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球上没有黑暗——或者说,没有真正的黑暗。上百万盏灯光覆盖着高高低低的城市表面,有些是公共电车轨道,有些是空中街道,也有通讯站、餐馆、警局等各种场所。在都市的金属表皮上,它们就如同血管、神经、汗腺或者毛囊。我们离开金种的区域。城塞高处的景象整洁又漂亮,金种搭乘穿梭机,或是穿着反重力靴飞向几千米高的塔顶上的剧院。我们继续往下,穿过银种富豪与赤铜种的地盘,与许多梯道和空中列车擦身而过。都市中段属于黄、绿、蓝、紫四个色族,下段则是灰种与橙种的住宅区。越往下深入,靠近金属摩天楼丛林埋进地下的根部,就会看见成千上万的低等色族,正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从工厂回到无窗的公寓。有些人的住处不过三米长一米宽,只容得下一张单人床。干道相当拥挤,车辆跟着信号灯移动。越往下灯号越少,楼房越脏,奇形怪状的动物也越多,只有墙壁上的涂鸦愈发鲜艳活泼。我恰巧瞥见几个灰种警察逮捕一名棕种,他在一栋综合性公寓大楼外墙以数码颜料画出十层楼高的人像:一个被吊死的女孩——我的妻子。她头发仿佛燃烧的火焰。经过她时,我胸口发闷,围绕着她筑起的记忆之墙开始崩毁。这几年来,我看过无数次她被缢死的画面,如今那段影像传播得很广,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但对我而言,每次看到都像肉体承受一次重击,神经末端颤抖、心跳加速、咽喉缩紧。命运多么残酷!我妻子的死竟成为许多人活下去的希望。到了城市地下,即便是我们也不必再担心有敌人窥伺。这儿的问题是帮派火拼、抢劫与毒品。想不到我的新朋友居然会利用底城区,就算在城塞里开启屏蔽力场也做不到这种隐密度,这让我颇为顾虑。这意味着我熟悉的规则不再适用。但这回维克翠说得对,洛克反而错了。耐性帮不了我,我只能放手一搏。猎犬部队将穿梭机停入一间废弃库房,斐伦廷带小队护送我,走进外面那片脏乱中。巷子里布满垃圾与污水,空气潮湿,飘着腐臭与焦味。人行道龟裂斑驳,小贩叫卖声不绝于耳;男女老幼,或健全或残疾,红棕灰橙全聚居于此。这是让底层居住的底城。若是伊欧看见,一定会说这是支撑起天堂的地狱。她说得没错。抬头一望,狭小的出租住宅绵延超过半公里,人挤人的丛林上空,盖着一层污浊的雾气。晾衣绳与电线在半空中交织,犹如挂在树上的藤蔓。住在这儿会令人失去希望。需要改变的不是底城,而是这个世界。我们要去的是露底酒店。一家非常阔气的酒馆,闪烁的红色招牌上绘着简洁的涂鸦。一共有十五层,每层都可以往下眺望中央餐厅的席位与包厢,可以容纳两百多人就餐。铁皮包厢飘出尿臊味,看来是年久失修,已经变形。不过,这些人仍在这里大口干杯。只有十五楼装了霓虹灯,蓝色和粉色的灯光闪烁着,这层都是提供舞者服务的私人套房。我跟着斐伦廷前进,经过门口的两名保安。他们两人的手臂都经过改造。其中一个是黑曜种,但皮肤白得像漂白过的大理石,手臂比我还要粗;另一个是皮肤黝黑的灰种,手臂被改造成热熔枪。其余小队成员跟在后头,三三两两入内,有些特地做了装扮,易容成其他色族,其中一个还戴上面具,不仔细看还真会以为他是个粉种,除非拿磁铁靠近,才会发现那是数字影像。这些人一副熟门熟路的样子,我看起来大概是有些生疏,尽管他们帮我扮成了黑曜种。我手背上的生物纹章靠义肢技术遮掩。白发黑眼,肤色也用化妆品抹白。维克翠和我的体型想假扮成其他色族不大可能,所幸黑曜种虽然人数不多,但在这种场合出没并不引人注目。我继续随斐伦廷前进,抵达大厅后侧的一个凹龛。那里坐了个年轻人,身旁有一整队佣兵,加上一名黑曜种。那名黑曜种起身,到隔壁桌坐下。我沉默地看着他,其余人也一直注视着,一瞬间忘了喝酒。此时的气氛仿佛一只鳄鱼从水鸟群间游过。那名黑曜种比我还高半尺,整张脸都文着骷髅刺青。他是一名污印。还真低调。“与其在天堂为仆,不如在地狱为王?[3]”我问那个坐着的年轻人。“是收割者啊!连弥尔顿也知道路西法是个混账。”他神秘一笑,径自朝对面的椅子挥手,“别呆呆站着,很有压迫感啊。”他丝毫不掩饰自己的身份。我转头望向维克翠:“我还以为这位是新朋友。”“你们两个以前并不是‘朋友’,所以他的确是‘新朋友’。两位好好聊。”“你不留下?”“我已经带你到门口了,就看你要不要进去。”她戏谑地掐了我屁股一下,大摇大摆离开。胡狼一直盯着她的背影,还歪着头想看清楚一点儿。“我怎么不知道你对女人有兴趣?”“就算被杀死,我还是很欣赏她。但我并不是要跟你说这个。一个人在太空好几个月,除了船还是船,真不知道你们在上头是怎么打发时间?”我在他对面坐下,他推来一瓶绿色的酒。我摇摇头:“我喝酒唯一的原因就是要忘记像你这种人。”“哈,非常有阿寇斯的风格,骂人不带脏字。没记错的话,这是洛恩先生最出名的一句话。当然了,他有名的句子很多。”胡狼靠着椅背,神情平淡,令人难以猜测。他的眼神仿佛光滑的古董硬币,头发是沙漠的色泽。他一手转着银色的触控笔,动作灵巧,发出犹如昆虫快步窜过荒地的嚓嚓声。“事隔多年,奥古斯都家族的胡狼与火星收割者重逢,结果两个一样惨。”“你是自作自受。”我回答。他将笔插在耳朵后面,从桌上的盘中拿了一个鸡腿,用牙齿撕下皮。“你觉得不舒服?”“怎么会呢?我们都很清楚你有多爱黑漆漆的地方。”他忽然笑了。笑声既高又尖,仿佛被踢了一脚的狗。“你可真有本事,戴罗·欧·安德洛墨德斯。明明家人全死光了,没钱没势,原本看不出有什么长处,父母都懒得推荐你进联合会,更别提你还毫无人脉。严格来说,你进学院前完全是默默无闻,没有未来。却逮到个机会就立刻崛起了。”“你还是一样多话。”我低声回应。“你也一样老爱树敌。”“人总有嗜好。”我望向他少了右掌的断肢,“很喜欢引人注目吗?你大概是现存的金种里唯一断了手也不装义肢的人。”“我真不明白,你都走到这步田地,怎么还想用言语激我?话说,你的银行账户已经被清空了。”我在位置上扭动了一下。“你还不知道啊?普林尼若要动手,就不会留一点儿情分。你名下所有资产都被处理掉了,几乎一无所有,却还一个人在月球最底层,坐在我和我的部下之间,对我说些不中听的话。”“这些是你的手下?”我瞥瞥旁边的低等色族,“我以为你会嫌他们恶心。”“有规定说人必须喜欢自己的孩子吗?”胡狼很得意地问道,“他们都是从我们金种的**生出来的。”他咬着鸡腿,直到骨头咔咔作响。“你知道这段时间我都在做什么吗?”“在树林里**?”“猜错了。败在你手上让我很受挫,我从不讳言这个。你不仅伤了我,还破坏了我的计划。我妹妹也是。她竟然塞住我嘴巴,将我赤身**地绑起来丢在你面前。真伤了我的心,尤其还得被那些高高在上的圣痕者耻笑。”“大家都知道你没血没泪,阿德里乌斯。”“拜托你还是叫我胡狼。从你口中听见‘阿德里乌斯’这名字,感觉就像听到猫发出汪汪叫。”他身子微颤,但一个手臂粗壮、苍白脸上文满刺青的女棕种从厨房端了三个冒着热气的碗来,他又兴高采烈地向前一凑。棕种将碗放下。“谢谢!”胡狼说完,把其中两碗揽到自己面前。我望着碗,脸上写满狐疑。“我不下毒的,”他说,“想对我老爸下毒机会多的是,但我也没动手。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你还没从他那儿得到想要的东西?”“你觉得我想要什么呢?”“认同。”胡狼隔着热气凝望着我:“说得真好。很多人愿意给我机会,都是冲着我爸的面子,与我根本无关。其实,他们心里都因为我吃过人就鄙视我,真是虚伪。不然我能怎么办呢?他们不是说我们一定得胜利吗?我只是尽我所能,却被他们批得一无是处,好像他们有多高尚、从没杀过人似的。真是莫名其妙!”他摇头轻叹,“我也可以像你一样进入研究院学习星战技术,不然就是到月球的政治官学院拿学位。假如愿意忍受金星那种环境,要成为审判官也不是问题。但我不想进他们的学校,不打算靠他们的施舍往上爬。”“我听到过风声,那是真的吗?”“多半是吧,”他夹了一大口面,倒上辣椒酱,“我现在是个商人,戴罗。倒买倒卖,收藏些东西,再创造一些东西。当然啦,那些做作的混账圣痕者会说我跟那些满脑子只有钱的银种没什么两样,但我可不是二十世纪欧洲的过气贵族,我只是非常明白什么叫务实的心态,以及确实拥有一样东西能带给自己什么力量。人、想法、基础设施,这些比金钱更重要。它们的力量甚至超越——”他做了个夸张的手势,“星舰或是锐蛇。你说说,要是没有补给,没有东西给船员吃,一艘船还有用武之地吗?”“这地方是你的?”我问。“可以这么说。”胡狼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牙,“我想我直接一点儿好了。你和我都在十八岁时结束学院训练,今年也二十了。换句话说,我在外流浪了两年,现在打算回家。”“去和那些混账圣痕者打交道吗?”我笑了,“更何况,如果你关注新闻,就该知道你爸已经不理我了。”“关注新闻……”他身子往前一倾,“收割者,我就是新闻。你知道我手上有多少家媒体吗?”“不知道。”“很好,这代表我没露馅。我收购了大约两成的媒体,加上幕后的搭档,就占了将近三成。你大概会怀疑这有什么意义?譬如维克翠她家,也不觉得做生意有什么低贱,毕竟裘利家族在贸易界纵横了好几百年。可是,媒体对金种来说意义不同——那等于肮脏,等于龌龊,是贾王那类人的玩具。那么,为什么我这种出身的人还要弄脏自己的手?你试着想象,媒体是一条进入沙漠都市的水管,”他比着手势说明,“这里是我们想象的沙漠,流进去的水有三成来自我,但我却有近乎百分之百的影响力。因为我的水渗进去后,所有的水都将混浊。这就是媒体产业的本质。要让这沙漠都市里的人活在幻觉中?还是要他们痛不欲生?又或者,叫他们揭竿起义?”他放下筷子,“全部操之在我。”“那你想要什么?”我问。“你的项上人头。”他说。当我和他眼神相对时,仿佛铁棒交击,震**余波透进身体。只要在他身边,我就会感到不安。那双死气沉沉的金色瞳孔教人捉摸不透。明明与我岁数相同,胡狼却散发出一种诡异的幼稚感,以及与家世背景不符的古怪感,简直病态。我无法用“残酷”或“邪恶”来形容那双眼睛透露出的思维,只是想起野马曾说过:在他还小的时候,只因为想知道身体内部如何运作,就杀了一头小狮子。“你的幽默感真独特。”“我知道。但你居然听得懂我的笑话,真令人开心。那些圣痕者一个个敏感得很,总是嚷嚷着什么决斗啊、荣誉啊、血债血偿,但还不就是闲着没事干。因为没有敌人,他们只好自己找乐子。”“你刚才好像还有其他事要解释。”“啊,对。”胡狼用手将头发往后梳。他父亲也有一模一样的小动作。“找你过来是因为普林尼跟我有仇。他搞得我日子很难过,连我的后宫都派人渗透。你一定想象不到我被逼得杀了他几个奸细。得从那么多下人里一个一个挑——说这些不是要你觉得不自在。”他补上这句。“的确是有点儿不自在。”“先了解我当初的窘境,你才能帮上忙。目前普林尼还是很得我父亲重用,像条毒蛇成天在他耳边咝咝叫。你知道吗,黎托根本就是他安排的人。”——这我不知道。“一开始,普林尼刻意找了个乖孩子,算准可以让我爸想起死去的克劳狄乌斯,融化他那副铁石心肠,所以亲自栽培、训练黎托,还说动我爸收养黎托,准备立为后继者。没想到你却一路杀了进去,打乱了普林尼的盘算。所以他耐着性子花两年时间慢慢策划,成功把你和我一样撵出来。这下黎托成了唯一的继承人,普林尼则是他背后的黑手。”真相的确令我讶异。我知道普林尼阴险狡诈,但没想到他的布局竟这样深不见底。“那你的计划是?”我看看四周,“不会带着一群庶民拿草耙夺回你父亲的宠信吧?”“受过足够教育的金种都知道,底城有个犯罪组织,规模非常庞大。但若是一路追溯上去,就会发现这个组织与联合会最高统治者有关。奥克塔维亚·欧·卢耐,她表面上是金种的楷模,但背地里特别喜欢下流的手段。比如暗杀,或是策动罢工,给各个首席执政官找麻烦,逼人下台。她在底城也是耍同样的把戏。那些帮派的头目都是挑选过的,背后要不是她本人,就是她养的那三条御史母狗。不过,有趣的地方来了……我发现组织里有些人正蠢蠢欲动。”我皱起眉头:“他们对卢耐有意见?”“她本来就是个贱人,总不给我爸好脸色,反而去拉拢贝娄那家族。但现在这件事和她没有直接关系。我刚才说的人呢,是想不到那么远的,他们只是低等色族啊,戴罗。他们只想在这粪坑里当老大。”“底城对你有何用处?”我问。“只是其中一片拼图罢了。我帮心怀壮志的低等色族往上爬,当然是有代价的。等他们掌权,就可以处理掉联合会的心腹大患——阿瑞斯,以及他的儿子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