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诃砂,人称南方的门户、黎明之都。曾有一个小国的王子带着扈从来到这里,想要得到一具新的身体。那时,人们仍能靠自己的力量把命运之线从臭水沟中拉出来,神灵还没有这么正式,魔物仍被束缚着,极乐尽善之城偶尔也会对凡人开放。这个故事所讲述的,是王子如何侮辱神庙前那独臂的祈祷接收机,以至冒犯天庭,招来诸神的不悦……转世为人者极罕,往生他处者实多。——《增一阿含经》[1](I,35)黎明之都,午后三时,王子踏上了以太阳神苏利耶命名的宽大街道,**是一匹白色的牝马,腰带上别着弯刀。百名扈从簇拥在他身后,谋士史芮克骑行在他的左边。一队驮马负着沉甸甸的袋子,里边装着他的部分财富。凶猛的热浪直落在众人的头巾上,穿过他们,又从路面升起。一辆马车慢吞吞地行驶在路上,与队伍擦肩而过时,车夫瞥了一眼扈从长所持的旗帜;一个女匠人站在自家门口,注视着往来的人流;一队杂种狗尾随着马队,咆哮个不停。王子身材高大,有着烟青色的胡须,深咖啡色的双手上满是突起的血管。他的身形依然挺拔,双眼像暮年的鸣鸟般机敏、清澈。人们在前方聚集,看着这队人马。马是财富的象征,这样的富豪委实不多。常见的坐骑是蜥蛇——浑身鳞片,脖子像蛇一样,满口尖牙。它性情暴躁,寿命不长,且血统也大有疑点,然而人们别无选择。不知为什么,马在最近几代不常生育,已经日渐稀少了。王子继续前行,深入黎明之都,围观者继续尾随。一行人从太阳之街转向一条稍窄的大道。路旁是生意人的低楼、大商人华美的店铺、银号、庙宇、旅舍和妓院。他们一路走向商业区的尽头,终于抵达了一座富丽堂皇的旅舍,它的店主哈卡拿号称最完美的主人。众人在大门前勒住马,哈卡拿本人就等候在墙外,准备亲自将牝马牵进马厩中。他衣着简单,按照时下的流行把自己养得白白胖胖,脸上满是笑容。“欢迎,悉达多殿下!”他有意抬高声音,好让周围的人都能知道客人的身份。“欢迎您来到这个夜莺婉转的地方,来到这馥郁的花园和寒舍中的大理石厅堂!也欢迎您的骑手,他们追随您左右,一路跋涉,现在无疑同样需要些精致的饮食和高贵的娱乐好放松放松。我相信,您会发现一切都合乎您的心意,正如过去许多次您赏光在此逗留时一般。您和许多王子、贵客都曾对鄙店不吝赞美,人数之多,实在难以尽数,比如——”“也祝你午安,哈卡拿!”王子大声打断了对方——天气炎热,而旅舍主人的话就像河水一般,总有流个不停的危险。“让我们赶紧进去吧,你的旅舍优点之多,实在难以尽数,比如里边的确非常凉快。”哈卡拿僵硬地点点头,牵着牝马的辔头引它通过大门进了院子,随后他扶着马镫请王子下马,把马匹交给马厩照料,并派一个小男孩去打扫马队停在门外时留在街面上的痕迹。旅舍内,众人正在沐浴。他们站在大理石建成的澡堂里,由仆人将水倾倒在肩上。净过身后再按刹帝利种姓的习俗涂上油,换上干净的衣物,来到用餐的大厅中。这一餐持续了整整一个下午,最后,武士们自己也不记得究竟品尝了多少道美味佳肴。餐桌又长又矮,王子坐在首席,他的右手边是三名舞者。四个蒙面乐师按传统演奏着合适的音乐。乐声中,舞者动作繁复,面部表情随着不同的舞蹈动作不断变换,指钹发出悦耳的撞击声。餐桌上铺着一张艳丽的桌布,蓝色、棕色、黄色、红色和绿色编织出一系列狩猎和战斗的场景:骑在蜥蛇和马背上的战士手持长矛与弓箭对抗羽熊、火禽和挂着宝石的植物首领;绿色的猴子在树冠上格斗;大鹏金翅鸟用爪子抓起一个飞翔的魔物,正以鸟喙和翅膀发起攻击;海底,长着角的鱼组成一支军队,带关节的鱼鳍抓着尖尖的粉红色珊瑚,与一排手持长矛和火炬的人类对峙,想把这些身穿长袍、头戴钢盔的人赶回陆地去。王子吃得很少。他一边聆听音乐一边摆弄着食物,偶尔因为手下人的俏皮话大笑几声。他抿了口果露,戒指碰到杯边,发出清脆的声响。哈卡拿出现在他身旁。“一切都还好吗,殿下?”“是的,好哈卡拿,一切都好。”“可您却没有像您的手下一般尽情吃喝,是对食物不满意吗?”“食物非常好,烹调也完美无瑕,可敬的哈卡拿。问题在我自己,最近我的胃口不佳。”“啊!”哈卡拿露出了然的神色,“我有办法,完全符合您的需要!只有您这样的人才能真正欣赏。它就在我地窖里一个特制的架子上,已经放了很久。伟大的神灵黑天用某种方法使它久藏不坏。多年之前他把它给了我,因为这里招待并未使他不满。我这就去为您取来。”他弯下腰,从王子身边倒退着出了大厅。当他回到大厅时,手中拿着一个瓶子。瓶子一侧贴着一张纸,王子不必看上边的内容就已认出瓶子的形状。“勃艮第!”他惊呼道。“正是,”哈卡拿说,“很久很久以前,从消失的尤拉斯带来的。”他闻了闻,微微一笑,然后拿过一个梨状的酒杯,倒出少量葡萄酒,放在他的客人身前。王子举起酒杯,嗅着酒的芬芳。他细细地啜了一口,接着闭上双眼。大厅里一片寂静,无人愿意搅扰他的享受。他放下酒杯,哈卡拿再次往杯内注入葡萄酒,那是用比诺葡萄酿造的酒,在这个星球上无法种植。王子并没有碰酒杯,而是转身问哈卡拿:“谁是这里最老的乐师?”“曼卡拉,这儿。”主人说着指了指一个白发男人,那人正在角落里那张为仆人准备的矮桌边休息。“不是身体上的老,而是时间上的。”王子道。“哦,那应该是得勒,”哈卡拿说,“如果他真能算作是乐师的话。据他自己说,他曾经做过乐师。”“得勒?”“照料马匹的那个男孩。”“啊,是他……叫他来。”哈卡拿拍了拍手,一个仆人出现在他身边,哈卡拿命他去马厩,让男孩赶紧梳洗一番,到客人们这里来。“请不要费神为他梳洗,直接带他过来就可以了。”王子道。说完,他把身体向后一靠,闭目等待着。等小马夫来到跟前,他开口问道:“告诉我,得勒,你会演奏何种音乐?”“那些被婆罗门所厌弃的。”男孩答道。“你用哪种乐器?”“钢琴。”“这些呢?”王子指了指那些闲置在墙边小台子上的乐器。男孩朝它们扭过头去。“我想我能凑合着使长笛,如果有必要的话。”“你会华尔兹吗?”“是的。”“能为我演奏《蓝色多瑙河》吗?”男孩迟钝的神情消失得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一脸的不安。他飞快地瞄了一眼身后的哈卡拿,他的主人点了点头:“悉达多是一位王子,也是原祖之一。”“用这些笛子吹《蓝色多瑙河》?”“如果你愿意。”男孩耸耸肩。“我可以试试,”他说,“太久太久了……给我一点时间。”他穿过大厅,来到放乐器的地方,选中一支长笛,低声对笛子的主人说了几句话。那人点了点头。于是他把笛子举到唇边,轻声吹奏了几个音符。他停下来,接着重试了一次,然后转过身去。他再次举起笛子,开始了华尔兹那颤动的乐章。王子在乐声中品尝着葡萄酒。等他停下来喘口气时,王子示意他继续。长笛奏出一曲又一曲被禁止的旋律,职业的乐师们脸上摆出职业的轻蔑,然而在桌下,他们的脚却随着音乐打着节拍。最后,当王子的葡萄酒享用完毕,夜晚也开始向摩诃砂走来。他扔给男孩一袋硬币,男孩离开时眼中噙着泪水,不过王子并没有看他的眼睛。他起身舒展四肢,用手背掩住一个哈欠。“我回房去了,”他对自己的手下说,“可别趁我不在,把自己的遗产输个精光。”他们哈哈大笑,祝他晚安,接着叫来烈酒和咸饼干。离开时,他听到了骰子摇动的声响。王子提前离开宴会,是为了次日能在日出之前起身。他命一个仆人整日守在自己的房门外,挡住任何求见的人,只说王子这天不会客。清晨的第一朵鲜花尚未对早起的昆虫开放,他已经走出了旅舍,唯有一只老态龙钟的绿色鹦鹉目送他离去。按照他在此种情形下的习惯,王子脱下了镶着珍珠的丝绸,换上破布缝制的衣裳。他穿过光线暗淡的街道,一路上悄无声息,既没有海螺鸣响号角,也听不到整齐的鼓点。街上空无一人,只偶尔有一两个行色匆匆的医生或妓女,正从主顾处往家赶。一只野狗跟着他穿过商业区,往港口走去。他在桥墩旁堆放的柳条箱上坐下。黎明驱散了笼罩世界的黑夜。他望着随波浪起伏的船只,它们的风帆早已降下,绳索纠结,舰首刻着怪兽或处女的形象。每次摩诃砂之行都会把他带回这里,在码头稍事停留。空中出现了清晨的粉红,像一把阳伞遮在乱蓬蓬的云层上,凉爽的晨风在码头轻柔地吹拂着。不远处是几座有着环形窗户的高塔,食腐鸟在其间飞翔,发出嘶哑刺耳的叫声,时不时猛扑下来,掠过海湾的水面。他注视着一艘准备出海的大船,帆布制成的风向标状如帐篷,被咸湿的海风吹得鼓起来。其他船只还安然停泊在锚位上,船里渐渐有了动静,水手们正预备装货、卸货,货物中有熏香、珊瑚、油,各种织物,还有金属、牛、硬木和香料。他嗅着货物的味道,听着船员们的咒骂,两者都是他所喜爱的。前者因为它散发出财富的气息,后者则综合了最令他感兴趣的两件事——宗教和解剖学。一个外国船长刚才在监督水手卸下一袋袋粮食,现在走到柳条箱形成的阴凉处休息片刻。王子同他交谈起来。“早上好,”他说,“愿风暴与海难远离你的航程,愿诸神赐你平静的港湾,让你的货物卖上个好价钱。”对方点点头,在一个柳条箱上坐下,又拿出小巧的陶土烟斗往里填上烟丝。“谢谢你,老人家,”他说,“我只在自己选定的神庙中向神祈祷,但我乐意接受任何人的祝福。祝福总不会有什么害处,特别是对一个海员来说。”“这次航行困难吗?”“还算幸运,原本可能更难的,”船长回答道,“海中那座人称尼西提大炮的冒烟的山,又朝天上喷了火。”“啊,你来自西南方向。”“是的。查提桑,就在依斯帕海岸那儿。每年这个季节,风总是很好,可却把尼西提大炮的灰带到了非常远的地方,距离之远出乎所有人的意料。整整六天,这场黑雪落在我们头上,来自地下的味道折磨着我们,食物和水都难以下咽,众人眼中泪流不止,喉咙灼痛难耐。等终于脱离它的控制,我们献上了不少感恩的祭品。看见船身上的污迹了吗?你真该看看船帆——黑得像拉特莉的头发!”王子身体前倾,好看清船体。“不过海水还算平静吧?”海员摇摇头。“我们在盐岛附近遇上一艘巡洋舰,听舰上人说,我们刚好躲过了六天前尼西提大炮最厉害的一次喷发。那时,云被烧得火红,波涛汹涌无比,可以确定有两艘船已经沉没,另有一艘很可能也已遇难。”他往后一靠,点燃烟斗,“所以,就像我刚才所说的,祝福对一个海员总不会有什么害处。”“我在找一位海员,”王子道,“一个船长。他叫让·奥威格,或许他现在用的是奥瓦嘎这个名字。你认识他吗?”“我曾经见过他,”对方说,“但他已经很久不曾出海了。”“噢?他怎么了?”海员转过头来,仔细打量着他。最后,海员问道:“你是谁?为什么打听他的事?”“我叫萨姆。我和让是多年的老朋友。”“‘多年’是多少年?”“很久很久以前,在另一个地方,他还是船长,指挥着一艘不曾航行在这片大洋上的船,那时我们就认识了。”那位船长突然倾下身子,拾起一块木头,朝桥墩另一侧的一只狗扔了过去。那狗刚绕过根桩子,被木头打中后尖叫一声,飞奔到仓库附近躲了起来。它正是从哈卡拿的旅舍一路跟在王子身后的那只野狗。“小心地狱的猎犬,”船长道,“这儿有狗,还有狗——还有狗。三种不同的类型,别让任何一种靠近你。”说完他又一次上下打量王子。“你的手,”他一挥烟斗,“最近戴过许多戒指,它们留下的印记还没有消失。”萨姆瞥了眼自己的双手,微微一笑。“什么也逃不过你的眼睛,水手,”他答道,“所以我不否认这明显的事实。是的,我最近戴过戒指。”“如此说来,你也像那些野狗一样表里不一——你还在打听奥瓦嘎时用了他最古老的那个名字。你自称萨姆,那么,你或许也是原祖之一?”萨姆并没有立即回答,而是注视着对方,似乎在等对方继续说下去。也许是意识到这点,船长再次开口道:“我知道,奥瓦嘎是原祖之一,虽然他自己从未说起过。要么你也是原祖,要么你是一个大师,总之你早已知道他的身份,因此,我提到这件事并没有泄露他的秘密。不过,我的确希望弄清自己面对的究竟是敌是友。”萨姆皱起眉头。“让从不与人结仇,”他说,“听你的话,他现在似乎有了不少敌人,比如那些被你称为大师的人。”海员仍旧盯着他。“你不是大师,”过了一会儿,他说道,“而且你来自远方。”“是的,”萨姆道,“但请告诉我,你是怎么知道的?”“首先,”海员说,“你岁数很大。大师也可以选用衰老的身体,但他绝不会这么做,就好像他不会长时间使用狗的身体。一个老人很可能毫无预兆地突然死去,大师太过惧怕遭遇真正的死亡,因此不会长时间使用老人的身体,不至于让戒指在手指上留下深深的印记。戒指的印记只可能来自富人,而大师们不可能夺走富人的身体。一个富人,如果打定了主意要拒绝重生,就会活到自然死亡为止。大师们绝不敢打富人的主意,因为如果一个富人意外死亡,他的手下也许会使用暴力威胁大师们的安全。所以你的身体不可能是这样得来的。从生命槽中取出的身体也不可能有戒指的痕迹。“所以,”他总结道,“我认为你是个很有地位的人,但并非大师。如果你知道奥瓦嘎的过去,你应该同他一样,也是原祖之一。你所打听的那些事,让我判断出你来自远方,因为如果你是摩诃砂人,你必定听说过大师,而了解大师的情况,你就该知道为什么奥瓦嘎不能再出海了。”“哦,刚靠岸的水手啊,你对摩诃砂的事倒非常清楚。”“和你一样,我也来自遥远之地,”船长微笑着承认道,“但在十二个月的航行中,我会在两打港口停靠,听到许多事情——来自各处的消息、流言和故事,这些消息的来源可远不止这两打港口而已。我知道宫中的阴谋和神庙的故事;我知道在爱神甜蜜的弓箭下,人们对妙龄少女的私语;我知道刹帝利的战斗和大商人们以未来的谷物与香料、珍珠与丝绸所做的交易。我和不同的人一道开怀畅饮,有吟游诗人和占星术士,有戏子和仆从,还有马车夫和裁缝。有时,我也许会来到一个海盗藏匿的港口,听人说起被劫持的那些人质的遭遇。所以,不要感到奇怪,尽管你可能已经在这里停留了一个星期,而我刚从远方来到此地,却比你更了解摩诃砂。时不时地,我还会听说神灵的所作所为呢。”“那么请说说大师们的事,还有,为什么要把他们视为敌人?”“我可以告诉你些他们的情况,”船长道,“因为你不该毫无警觉。那些肉体贩子现在成了业报大师。他们学着神灵的模样,不再对外透露各人的名字,好让自己看起来像大法轮一样客观,并自称为大法轮的代言人。他们现在不只是肉体商人,还与神庙结成联盟。神庙也改变了,和你一道的那些原祖们早已成了神,他们现在从天界与神庙联系。若你真是原祖之一,萨姆,等你面对业报大师们时,将只有两条路可走,要么成为神,要么灭亡。”“他们是怎么做的?”萨姆问。“要想知道细节,你得到别处寻求答案,”对方答道,“我不知道这些事是如何进行的。到织工之街去找修帆工加拿嘎。”“这是让现在的名字吗?”对方点点头。“记住,小心狗,”他提醒道,“或者说,小心任何可能藏有智力的活物。”“你叫什么名字,船长?”“在这个港口,我没有名字,或者只有一个化名,我看不出有什么理由要对你说谎。日安,萨姆。”“日安,船长。谢谢你的忠告。”萨姆起身离开港口,往商业区和那些做买卖的街道走去。太阳像一块红色的铁饼,正朝着诸神之桥上升。城市已从睡梦中苏醒,商贩们正在街边展示工匠的精巧手艺。王子穿过这些小摊,沿街叫卖软膏和药粉、香水和油的小贩在他身边来来往往。卖花姑娘朝路人挥舞鲜花和花环;卖葡萄酒的商人照例一言不发,同自己的酒囊一起坐在一排排阴凉的长凳上,静候顾客上门。食物的味道、麝香的气息、人的体味、粪便的臭味、油和熏香的气味,全都搅在一起,像一朵看不见的云,在街上悠然漫步。王子走到一个拿着乞钵的驼背身前,他自己也是乞丐打扮,所以并不显得突兀。“你好,兄弟,”他开口道,“人家派我来办事,这一带我可不熟。能告诉我织工之街在哪儿吗?”驼背点点头,晃了晃乞钵作为暗示。他从藏在破布下的口袋里掏出一枚小硬币,放进驼背的乞钵里,硬币立刻便消失了。“那边,”驼背把头一偏,“在第三条街往左转。两个街口之后就是水神瓦鲁那神庙前的环形喷泉。沿着喷泉走,织工街的标志是一只锥子。”他点点头,拍了拍对方的驼背,然后继续前进。走到环形喷泉时,王子停住脚步。瓦鲁那是所有神祇中最为苛刻、威严的一个,他的神庙前排着好几打人。这些人并不准备进神庙去,而是在进行某种需要轮流排队等候的活动。他听见硬币的响声,于是凑近了些。那是台金属制成的机器,闪闪发光。一个男人将一枚硬币投进了机器上的钢老虎口中。机器隆隆作响,他于是按下些动物和魔鬼形状的按钮。两条圣蛇那迦盘旋在透明的面板上,男人按下按钮后,一道光贯穿了蛇身。萨姆缓缓移动,又靠近了些。机器一侧有根铸造成鱼尾形的控制杆,男人把它拉下来。圣洁的蓝光盈满机器内部;两条圣蛇发射出红色的脉冲;伴随着柔和的音乐声,蓝光中出现了一个飞快转动的转经筒。男人一脸接受赐福的表情。几分钟之后,机器自动关闭。他又拿出一枚硬币,再次拉下控制杆,引得队伍末端的几个人大声发起牢骚——这已是他的第七枚硬币,天这么热,其他人也等着祈祷哪,既然是这么大一笔奉献,他干吗不直接进去把钱交给司祭?有人回答说,这小子肯定干了不少需要赎罪的事。于是人们开始揣测他的罪究竟属于何种性质,这让人群中传出好些兴高采烈的笑声。王子发现队伍中也有几个乞丐,于是过去排在队尾。队伍缓缓向前挪动,王子注意到底座上有两只老虎分立两侧;有的人会往第一只口中投下硬币,再按下按钮,有的却只往第二只老虎嘴里塞进一块扁平的金属片,等机器停住以后,金属片会落入一个杯子里,被主人拿回去。王子决定冒点儿险,找人打听打听。他选择了排在自己前边的那个人。“为什么,”他问,“有些人有自己的金属片呢?”那人头也不回地答道:“因为他们注册过了。”“在神庙里?”“是的。”“哦。”他等了半分钟,然后又问:“那些没有注册,又想使用机器的人——他们就按按钮吗?”“是的,”那人道,“用那个拼出名字、职业和地址。”“要是像我这样的旅客呢?”“你还得加上自己的城市的名字。”“要是像我这样不识字的,又该怎么办呢?”那人转过身来。“也许,”他说,“你应该用老法子祈祷,把奉献直接交给司祭。或者去注册,弄块自己的金属片。”“我明白了,”王子道,“是的,你说得对。我得再考虑考虑。谢谢。”他离开队伍,绕着喷泉走,直到看见挂在一根柱子上的铁锥标志,才走上了织工之街。他两次打听修帆工加拿嘎的住处都一无所获,第三次才终于在一个矮檐下找到一个知情的女人。那女人个子矮小,手臂粗壮有力,唇上还有些髭须。她一边守着自己的货摊,一边盘腿编织地毯。货摊和女人栖身的矮檐过去大概是个马厩,现在也还有股马厩的气味。女人上下打量他一番,那双眼睛像棕色的天鹅绒,竟意外地非常可爱。随后她嘟哝着告诉了他方向。萨姆照她的指点穿过一条弯弯曲曲的小巷,来到一座五层高的楼房前。楼梯贴着外墙而建,他顺着楼梯往下走,穿过一扇通往地下室大厅的门。里边又潮又黑。他敲敲左手边的第三扇门,过了一阵,门开了。开门的男人盯着他:“什么事?”“我可以进来吗?事情有些要紧……”那人迟疑了一小会儿,然后猛一点头,让到一边。王子从他身侧走进房间。他在一张凳子上坐下,凳子前的地板上铺着一大张帆布。他朝屋里仅剩的椅子做个手势,让王子坐下。此人身材不高,肩膀很宽,满头银丝,瞳孔中已经有了白内障的征兆,一双棕色的手异常粗糙,指关节突出得厉害。“什么事?”他再次问道。“让·奥威格。”老头的双眼一睁,随后又眯成两条缝。他把玩着剪刀。王子道:“‘蒂帕雷里路漫漫’。”那人瞪着他,脸上突然绽放出笑容。“‘若你的心不在那里’,”他把剪刀放回工作台上,“咱们多久没见了,萨姆?”“我早已忘记了时间。”“我也是。不过,我上次见到你肯定是四十——四十五?——年前的事了。我敢说,这期间可没少往肚子里灌啤酒吧?”萨姆点点头。老头道:“真不知该从何说起……”“那就先告诉我,为什么要叫加拿嘎?”“为什么不呢?”对方反问道,“它听起来有股老老实实的劳动阶级味儿。你自己呢?还在干王子的行当?”“我还是我,”萨姆答道,“别人来拜访时,依旧称我为悉达多。”老头咯咯笑起来。“还有‘缚魔者’,”他念出萨姆的称号,“很好。那么,既然你的衣着与你的财富并不相称,我猜你照例是在调查情况了?”萨姆点头道:“并且遇到了许多无法理解的事。”“是啊,”让叹了口气,“是啊。我该从何说起?怎样开始?还是从我自己的事讲起吧……我积累了太多罪业,现在已经没法获得新的身体了。”“什么?”“你没听错,我说的就是罪业。咱们的老宗教不仅仅是唯一的宗教——它是天启的、强制的,还有着吓人的可实证性。不过,当你想起最后这点时,当心声音可别太大。大约十二年前,议会授权对需要新身体的人使用心理探针。那正是在推进主义者和神权主义者分裂之后,当时,神圣联盟把支持推进主义的那些搞技术的小伙子们全都排挤出去,跟着不断施加压力。最简单的解决方法无疑是活到问题自动消失的时候。神庙那伙人于是跟肉体贩子做了笔交易,顾客的脑子全都必须接受扫描,推进主义者被拒之门外,或者……嗯……就那么简单。现在已经没有多少推进主义者了。但那才不过是开了个头。那帮神明很快意识到,这里头蕴藏着巨大的力量。大脑扫描成了获取新身体的必要程序。他们检查你的过去,掂量你的业力,然后决定你将获得怎样的生命。这可是维护种姓系统、保证神权统治的绝佳方式。顺便说一句,在这件事上,咱们的老相识们几乎个个泥足深陷。”“神啊!”“应该说诸神啊,”让纠正道,“凭着法力和神性,他们一直被看作神灵,可现在已经变成正经八百的神了。还有,如果哪一个原祖准备这会儿走进业报大厅,最好先他妈想想清楚,自己究竟是想马上变成神,还是想被人架到柴火堆上烧死。”“你约了什么时候去业报大厅?”让最后问。“明天,”萨姆道,“明天下午……那你为什么还能在这儿晃悠?你可没有头戴光环、手握闪电。”“因为我还算有两个朋友,他们都建议我继续活下去——安安静静地活下去——别去碰那根探针。我真心诚意地接受了他们明智的意见,这才得以继续修我的船帆,时不时还能在小酒馆里闹个天翻地覆。否则——”他抬起一只满是老茧的手,打个响指,“否则,不是真正的死亡,就是一具长满癌细胞的身体。当然,他们也许会让我尝尝鲜,享受一只被阉割的野水牛的生活乐趣,再或者……”“一只狗?”萨姆问。“正是。”让倒出两杯酒,酒浆飞溅,打破了沉默。“谢谢。”“为了地狱之火,干杯。”他把酒瓶放回工作台上。“我可还空着肚子呢……这是你自己酿的?”“唔。隔壁房间有台蒸馏器。”“我猜我该祝贺你。就算我有些罪业,这东西一下肚也该完全消除了。”“罪业的定义是,任何不讨咱们的神灵朋友喜欢的东西。”“你有什么让他们不喜欢的?”“我想把机器传给我们在这个星球上的后代,被议会否决后,我也就放弃了,希望他们会忘掉这件事。推进主义已经被彻底镇压,在我的有生之年绝不可能卷土重来。实在可惜。我真想重新扬帆启航,驶向另一条地平线。或者再次驾驶飞船……”“推进主义的态度倒也罢了,这种无形的东西探针也能探测到?有那么灵敏吗?”“探针,”让答道,“能探测出十一年前的昨天,你在早晨吃了些什么,还知道那天早上,你一边哼着安道尔的国歌一边刮胡子时,割破了什么地方。”“我们离开……家的时候,这东西还处在试验阶段,”萨姆道,“我们带来的那两台不过是初级的脑波解读器。是什么时候取得突破的?”“听着,我的乡巴佬兄弟,”让说道,“还记得那个叫阎摩的小子吗?第三代人,鼻涕流个不停,谁也不知道他父母是谁。那孩子总在捣鼓发电机,有一天其中一个爆炸了,他烧伤得很厉害,于是在十六岁那年就获得了自己的第二具身体——一具五十多岁的身体。他喜欢武器,会麻醉任何一种能动的东西,然后把它解剖掉,因为沉迷于这种事,所以被我们称作死神。你还记得他吗?”“是的,我记得。他还活着吗?”“你愿意说‘活’也可以。他现在是死神——不是绰号,而是正式的头衔。他在大约四十年前完善了探针,不过神权主义者直到最近才拿出来。听说他还发明了些别的小玩意儿来为诸神服务……例如一种机械眼镜蛇,当它竖起头,露出毒牙的时候,可以纪录下一里之外某人的脑造影照片。然后它就能把这个人从人群中找出来,无论他是否更换过身体。据我所知,它的毒液至今还没有解药。四秒钟,如此而已……还有火杖,听说阿耆尼大人曾站在海岸上挥舞火杖,结果在三个月亮的表面都留下了痕迹。现在他似乎正在为湿婆大人研制一座喷气推动的神像……诸如此类。”“喔。”“你打算接受探针的测试吗?”“恐怕不会,”萨姆答道,“告诉我,今早我看见一台机器,我想最好称之为投币式祈祷机——这机器很常见吗?”“是的,”让说,“它们大概出现在两年前——我们的莱昂纳多·达·芬奇在喝小酒时想出的好东西。既然业报的点子已经流行起来,这玩意就比税吏好使多了。咱们的公民必须在自己十六岁生日前夜来到神庙诊所——随便供奉哪位神灵的神庙都行,对方会把他的祈祷户头和他的罪业户头综合考量,然后决定他将成为哪个种姓的人,还有他即将获得的身体的年龄、性别和健康状况。简单明了。”“探针我肯定通不过,”萨姆说,“就算我祈祷户头里的存款堆成了山,他们也会为了我的罪而逮住我。”“哪种罪?”“我还没有犯下的罪,但它们就写在我的脑子里,因为我正在考虑。”“你计划反抗众神吗?”“是的。”“要怎么做?”“我还不知道。不过,第一步是同他们取得联系。他们的首领是谁?”“我没法告诉你究竟是哪一个。掌权的是三神一体——梵天、毗湿奴和湿婆。哪一个在什么时候占主导地位我可不清楚。有人说梵天——”“他们是谁——我是说真实身份?”让摇摇头。“我不知道。他们都换了与上一代时不同的身体,而且都用上了神的名字。”萨姆站起身。“我过些时候再来,或者派人来找你。”“希望如此……再来一杯?”萨姆摇头拒绝。“我要以悉达多的身份在哈卡拿的旅舍停止斋戒,并且宣布我准备去神庙的消息。如果我们的朋友现在是神,他们必定会与自己的司祭联系。悉达多的祈祷必定能上达天庭。”“千万别替我说好话,”让又倒了杯酒,“要是惹得哪位神灵来拜访,我可不知道自己能不能熬得过去。”萨姆笑了,“他们不是万能的。”“但愿,”另一个答道,“不过那一天恐怕已经不远了。”“航行顺利,让。”“干杯。”在前往梵天神庙的途中,悉达多王子先去了铁匠之街。半小时之后,他从一家店里出来,由史芮克和另外三个随从护送着穿过摩诃砂的中心,最后来到创造者那高大宽广的神庙前。他面带微笑,似乎看到了什么预兆。他无视投币式祈祷机前众人的目光,迈步登上长而浅的阶梯。高级司祭早已得到通知,正在神庙入口处等候。悉达多和手下进入神庙,解除了武器,朝正厅敬过第一次礼后,这才开始对司祭讲话。史芮克和其他侍从恭敬地退到一旁,王子将一个沉甸甸的钱袋塞进司祭手里,低声说:“我希望同神灵交谈。”司祭一边回答,一边研究他的表情:“神庙对所有人开放,悉达多殿下,一个人尽可以随心所欲地与上天交流。”“我心里所想的与这稍有不同,”悉达多道,“我想要的是比献祭和长祷更个人化一点的东西。”“我不太明白你的意思……”“但你很明白钱袋的重量,不是吗?这里边全是银币。另外还有一袋装满了金子——货到立即付款。我想借用你们的电话。”“电……?”“通讯系统。如果你像我一样是原祖之一,你就会明白我指的是什么。”“我不……”“我可以保证,这不会对你的职务产生丝毫负面的影响。我很清楚这些是怎么回事,而我的谨慎在原祖中也是有口皆碑的。你可以自己联络第一基地,如果这能让你放心的话。我就在外间等你。告诉他们,萨姆希望同三神一体谈谈。他们会同意的。”“我不知道……”萨姆拿出第二个钱袋,在手心里掂了掂。司祭的眼睛落在钱袋上,舔了舔嘴唇。“在这儿等着。”他吩咐道,然后转身离开了房间。铃,紫莲园中,竖琴响过了第五声。梵天正在温暖的泳池旁,同妻妾们戏水打发时光。他斜靠在池边,用胳膊肘支撑身体,双脚在水中晃动,似乎在闭目养神。其实他正从长长的睫毛下窥视着在池中玩闹的那一打女子,希望能看见有人朝自己肤色黝黑、肌肉强健的身体投来仰慕的目光。梵天棕黑色的胡须杂乱而狂放,湿漉漉地闪着光;头发披在肩上,宛如黑色的翅膀。在滤净的阳光中,他得意地笑了。然而似乎没人注意他,于是他收起笑容,把它放到一边。她们的心思完全被进行中的水球游戏吸引住了。铃,通讯系统的铃声再次响起,仿佛一股人造的微风,将园中的茉莉花香吹进他的鼻孔。他多么希望她们会崇拜他——崇拜他强壮的体格,崇拜他仔细塑造的外形,把他当作一个男人,而不只是一个神。他的身体特地改造过,是常人绝对无法企及的。可是,每当湿婆大人在场,他仍然会感到不自在——湿婆老而弥坚,虽然还在使用一般人的身体,却远比他更能吸引女人的目光。这让性别好像某种超越生物学的东西;不论他多么努力地去压制那份记忆、毁灭那一点精神,梵天始终无法摆脱这个事实:自己生来是个女人,而且直到现在也无法完全变成男人。他对此满怀憎恨,无数次地选择化身为一个特别雄壮的男性,然而尽管如此,他依然感到自己并不合格,仿佛他的真实性别早已被烙在了额头上似的。这让他不由得有种想要跺脚做鬼脸的冲动。他昂首阔步走向自己的楼阁。矮小的树木弯曲纠结,带着一种奇异的美感;架子上爬满了牵牛花,水塘中盛开着蓝色的睡莲;白金制成的铃铛上垂下镶嵌着珍珠的丝线;灯全是少女的形象。三脚香炉上,熏香散发出浓烈的气味,还有一尊蓝色的八臂女神雕像,只要对它说出正确的口令,就会弹奏七弦琴。梵天走进阁中,来到水晶制成的屏幕前。一条青铜那迦盘在屏幕上,嘴里咬着尾巴。梵天激活了接收器。一阵静电雪花过后,来自摩诃砂梵天神庙的高级司祭出现在屏幕上。司祭双膝跪下,三次用自己的种姓标记碰触地面。“·四界神灵、十八重天、梵天为大。”司祭吟唱道。“·创造万有,主宰高天与下界。·脐上生莲花,双手腾江海,三步之内,世界尽在脚下。·战鼓为你的荣光而响,恐惧敲入敌人的心脏。·法轮手中握,以蛇为绳,束缚灾难。·万岁!·求您接受仆人的祷告。·降下祝福,聆听吾言,哦,梵天!·”“起来……司祭,”梵天没能记起他的名字,“什么事如此重要,竟让你这样打扰我?”司祭站起身,飞快地瞄了一眼梵天滴水的身体,随后再次转开了视线。“主人,”司祭道,“我无意在您沐浴时打搅,但您的一个崇拜者希望与您谈话,据他讲,事情非常重要。”“我的一个崇拜者!告诉他,无所不闻的梵天什么都能听见,带他去神庙里,照平常的方式向我祈祷!”梵天向开关伸出手去,中途又停了下来。“他怎么会知道神庙与天庭间的这条线?”他问,“他怎么知道圣人和神灵可以直接联系?”“据他说,”司祭回答道,“他是原祖之一,还要我传个口信,就说萨姆希望同三神一体谈谈。”“萨姆?”梵天道,“萨姆?不可能是……那个萨姆?”“这儿的人都叫他悉达多,缚魔者。”“等候我的命令,”梵天命令说,“同时吟唱吠陀中合适的词句。”“遵命,主人。”司祭于是吟唱起来。梵天来到楼阁中的另一片区域,在衣橱前站了好一会儿,仔细考虑该穿些什么。王子欣赏着神庙内部的装饰,听见自己的名字后,他转过身去,看见那位司祭(那人的名字早被萨姆忘在了脑后)正朝自己招手。他穿过走廊,跟在司祭身后走过又一条通道,最后来到一间储藏室前。司祭摸索着找到一个隐秘的机关,一排架子像大门般朝外打开了。王子走进门里,发现自己置身于装饰华丽的神殿内。这里有祭坛模样的控制面板,上边悬着一块发光的屏幕,青铜那迦环绕着屏幕,尾巴叼在牙间。司祭三次鞠躬。“·万岁,宇宙之主,四界神灵、十八重天,无人能及。·脐上生莲花,双手腾江海,三步之内——·”“你所说的句句属实,”梵天回答道,“我已经听到了,祝福你。现在你可以离开了。”“·?”“你没有听错。为了这次私人会面,萨姆一定付了不少钱,不是吗?”“主人……”“够了!走开!”司祭赶紧鞠躬离开,还关上了身后的架子。梵天打量着萨姆。深色的骑马裤,天蓝色的克米兹,尤拉斯的蓝绿色头巾,黑铁铸成的腰带上挂着一只空剑鞘。萨姆也在打量眼前的人。他站在漆黑的背景前,轻便的盔甲上披着羽毛斗篷,在喉咙处用一颗火蛋白石别住。梵天头戴一顶紫色冠冕,上边装饰着闪烁的紫水晶。他的右手握着一根镶嵌九颗幸运石的权杖。黝黑的脸上,双眼有如两块黑斑。七弦琴的声音柔柔地环绕在他周围。“萨姆?”萨姆点点头。“我在猜测你的真实身份,梵天大人。我得承认,我毫无头绪。”“这正是我们的意图,”梵天道,“因为大神梵天应该是在过去、现在和将来永远长存不朽的。”“衣服很不错,”萨姆说,“相当有魅力。”“谢谢。很难相信你竟仍然存在。我查了查,发现你整整半个世纪没有更换过身体,实在非常冒险。”萨姆耸耸肩:“生命就是如此,冒险,赌博,还有种种不确定……”“的确,”梵天道,“请拿把椅子来坐下,让自己舒服些。”萨姆照做了。当他再次抬起头来,发现梵天高坐在红色大理石雕刻而成的宝座上,头上张着一顶与宝座匹配的华盖。“看起来可不怎么舒服。”他评论道。“海绵乳胶的垫子,”梵天微微一笑,“愿意的话,你可以吸烟。”“谢谢。”萨姆从腰间的烟袋里拿出烟斗,装上烟草,小心地夯实,然后点上火。“自从离开天庭的庇护后,”梵天问,“你都做了些什么?”“照料我自己的花园。”萨姆答道。“我们本来用得着你,”梵天说,“我们有个无土栽培部门。说起来,或许现在也还不晚。再跟我说说你在人间的事。”“狩猎老虎,解决同邻国的边界纠纷,维持后宫的秩序,一点点植物学——诸如此类的东西——全是些生活琐事,”萨姆道,“我的力量正在衰退,我想找回青春。可听说要做到这点,就必须让人检查我的大脑,是真的吗?”“从某种意义上讲,是的。”“可否告诉我,这么做的目的何在?”梵天笑道:“为了让邪恶失利,正义得势。”“假设我是邪恶的,”萨姆问,“我会怎样失利呢?”“你必须转化成较为低级的生命形式,去消除自己的罪业。”“你有没有现成的统计数据可用?失利的和得势的人的百分比各是多少?”“如果我承认自己一时记不起这些数字,”梵天用权杖掩住一个哈欠,“请别为这点小事而对我的全能有所怀疑。”萨姆轻声笑了。“你刚才说极乐尽善城里需要一个园丁?”“没错,”梵天道,“有兴趣应聘吗?”“不知道,”萨姆说,“也许吧。”“这么说,也可能没兴趣?”“是的,也可能没兴趣,”他承认,“过去可从不会为了别人的脑子犹豫不决。如果原祖想要更新身体,只需要付钱就有人来服务。”“不要停留在过去,萨姆。新时代已近在眼前。”“这给人一种感觉,似乎你们有意除掉所有不肯合作的原祖。”“万神殿里可以容纳很多人,萨姆。如果你选择接受,其中一个神龛将会属于你。”“而如果我拒绝?”“你可以自己到业报大厅去要求新的身体。”“如果我选择成为神呢?”“你的大脑可以免受探针之苦。我们会建议大师尽快为你提供最好的服务,再派遣飞行器接你来天界。”“我得考虑考虑,”萨姆道,“我相当喜欢这个世界,尽管它堕入了一个黑暗的世纪。不过,如果天界裁决我遭受真正的死亡,或者要我变成猴子,流落于丛林之中,单有喜爱之情是没法让我尽情享乐的。可我同样不怎么喜欢用生物技术改造自己——上次我到天界的时候,那种东西正大行其道呢。给我点时间,让我想想。”“在我看来,当一个人面临这样的机遇时,”梵天道,“如此犹豫不决实在太过傲慢。”“我知道。如果我俩互换位置,或许我也会有同感。但如果我是神而你是我,我相信自己定会大发慈悲,给对方片刻宁静,好让他从容做出人生中最重大的决定。”“萨姆,你老是争个不停,简直让人难以忍受!我们所谈的可是你自己的永生,谁会在这种时候让我等着?难道你想跟我讨价还价?”“这个嘛,你知道,我的祖辈里还真有不少做蜥蛇买卖的——而且我确实很想得到某些东西。”“哦?是什么?”“答案。有些问题已经困扰我好些时候了。”“说说看。”“你知道,我从一个世纪之前就不再出席老议会了。它们变得越来越冗长,拖延着不肯做出决定,最后变成原祖宴饮的借口。别误会,我对节日毫无意见,事实上,在一个半世纪那么久的时间里,我都为了重新品尝从地球带来的烈酒而参加庆典。可是那些乘客和许多我们自己的身体产下的后代,我总觉得该为他们做点什么,不该任由他们流落于这个回到野蛮状态的凶险世界。我感到我们这些船员应该帮助他们,向他们传授我们保存的技术,而不仅仅是为自己建起一个固若金汤的天堂,同时把世界当作一个动物保护区和妓院。所以我一直在想,不这样做的理由何在。要管理一个世界,这似乎才是公正、合理的方式。”“这么说,你是一个推进主义者?”“不,”萨姆否认道,“只不过是提出问题的人。我对个中缘由有些好奇,如此而已。”“那好,让我来告诉你原因,”梵天道,“原因就在于他们还没有准备好。如果我们从一开始就这样做——是的,这是可以做到的,但那时我们并不在意。后来,等到问题出现时,我们之间又产生了分歧,于是许多时间白白流逝了。现在,他们没有准备好,而且几个世纪之内情况都不会改变。如果在这种时候传授给他们先进的技术,战争将不可避免,这会摧毁他们刚刚起步的文明。他们已经走得很远,像自己的远祖一样开创了新文明。然而他们仍是孩童,像所有的孩童一样,他们会胡乱摆弄我们的礼物,最后伤到自己。他们确实是我们的孩子,是我们那早已消亡的第一具身体,以及第二、第三及之后的许多具身体所生下的孩子——所以我们必须尽到父母应尽的责任。现在这个星球上首次出现了一个稳定的社会,我们不能允许任何人将他们推进到一场会毁掉这个社会的工业革命中去。要履行我们作为父母的职责,最好的方法就是像现在这样,通过神庙来指引他们。男女神灵的原型本就是父母的形象,那么,由我们来扮演这些角色,彻底地行使这些职责,有什么虚假和不公正的呢?”“可你们为什么要摧毁他们刚刚起步的技术呢?据我所知,印刷术曾三次被重新发明出来,每一次都被镇压了。”“同样的原因——他们还没有准备好。再说那并非真正的发明,而是记忆。那是传说中的东西,有人按照传说把它复制了出来。一种东西的出现必须源自文化中已有的因素,而不是像魔术师帽子里的兔子一样从古代给拉出来。”“你们似乎制定了一条非常微妙的界线,梵天。这么说来,你们的任务就是在世界来回巡视,摧毁任何进步的迹象?”“事实并非如此,”梵天道,“你似乎认为我们巴不得永远肩负这样的重担,认为我们强化了神的地位,还想要维持一个黑暗的时代,好永远保住自己这令人厌烦的位置!”“简单地讲,”萨姆说,“是的。蹲在这座神庙前的那台投币式祈祷机又怎么说?它在文化上的意义难道不是等同于一辆战车吗?”“那不是一回事,”梵天道,“作为神圣威力的显现,所有人都对它心怀敬意,而且为了宗教的缘故,没有人会提出质疑。这跟把火药带给他们完全不同。”“如果当地哪个无神论者劫走其中一个,然后把它拆开呢?如果此人正好是托马斯·爱迪生之流,那时该怎么办?”“那上面装着带机关的号码锁。除了司祭外,任何人都只能令机器爆炸,二者将一同消失。”“还有蒸馏器,我注意到,尽管你们设法压制,却没有成功。于是你们就随意定下一个酒税,让人付钱给神庙。”“人类总是试图在酒精中寻求解脱,”梵天道,“近来酒精已经出现在某些地方的宗教仪式中了,这样人的罪恶感也会小些。的确,最初我们试图压制它,但很快就发现这是不可能的。所以他们用税钱换来神灵对酗酒的祝福,减轻了罪恶感,缓解了宿醉的不适,并且无需再相互指责——祝福的作用确实是身心两方面的,你知道。再说税率也不怎么高。”“不过,有趣的是,很多人似乎还是更喜欢不受宗教约束的喝法。”“你来祈祷,却一个劲地冷嘲热讽,你要说的就是这个吗,萨姆?我是在回答你的问题,不是在同你讨论天界的政策。关于我的提议,你下定决心了吗?”“是的,马德莱娜,”萨姆说,“有没有人告诉过你,你生气的时候是多么可爱呢?”梵天从宝座上一跃而起。他尖叫起来:“你怎么知道的?你怎么知道我是谁的?”“我并不真的知道,”萨姆说,“直到现在。本来只是猜测,我还记得你言谈举止的一些小习惯。这么说,你终于实现了自己一辈子最大的野心,嗯?我敢打赌,现在你连后宫也有了。感觉如何,女士?生来是个姑娘,现在却成了货真价实的男子汉?我敢说,哪个同性恋知道了这事都会妒忌的。祝贺你。”梵天站直了身子,对萨姆怒目而视。他身后的宝座已经成了一堆熊熊大火。只有七弦琴的声音没有受到任何影响。他举起了手中的权杖。“准备好接受梵天的诅咒……”“为什么?”萨姆问,“就因为我猜到了你的秘密?如果我成为神,猜没猜到又有什么区别呢?其他的神祇肯定也知道这件事。那么是因为我为此故意激怒你吗?但我唯有如此才能套出真相。而且,我本以为用这种方式展现我的才智,会让你更看重我呢。倘若冒犯了你,我向你道歉。”“我诅咒你,并非因为你猜中了我的秘密——甚至也不是因为你所用的方式——而是因为你在嘲笑我。”“嘲笑你?”萨姆道,“我不明白。我并不想显得无礼。我们的关系过去一直很好。只要你稍稍回想一下就会记起来,这都是真的。为什么我现在要嘲笑你,从而危及自己的处境呢?”“因为你不假思索地说出了自己的真实想法。”“哦,不,尊敬的大人。我只是跟你开开玩笑而已,任找两个男人,谈到这些东西时都是这样。倘若让你产生了误会,我很抱歉。我敢打赌你有个让我妒忌的后宫,而我肯定会试着在某天夜里偷偷溜进去,如此而已。如果你要因为感到惊讶而诅咒我,那就来吧。”他吸上一口烟,在烟圈里咧嘴一笑。终于,梵天轻声笑了。“我的脾气太急躁了些,这倒是真的,”他解释说,“恐怕对过去也过于敏感。你说得没错,我常和其他人开这样的玩笑。我原谅你。我收回刚才开始的诅咒。”“这么说,你决定接受我的提议了?”他最后问。“是的。”萨姆道。“很好。我一直对你有种兄弟之情。去把我的司祭找来,我会给他些指示,让他打理你更换身体的事宜。我们很快会再见的。”“当然,梵天大人。”萨姆一边点头,一边晃晃烟斗。接着他推开那排架子,到外头的大厅去找刚才的司祭。各种念头在他脑中闪过,但这次他没有再将它们宣之于口。这一天,王子的随从们有的走亲访友,有的在城中打探消息,收集流言蜚语。入夜,王子召集了一次会议,从他们口中得知,摩诃砂全城只有十个业报大师,都住在东南方一片高地上的宫殿中。申请更换身体的人必须去神庙的诊所——或者说读心室,而业报大师也会在约定的时间前往。在他们宫殿的庭院中有一座巨大的黑色建筑,那就是业报大厅,接受过审判的人紧接着就要前往那里,将自己传送到新的身体内。史芮克和另外两个谋士趁尚能视物,赶去绘制宫殿的防御图。王子的两位侍臣则被派去邀请依拉贝克的国王前来参加晚宴与狂欢。这位国王是王子的一位远邻,曾与王子发生过三次血腥的边境冲突,偶尔两人也会一道狩猎老虎。国王同业报大师们约好了时间更换身体,于是带着几个亲戚来到摩诃砂。还有一人被派去铁匠之街,告诉工匠们要在第二天天亮前把王子的订货翻一倍。为了确保对方合作,他带上了额外的酬劳。晚些时候,依拉贝克之王抵达了哈卡拿的旅舍。同行的是国王的六个亲戚,这六人都属于吠舍种姓,却像刹帝利一般携带武器。不过,他们发现旅舍是个平和的地方,其他的客人和来访者也都没有佩戴武器,于是就把刀剑放在一旁,到桌首挨着王子坐了下来。国王身材高大,只是背驼得厉害。他一身栗色的袍子,黑色的头巾低低地垂下,几乎搭在一双毛虫似的乳白色眉毛上。他长着乱糟糟的花白胡子,每逢开怀大笑便露出一口深色的牙齿,仿佛参差不齐的断树桩;两颗充血的眼球总像是要冲破包围,跳出眼眶,他的下眼睑努力抵挡这番攻势,被折磨得又痛又累,红红地突了出来。他们讨论着一年中最有利于作战的季节,国王喉咙里卡着痰,拍桌大笑,不断叫嚷着:“大象现在太贵啦,而且在泥巴里一点用处也他妈没有!”一共六次。他们一致认定,干这行当的,只有新手才会蠢到在雨季侮辱邻国的大使,这样的人从此就会被冠以“嫩王”的称号。夜渐渐深了,王子的医师暂时告退,去监督甜品的准备情况。他在端给国王的糕点里加进了麻药。甜品过后,随着时间一点点过去,国王越来越想要合上双眼,头垂到胸前的时间也越来越长了。他一边打着鼾,一边喃喃地称赞“晚会不错”,最后,终于在嘟囔“大象他妈的一点用处也没有”时睡死过去,谁也没法叫醒他。他的亲属并不觉得有必要护送他回到自己的住处,因为医师往他们的酒里放了点水合氯醛,他们自己也正趴在地板上呼呼大睡呢。王子的首席侍从让哈卡拿为六人安排好房间,国王则被抬到悉达多的套间里。医师很快来帮他松开衣服,并用一种轻柔而深具说服力的声音对他讲话。“明天下午,”他说,“你就是悉达多王子,这些都是你的侍从,他们会护送你到业报大厅,梵天许诺你不需要事先接受审判就能得到一具新的身体。在整个传输过程中,你一直都是悉达多,过后,你要同侍从一起回到这里,接受我的检查。听明白了吗?”“是的。”国王低声道。“那么重复一遍我的话。”“明天下午,”国王道,“我就是悉达多,我会带着这些侍从……”天光于清晨绽放,到它照耀大地之时,一切都已安排停当。王子的一半手下出了城,朝北方前进。等摩诃砂消失在视线之外后,他们转向东南方,穿行在小山之中,只在该换战铠时才停下来。六个人被派往铁匠之街,他们带回几个沉甸甸的帆布口袋,里头的东西分装在三打侍从的袋子里,这些人用过早餐,随后就进城去了。王子征求自己的医师那罗达的意见:“如果我误解了天庭的慈悲,那可就真的完了。”然而医生微笑着回答道:“对此我深表怀疑。”时间从早晨来到一天的中心,诸神之桥一如既往地在众人头顶放射出金色光芒。客人们醒了,个个深受宿醉之苦。国王接受了催眠暗示,由悉达多的六个侍卫护送前往业报之宫。他的亲属则被告知他还在王子房中熟睡。“现在,我们面临的最大危险来自国王本人,”医师道,“他会不会被认出来呢?对我们有利的因素在于,他只是来自遥远国度的一个不起眼的统治者;在城里只待了很短的日子,而且大部分时间都同自己的亲属在一起;再有,他还没有接受审判。而大师们应该也并不清楚你的样貌——”“除非梵天或者他的司祭已经向他们形容过,”王子道,“谁知道呢,我跟梵天的通讯很可能被录下来并传给了他们,做辨别之用。”“可是,他们有什么理由要这样做?”那罗达问道,“从中获益的人是你,他们怎么会想到你竟会偷天换日,因而提前采取预防措施呢?不,我看我们能蒙混过关。国王当然不可能骗过探针,但有了你的侍从做护卫,要通过表面的审察是没有问题的。依我看,他可能遇到的最大阻碍不过是些简单的测谎,既然现在他的确相信自己就是悉达多,测谎也就不在话下了。”于是他们继续等待,早先出门的三打人回到旅舍,袋子已经空了。他们收拾好自己的东西,接着一个个都骑上马,漫无目的地在城中晃**,似乎想找地方放纵放纵。但实际上,所有人最后都渐渐向东南方靠近。“再见了,好哈卡拿,”王子剩下的侍从正打点行装,跨上战马,“我会一如既往地对所有遇到的人赞美你的旅舍。这次来访竟如此仓促,实在令人遗憾;然而等我从业报大厅出来,就得赶回去扑灭几个省里出现的反叛。你很清楚,一旦统治者转过身去,这种事情立刻就层出不穷。所以,尽管我很希望能在你的屋顶下多待上一个星期,恐怕这乐趣不得不留待下次了。如果有人来打探我的消息,告诉他们到哈地斯去找我。”“哈地斯吗,大人?”“那是我的王国里最南边的省份,气候异常炎热。记住我的原话,特别是如果将来梵天的司祭想要知道我的去向,就把这些话告诉他们。”“我会的,大人。”“还有,好好照顾那个叫得勒的男孩。下次再来时,我希望还能听到他的演奏。”哈卡拿深深地鞠了一躬,照例准备开始演讲。王子抓住这机会把最后一袋钱币抛给了他,又再次称赞了尤拉斯的葡萄酒,随后飞身上马,大声对侍从下达命令,如此一来就把店主人的话全都堵在了口里。一行人骑出大门,离开了旅舍,只有医师和三个战士留了下来,这些人由于水土不服,身体受了些影响,因此必须多搅扰哈卡拿一天,然后再出发追赶大部队。他们从偏僻的小巷穿城而过,一会儿工夫就来到了通往业报大师宫殿的主路。王子的三打人手早已埋伏在路旁的树林里,王子一面前进,一面与他们交换暗号。走了一半路程之后,王子和随行的八名侍卫勒住马,似乎想要稍事休息;树林里的人小心翼翼地往前移动,最后全都来到与他们平行的位置。他们不久便发现前方有动静。王子远远地看见七个人正骑马迎面而来,猜出这是自己的六个骑兵和国王。等对方进入声音可及的距离之内时,他们也拍马向前,与来人汇合。“你们是谁?”骑在白马上的人身材高大,眼光锐利,“你们是谁,竟敢挡住缚魔者悉达多王子的去路?”王子打量着他——发达的肌肉、晒得黝黑的皮肤、二十多岁、猎鹰一般的容貌、剽悍的体格——他突然感到自己的怀疑毫无根据,他的疑心和猜忌使他背叛了自己。白马上的人身体柔韧,看来梵天信守诺言,为他准备了一具相当不错的强健身躯,然而这身体现在却属于老国王了。“悉达多殿下,”骑在依拉贝克之王身旁的一个侍从开口道,“他们似乎很公道。我看不出有什么不对的地方。”“悉达多!”国王怒吼道,“这人是谁,你怎敢用自己主人的名字称呼他?我才是悉达多,缚魔——”说到这儿,他的头往后一甩,剩下的话哽在了喉咙里。国王抽搐起来。他全身僵硬,再也坐不稳,侧身摔下马鞍。悉达多向他奔去,发现对方嘴里吐出点点白沫,两个眼珠直往上翻。“癫痫!”王子喊道,“他们想给我一具大脑受损的身体。”其他人围拢过来,帮王子照料国王。这阵发作终于过去,国王又恢复了神志。他问:“怎、怎么了?”“是背叛,”悉达多道,“背叛,哦,依拉贝克的国王!我的一个手下将带你去见我的私人医师,他会为你检查。等你恢复之后,我建议你向梵天的读心室提出抗议。我的医师会在哈卡拿的旅舍为你治疗,然后你就可以离开了。很抱歉发生了这样的状况。这大概是可以补救的。如若不然,想想上次围困迦毗罗的事,我们算是扯平了。午安,国王兄弟。”王子朝对方鞠上一躬,他的手下帮国王骑上了悉达多向哈卡拿借来的红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