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苦笑道:“胡先生,你真挑了一个好时间。我知道这儿是1963年建成的农中,现在是1967年,正是武斗最凶的时刻。农中‘横空出世’,那帮小爷儿们都是打仗不要命的角色。咱们小心点儿,可别挨枪子。”黑豹没有说话,一直斜眼瞄着贼王怀里的两根金条。贼王也没说话,好像在紧张地期待着什么。不久,远处传来沙沙的脚步声,一个小黑影从夜色中浮出,急急地走过来,不时停下来向后边张望。贼王突然攥紧教授的胳膊,抓得很紧,指甲几乎陷进肉里。十分钟后,教授才知道他何以如此失态。小黑影凶猛地喘息着,从他们面前匆匆跑过去,没有发现凹地的三个大人。从他踉跄的步态可以看出,他已经疲惫不堪,只是在某种信念的支撑下才没有倒下。离农中还有100米时,那边传来大声的喝叫:“站住,不许动!”小男孩站住了:“喂——”他拉长声音喊着,清脆高亢的童声在夜空中显得分外响亮。“我也是二七派的,我来找北京红代会的薛丽姐姐!”那边停顿了几秒钟,狠狠地喝道:“这儿没什么薛丽,快滚!”男孩的喊叫中开始带着哭声:“我是专门来报信的!我听见爸爸和哥哥——他们是河造总派的铁杆打手——在商量,今晚要来农中抓人,他们知道薛丽姐姐藏在这儿!”那边又停顿了几秒钟,然后一个女子用甜美的北京话说:“小家伙,进来吧!”说话人肯定是北京红卫兵代表大会第三司令部派驻此地的薛丽了。两个人从那个狗洞似的小门挤出来,迎接小孩。小孩一下子瘫在两人身上,被两人连拖带拽地拉进小门,随之一切归于寂静。贼王慢慢松开手,从农中那儿收回目光。教授低声问:“是你?他就是你?”“嗯,”贼王不大情愿地承认,“这是文革中期,造反派刚胜利,又分成两派武斗。一派是二七,一派叫河造总。我那年13岁,是个铁杆小二七。那天——也就是今天晚上,我在家里听老爹和哥哥商量着要来抓人,便连夜跑了20里路赶来送信……后来河造总派的武斗队真的来了,我在农中也要了一支枪参战。我的腿就是那一仗被打瘸的,谁知道是不是挨了我哥或我爹的子弹。我哥被打死了,谁知道是不是我打中的。从那时起我就没再上学,我这辈子……我是个傻×,那时我们都是傻×!”他恨恨地说。天边有汽车灯光在晃动,夜风送来隐约的汽车轰鸣声。不用说,是河造总的武斗队来了。很快这儿会变成枪弹横飞的战场,双方的大喇叭会声嘶力竭地喊着“誓死捍卫……”。楼上扔下来的手榴弹在人群中爆炸,激怒的进攻者用炸药包炸毁了楼墙。大势已去的农中学生和红代会的薛丽(当然还有左腿受伤的小宗尧)挤在三楼,悲愤地唱着:“抬头望见北斗星,心中想念……”十几分钟后,他们满身血迹地被拖了出去……贼王的脸色阴得能拧出水,教授也是面色沉痛。年轻的黑豹体会不到两人的心境,不耐烦地说:“快走吧,既然有武斗,窝在这儿挨枪子呀。”贼王仍犹豫着。也许他是想迎上去,劝说哥哥和爹爹退回去,以便挽救哥哥的性命。但是,虽然弄不懂时间旅行的机理,他也凭直觉知道,一个人绝对无法改变逝去的世界,即使握着一台神通广大的时间机器也罢。于是他决绝地挥挥手:“好,走吧。”照着罗盘的指引,他们向正北方向走了精确的349米,来到草木葳蕤的河边。贼王已经从刚才的伤感中走出来,恢复了平素的阴狠果决。“往下进行吧,抓紧时间多往返几次。不过,”他询问教授,“返回金库前,需要把已经带出来的金条处理好,对吧。”“那是当然,如果随身带着,下一次就无法带新的了。”贼王掏出怀里的两根金条,“那么,把它们放到什么地方?不,应该说,放到什么年代?”教授也掏出怀中的一根,迟疑地说:“回到1999年吧,如果回到1999年以前的时间,我恐怕……没脸去花这些贼赃。”贼王恼怒地看着他,真想对他说:“先生,既然你已经上了贼船,就不必这么假撇清了。”但他只是冷淡地说:“那样太麻烦,咱们把黄金就埋在这个年代吧。等咱们攒下足够的金条再来分。”黑豹疑惑地问:“就埋在河边,不怕人偷走?”教授微笑道:“完全不用担心。有了时间机器,你应当学会按新的思维方式去思考。想想吧,咱们可以——不管往返几次——准确地在离开的瞬间就返回,甚至在离开之前返回,守在将要埋黄金的地方。有谁能在咱们眼前把黄金偷走呢。你甚至不用埋藏,摆在这儿也无妨。”黑豹听得糊里糊涂。从直观上说他根本不相信教授的话,但从逻辑上又无法驳倒。最后他气哼哼地说:“行,就按你说的办——不过你不要捣鬼,俺爷儿俩都不是吃素的!”他有意强调与贼王的关系。只是,在刚才的拔枪相向之后,这种强调不免带着讨好和虚伪的味道。教授冷淡地看看他,看看贼王,懒得为自己辩解。贼王对黑豹的套近乎也没有反应,蹲下来扒开虚土,小心地埋好三根金条。想了想,又在那儿插了三根短苇梃作为标记。在这当儿,教授调好了时间。“立即返回吧,仍返回到1992年9月11日晚上10点零5分,就是刚才离开金库之后的时刻——其实也可以在离开前就返回的,但是,那就会与库内的三个人劈面相遇,事情就复杂化了。所以,咱们要尽量保持一个分岔较少的宇宙。喂,站好了吗?”两人紧紧靠着教授站好。教授没注意到黑豹目中的凶光,按下按钮。就在他手指按下的瞬间,黑豹忽然出手,凶狠地把贼王推出了圈外!空气振**片刻后归于平静。听见一声闷响,那是贼王的脑袋撞上铁架的声音。不过,他并没有被推出“时间”之外。因为在他的身体尚未被推出一米之外时,时间机器已经起作用了。黑豹唰地跳到货架后,面色惨白地盯着贼王。他没有想到是这个局面。他原想把贼王留在1967年的洼地里,那样一来,留下一个书呆子就好对付了,可以随以所欲地逼他为自己做事。可惜,贼王仍跃迁到金库,按他对师傅的了解,他决不会饶过自己的。贼王慢慢转过身,额角处的鲜血慢慢流淌下来。他的目光是那样阴毒,让黑豹的血液在一瞬间冰冻。教授惊呆了,呆呆地旁观着即将到来的火并。贼王的右臂动了一下,分明是想拔枪,但他只是耸动了右肩,右臂却似陷在胶泥中,无法动弹。贼王最终明白了是咋回事——自己的一节右臂已经与一根铁管交叉重叠在一起,无法分离了。他急忙抽出左手去掏枪,但在这当儿,机敏的黑豹早已看出眉目,他一步跨过来,按住师傅的左臂,从他怀中麻利地掏出枪,指着二人的脑袋。惊魂稍定后,黑豹目不转睛地盯着贼王的右臂。那只胳膊与铁架交叉着,焊成了一个斜十字。交叉处完全重合在一起,铁管径直穿过手臂,手臂径直穿过铁管。这个奇特的画面完全违反人的视觉常识,显得十分怪异。被铁架隔断的那只右手还在动着,做着抓握的动作,但无法从铁管那儿拉回。黑豹惊惧地盯着那儿,同时警惕地远离师傅,冷笑道:“师傅,对不起,你老了。不过,刚才你想把我一个人撇在金库时,似乎也没怎么念及师徒的情分。”贼王已经知道自己处境的无望,便将生死置之度外了。他根本不理睬黑豹,向教授扭过头,脸色苍白地问:“教授,我的右臂是咋回事?”教授显然也被眼前的事变惊呆了,他走过来,摸摸贼王的右臂。它与铁架交融在一起,天衣无缝。教授的脸色比贼王更惨白,语无伦次地说:“一定是恰恰在时间跃迁的那个瞬间,手臂与铁架在空间上重合了……物质内有足够的空间可以互相容纳……不过我在多次实验中从没碰上这种情况……任何一篇理论文章都没估计到这种可能……科幻小说家也没预见过……”黑豹不耐烦听下去,从架上拿了三根金条揣在怀里,对教授厉声喝道:“少啰唆,快调整时间机器,咱俩离开这儿!”教授呆呆地问:“那……贼王怎么办?你师傅怎么办?”黑豹冷笑道:“他老人家……只好留在这儿过年了。”教授一愣,忽然愤怒地嚷道:“不行,不能把他一个人留在这儿!这样干太缺德。黑道上也要讲义气呀。”“讲义气?那也得看时候。现在就不是讲义气的黄道吉日。快照我说的办!”他恶狠狠地朝教授扬了扬手枪。教授干脆地说:“不,我决不干这种昧良心的事。想开枪你就开吧。”黑豹怒极反笑了:“怎么,我不敢打死你?你的命比别人贵重?”“那你尽管开枪好了。不过我事先警告你,这架机器有手纹识别系统,它只听从我一个人的命令。”贼王看看教授,表情冷漠,但目光深处分明有感激之情。这会儿轮到黑豹发傻了。没错,教授说的并非大话,刚才明明看见他把手掌平放在机器上,机器才开始亮灯。也许,该把他的右手砍下来带上,但谁知道机器会不会听从一只“死手”的命令?思前想后,他不敢造次,只好在脸上堆出歉意的笑容:“其实,我也不想和师傅翻脸,要不是他刚才……你说该咋办,我和师傅都听你的。”怎么办?教授看看贼王,再看看黑豹,用不容置疑的口吻说:“你先把手枪交给我!”他补充道,“你放心,我不会把枪交给你师傅的。”黑豹当然不愿意交出武器,他十分清楚师傅睚眦必报的性格。但是他没有办法。尽管他拿着枪,其实他和贼王的性命都掌握在教授的手里。另外,教授的最后一句话让他放了心,想了想,他痛快地把枪递过去。教授把手枪仔细揣好,走过去,沉痛地看着贼王:“没办法,胡先生,只好把你的手臂锯断了。”刚才贼王已经做好必死的准备,这时心情放松了,笑道:“不就是一只胳膊嘛,砍掉吧——不过手边没有家伙。”教授紧张地思索片刻,歉然道:“只有我一个人先返回了,然后我带着麻醉药品和手术器械回来。”贼王尚未答话,黑豹高声叫道:“不行!不能让他一个人回去!”他转向贼王,“师傅,不能让他一个人离开。离开后他还能回来?让我跟着他!”教授鄙夷地看着他,没有辩白,静静地等着贼王的决定。贼王略微思考片刻——他当然不能对教授绝对放心,但他更不放心黑豹跟着去。最后他大度地挥挥手:“教授,你一个人去吧,我信得过你!”黑豹还想争辩,但贼王用阴狠的一瞥把他止住了。教授感激地看看贼王,低声说:“谢谢你的信任,我会尽快赶回来。”他站到木箱上,低下头把机器时间调整到1958年6月1日晚9点后,按下按钮。唰的一声,金库消失了,他独自站在夜色中。眼前没有他们挖的那个2.5米深的土坑,而是一个浅浅的水塘,他就立在水塘中央,两只脚陷进淤泥中。他不经意地从泥中拔出双脚——忽然觉得双脚比过去重多了。不,这并不是因为鞋上沾了泥,而是他的双脚已与同样形状的两团稀泥在空间上重合了,融在一起了。他拉开裤腿看看,脚踝处分明有一道界线,线下的颜色是黑与黄的混合。那么,他终生要带着这两团稀泥生活了。也许不是终生,很可能几天后,这双混有杂质的双脚就会腐烂发臭。他苦笑着,不知道自己为何老是出差错。时间机器是极为可靠的,他已经在上千次的实验中验证过。但为什么第一次投入使用就差错不断?比如说,这会儿他就不该陷在泥里,这儿应该有一个挖好的2.5米深的土坑呀……原因在这儿!他发觉,表盘上不是1958年6月1日,而是1978年6月1日。在紧张中他把时间调错了,所以返回的时刻晚了20年。那么,眼前的情景就是不幸中之大幸了。毕竟他只毁坏了一双脚,而不是把脑袋与什么东西(比如一块混凝土楼板)搅在一块儿。先不要考虑双脚的事,他还要尽快赶回去救人呢。他不能容忍因自己的过失害死一条人命,即使他是恶贯满盈的贼王也罢。眼前是一片沉沉的黑夜,只有左边亮着灯光,夜风送来琅琅的读书声。他用力提着沉重的双脚向那边走去。这正是他在第二次返回时见过的农中,这会儿已经升格为农专了。看门的老大爷正在下棋,抬头看看来人,问他找谁。教授说找医务室。老大爷已经看到他的苍白脸色,忙说医务室在这排楼的后面,你快去吧,要不让老张(他指指棋伴)送你过去?“不,谢谢。我能找到。”教授自己向后面走去。读书声十分响亮,透过雪亮的窗户,他看见一位老师正在领读英语。教授想,这是1978年啊,是恢复高考的第二年。他正是这年考上了清华。那时,大学校园到处是朗朗的读书声,到处是飞扬的**、纯洁的**。尤其是老三届的学生都十分珍惜得之不易的学习机会,想追回已逝的青春……其实,何止是大学校园。就连这个偏僻破败的农专校舍里,也可以摸到那个时代的强劲脉搏。教授驻足倾听,心中涌出浓浓的怅惘。这种情调已经久违了。从什么时候起,金钱开始腐臭学子们的热血?连自己也反出精神的伊甸园。而且,他的醒悟太晚了,千千万万的投机者、巧取豪夺者已抢先一步,攫取了财富和成功。他叹息一声,敲响了医务室的门。这是个十分简陋的医务室,显然是和兽医室合而为一的。桌上有两只硕大的注射针管,肯定是兽用的。墙上挂着兽医教学挂图。被唤醒的医生或兽医揉着眼睛,听清来人的要求,吃惊地喊道:“截肢?在这儿截肢?你一定是疯了!”看来不能在短时间内说服他了,教授只好掏出手枪晃动着。在枪口的威逼下,医生顺从地拿出麻醉药品、止血药品,还遵照来人的命令从墙上取下一把木工锯。不过他仍忍不住好心地劝道:“听我的话,莫要胡闹,你会闹出人命的!”来人已消失在门外的夜色之中。教授匆匆返回到原处,又跃迁到离开金库的时刻。就在他现身于金库的一刹那,他忽然觉得胸口一震——是非常奇怪的感觉,就像是一团红热的铁砂射进牛油中,迅速冷却、减速,并陷在那里。沉重的冲力使他向后趔趄了一下,勉强站住脚步。眼前黑豹和贼王正怒目相向,而他正处于两个人的中间。贼王的脑袋正作势向一边躲闪,黑豹右手扬着,显然刚掷出一件东西。教授马上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一定是在他离去的时间里两人又火并起来,黑豹想用金条砸死师傅,而自己恰好在金条掷出的一刻返回,于是那条黄金便插入自己的胸口了。他赶回来的时间真是太巧了啊!也许,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报应?他凄然苦笑,低头看看胸前。衣服外面露出半根金条,另外半根已与自己的心脏融成一体。他甚至能“用心”感觉到黄金的坚硬、沉重与冰冷。三人都僵在这个画面里,呆呆地望着教授胸前的半根金条。贼王和黑豹想,教授马上就要扑地而死了。既然金条插到心脏里,他肯定活不成了。但时间一秒秒地过去,教授仍好好地站着。密室中跳**着他的心跳声:咚,咚咚,咚,咚咚……教授最先清醒过来,苦笑道:“不要紧,我死不了。我说过,物质间有足够的空间可以互相容纳,黄金并不影响心脏的功能。先不管它,先为贼王锯断胳膊。”他瞪着畏缩的黑豹,厉声喝道:“快过来!从现在起,谁也不许再勾心斗角!难道你们不想活着从这里走出去?”黑豹被他的正气慑服了,低声辩解道:“这次是师傅先动手……皇天在上,以后谁再起歹心,叫他遭天打雷劈!”贼王也消去目光中的歹毒,沙声说:“以后都听先生的。开始锯吧!”教授为贼王注射了麻醉剂,又用酒精小心地把锯片消了毒。黑豹咬咬牙,拎起锯子哧哧地锯起来。贼王脸上毫无血色,刚强地盯着鲜血淋淋的右臂。胳膊很快被锯断了,教授忙为他上了止血药,包好。在他干这些工作时,他胸前突起的半根金条一直怪异地晃动着,三个人都尽量把目光躲开它。手术完成了,贼王眯上眼睛喘息片刻,睁开眼睛说:“我的事完了,教授,你的该咋办?”“出去再说吧。”“也好,走,记着再带上三根金条。”三人互相搀扶着登上木箱,教授调好机器,忽然机器发出干涩嘶哑的呻吟。“超重!”教授第一个想到原因,“我胸前已经有了一根,所以我们只能带两根出去了。”三人相对苦笑,都没有说话。黑豹从怀里抽出一根金条扔到一米开外,机器的呻吟声马上停止了。“好,我们可以出发了。”他们按照已经做熟的程序,先回到1958年,再转移到河边。走前栽下的苇梃仍在那里,用手扒开虚土,原先埋下的三根金条完好无缺。黑豹的心情已转为晴朗,兴致勃勃地问:“师傅,这次带出的两根咋办?也埋在这里吗?”贼王没有理他,扭头看看教授胸前突出的金条:任先生,先把这个玩意儿去掉吧,也用锯子?”教授苦笑道:“只有如此了,我总不能带着它回到人群中。”“那……埋入体内的那半截咋办?”“毫无办法,只有让它留在那儿了。不要紧的,我感觉到它并不影响心脏的功能。”贼王怜悯地看着他。在这两天的交往中,他已对教授有了好印象,不忍心让他落下终身残疾。他忍着右臂的剧疼努力思索着,突然眼睛一亮:“有办法了,你难道不能用时间机器返回到金条插入前的某个时刻,再避开它?”教授苦笑着摇摇头。他当然能回去,但那样只能多出另一个完好无损的任中坚,而这个分岔宇宙中的任中坚仍然不会变。但他懒得解释,也知道无法对他们讲清楚。只是沉重地说:“不行,那条路走不通。动手吧!”黑豹迟疑地拿起锯子,贴着教授的上衣小心地锯着。这次比刚才艰难多了,因为黄金毕竟比骨头坚韧。不过,在木工锯的锯齿全部磨钝之前,金条终于被锯断了。衣服被锯齿刮破,胸口处鲜血淋漓,分明嵌着一个金光灿灿的长方形断面,与皮肉结合得天衣无缝。教授哧哧地撕下已经破烂不堪的上衣,贼王喝令黑豹脱下自己的上衣,为教授穿上,扣好衣扣,遮住那个奇特的伤口。贼王松了口气——忽然目光变冷了。他沉默片刻,突兀地问:“刚才锯我的胳膊时,你为什么不锯断铁管,像你这样?”教授猛然一愣:“错了!”他苦笑道,“你说得对,我们可以把胳膊与铁管交叉处上下的铁管锯断嘛,那样胳膊就保住了。”贼王恶狠狠地瞪着他。因为他的错误决定,让自己永远失去了宝贵的右手。但他马上把目光缓和了:“算了,不说它了。当时太仓促,我自己也没有想到嘛。下边该咋办?”“还要回金库!”黑豹抢着回答,“忙了几天,损兵折将的,只弄出这五根金条,不是太窝囊嘛。当然,我听师傅的。”他朝贼王谄笑道,“看师傅能不能支持得住。”贼王没理他,望着教授说:“我听先生的。这只断胳膊不要紧,死不了人。教授,你说咋办?现在还返回吗?”教授没有回答,他转过身望着夜空,忽然陷入奇怪的沉默。他的背影似乎在慢慢变冷变硬。贼王和黑豹都清楚地感觉到了这种变化,疑惑地交换着目光。停了一会儿,贼王催促道:“教授?任先生?”教授又沉默了很久,慢慢转过身来,手里……端着那把手枪!他目光阴毒,如地狱中的妖火。自那根金条插入心脏后,教授时刻能感到黄金的坚硬、沉重和冰冷。但同时他也清楚知道,黄金和他的心脏虽然已经相融,其实是处在不同相的世界里,互不干涉。可是,在黑豹哧哧拉拉地锯割金条时,插入心脏的那半根金条似乎被震散了。黄金的微粒抖动着,跳**着,挤破相空间的屏障,与他的心脏真正合为一体了。现在,他的心脏仍按原来的节奏跳动着,咚,咚咚,咚,咚咚。不过,如果侧耳细听,似乎能听出这响声带着清亮的金属尾音。这个变化不会有什么危险,比如说,这绝不会影响自己的思维,古人说“心之官则思”,那是错误的。心脏只负责向身体供应血液,和思维无关。可是,奇怪的是,就在亿万黄金分子忙乱地挤破相空间的屏障时,一道黄金的亮光在刹那间掠过他的大脑,就如划破沉沉夜色的金色闪电。他的思维在刹那间变得异常清晰明断,冷静残忍。就如梦中乍醒,他忽然悟出,过去的许多想法是那样幼稚可笑。比如说,身后这两个家伙就是完全多余的。为什么自己一定要找他们合伙?为什么一定要把到手的黄金分成三份?实在是太傻了,太可笑了。正所谓“朝闻道,夕死可矣”,现在改正错误还不算晚。不过,“夕死可矣”的人可不是自己,而是这两个丑类,两个早该吃枪子的惯盗。向他们开枪绝不会良心不安的。教授手中紧握着贼王那把五四式手枪,机头已经扳开。那两人一时间惊呆了,尤其是贼王。他早知道,身在黑道,没有一个人是可以信赖的。他干了20年黑道生涯而没有失手,就是因为他时刻这样提醒自己。但这一次,在几天的交往中,他竟然相信了这位读书人!他是逐步信任的,但这种逐步建立起来的信任又非常坚固。如果不是这会儿亲眼所见,他至死也不会相信任先生会突然翻脸,卑鄙地向他们下手。贼王惨笑道:“该死,是我该死,这回我真的看走眼了。任先生,我佩服你,真心佩服你,像你这样脸厚心黑的人才能办大事。我俩自叹不如。”教授冷然不语。黑豹仇恨地盯着他的枪口,作势要扑上去。贼王用眼色止住他,心平气和地说:“不过,任先生,你不一定非要杀我们不可。我们退出,黄金完全归你还不行吗?多个朋友多一条路。”教授冷笑道:“那么,多一个仇人呢?我想你们只要活着,一定不会忘了对我复仇吧。你看,这么简单的道理我到现在才想通——在黄金融入心脏之后才想通,这要感谢黄金的魔力。”贼王惨笑道:“没错,你说得对。换了我也不会放仇人走的,要不一辈子睡不安稳。”他朝黑豹使个眼色,两人暴喝一声,同时向教授舍命扑过去。不过,他们终究比不上枪弹更快。当当两声枪响,两具身体从半空中跌落。教授警惕地走过去,踢踢两人的身体。黑豹已经死了,一颗子弹正中心脏,死得干净利落。贼王的伤口在肺门处,他用左手捂住伤口,在临死的抽搐中一口一口地吐着血沫。教授踢他时,他勉强睁开眼睛,哀怜无助地看着教授,鲜血淋漓的嘴唇嚅动着,似乎要对教授做临别的嘱托。即使任中坚的心已被黄金淬硬,他仍然感到一波怜悯。几天的交往中他对贼王的印象颇佳,甚至可以说,在黑道行当中,贼王算得上一条响当当的汉子。现在他一定是在哀求自己:我死了,请照顾我的妻儿。教授愿意接过他的托付,以多少减轻良心上的内疚。他把手枪紧贴在腰间,小心地弯下腰,把耳朵凑近他轻轻嚅动的嘴唇。忽然贼王的眼睛亮了,就像是汽车大灯唰地打开了。他瞪着教授,以猞猁般的敏捷伸出左手,从教授怀中掏出时间机器,用力向石头上摔去。“去死吧!”他用最后的力气仇恨地喊着。缺少临战经验的教授一时愣住了,眼睁睁看着他举起宝贵的时间机器作势欲掷……但临死的亢奋耗尽了贼王残余的生命力,他的胳臂在最后一刻僵住了,没能把时间机器抛出去。最后一波狞笑凝固在他穷凶极恶的面容上。教授怒冲冲地夺过时间机器,毫不犹豫地朝他胸膛补了一枪。时间机器上鲜血淋淋,他掏出手绢匆匆擦拭一番。“现在我心静了,可以一心一意去转运黄金了。”他在暮色苍茫的旷野中大声自语着。三声枪响惊动了附近的住户,远处开始有人影晃动。不过,教授当然不必担心,没有哪个警察能追上他的时间机器,连上帝的报应也追不上。有了时间机器,作恶后根本不必担心惩罚。这甚至使他微微感到不安——这和他心目中曾经有过的牢固信念太不一致了。现在,他又回到了金库,从容不迫地拿了三根金条塞到怀里,准备做时间跃迁。时间机器又开始呻吟起来。他恍然想到,自己的胸口里还保存有半根金条。也就是说,他每次只能转运出去两根半——实际只能是两根。这未免令人扫兴。“只能是两根?太麻烦了!”他在寂静的金库中大声自语。实际并不麻烦。每次时间跃迁再加上空间移动,如果干得熟练的话,只用10分钟就能完成一个来回。也就是说,一小时可以转运出去12根,8个小时就是96根,足够他家的一生花销了。他又何必着急呢。于是,他心境怡然地抛掉一根,把机器的返回时间调好,按下启动钮。没有动静。似乎听到机器内有微弱的噼啪声。他立时跌进不祥的预感中,手指颤抖着再次按下,仍然没有动静,这次连那种微弱的噼啪声也没有了。一声深长的呻吟从胸腔深处泛出,冰冷的恐惧把他的每一个关节都冻结了。他已经猜出是怎么回事:是贼王的鲜血缓慢地渗进机芯中,造成了短路。也许,这是对“善恶有报”“以血还血”等准则的最恰如其分的表述。机芯短路算不上大故障,他对这台自己设计、自己制造的机器了如指掌,只要一把梅花起子和一台微焊机就能排除故障——可是,到哪儿去找这两种极普通的工具呢?满屋的金条闪着**的妖光。黄金,黄金,到处是黄金,天底下最贵重的东西,凡人趋之若鹜不避生死的东西——偏偏没有他需要的两件普通工具。他苦笑着想起儿时看过的一则民间故事:洪水来了,财主揣着金条、穷人揣着糠窝窝爬上一棵大树。几天后财主终于知道,糠窝窝比黄金更贵重。他央求穷人,用金条换一个糠窝窝,穷人毫不犹豫地拒绝了。七天后,洪水消退,穷人爬下树时,捡走了死人的黄金。那时,在他幼小的心灵中,就敏感地知道这不是一个好故事,这是以穷人的残忍对付富人的贪财。也许,两人相比,这个穷人更可恶一些。但他怎么能想到,自己恰恰落到那个怀揣黄金而难逃一死的富人的下场呢。时间一分一分地过去。等到天明后,这儿的拾音系统就会被修复。自己即使藏起来一动不动,呼吸声也会被外面发现,然后几十名警卫就会全副武装地冲进来。而且——拾音系统正是自己修复的,可以说是自己送掉自己(7年后的自己)的性命。也许“善恶有报”毕竟是真的,今天的情况就是一次绝好的证明——但是为什么世界上会有那么多不受惩罚的罪恶?老天一定是个贪睡的糊涂家伙,他只是偶然睁开眼睛——偏偏看到自己作恶,教授冷笑着想。不过还未到完全绝望的地步呢。他对那一天(也就是明天)的情形记得清清楚楚。有这一点优势,他已经想出一个绝处逢生的办法,虽然这个方法太残忍了点儿。确实太残忍了——对他自己。拿定主意后,他变得十分镇静。现在,他需要睡一觉,等待那个时刻(明天早上8点)的到来。他真的睡着了,睡得十分坦然,直到沉重的铁门声把他惊醒。他听到门边有人在交谈,然后一个穿土黄色工作衣的人影在光柱中走进来,大门又在他身后呀呀地合上了。任中坚躲在阴影里,目不转睛地盯着此人。这就是他,是1992年的任中坚,他是进金库来查找拾音系统故障的。他进了金库,似乎被满屋的金光耀花了眼。但他仅仅停留两秒钟,揉揉眼,就开始细心地检查起拾音系统。阴影中的任中坚知道,“那个”任中坚将在半小时内找出故障所在,恢复拾音系统,到那时他就无法采取行动了。于是他迅速从角落里走出来,对着那人的后背举起枪。那人听到动静,惊讶地转过身——现在他不是惊讶,而是惊呆了。因为那个凭空出现的、目光阴狠的、端着手枪的家伙,与自己长得酷似!只是年龄稍大一些。持枪的任中坚厉声喝道:“脱下衣服,快!”在手枪的威逼下,那个惊魂不定的人只好开始脱衣服。他脱下上衣,露出扁平的没有胸肌的胸脯。这是几十年伏案工作、缺乏锻炼留下的病态。他的面容消瘦,略显憔悴,皮肤和头发明显缺乏保养。这不奇怪,几十年来他醉心工作,赡养老人,抚养孩子,已经是疲惫不堪了。持枪的任中坚十分了解这些情况,所以他拿枪的手免不了微微颤动。上衣脱下了,那人犹豫地停下来,似是征求持枪者的意见。任中坚知道他为什么犹豫:那人进金库时脱去了全部衣服,所以,现在他羞于脱去这唯一的遮羞之物。任中坚既是怜悯又是鄙夷。看哪,这就是那种货色,他们在生死关头还要顾及自己的面子,还舍不下廉耻之心。很难想象,这个干瘪的、迂腐的家伙就是7年前的自己。如果早几年醒悟该多好啊!他的鄙夷冲走了最后一丝怜悯,再次厉声命令:“脱!”那人只好脱下了土黄色的工作裤,赤条条地立在强盗面前。他已经猜到了这个劫金大盗的打算:强盗一定是想利用两人面貌的相似换装逃走,而在金库中留下一具尸体。虽然乍遇剧变不免惊慌,但正义的愤怒逐渐高涨,为他充入勇气。他不能老老实实任人宰割,一定要尽力一搏。他把脱下的裤褂扔到对方脚下,当对方短暂地垂下目光时,他极为敏捷地从旁边货架上拎起一块金条做武器,大吼一声,和身向强盗扑了过去。一声枪响,他捂住胸口慢慢倒下去,两眼不甘心地圆睁着。任中坚看看手中冒烟的手枪,随手扔到一旁,又把死者拉到角落里。他脱下全身衣服,换上那套土黄色的裤褂。走到拾音器旁,用3分钟时间就排除了故障——他7年前已经干过一次了。然后他对着拾音器从容地吩咐:“故障排除了,打开铁门吧!”在铁门打开前,他不带感情地打量着屋角的那具尸体。这个傻瓜、蠢货,他心甘情愿用道德之网自我囚禁,他过了不惑之年还相信真理、正义、公正、诚实、勤劳这类东西。既然这样,除了去死之外,他还有什么事可做呢?他活该被杀死,不必为此良心不安。铁门打开了,外面的人惊喜地嚷着:“这么快就修好了?任老师,你真行,真不愧是技术权威!”即使在眼下的心境里,听到这些称赞,仍能使他回忆起当年的自豪。警卫长迎过来,带他到小房间去换装。这是规定的程序。换装时任中坚把后背对着警卫长,似乎是不愿暴露自己的隐私,实则是尽力遮掩胸前的斑斑血痕和金条的断面。不过,警卫长仍敏锐地发现了异常,他低声问:“你的脸色怎么不对头?胳膊肘上怎么有血迹?”任中坚脚步摇晃着,痛苦地呻吟道:“刚才我在金库里犯病了,跌了一跤。快把我送医院!”警卫长立即唤来一辆奥迪。三分钟后,奥迪载着换装后的任中坚风驰电掣般向医院开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