自认正确的方向走去。他的记忆果然很管用,五分钟之后,他来到了如假包换的城中公园。城中公园是个占地约一百亩的人工绿地。在萨克本土,这座公园拥有许多过分渲染的特色,从田园的宁静到夜间的狂欢应有尽有。而在弗罗伦纳,那些对它稍有耳闻的人,则将它的范围想象成实际的十倍到百倍,将它的华美想象成实际的百倍到千倍。实际的面貌已足够赏心悦目。在弗罗伦纳的温和气候中,它常年是绿油油的一片,里面有许多草坪、林地与岩穴。此外还有个小池塘,养着美观的鱼类,以及一个较大的池塘,供儿童戏水之用。每天晚上,在细雨开始前,彩色的灯光照耀出缤纷灿烂的夜景。在薄暮与落雨之间,是公园里最热闹的一段时间。总是有舞蹈表演、三维电影,以及陶醉在蜿蜒小径中的情侣。泰伦斯从未真正到过这座公园。当他进去之后,人工化的环境令他起了一阵反感。他心里很明白,脚下的土壤与岩石、周围的池塘与树木,全都建在平板的水泥合金之上,这使他感到厌烦。他想到了绵长平坦的蓟荋田,以及南方那些山脉。在壮丽的自然景观中,这些异国人偏要建造一堆玩具,他实在瞧不起他们。接下来半个小时,泰伦斯毫无目的地踏着沉重的步伐。他一定要做的那件事,必须在城中公园才能进行。即使在这里,他的计划或许也没有可能实现;不过在别处,则是绝对没有可能。没人看到他,也没人察觉他,这点他可以确定。经过他身边的大亨与小大亨,若是被人问起:“昨天你在公园见过一名巡警吗?”他们只会目瞪口呆。问他们这个问题,好似问他们是否看见一只蚊子飞过小径。这座公园太过沉闷,他感到惊慌的情绪开始上涨。他登上小圆石间的一道阶梯,再向下走到一片杯状的洼地。洼地周围有许多小洞穴,为晚间来此的情侣提供一个避雨的地方(不过,他们被细雨困在里面的机会似乎太大了)。然后,他看见了正在寻找的目标。一名男子!或者该说一名大亨。他正快步走来走去,还不时看看怀表。他猛吸一口手中的香烟,将烟蒂塞进烟灰槽中,烟蒂在里面平静地待了一会儿,随即在一阵火花中消失无踪。洼地里面没有其他人,这里是傍晚与夜间的活动场所。那名大亨正在等什么人,这点相当明显。泰伦斯四下望了望,没有人跟着他走上台阶。或许还有其他的阶梯,一定还会有。但无论如何,他不能放过这个机会。他向那名大亨走去。在他说一声“恕我打扰您?”之前,大亨当然没有看见他。这句话敬意十足,可是任何大亨都不习惯让巡警碰触他的臂弯,不论是以多么尊重的方式。“搞什么鬼?”他说。泰伦斯保持着语气中的敬意与急迫(让他继续说话,让他望着你的眼睛半分钟就好!),又说:“这边请,阁下,这是和追捕当地凶手的全城搜索相关的行动。”“你到底在说些什么?”“只要一会儿就好。”泰伦斯早已悄悄抽出神经鞭,那名大亨始终没有看到。神经鞭发出一下嗡嗡声,大亨立刻全身僵硬,随即仆倒在地。镇长以前从未对付过一名大亨,心中升起的恶心与内疚令他自己十分惊讶。四下仍然见不到任何人。他将这个硬邦邦的身体拖进最近的洞穴,那人呆滞的眼睛一直瞪着他。他一路向前拖,将它拖到了洞穴的低浅尽头。他动手将大亨剥光,费了很大的力气,才从僵硬的手脚上把衣服扯下来。然后他脱掉那套沾满灰尘、浸透汗水的巡警制服,套上大亨的内衣裤。过去他只用手指摸过蓟荋织品,身体其他部分今天是第一次接触这种布料。接下来是其他的衣物,以及大亨头上的无边帽,后者绝对有必要。在年轻一辈中,无边帽并非十分流行,不过还是有人戴。幸运的是,这名大亨是其中之一。它对泰伦斯而言是必需品,否则他的浅色头发会让这个化装舞会玩不下去。他使劲拉下那顶帽子,遮住自己的耳朵。然后,他开始进行必要的善后工作。他突然了解到,杀害一名巡警根本不算罪大恶极。他将手铳调到最大弥散度,再转向昏迷不醒的大亨。十秒钟后,地上只剩下一团烧焦的尸骨。这将延缓认尸的工作,令追捕者摸不着头绪。他又举起手铳,将巡警制服化成一团粉末状的白灰,再从里面扒出烧黑的银质饰扣与皮带环。这样一来,也会使得追捕更加困难。或许他只赚到一个小时,不过这也是值得的。现在他必须立即离去,一刻也耽误不得。他在洞口处停了一下,仔细闻了闻。尸体火化得很干净,只有一点点骨肉烧焦的味道,几分钟之内,微风就会将它吹散。他在走下阶梯时,一名年轻女子迎面向上走来。一时之间,他习惯性地垂下目光,因为她是一位贵妇。他及时扬起头来,还来得及看出她年轻貌美,并发现她十分匆忙。他拉长了脸。她当然找不到那个他,不过她迟到了,否则那人刚才不会频频看表。她可能会以为他等得不耐烦了,已经先行离去。于是泰伦斯稍微走快一点,他不希望她折返,气喘吁吁地追过来,问自己是否看见一位年轻男子。他离开了公园,漫无目标地走着,半小时又匆匆过去。现在怎么办?他不再是一名巡警,他成了一名大亨。可是现在怎么办?他来到一个小型广场,其中一块草坪中央有个喷泉。水中加了少量清洁剂,因而冒出许多泛着晕彩的泡沫,看来俗不可耐。他倚着栏杆,背对着偏西的太阳,将烧黑的银片一点一点慢慢地投进喷泉里。他想到在阶梯上与他擦身而过的那名少女,她实在非常年轻。然后他又想到下城,瞬间的悔意随即离他远去。银质残片丢光后,他的双手空了出来。他开始缓缓搜着自己的口袋,尽可能做得像不经意的动作。口袋里没什么特别不寻常的东西。一叠钥匙条、几枚硬币,以及一张证件卡(萨克在上!就连大亨也带着这玩意。不过话说回来,他们不必对迎面而来的每一名巡警出示)。显然,他的新名字叫艾斯塔尔·狄蒙,他希望自己不必用到它。上城的男女老幼总共只有一万人,他遇到一个熟识狄蒙者的机会不大,却也不是小到足可忽略。那人二十九岁。当他想到留在洞穴里的是什么,他又感到一阵反胃,赶紧试图压制。大亨就是大亨,在他们手中或在他们指示下,有多少二十九岁的弗罗伦纳人惨遭杀害?又有多少九岁的弗罗伦纳人遭到同样命运?他身上也有地址,但对他而言毫无意义,他对上城的地理只有最基本的概念。嘿!那是一个小男孩的彩色拟三维肖像,大概只有三岁。当他抽出来的时候,上面的彩色开始闪烁,放回去时彩色又逐渐褪去。他的小儿子?还是侄子?从公园里那位少女看来,这不可能是他的儿子,不是吗?或是他已经结婚?这次会面是他们所谓的“**”?这种事会在大白天进行吗?在某种情况下,又有何不可呢?泰伦斯希望如此。如果那少女是来会见一位已婚男子,她不会立刻为他的失踪报案;她会假定他未能从妻子身边溜出来。这将给他一些时间。不,不会的。下一瞬间,沮丧的情绪又将他攫获。捉迷藏的小孩会撞见那堆骨灰,会尖叫着跑出来。二十四小时内,这种事一定会发生。他再度检视口袋里的物件,又找到一张游艇驾照的袖珍副本,但他未加留意。较富有的大亨都拥有太空游艇,而且都亲自驾驶,这是本世纪的风尚。最后,是几张萨克信用条卡,这些倒可能暂时派上用场。他这才想到,自从昨晚离开面包店后,他就一直未曾进食。一个人意识到饥饿的速度可真快。他的心思忽然回到那张游艇驾照。慢着,现在那艘游艇无人使用,因为主人死了,它已经成了他的游艇。它停在九号航站,棚库号码是二十六。嗯……九号航站在哪里?他一点概念也没有。他将额头靠向喷泉周围的平滑栏杆,感到一阵冰凉。现在怎么办?现在怎么办?一个声音吓了他一大跳。“喂,”那声音说,“没不舒服吧?”泰伦斯抬起头来,那是个年长的大亨。他抽着一根含有香叶的长型香烟,金腕链上挂着某种绿色的宝石。他的表情十分亲切,一时之间,泰伦斯惊讶得说不出话。然后他才想起来,现在自己也是他们的一分子。在他们之间,大亨当然是高尚的人类。于是镇长说:“只是在休息。原本决定散散步,结果时间没算好,现在只怕我要迟到了。”他挥挥手,做了一个自嘲的手势。由于长期与萨克人为伍,他能将萨克口音模仿得惟妙惟肖,但他不会试图过分夸张,他不会犯那种错误。比起味道不足,夸张反倒更容易被识破。那人说:“没有火箭车代步,是吗?”他是一位长者,年轻人的愚蠢把他逗乐了。“没有火箭车。”泰伦斯承认。“用我的吧。”那人立刻慷慨地提议,“它就停在外面。等你用完之后,你可以设定控制系统,让它自己回到这里。未来一小时左右我都用不到。”对泰伦斯而言,这几乎是个理想的主意。火箭车像闪电一样迅疾轻巧,它的速度与灵活度胜过任何一辆巡警地面车。唯一不尽理想的是,泰伦斯根本不会驾驶火箭车,正如同他无法腾空飞行一样。“从这儿到萨克。”他知道这句代表“谢谢”的萨克俚语,便随口搬出来,“我想我还是步行吧,到九号航站并不远。”“是啊,不远。”那人表示同意。这句话没有为泰伦斯带来任何提示,于是他继续试探:“当然,我希望距离更近些。步行到蓟荋公路,本身就很有益健康。”“蓟荋公路?那和你的目的地有什么关系?”他是否以古怪的眼光望着泰伦斯?镇长突然想到,身上的衣服或许没穿妥当。他赶紧说:“等等!我搞混了,我走路走糊涂了。让我想想看……”他胡乱四处张望。“听好,你正在芮企特路上。你该做的只是走到崔菲斯大道,向左转,再一直向前走,就会走进那座航站。”他自然而然伸手指了指。泰伦斯微微一笑。“你说得对。我不能再做白日梦,必须开始动动脑筋。从这儿到萨克,阁下。”“你还是可以用我的火箭车。”“你真好心,可是……”泰伦斯一面挥手,一面起身离去,走得稍嫌快了点。大亨只好望着他逐渐远去的身影。也许明天,当他们在岩洞中发现尸体,展开搜查之际,那位大亨可能会想起今天这件事。他大概会说:“他有点古怪,你该知道我的意思。他的措辞怪里怪气,而且似乎不知身在何处。我敢发誓他从未听过崔菲斯大道。”不过那是明天的事。他朝那位大亨所指的方向走去,不久便见到闪闪发亮的“崔菲斯大道”路标。在泛着晕彩的橙色建筑物之前,那个路标几乎显得有些单调。他立刻向左转。九号航站有好些穿着游艇装的年轻人,看起来十分热闹。那种服装的特色,似乎在于高顶帽与紧贴臀部的短裤。泰伦斯觉得自己很显眼,可是根本没人注意他。空气中充满高谈阔论,夹杂着一些他听不懂的词汇。他找到二十六号棚库,但等了几分钟才凑近。他不要有任何大亨在这附近徘徊不去,不要碰到刚好将游艇停在旁边棚库的大亨,后者一眼就能认出真的艾斯塔尔·狄蒙,会纳闷一个陌生人在他的游艇旁干什么。最后,等到棚库周围显然安全无虑时,他才走了过去。那艘游艇的鼻尖钻出棚库,置身其他棚库之间,他伸长脖子望了几眼。现在怎么办?过去十二小时中,他已经杀了三个人。他从弗罗伦纳镇长升格为巡警,又从巡警升格为大亨。他从下城来到上城,又从上城来到一座太空航站。不论从哪方面来说,他都已经拥有一艘太空游艇,足以将他带到银河这一区任何住人世界的安全地带。只不过还有一个问题。他不会驾驶太空游艇。他的困倦钻入骨髓,饥饿直透靴尖。他已经走到这里,却再也不能向前走。他就在太空的边缘,可是没有办法越过这个边界。然而此时,巡警一定研判他已不在下城。一旦他们的笨脑袋想通,一个弗罗伦纳人也有胆上来,他们会立刻转而搜索上城。然后他们会发现那具尸体,进而沿着一个新的方向,开始寻找一名冒牌的大亨。而他就在这里。他爬到了一条死巷的最深处,背靠着封死的尽头。他只能等着模糊的追捕声越来越响亮,最后那些猎犬终将来到面前。三十六小时之前,他一生最大的机会在自己的手心。现在机会已经溜走,他的性命亦将很快随之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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