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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在德鲁里巷

作者:(英)威尔斯 字数:5543 更新:2024-05-14 14:38:53

隐形人说:“现在你该明白我是多么狼狈了。我没有安身之处,又不能穿衣御寒,因为穿上衣服就无法隐形,只会把自己弄得不伦不类。我饿着肚子,因为尚未消化的食物也会让我显形,并且形容可怖。”“这我倒是没想到。”肯普接口。“我当时也未想过这点。另外,我看到下雪,又想到各种暴露的危险。下雪天我不能在外面走,因为雪落在身上会让我显形。还有下雨天,雨会勾勒出我的轮廓,一个水洗一般的人形,像水里的气泡。还有雾天,在雾天里我应该像是个暗淡的气泡,只显出人形,只剩滑腻的身躯。不仅如此,我走到外面,走在伦敦的空气里,脚上沾满了土,空气里的煤尘黑灰也挂在皮肤上。我也不知道多久会因此暴露。总之,我心里很清楚,情势刻不容缓。“至少不能留在伦敦了。“我于是往大波特兰街的贫民区走,不知不觉走到了寄宿公寓那条街的尽头。我没有走那条路,房子已经被我那把火烧塌了,废墟还冒着黑烟,半条街都挤满了人。我最迫切的念头是找身衣服御寒。脸该如何伪装,我一筹莫展。后来我路过一间卖日杂的小铺子,看见报纸、糖果、玩具、文具、傻里傻气的圣诞装饰——圣诞早就过了。我还看见各种面具和假鼻子。问题迎刃而解,我计上心来。我调转方向,这次不再是漫无目的。我故意绕了个圈子,好避开人多的地方,朝斯特兰德街北边的小巷子走。我模糊地记着那一片有不少卖戏装的铺子。“那天很冷,我迎着刺骨的寒风,沿着小巷往北走。我怕身后有人追上,所以走得很快,每走到路口都提心吊胆,每见到行人就得格外提防。走到贝德福德街尽头,我前面有一个人,我就要从他身边经过的时候,没想到他一转身,和我撞个满怀,我摔倒在路面上,没想到一辆两轮马车驶过,我险些葬身轮下。路边停车休息的车夫一致认定那人中风了。这场意外叫我心烦意乱,只好走到科芬园市场,找了个安静的角落,在一个卖紫罗兰的摊子旁边坐了下来。我发觉自己感冒了,怕喷嚏声引人注意,过不多久只好又出去了。“后来我的寻觅总算有了结果。那是一间脏臭恶心的小铺子,开在德鲁里巷附近一条偏僻的巷子里。橱窗里应有尽有:亮片裙子、玻璃首饰、假发、舞鞋、化妆面具、舞台照相。铺子是老式的,低矮幽暗,上面还有四层楼,也是幽暗又破败。我从窗户里往里面瞧,看见没有人,于是走了进去。我一推门,碰得铃声叮当响。我于是没关门,绕过一排空空的衣服架子,躲到一面旋转穿衣镜后面的角落里。等了约莫一分钟也没有人来。接着我听见一个房间里传来沉重的脚步声,一个男人迈着大步走到店里。“这时候我已经计划妥当。我打算溜进房子,躲在楼上等机会,等到没人的时候再出来,找假发、面具、眼镜,再加一身衣服,然后重新现身。这副模样奇怪也许是奇怪,但不至于引人怀疑。当然,我顺便也可以把屋里的钱财据为己有。“进来的男人身材矮小,佝偻着背,两道粗黑的眉毛,长胳膊短腿,迈着外八字。看样子他正在吃饭。他一脸期许地四下张望,期待随即变成诧异,继而转为气恼,因为店里并没有客人。‘该死的小鬼!’他骂了一句,走到门外左右查看街面,过了一会儿又迈进门,在门上愤愤地踢了一脚,又咕哝着朝屋子门走去。“我从镜子后面走出来,跟在他身后,结果他听见了动静,立刻停下不走了,我也只好跟着停下。想不到他耳朵这么灵,我心里暗暗吃惊。他嘭地摔上门,把我关在了外面。“我犹豫不决。突然他的脚步声折返回来,门又打开了。他站在门口,狐疑地望着店铺,看样子还不满意。他咕哝着检查了柜台后面,又在几件家具后面查看了一番。之后他就站在那儿,将信将疑的样子。因为他没关房门,我就趁机溜进了里屋。“那是间古怪的小房间,陈设破旧,角落里堆着一些大面具。桌子上摆着他的早饭。他走进来继续用饭,我就站在一边,闻着咖啡香,看着他吃饭,肯普,我心里别提多气恼了。他那副吃相也叫人看不惯。这间小屋子开了三扇门,上楼下楼各一扇,可惜门都关着。只要他在,我就没办法溜出去,因为他耳朵灵,我动也不敢动,只能忍着背后的穿堂风。有两次我要打喷嚏,幸好都忍住了。“就这样,我经历了一段新奇的感官体验,但很快就疲惫不已,怒火中烧,可他一直磨磨蹭蹭。好不容易等他吃完饭,把讨饭钵一样的陶餐具收在放茶壶的黢黑的锡制托盘上,又用沾了芥末渍的擦桌布擦了残屑,把餐具一起端出去了。因为手上托着东西,他没办法关门——不然他一定会关的。我跟在他身后,来到一间污浊不堪的地下厨房兼洗碗间。我心满意足地看他动手洗餐具。我知道多留无益,而且砖地冰脚,我就回到楼上,坐在他的椅子上烤火。我看炉火烧得不旺,想也没想就动手添了点儿煤,结果声音惊动了他,他马上回到屋里,瞪圆了眼睛。他到处查看,差一点儿就碰到我了。他看了个遍,仍旧不满足,走到门口又回头看了一圈,这才下楼去。“我在小客厅里等了快一个世纪,他终于回来了,打开门要上楼。我勉强溜了进去。“他走得好好的,突然停了下来,我没防备,险些撞上他。他转过身,正对着我的脸,仔细听动静。‘我敢对天发誓。’他抬起寒毛粗重的大手揪着下嘴唇,上下打量楼梯。他哼了一声,又迈开步子。“他的手搭在门把手上,突然又不动了,脸上还是那副愤愤不平又无可奈何的样子。我的动静被他察觉了。他那双耳朵真是厉害得要命。他发火了。‘要是有谁在屋子里——’他骂了一句,后半句没有说。他伸手在口袋里摸索,没找到想要的东西,突然从我身边冲了过去,叮叮咣咣地下楼去了,一副气势汹汹的架势。我没跟着,就坐在楼梯顶上等他上来。“不一会儿他就回来了,嘴里一直嘟嘟囔囔。他开了门,可我还没来得及溜进去,门就嘭地关上了。“我于是决定先四处探察一番,一开始几乎没弄出丁点儿声音。房子又老又破,受潮严重,阁楼的墙纸都剥落了,还闹老鼠。有的门把手锈住了,我不敢按。我察看了几间屋子,都没有家具,还有的屋子里散乱地堆着搭戏台用的木板,看样子是二手货。他那间屋子隔壁堆着不少旧衣服。我动手翻找,一时兴奋,忘了提防他那双耳朵。我听见鬼祟的脚步声,发现得总算及时,我一抬头,看见他眯着眼睛看着乱糟糟的衣服堆,手里握着一把老式左轮手枪。我一动不动地站着,看他张着嘴,一脸狐疑地看来看去。他缓缓地说:‘一定是那个女人。叫她不得好死!’“他轻轻地关上门,接着就听见钥匙咯嗒一转。他的脚步声走远了。我猛地意识到自己被锁在屋里了。一时间我不知所措,从门口走到窗前又走回去,站在那儿一筹莫展。我怒从心起。后来我决定继续翻衣服,之后再做打算。我伸手一扯,结果顶层格子上的一摞衣服掉了下来。他听见动静又回来了,这次凶相毕露。这一次他碰到了我,吃了一惊,往后一跳,站在屋子中央目瞪口呆。“很快,他镇定了几分,手按着嘴唇,低低地说了声‘耗子’。他明显有点儿慌了。我蹑手蹑脚地溜了出去,想不到一块地板咯吱一声。那可恶的畜生举着手枪,又开始到处搜找,一间一间地锁了门,钥匙收在口袋里。等我想明白他的打算,又是一阵怒火中烧,几乎不能自已。这时候我已经晓得屋里只有他一个人,我一不做二不休,把他打晕了。”“你把他打晕了?”肯普吃了一惊。“不错,趁他下楼的时候,我抄起楼梯平台上的凳子,对准他的后脑一挥。他滚下楼梯,像一麻袋旧靴子。”“可是——我说!那人性的规矩——”“那约束的是一般人。肯普,你要知道,我打算乔装打扮之后离开,不能让他看见我。我想不到其他的办法。我拿了一件路易十四的背心堵住他的嘴,又用床单把他绑了。”“用床单把他绑了!”“把他裹成了布袋子。这办法不错,那蠢货心里害怕,发不出声音,又很难挣脱——绳子绑在他脚边。亲爱的肯普,你不必那么瞪着我,把我当成杀人犯似的。我是逼不得已。他手里有枪。他要是看见了我,就能说出我的样子——”“即便如此,”肯普插嘴说,“英格兰今非昔比。况且他在自己家里,是你——嗯,入室抢劫。”“入室抢劫!哼!一会儿你又要给我扣上小偷的帽子了。肯普,你不会如此愚昧,还像个牵线木偶一样吧。难道你还不懂我的处境?”“还有他的处境。”隐形人霍地站起来:“你到底是什么意思?”肯普的脸上露出一丝凝重,想要开口,但及时打住了。他态度一变,开口说:“说到底,你是不得已而为之。你进退两难。可尽管如此——”“我的确是进退两难,可恶至极。是他把我逼急了——挨处找我,瞎摆弄手枪,一会儿关门一会儿开门的。欺人太甚。你不会怪罪我吧?你不怪我吧?”“我从来不怪别人,”肯普答道,“早不流行了。之后呢?”“我饥肠辘辘,在楼下找到一块面包、几块臭烘烘的芝士,足够果腹了。我又兑了点儿白兰地喝了,然后回到楼上,经过那个即兴包成的袋子,看见他躺在那儿一动不动。我回到堆旧衣服的房间。这间屋子对着街面,窗前挡着两面棕色窗帘,上面落满了灰。我走到窗前,透过窗帘缝张望。阳光普照——因为习惯了这间破屋的棕色阴影,我觉得光线刺眼。路上人不多,几辆水果推车、一辆两轮马车、一辆堆着一摞盒子的四轮马车、一辆鱼贩子的推车。我眼睛里跳跃着五颜六色的光点,又回头看着身后幽暗的屋子。此时此刻,兴奋之情再次转为忧虑。屋里隐约有股奔散油[1]味儿,想来是清洁衣物用的。“我逐一搜查房子。我其实早就该猜到这个驼背一个人住。他实在是个怪人。凡是可能用得上的东西,我都通通拿到衣服间,之后再斟酌挑选。我找到一只手提包,正好实用,我还找了化妆用的脂粉,还有橡皮膏。“我原本想着搽点儿粉,盖住脸和露出来的皮肤,这样就能重新露面了,但这个办法有个缺点,就是一旦我想消失,就得用松节油和别的工具把妆擦掉,并且要耗上不少时间。最后我选中了一副更方便的面具:戴上墨镜,贴上灰白的络腮胡,套上假发,虽然有几分怪异,但和大多数人一比也算不得什么。我没有找到内衣,不过去买就是了。我于是套上白棉布做的面具眼罩,围上白色的羊绒围巾。我没找到袜子,不过驼背的靴子还算合脚,可以将就。我在店铺的一张桌子里翻到三枚金币和约莫三十先令的银币,之后在里屋撬开了橱柜,找到八磅金子。这下万事俱备,我可以重新现身了。“说来奇怪,我竟然犹豫了。我这副模样瞒得过人吗?我举着一面小镜子,从各个角度仔细审视了一番,查看有什么破绽,不过看起来并无不妥。我这副打扮像演戏似的,活像舞台上的守财奴,但绝不至于人所未见。我多了几分信心,拿着小镜子来到铺子里,拉下遮光帘,借着角落那面旋转穿衣镜,再次从各个角度仔细审视一番。“我又在里面待了几分钟,鼓足勇气,打开铺子大门,走到街上。那个矮子,就随他高兴的时候把自己放出来吧。我从戏装铺子里出来,转了十几个弯,走了五分钟,没遇见什么人对我频频侧目。就这样,我好像摆脱了最后一个烦恼。”他不说话了。“你没有再去担心那个驼背?”肯普问。“没有,”隐形人回答,“他后来如何,我一无所知。他要么替自己松了绑,要么上了西天。我绑得很紧。”他一语不发,走到窗前张望。“你走到斯特兰德街,又发生了什么事?”“哎——希望又破灭了。我以为不会再有麻烦了。我认定可以随心所欲,无所顾忌——只要不泄露我的秘密。我这样想着。无论我做什么,无论造成什么后果,都与我无关。我只要甩开衣物,就能消失得无影无踪。谁也抓不到我。要是没有钱,随手拿就是了。我决定尽情享用一顿美餐,再找一间上等酒店住下,之后再换一套新行头。我春风得意——现在回想起来真是难堪,我实在是蠢驴一头。我进了一家饭店,午餐点到一半才想起来,吃饭的话就要露出隐形的面孔。我只好把午餐点完,跟伙计说十分钟回来,气急败坏地走了。不知道你知不知道这种滋味,想着饱餐一顿,结果大失所望。”“不能相提并论,不过我想象得出。”肯普回答。“我真想把那些蠢鬼都砸死。我想着可口的食物,饿得头晕眼花,换了一家店,这次要了包间。我解释说:‘我毁了容,面目全非。’他们好奇地打量我,不过到底不关他们的事,我总算吃上了午饭。菜肴并不算可口,但足以饱腹,我吃了饭,点了根雪茄,考虑下一步的打算。这时候外面又下起了暴雪。“肯普,我越想越觉得隐形人是个无药可救的蠢点子——这里又冷又脏,大都市里又人来人往。还没进行这个疯狂实验的时候,我幻想着千般好处。但那天下午,我处处碰壁。我又历数世人梦寐以求的种种。隐形人都可以得到,可得到后却无法享受。野心——身居高位却不能抛头露面,那又有什么用?要是你爱的人是大利拉[2],那爱情又有什么好?权术、虚名、助人为乐、花天酒地,我通通觉得索然无味。那我还有什么好做?我为什么把自己变成一个不能见人的秘密,裹得严严实实、打着绷带,人不人鬼不鬼!”他不说话了。看样子他朝窗户瞥了一眼。“那你怎么去了伊平?”肯普一心想让客人说下去。“我要继续研究。我揣着一个希望,虽然只是个模糊的想法。我现在也怀着这个希望,不过想法已经成熟。想办法变回去!恢复如初。但我要等待时机,把隐形时该做的完成。这也是现在我最想和你讨论的。”“你直接去了伊平?”“不错。我只要拿到那三卷笔记和支票簿,带着行李和内衣,订购一批化学品,就能实现这个想法——等我拿到笔记,会马上把我的计算拿给你看。我于是就动身了。老天!我还记得那场暴雪,我费尽心机,才没让硬纸板做的鼻子被雪打湿。”“后来,”肯普接口说,“也就是前天,他们发现了你的身份,你就——报纸上说——”“没错。那个笨蛋警察是不是让我杀了?”“没有,他会好起来的。”“那是他走运。那群蠢货真叫我怒不可遏!为什么非要干涉我?那个傻瓜杂货商呢?”“没有人丧命。”“我那个流浪汉可不一定。”隐形人不怀好意地笑了两声。“老天,肯普,你根本不懂狂怒是什么滋味!几年的心血,反复计划斟酌,结果让一个笨手笨脚、愚昧无知的傻瓜坏了事!天底下各种各样的蠢东西都来挡我的路。“要是再让我遇见,我就要忍无可忍了——我要大开杀戒。“就算现在,情况已然棘手了一千倍。”“无疑叫人气恼。”肯普干巴巴地说。[1]Benzoline,石油精的旧称。[2]《士师记》第十六章,参孙的情人,后将参孙出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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