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南部的天空一片蔚蓝,我坐在阴凉的葡萄藤下写作,忽然惊讶地意识到,我参与卡沃尔先生的奇妙探险,实在非常意外,就算不是我,也会是其他人。我被卷入其中的时候,原以为自己绝不会再经历烦心事。我去林姆尼港[1],是因为我认为那里是世界上最平静的地方。“无论如何,我总能在这儿得到安宁,还能找到工作的机会!”我当时就是这么想的。结果,我就写出了这本书,还真应了那句话: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我也许可以在这里交代一下,我做生意本来好好的,可就在最近突然赔了本。眼下我身处这么好的环境,再提及当初山穷水尽的窘境,确实有些过分。我甚至可以承认,在某种程度上,我以前混得那么惨,完全是自找的。我在某些方面的确有些本事,却不是做生意的料。但那时我还很年轻,心气儿高得很,干过不少荒唐事,还以我自己的办事能力为傲。过了这么多年,我依然年轻,但种种经历已经从我的思想中抹去了青春的痕迹。至于那些经历是否让我吃一堑长一智,则是一个更值得怀疑的问题。在此没有必要详细描述我都做了哪些投机买卖,才导致我来到肯特郡的林姆尼港。如今,即使是普通的商业交易,也会蒙上一层浓重的冒险色彩,而我做的生意需要冒很大的风险。在这些事情上,总会有一定的付出和收获,而不管我情不情愿,到最后,我却只有付出而没有收获。即使我已失去了所有,一个爱找碴儿的债主照样觉得不该放过我。也许你也碰到过这种狠心的人,并且吃过苦头,也许你不曾深受其害,反正他对我一点儿情分也不讲。最后,我觉得我只剩下写剧本这一条路可走了,不然就只能去做文员。我这人想象力丰富,品位又相当不赖,我打算好好搏一搏,绝不向命运低头。曾几何时,除了相信我能在商界干出点儿名堂,我一直都认为我可以写出一部非常好的剧本。我相信这种想法并不稀奇。我知道,除了合法的商业交易,没有多少职业能拥有这么大的潜力,而这很可能使我产生了偏见。我确实已经习惯把这部尚未写出的剧本当成一条方便的退路,以备不时之需。现在,我果然还是穷得叮当响,也是时候选择这条路了。于是,我开始动笔。起初我以为只要十天就能完成,但我很快发现,写剧本所用的时间比我想象的要长,所以我需要一个临时住处,于是,我来到了林姆尼港。能找到那间小平房,还真是我走运。我签了三年的租约,添置了几件家具,而且,我在创作剧本期间都是自己做饭。我的厨艺能叫比顿太太[2]惊掉下巴。然而,你也知道,自己做饭真是别有一番滋味。我有一个咖啡壶和两个炖锅,一个用来煮鸡蛋,另一个烧土豆,还有一个煎香肠和熏肉用的平底锅。这些用具都挺简单的,却能让我过得十分舒坦。人总不能一天到晚讲排场,简朴倒也不失为一种选择。此外,我还赊账买了一桶十八加仑[3]的啤酒,而且每天都有一位可靠的面包师前来。这样的生活也许不是古希腊锡巴里斯城[4]的奢靡风格,但我过过更苦的日子。我有点儿对不住那位面包师,他是一个很正派的人,但愿我没欠他钱。如果有人想找个僻静的地方,那去林姆尼港就对了。林姆尼港位于肯特郡[5],脚下到处都是泥地,我租住的小屋在一片古老海崖的边缘,与罗姆尼平原沼泽[6]隔海相望。赶上潮湿天气,在这里几乎寸步难行,而且,我还听说,邮差有时候必须把木板绑在脚上,才能走过比较泥泞的路段去送信。我倒是从没见他这样做过,但我完全想象得出来。村里为数不多的房子外面都挂着桦木大扫帚,用来清扫烂泥,经我这么一说,想必你对这个地区的地质环境就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不是对一去不返的事物还有逐渐褪色的记忆,这个地方八成就不存在了。在古罗马时代,这里是英格兰的一个大港口,叫林姆尼斯港,现在,大海距离这个地方有四英里远。在那座陡峭小山的脚下,随处可见圆石和众多古罗马时代的砖砌建筑。此外,从这里,古老的沃特林大街如同一支箭,一直向北方延伸,仍然只是有些部分加铺了路面。我时常站在小山上思考:划桨帆船和罗马军团、战俘和官吏、妇女和商贩、像我一样的投机客,形形色色的人都在这个港口来来往往。现在草坡上只剩下了一堆堆破石烂瓦和一两只绵羊,当然,还有我!曾经是海港的地方如今变成了大片弯弯曲曲的沼泽,延伸到远处的邓杰内斯[7],随处可见树丛和中世纪古老城镇的教堂塔顶,而这些古老的城镇也和林姆尼斯港一样,一点点湮灭在历史的尘埃中。这片沼泽地无疑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风景。我估摸邓杰内斯距此有十五英里远,它就像一个在海上漂浮的筏子,而在西边远处的黑斯廷斯附近,群山笼罩在落日余晖之下。有时候,座座山峰仿佛就在眼前,清晰可见;还有时候,它们像是褪色了,显得又低又矮,要是一变天,群山往往就会消失在视线中。在近处的沼泽里,沟渠和河道纵横交错,反射着点点光辉。从我工作时的窗边可以眺望山峰此起彼伏,也是从这个窗口,我第一次看到了卡沃尔。彼时我正绞尽脑汁构思情节,专心致志地搞创作,他自然而然地吸引了我的注意。夕阳西下,宁静的天空呈现出鲜艳的黄绿色,这时,他走了过来。身材瘦小的他看起来十分古怪。他个子不高,身体滚圆,两条腿却很细,走起路来摇摇晃晃的。他头戴板球帽,身穿大衣、骑脚踏车时穿的灯笼裤和球袜,他认为这身衣服与自己那非凡的大脑非常相配。我搞不懂他为什么这么穿,毕竟他从不骑脚踏车,也从不玩板球。他兴许只是碰巧这么搭配,我不清楚其中是否有隐情。他摆了摆手,又晃晃脑袋,哼哼唧唧了几声。那种哼唧声听来像是某种带电的东西发出来的,我是头一次听到。他还不时清着喉咙,发出的声音非常特别。那天一直在下雨,小路很滑,他走路本就踉跄,这下更走不稳了。他迎着太阳走,忽然停了下来,掏出一块手表,看来有些犹豫。然后,他猛地转过身,匆匆忙忙地往回走,不再打手势,只是大步流星地走着,他的大脚发挥了最大的优势。我记得他的脚上粘了烂泥,所以显得异常大。这件事发生在我旅居生涯的第一天,当时,我正以极为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剧本的创作中,所以十分讨厌这个小插曲,怪他惹我分心,浪费了五分钟。我的思绪回到了剧本的场景中。然而,到了第二天傍晚,那个怪人又出现了,时间和情形都与前一天一模一样,第三天傍晚亦是如此。事实上,只要不下雨,他都会出现,搞得我难以集中精神创作。“这人太烦了。”我说,“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在学怎么扮木偶呢!”一连几个晚上,我都会狠狠地骂他一顿。渐渐地我不再发火,我的好奇心占了上风。这人到底在干什么?到了第十四天的傍晚,我再也忍受不下去了,他一出现,我就打开落地窗,穿过游廊,直接走向他每次停下的地方。他刚掏出手表,我就走到了他跟前。他那张圆圆的胖脸很是红润,眼睛是红棕色的,我以前都是逆光看他,并没有看清他的长相。“请等一下,先生。”我在他转身的时候说。他牢牢地注视着我。“我当然可以等一下。”他说,“也许你想和我多聊一会儿,这要求并不过分。你说的‘一下’现在已经过去了。如果不麻烦的话,请陪我走走……”“一点儿也不麻烦。”我说着走到他身边。“我的习惯都很有规律。我的社交时间并不多。”“想必你现在是在锻炼吧?”“是的。我是来这里欣赏夕阳的。”“不,你不是。”“你说什么?”“你就没看过夕阳。”“没看过夕阳?”“是的。我观察你十三天了,你一次都没看过落日。一次都没有。”他紧皱眉头,像是遇到了棘手的问题。“好吧,我是来享受阳光的,我喜欢这里的气氛。我沿着这条小路,穿过那扇栅栏门……”他猛地转过头,“然后原路返回。”“你说得不对。你没有。你说的可不是实话。这里根本就没有路。比如今晚……”“今晚!我想想。啊!我刚才看了表,发现我比规定的半小时超过了三分钟,没时间绕一圈了,我得回……”“你以前一直是那样做的呀。”他若有所思地看着我:“现在想想……也许是吧。不过你想和我谈什么来着?”“啊……就是这个!”“这个?”“是的。你为什么这么做?你每晚都来,还发出很大的动静……”“很大的动静?”“我给你示范一下吧。”我模仿他发出的哼唧声。他瞧着我,一看就知道,他并不喜欢这种声音。“我这么做了?”他问。“每天如此。”“我都不知道。”他停住脚步,严肃地看着我。“可能吧。”他说,“八成已经成习惯了?”“看起来是的。难道不是吗?”他捏住下嘴唇,低头端详着脚边的水洼。“我只顾着想事情了。”他道,“你想知道我这么做的原因!好吧,先生,我可以向你保证,我不光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做,我甚至都不清楚自己这么做了。现在想想,情况真和你说的一样,我从来都没走出过这片田野……我做的这些事,惹你生气了?”不知怎的,我居然有点儿可怜他。“谈不上生气。”我说,“但是……你想象一下,如果你在写剧本,却被人打扰!”“我想象不出来。”“这么说吧,我需要集中精神。”“啊。”他说,“这是当然。”他沉思起来。他的表情是那么痛苦,我更同情他了。毕竟,问一个陌生人为什么在公共小径上哼哼唧唧,未免有些过分。“你知道的,”他虚弱地说,“我就是习惯了。”“我明白。”“我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但如果会给你造成麻烦,那还是算了吧。说到底这不关我的事,而你有你的自由。”“不是的,先生。”他说,“根本不是这样。我很抱歉。我应该阻止自己做这些的。我以后一定可以做到。可不可以麻烦你再模仿一次那种声音?”“像这样。”我说,“哼哼,唧唧……不过其实,你知道的……”“我非常感谢你。事实上……我知道……我心不在焉。你说得很对,先生,完全合情合理。我真的很感谢你。事情该结束了。先生,你陪我走得够远了。”“但愿我的鲁莽没有给你……”“没关系,先生,没关系。”我们盯着彼此看了一会儿。我举起帽子,祝他晚安。他哆哆嗦嗦地也祝我晚安,然后我们便分手了。我走到台阶边,回头看他渐行渐远的身影。他的举止有了很大的变化:他似乎缩小了,走起来一瘸一拐的。这与他之前手舞足蹈、哼哼唧唧的模样反差巨大,我又开始可怜他。我看着他一直走出我的视线。我一心只想专心做好自己的事,于是我返回平房,继续写剧本。第二天傍晚我没看到他,第三天也没有。但我一直对他念念不忘,我忽然想到,我可以在剧本里把他塑造成一个多愁善感的角色,用来推动情节的发展。到了第四天,他竟然主动来找我了。我一时间搞不明白他的来意,毕竟他只是冷冷地和我谈了几句话,看起来很拘谨,然后,他突然切入了正题。他想买下我的平房。“你看,”他说,“我并不是怪你,但你破坏了我的习惯,这样一来,我的生活就被搅乱了。多年来,我一向都是从这里走的。毫无疑问我是发出了那种哼唧的声音……你一出现,这一切就都搞糟了!”我建议他去别的方向。“不。别的方向不行。必须是这里。我问过了。现在每到下午四点,我都会走到死胡同。”“可是,亲爱的先生,如果这件事对你这么重要的话……”“这件事对我至关重要!听着,我是……我是一名研究员……我正在进行一项科学研究。我住在……”他停了一下,似乎在想什么。“就在那边。”他说着突然一指,险些碰到我的眼睛,“就是那栋有白色烟囱的房子,从树梢上方能看到。我的情况很特殊,太特殊了。我即将完成一项最重要的实验,我可以向你们保证,这是有史以来最重要的实验之一。我需要不停地思考,我的精神要一直处在放松和活跃的状态。而且,下午是我最快乐的时光!那个时候,我总能想出新创意,得出新观点。”“可你为什么不继续来呢?”“现在不一样了。我很不好意思。我会想到你在写剧本,在看着我,而且你很生气!这样一来,我就不能想着我的工作了。不行!我一定要买下你的平房。”我想了想。在做出任何决定之前,我自然要考虑清楚。那时候,我通常都准备充足,可以随时做生意,而且只要能把东西卖出去,我就感兴趣。但首先,这栋平房并不是我的,纵使我卖了个好价钱,可要是房东收到了风声,那我肯定交不了房;第二,我还欠着别人钱呢。显然我必须小心处理这件事。此外,他八成是在创造很有价值的发明,我很感兴趣。我突然发现我想更多地了解这项研究,但我没有任何不轨的意图,只是单纯地想要了解,也可以在创作剧本之余休息休息。我开始试探他的反应。他倒是很愿意给我讲讲他的研究。事实上,他一真正讲起来,就开始滔滔不绝,我根本插不上嘴。他说起话来就像一个压抑了很久的人,平日里把这些话对自己说了很多遍。他讲了将近一个小时,我得承认,我听起来有些一头雾水。但在讲述的过程中,他的语气里流露出了满足,人忽略了自己加在自己身上的工作,才会有这样的口气。在这第一次谈话中,我对他的工作并没有了解多少。他说了那么多,但有一半都是在我看来完全陌生的技术术语,他用一种他乐于称之为基础数学的方法解释了一两个要点,还用一支复写墨水笔在信封上做了计算,如此一来,我连装懂都做不到了。“是的。”我说,“是的。接着讲!”尽管如此,我还是努力使自己相信,他绝不是一个把探索当儿戏的怪人。尽管他从外表看来像个怪人,但他身上有一种力量,所以绝不可能是个怪咖。不管怎么样,从机械这个层面来说,他做的事倒是有几分可信。他告诉我他有一间工棚,还把三个打零工的木匠培训成了他的助手。现在,从工棚到专利局,显然只差一步了。他邀请我去参观。我欣然接受,并小心翼翼地用一两句话将此事敲定。至于平房的买卖,仍然没个定论。最后,他站起来要走,并为他停留太久而表示歉意。他说,谈论自己的工作是一种难得的乐趣。他很少找到像我这样聪明的倾听者。而且,他很少与专业的科学家交往。“他们不光小气,还爱搞阴谋,尤其容不得别人有什么新奇的好想法。”他解释说,“我并不想说话刻薄,但是……”我是那种脑子一热什么都干得出来的人。我提出了一个也许是很轻率的建议。但你一定记得,我一个人在林姆尼港写剧本已经有十四天了,况且我还为破坏了他的散步而感到内疚。“为什么不把这变成你的新习惯呢?就当是替代我破坏的那个旧习惯。至少在我们解决平房的问题之前,你可以这样办。你希望思考工作,下午散步时经常如此。不幸的是,这一切都结束了,你无法恢复到原来的样子。但是,你为什么不来和我谈谈你的工作呢?你就把我当成一面墙,对着墙聊聊你的想法。有一点可以肯定,我不是专业人士,所以偷不走你的想法,我也不认识科学家……”我停了下来。他在考虑,显然这个提议吸引了他。“但我就怕会闷坏你。”他说。“是不是觉得我太乏味了?”“那倒没有,只是那些专门术语……”“不管怎样,今天下午,我对你非常感兴趣。”“当然,这对我有很大的帮助。要想理清头绪,最好的办法就是把想法解释清楚。迄今为止……”“我亲爱的先生,别再说了。”“但是你真的能抽出时间吗?”“了解一下别人的职业,就是最好的休息。”我深信不疑地说。事情就这样说定了。他在阳台台阶上转过身来。“真的非常感激你。”他说。我嗯了一声,表示不明白他的话。“你完全治好了我哼哼唧唧的这个可笑习惯。”他解释说。我好像说了句“我很乐意为你效劳”,然后他就转身走了。我们刚一聊完,他的思路就恢复了。他的胳膊开始像以前那样挥动起来。他那哼哼唧唧的声音随着微风飘到了我的耳边……说到底,这都不关我的事……他接连来了两天,给我讲了两次物理,我们都很满意。他说起“以太”[8]“力线管”[9]“引力势”[10]之类的东西时,神志极其清醒。我坐在另一把折叠椅上,不时说着“是的”“继续讲”“我听明白了”,好让他继续说下去。他讲的内容都很深奥,但我认为他从没怀疑过我是不是一头雾水。有几次我估摸自己根本就没认真听,但不管如何,我都暂时抛开了把我搞得狼狈不堪的剧本,得到了片刻的放松。有时,有那么一瞬间,我像是明白了他讲的内容,但就在我自以为了解的时候,却再次变得糊涂起来。有时,我的注意力完全丧失,便干脆放弃,坐在那里盯着他看,还在心里想,如果安排他成为我剧本中一场精彩闹剧的中心人物,岂不是更好。不过这么听了一会儿,我又能理解一点儿他讲的东西。一有机会,我就去参观了他家。他家很大,家具摆设并不讲究,他除了三个助手外,没有别的仆人,饮食和生活都很简朴。他不喝酒不吃肉,只会做那些条理分明、有纪律性的事。但看到他的装备,我的许多疑虑便烟消云散了。从地下室到阁楼,一切都井井有条,在这样一个偏僻的村庄里,这个小地方确实很不可思议。一层的房间里摆着长凳和仪器,烘焙室和碗碟洗涤室的烧水壶都被改装成了不错的熔炉,地下室中放着发电机,花园里还有一个煤气罐。他热情如火,而且非常相信我,领我逐屋参观。一直过着孤独生活的人才会这样。他长期隐居,所以很容易相信别人,而我有幸得到了他的信任。三位助手是他们出身的“手艺人”阶层中值得称赞的人物。他们不太聪明却尽职尽责,而且强壮、有礼貌、唯命是从。一个叫斯帕格斯,曾当过水手,负责做饭和加工金属制品;第二个叫吉布斯,是个细木工匠;第三个以前是打零工的园丁,现在当领班。他们只负责体力劳动,所有需要动脑子的工作都是由卡沃尔完成的。对于卡沃尔的工作,我是懵懵懂懂,他们却是一无所知。现在来谈谈他的研究项目的性质。不幸的是,要理解实在难如登天。我不是科学家,如果我试图使用卡沃尔先生的高度科学语言来描述他的实验目的,那恐怕不仅读者会感觉云里雾里,我自己也准糊涂。而且,我肯定会犯不少错,到时候,国内数学物理学专业的学生一定会嘲弄我一番。因此,我认为,我最好还是用外行话来形容我的印象,我可不干冒充内行这种事。卡沃尔先生的研究对象应该是一种“不透”的物质,他使用了另一个词,不过我记不清是什么了,反正就是“不透”的意思,这种物质可以抵挡“所有形式的辐射能”。他说得很明白,所谓“辐射能”有几种,比如光或热,比如大约一年前人们经常谈论的X光射线,比如马可尼电波,又比如万有引力。他说,所有这些东西都从中心辐射出来,作用于一定距离以外的物体上,因此得名“辐射能”。现在几乎所有的物质都能抵挡某种形式的辐射能。例如,玻璃透光,但传热较差,所以可用作火炉屏;明矾透光,但可以完全阻热。另一方面,溶于二硫化碳中的碘完全阻光,但可以传热。它既可以隔火,还可以把火的全部热量转移到你的身体上。金属不仅不透光也不导热,更不能阻隔电能,而电能却能通过碘溶液和玻璃,几乎就像毫无阻挡一样。现在所有已知的物质都无法阻隔引力。你可以使用各种各样的屏蔽物来阻隔太阳的光、热或电,或地球的任何热量;你可以用金属薄片来屏蔽马可尼电波,但没有什么能切断太阳或地球的引力。然而,至于为什么没有,则很难解释清楚。卡沃尔并不明白为什么这种物质不应该存在,当然我也不能告诉他其中的原因。我以前从未想过有这种可能性。他在纸上做了计算给我看,毫无疑问,若是换成开尔文勋爵、洛奇教授、卡尔·皮尔逊教授[11]或其他伟大的科学家,或许都能理解。但我看了他的,只觉得莫名其妙,不明其理。他用算式向我证明,这种物质不仅可能存在,而且肯定符合某些条件。他的这个推理太惊人了。尽管我当时很吃惊,此刻却转述不出来。“是的。”我边听边说,“是的。接着讲!”对于这个故事,我只说一点儿就够了。他相信他可以制造出这个可以隔绝引力的物质,而他使用的材料是复杂的金属和某个新东西,想必那是一种名为氦的新元素。这种元素是装在密封石罐里从伦敦寄来的。人们对这一细节有所怀疑,但我几乎可以肯定,装在密封石罐里寄来的确实是氦。而氦肯定是一种非常稀薄的气体。要是我当时记下来,该有多好……但我又怎么能预见到有做记录的必要呢?但凡有一点儿想象力,任何人都能理解这种物质不同凡响,也能稍稍理解我从卡沃尔那晦涩难懂的语言中悟出这一点后所产生的感觉。这就是戏剧中如释重负的场景啊!过了一段时间,我才相信我的理解是正确的,而且,我非常小心地不问问题,不然他准会看出来,我压根儿就没弄懂他每天讲的那些东西。但是,读到这里的人并不会与我产生同感,毕竟我的叙述贫乏干涩,根本不可能表达出我是真的相信这种惊人的物质一定可以被制造出来。拜访过他家之后,我不记得我有哪怕是一次连续写剧本一个小时。我的想象力都投入到了别的地方。这个计划似乎拥有无限的可能性,无论从哪个方面考虑,都必将创造奇迹,引发革命。举个例子,如果一个人想举起一个重物,不管重物有多大,只要在它下面放一块这种物质,那仅凭一根稻草,也能把它举起来。我的第一自然反应是将这种物质应用在枪炮、装甲舰以及所有战争需要的材料和方式上,此外还可以用在航运、运输、建筑和所有可以想象到的人类工业。这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他把我带进了孕育那个新时代的产房,去见证新纪元的诞生。这个物质一定会被应用到越来越多的领域。而且,我发现我可以趁此时机再次从商。我想象自己开了一家公司,又开了很多家分公司,接订单接到手软,生意越做越大……到最后,庞大的卡沃尔公司成立,触角伸到了全世界。而这一切都是我一手打造的。我马上就打定了主意。我知道我赌上了自己的一切,但我确实兴奋到不能自已。“我们绝对是在创造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发明。”我说,并且着重强调了“我们”,“如果你不让我参与,那干脆拿枪把我打死吧。明天我就来,做你的第四个助手。”他似乎对我的热情感到惊讶,但没有丝毫怀疑或敌意。相反,他还很谦卑。他疑惑地看着我。“可是你真的认为……”他说,“你还在写剧本呢!剧本怎么办?”“别管什么劳什子的剧本了!”我喊道,“我亲爱的先生,你难道不知道你创造了什么吗?你难道不知道你要做的是什么吗?”这只是一个修辞上的转折,但他肯定是不知道的。起初我都不敢相信,他竟然连一点儿模糊的概念都没有!这个令人吃惊的小个子竟然一直在纯理论的基础上工作!他是说过这是“世界上最重要的”研究,但他不过就是整理了许多理论,解决了许多有疑问的问题;他不曾想过他即将创造出来的东西会被应用到哪些领域,他就像是一台制造枪炮的机器。这种物质有可能被创造出来,他会成功的!按照法国人的话说:“就是这样![12]”除此之外,他还很幼稚!如果他成功了,他的名字将会被载入史册,他会成为皇家学会[13]会员,他将成为科学名人,他的照片将被刊登在《自然科学》[14]杂志上。他一定会名利双收!如果不是我的出现,等到他公布这个爆炸性消息,也就好像发现了一种新虫子而已,激不起任何水花,很多科学家都是这样,虽是发明了一些小东西,引起过一些关注,但最后还是被人遗忘。我意识到了这一点,便讲了起来,这下子换成我滔滔不绝,卡沃尔则不停地说:“接着讲!”我猛地跳起来,在房间里踱来踱去,像个二十岁的小伙子一样手舞足蹈。我试图让他明白他在这件事上的责任和义务,以及我们在这件事上的责任和义务。我向他保证,我们可以赚到很多很多钱,我们可以进行我们所设想过的任何一种社会革命;我们可能拥有并统治整个世界。我给他讲了公司、专利和秘密程序。所有这些似乎都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就像他的数学给我留下的印象一样。他那张红润的小脸显出困惑不解的神情。他结结巴巴地说他倒是不在乎什么钱不钱的,但我可不会由着他这么想。他必须有钱,他磕磕巴巴说再多都没用。我让他明白了我是什么样的人,我告诉他我有着丰富的从商经验,不过我没说我当时破产了,欠的钱还没还清,毕竟这只是暂时的,我认为,我现在虽然一穷二白,但并不代表我不想赚大钱。我们渐渐地都认为应该成立一个垄断公司。他负责发明创造,我负责把生意做大做好。我像水蛭一样牢牢吸附着“我们”这个词,对我来说,我和他已经是一个整体了。在他看来,我所说的利润要用作研究资金,但这个问题当然还是留待以后解决吧。“好吧。”我喊道,“好吧。”正如我坚持的那样,关键在于先把那个物质制造出来。“有一种物质,”我叫道,“每个家庭、每座工厂、每座堡垒、每艘船都少不了它,这东西甚至比专利药更普遍适用!它将大受欢迎,它有成千上万种用途,哪怕只是其中一种也能让我们富可敌国,卡沃尔,你的钱将多到花也花不完!”“不!”他说,“我开始明白了。真是太不可思议了,我们只是聊了聊,就聊出了新思路!”“你碰巧找对了谈话对象!”“我想没有人会讨厌成为有钱人。还有个问题……”他说。他停顿了一下。我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你知道,我们可能会失败。也许这种物质只在理论上存在,在现实中根本制造不出来。此外,就算我们成功了,也有可能遇到很多麻烦……”“到时候我们就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我说。[1]位于英国肯特郡的一个村庄。——译者注(若无特别说明,本书中注释均为译者注)[2]本书初稿中为“邦德太太”,是英国一首童谣中的人物。[3]一英制加仑约为4.546升。[4]古希腊城市,因其放纵和奢靡的生活方式而闻名。[5]英国东南部郡名。[6]位于英国南海岸的一片沼泽。[7]位于新罗姆尼和拉伊之间,是一片布满鹅卵石的低矮的海岬。[8]以太是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所设想的一种物质,是物理学史上一种假想的物质观念,其内涵随物理学发展而演变。[9]介电质中被极化粒子间的联系。[10]物体因为重力作用而拥有的能量。[11]当代三位杰出的科学家。[12]原文为法语。[13]英国皇家学会,其成员皆为英国杰出的科学家。[14]英国最负盛名的科学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