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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罗网

作者:全球华语科幻星云奖组委会 字数:6702 更新:2024-05-14 17:53:50

小路总是不好走的。卡车路过一片湿地,道路竟有一半淹在水里,我不得不暂时减速。水塘里,几只肥硕的野天鹅被身边的庞然大物所扰,高声地叫着,扬起脖子,蹿上蓝天。每次走到这里,司机们都会长出一口气,因为他们知道,离卡奥斯城的外区已经只剩十几公里了,大餐美酒和温暖的床铺正在前方招手。来时茂密的树丛已经渐行渐远,放眼望去,周围变成一片低矮的草坪,间或点缀着一些孤单的杏黄色野花—那也许是“一星期圣战”中使用过的某种生态武器。牧场般的地面自土路两边延伸到远方,直到视野尽头,远远看去,仿佛上天精心勾勒出的一条弧线,将外面的盎然和脚下的纯朴硬生生地隔离开来。依旧是风和日丽,只是天边多了一些雪白的云朵。阳光平静地铺洒在大地之上,如此耀眼,如此安详。在那视野尽头,地平线的彼端,山峦的轮廓渐渐清晰起来。是的,那是神殿山。卡奥斯城的标志性景观,螺旋状的白色高塔“凝望象牙塔”便立在山巅,穿着白色长袍、古希腊学者模样的怪人坐镇其中,他们远渡重洋,从一片树海的美洲大陆来到卡奥斯城,他们自称“法师”,是一群地地道道的“精神病患”—当然,这我也只是听说,在目前经手过的几次生意中,他们都很和善,而且支付现金。“我听见很多细小的生命的低语……”百灵在我肩头轻声呢喃,“这里一定是个很美的地方吧?”死寂草原—美丽如斯的风景,竟有这样毛骨悚然的名字,新来者自然无不称奇,但对于那些经常跑这条线路的走私客来说,其中的缘由既简单又不得不牢记。只是此时此刻,我又怎么好打破这难得的安逸,说起那些悲痛的故事呢?一望无际的苍翠,直抵天边,就在前方不远的地方,云蒸雾绕,似有千万篝火同燃,仿若仙境。蜿蜒向前的泥路,颠颠簸簸,虽然崎岖,却正好能让老旧的重型卡车通过。久违的柴油味在草间弥散,六只半人高的轮胎卷起一阵尘土,让杏黄色的花瓣也随之在车边飞舞起来。“就要到死寂草原的边缘了,”我指指前方,“那里有一片很大很大的丛林,常年弥散着薄雾,所以又被称为‘迷雾丛林’,据说是核袭击的后遗症。”“迷雾丛林?”她虽然看不见,但显然明白我在说什么,“我好像听说过。那里的雾气,应该是由温泉引起的吧?”她说得没错,迷雾丛林虽然是一个残留有辐射的“待处理区”,但也是拾荒者和有钱人的共同乐园。据说在里面洗温泉的人,能延寿五年—虽然只是传说,但乐意去尝鲜的人并不少,我有幸也是其中一个。“是啊,没错,雾气的确是由温泉引起的。”我笑道,“但温泉也是被核弹炸出来的啊。”在迷雾丛林的最中央,是俗称“寂静之坑”的焦土,“一星期圣战”中的第一百五十一颗,也是最后一颗核弹就落在那里。“自它坠落之后,世界寂静不语。”当然,这依然是传说,因为在卡奥斯还没建成之前,这里根本就没有任何值得丢掷核弹的目标,那颗核弹如果不是射偏了,就是被导弹防御系统击落,掉下来后发生殉爆,炸出了一个寂静之坑。“为什么要用核弹呢?”百灵微微皱起眉,“就为了炸出温泉吗?”“为了……”这绝对是天下最难以回答的问题,我犹豫了好半天,也没有想出一个她能理解的答案,“……正义吧?”“正,”她顿了一声,“义?”“嗯,只要是为了正义,无论做什么都不再需要理由了。”虽然听上去有些荒谬,但我并没有说谎,“纵火、抢劫、**、屠杀,这些在前些年还耳熟能详的东西,也大多打着相似的旗号。现在世界是安全多了,国家的尊严、政府的威信,还有军队的统治力都开始慢慢恢复,但实际上,”我苦笑了一声,“不也正是这些现在能给人安全感的东西,发动了‘一星期圣战’吗?它们同样以‘正义’之名,毁灭了十几亿生命,把半个星球变成了丛林。”百灵似懂非懂地点点头。以我粗浅的世界政治学知识来说,要让她明白“为什么人类会互相丢核弹”这么离奇的事情,实在是太困难了—而且老实讲,我也不明白。“也许,”她压低声音,露出颇为忧伤的神情,“那姐姐也是为了‘正义’才要杀死我呢,这样她就不需要什么理由了,对吧?”又何尝不是呢?“不,百灵,”我用腮帮轻轻贴了一下她的额头,“无论她有什么理由,有没有理由,对我都是一样的,因为我立誓不把你交到他人手上,她便永远不会得逞。”“唔……”她沉吟了几秒钟,“那,这也算是一种正义吗?”“算是吧。”我笑道,“是我的正义。”“那我更喜欢你的正义呢。”她咯咯地笑出声来,“如果是你,会用核弹去炸出温泉来吗?”“如果我有核弹的话……”我想了想,竟然颇认真地回答起这个完全无稽的问题,“就把它们发射到外太空,就像烟花……等等,那是什么?”前方道路的状况,让愉快的对话戛然而止。我调低挡位,脚尖轻点刹车,让笨重的卡车缓缓减速,双手抓紧方向盘,目不转睛:前方五十米开外的路口,一辆货车和一辆客车头尾相连,堵在道中间。根据我的经验,这不可能是什么交通事故。再靠近一点儿,发现货车旁边站着几个人,荷枪实弹,外加一身笔挺的黑蓝相间的制服与头盔,方圆千里之内,只有一种人会这般装扮。“是‘母牛’?”我轻轻压了一下方向盘,完全不能理解,“怎么可能?”文森特督察,我的“指路人”,分明告诉我六月六日白天进城便不会遇到突击路检,现在连外区的哨卡还没到,便有一队人沿路盘查,竟还当真扣下了车。一定有什么不对—虽然这样想,但若现在回头,等待自己的只能是一颗反坦克导弹—这些“母牛”心狠手辣,也从不计较后果。再说,文森特明明白白跟我许诺“人已经打点过”,那么从理论上讲,我只要说明身份,就应该能安全过关。一个警察背着枪,朝这边走来,他鼻梁很高,下巴消瘦,唇角紧闭,脸上更是写满严肃,制服的左胸口上用银色花边嵌着哥特体的“Chaos Over Whtch”。我认识这个人,只是名字有点生疏了。没记错的话,他就在文森特督察麾下做活,而且也是个通情达理—或者说习惯于收黑钱的家伙。警官慢慢抬起头,眼神中的威严里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异样,朝右侧匆匆一瞥。这个姿势已经足够。我喉头滑动,艰难地吞了一下口水,把目光移向前方,也就是刚才警官“示意”的位置。恰在此时,一个圆胖的身影从客车前端闪出,朝这边过来,那憨实的模样是如此醒目而特别,一眼便能认出其型号:卡奥斯制RT11“宝瓶座”战斗机器人。不过在民间,大部分人都用一个更直观的名字来描述它:“怪叔叔”。乍看上去,它就像是一只能动的大号邮箱,低矮、笨重,甚至有些滑稽。粗壮的机械臂紧贴在呈蛋形的身体两侧,好像只能上下活动。腿部—确切地说是足部,因为它根本没有“腿”,是两只巨大的加长型“直排滑轮”,刚好能把身体支撑住的样子,行走起来就像是在“蠕动”,当然,如果是在条件允许的路况上,它会放下肥脚掌上的六只“滑轮”以作“代步”—六十公里每小时也就是极限了。总的来说,RT11并不是一种为了战争而制造的“战斗机器人”,它行动迟缓,火力也不强,但它的载重量惊人,还能加挂种类繁多的附件,摇身一变就可以用来载货运输或者火场抢险,即使与专业设备相比也毫不逊色。这台黑白相间的“怪叔叔”在卡车左侧停了下来,收起脚上的滑轮,用笨拙的步子慢慢调转了九十度,面对驾驶室,右臂上那六根叫不上名号的枪口更是直接地指着我的脸。从这个角度,刚好能看到机器人正面“蛋壳”上的一行小字:“THE ORDER OF CHAOS。”我努力压低自己的声音,但还是禁不住惊呼出来。圣骑士团!卡奥斯最恐怖的代言人,一群冷酷无情的怪物。他们不是执法者,却拥有毫无理由的生杀大权,他们为了,也只是为了贯彻持律者议会的意志而存在,没有任何人理解他们的行动准则,也没有人知道,他们会何时、何地,或者为什么而出现。但可以肯定的是,只要出现,便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了不得的大事。深沉的脚步声,从前方传来,我扭头看去,两个身高两米多的人形物体跟在“怪叔叔”的后面,来到卡车旁边,在右侧站定。从使用的装备看,这是两位穿着单兵战斗铠甲的骑士团成员,它们步伐坚定统一,连端枪的姿势都一模一样。据说,那一身红色铠甲只不过是用来遮掩身体的廉价品—因为即使不使用任何现代化科技设备,圣骑士已经拥有常人不可想象的战斗力了。其中一名战士的肩头上,扛着一位身穿连体红袍的小个儿,它低头跷腿,单肘撑膝,坐得非常稳当。它们那种了无生气的感觉,让人很难从外表判断这三位究竟是活人还是机器,虽然对方并没有做出任何有威胁的动作,或者说出只言片语,无法抑制的恐惧依旧顺着我的脖子滑落,化作脊背上的滴滴冷汗。的确,比起“像人的机器人”,“像机器人的人”更让人觉得害怕。坐在骑士肩膀上的红袍小人儿轻轻跃下,落到两位骑士之间靠前的位置,掸了掸袍摆,一语不发。隆起的胸部,纤细的腰肢,长袍兜帽下露出的长发,都表明了这是一个女人,一个身高可能只有一米五,甚至更矮,但身体已经相当成熟的女人—如果“它”真的是人的话。它戴着骑士团制式的银色面具:一张刻板的人脸,就像是维多利亚时代歌剧演员用过的那种。在它胸口的红袍上,嵌着一个小小的标识:蔷薇的藤包围着一把断裂的剑,标识下方印着一行小字,一行看上去应该是名字的小字:“奥德·兰洛丝”。是红衣骑士兰洛丝!一个在司机间口耳相传的可怕称谓!“不要注视她的眼睛……”还记得是谁曾这样说起,“只需要一个眼神,那婊子便能攫走你的灵魂。”那人并没有吹牛,只是不经意的一瞥,我便好像被兰洛丝身上散发出的压迫感所震慑,连呼吸都莫名其妙地急促起来。毫无疑问,我遇到大麻烦了。她一个箭步跳上侧门,朝驾驶室内上下打量了几秒钟。我憋着气,说不出话,百灵紧紧握着我的手腕,而我却紧紧抓着方向盘,一动不动。女骑士的目光最终停留在百灵脸上。直觉告诉我,这女孩便是她的目标,同时两天来发生的一系列事件,将会在此时此地迸发出耀眼致命的火花。“确认目标物‘斑鸠’。”当着我们的面,她按下肩头通话器的开关,发出仿佛幽灵般冰冷轻逸的嗓音,“位置07、03,申请一支回收组,一支歼灭组,通话完毕。”已经没有闲工夫慨叹时运不济了,待圣骑士团的直升机降下,就是上帝也回天乏术。事已至此,无非死路一条,没有人能从圣骑士的手上逃脱,更没有人在对他们横刀相向后还能留下全尸。但现在,我想试试。我猛地把百灵紧紧搂到怀里,抽出突击步枪,顶住车窗前红衣骑士的胸口。生死置之度外后,再大的恐惧也随之烟消云散,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我竟会用如此平静、简短的语句,去威胁一个卡奥斯城的红衣骑士:“下车。”她似乎愣了一下,围在卡车周围的所有带枪物体—无论COW、圣骑士还是“怪叔叔”,都齐刷刷地把武器瞄了过来,发出一阵错落有致的声响。“孩子,你可知道……”面对我的Q9M,红衣骑士完全不为所动,“你在做什么吗?”“知道,现在下车。”我向前顶了一下枪头,她看起来虽然娇小,但身体却稳若泰山。“遭遇抵抗,”她又一次按下通话器的开关,旁若无人,“两支歼灭组。”不可一世的傲慢,让无名怒火涌上我的胸口—如果你当真不在乎我的枪,我便成全你的勇气—扣动扳机的刹那,大脑几乎一片空白,我以前也曾对别人开过枪,但这次不一样,这是诀别的子弹;当我决定打出这一枪的时候,死刑判决书便已经下达,过去的那个白叶,实际上,已经死了。绛紫色的体液从那鲜红的袍子里喷涌而出,子弹打穿骑士的胸膛,她没有发出任何呻吟便重重摔倒在地,就这样死掉了。没有反击—正如预料中的那样,没有红衣骑士的命令,他们谁也不敢朝我……确切地说是朝我和百灵开枪。虽然把女孩抱在怀里做挡箭牌确实是一种很容易让人产生负罪感的行为,但眼下可没闲工夫管这么多了—一秒,最多两秒,我观察周围的环境,判断现在的位置,计算着逃跑的可能性。然后,我孤注一掷,赌上我仅有的全部家产,按下方向盘下面那个我原本希望永远不会按下的按钮。八颗夹着金属干扰片的烟幕弹从卡车底盘弹出,迅速爆开,周围立即出现一大片带着铁屑味的烟尘。在车载电脑的电路被磁爆冲击烧掉的前一秒钟,我输入最后一个命令,然后顺势扛起百灵,抓起手机、步枪、一把现金,破门而出。哦,等等,还有储物箱里的那个小盒—那个必须在六月六日二十四点之前送到卡奥斯城的小盒,同样是誓约,对我来说,它的重要性并不逊于百灵—都值得,或者说必须用生命去守护。“怪叔叔”因为磁爆的关系,暂时没有动弹,而其他人则在烟幕中一边叫喊一边抓瞎,我迈开步子,跳下路基,冲进田野。前方的白色雾墙距这边大概有一百五十米,如果能够冲进迷雾丛林,就会有活命的概率—应该说,才会有活命的概率。“他在那里!”一个士兵朝这边高声尖叫,这些COW的反应速度超过我的预期—显然,我不是第一个在车上装磁爆烟幕弹的家伙,但我也为他们留下了后手:在那残破不堪的驾驶室后面,与货仓的夹缝之间,两颗血红色的锥状物体突然呼啸而出,蹿到半空,打了三两个转后,大头朝上保持着平衡。预想之中的鬼哭狼嚎立即在身后响起:“是S雷!”士兵们狼狈地抱头寻找掩护,钻车底的钻车底,跳水坑的跳水坑,还有一个慌不择路就地卧倒的傻瓜。他们知道,只要那不起眼的红色小罐当空爆开,无数铁钉状的细针就会向下喷涌而出,把直径十五米内的地面染成一片炼狱血海。但他们不知道的是,我压根就没钱买正规的S雷发射器,而我的那两个锥形小罐头—就只是真的桃子罐头而已。两位身着战斗铠甲的圣骑士自然不会害怕S雷,令人意外的是,它们也只是像雕塑般站在原地,目送着我远去,没有挪动半步。从此,我便再也没有回头,一口气狂奔到底,直到两腿酸软,眼前几欲发黑为止。今天的雾很浓,草叶上还沾着星星点点的水珠。我放下一直扛着的百灵,坐到地上大口喘起气来。“他们是什么人?”百灵站在一旁,样子很是委屈,“为什么要追你?”真是令人哭笑不得的问题。犹豫再三,我还是决定说出实情:“他们是来追你的,百灵,你知道为什么吗?”她惊讶地摇摇头。脚还有些软,我扶着步枪才慢慢起身:“我也不知道,”我摸摸她的脑袋,“也许你是什么了不得的大人物吧?”“我?”她瞪大了那双无神的眼睛,“大人物?不可能,不可能!”我苦笑一声,如果她有意识到自己的状况,那也不会落到现在的绝境了。“没关系……”我叹了口气,“走吧,我们还不能休息。”我杀了一个红衣骑士—若在平时,这事迹足够我尿上好几星期裤子了。毫无疑问,COW不会放过我,他们会颁布通缉令,给每一个知道我底细或者哪怕一点传言的司机赏金;圣骑士团不会放过我,他们会出动一二十个歼灭组,像铁犁般把整个迷雾丛林搜个底儿朝天;卡奥斯城就更不会放过我了,他们绝对会搬出能找到的所有装备—中国人的驱逐机甲,美国人的主战坦克,日本人的武装直升机,还有一切听说过没听说过的最新玩意儿,直到确认我的每一条DNA都被轰成渣,他们才会罢手。百灵的步子不大,但耐力挺好,抑或只是我刚才跑得太急,她还面不改色时我就已经上气不接下气了。“我们要去哪儿?”她突然问道,“已经听不到他们的脚步声了。”是的,这就表示战车和直升机要来了。雾很浓,能见度可能只有十米,而且越往前走,视线就越是模糊,在这种情况下,别说目测,就是卫星都没法确定地面的情况。但用不了二十分钟,最多半个小时,搭载声呐探针和生命感应仪的陆战队员就会给我布下天罗地网,说不定还会有几个比百灵更厉害、更匪夷所思的代偿者—反正卡奥斯城多的是怪胎。计划,计划,盲目地走下去还是死路一条,我脑中杂乱的线索刚开始变得清晰,就又散成一片沙。圣骑士团要的不是我,而是百灵。和帕拉斯不同,他们需要活着的百灵—甚至在我开枪杀了一名红衣骑士后,他们都没有还击,这足以说明百灵的生命对他们而言,是无法估价的珍宝。而很不幸,我最不能舍弃的,亦是百灵,现在这已经不是誓言不誓言、原则不原则的问题了—老实说,我想不出原因,就好像在冥冥之中,有谁不住地窃窃私语,告诫我不要让圣骑士团把百灵带走,即使牺牲性命,也不能放任她离去。但是,为什么?思绪就像身边的灌木丛,纠结着连成一片,无边无际,从迷雾中浮现,又在迷雾中消失。为什么?为什么一贯自私、世故的我会去思考一个素不相识的女孩的命运?为什么根本不相信美德的我会对完全是虚妄的正义如此执着?为什么要救她?为什么要固执地带她走?为什么从来没有赌博过的我,会连自己唯一的生计、自己全部的未来和生命都押了上去?为什么?只是誓言?只是为了不违背自己曾经许下的约定?哦……我想起来了……想起来了。星星点点的泪珠在我的眼眶里打转,却始终没有流下来。我咬了咬牙,突然间就变得铁石心肠似的,把最后的迷茫和犹豫,混着这些咸涩的**埋进心底。是偿还。一切都是为了偿还,偿还过去的罪孽,偿还自己违背誓约所犯下的罪孽,偿还那个根本就不应该被原谅,却苟且偷生到现在的白叶所犯下的罪孽。“别怕,百灵。”我停住脚步,轻轻拉过她的小手。“你会没事的,”我攥紧了空着的那只拳头,“我向你保证……”有生以来第一次,我决绝至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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