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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夏娲

作者:何夕 字数:7046 更新:2024-05-14 20:57:13

就在这一刹那我明白了,我的世界瞬时坍塌了。大卫和我都太糊涂,主要怪我们这次的时空穿梭太仓促,没把事情想透。我们来到这个时空节点,想施加干涉以影响150万年后的世界。我们想当然地认为,这种作用不会影响到“已经处于本时空”的时空渡船。但我们错了。时空渡船虽然处于本时空,但它的根儿是扎在150万年后。所以,此处的扰动将会经过150万年的两次传递再作用到时间渡船上。这么着,我昨晚射出的那束激光足以让这艘渡船飘移到恐龙时代,或干脆漂到外星球——但为什么我还在这儿?我为什么会留下一串脚印但却在某处突然中断?打住。夏娲你甭想弄懂这些。时空穿梭本来就建立在深刻的(左羊右翏)上。而且,夏娲,夏娲,我在心中苦声唤着,你没有时间陷入玄虚的驳难。你还有远为迫切的事要干哩。我的孩子。此前我虽然和大卫万年迢迢来到这蛮荒世界,但心理上并未对此看得太重。我们就像是去非洲荒原上观看野生动物的阔佬,身后有一根粗壮的链条连着文明世界。现在这根粗壮的链条忽然断了,不,完全消失了,甚至连带抹去了我的丈夫。只剩一个26岁的、高科技时代滋养的精致女人,孤身留在150万前的蛮荒世界——不,如果真是孤身一人倒好办了,大不了一死而已。但现在是1.3个人!还有一个仨月的胎儿!荒野的神灵,你救救我吧,不要让一个年轻女人在绝望中疯狂。我没有疯。我没那个资格。我的慌乱只延续了半个小时,也许只有10分钟。然后旧日的我匍然溃散,一个**的女野人从旧壳中走出来。旧日的我——我生长于斯的高科技世界,文明崩溃后的悲怆,我对那个世界的责任,我对重病丈夫的心疼和俯就,乃至我对美食、音乐、首饰和时装的眷恋,我对自身美貌的自恋……如此等等的一切都在刹那间崩碎。现在这个女野人的精神世界中只剩下三个字:活下去。为了自己,更为了孩子。我在刹那间建立的目标甚至比这更深远。我身边带有一整套能使用50年的高科技行头,它们并未随时间渡船一同消失。凭着它们,在荒野中生存下来并把孩子养大并非难事。但此后呢?等待丈夫的搭救?我绝不能寄望于这个肥皂泡。那么等我死后,孩子将孤身一人?他与谁结婚生子?当他在绝对的孤独中疯狂时,有什么能让他借以逃离的东西,诸如责任、亲情和爱情?答案非常明显:唯一的希望就在那个直立人族群。尽管他们身上有黑色长毛,他们额部扁平脑容量不足,他们眉脊突出脸上长毛,他们粗野污秽,但至少他们的血缘与我是相通的。我只有(带着腹中的孩子)设法融入这个野人族群。命运对我毕竟还算仁慈,在壁立千仞的绝望中还留下这么一个小小的出口。我只能以感恩的心接受它。朝阳升起时我已经彻底完成了蜕变与新生。我最后一次用对讲机呼唤,仍然没有声音。便毫不怜惜地抛弃了它,我绝不容许自己再把时间浪费在虚无的希望上。我狠心抛弃的还有其他用具:激光枪、望远镜、猎刀、睡袋……做出这个决定的是直觉而不是理智。理智告诉我应该保留这些极为宝贵的用具和武器,它们可以大大增加我的生存概率,且不说能助我在野人族群中占据王者之位。但直觉告诉我,在一个蒙昧族群中使用这些东西是反自然的,鲁莽的,它可能带来无法预见的潜在危险。比如说,如果族群习惯于依赖这些神物,而它们却不可避免地耗尽能量,那时该怎么办?凭我一人之力,我肯定没有能力让一个蒙昧种族一夕之间跃升为智人,只好让自己(和孩子)向下沉沦以适应它。扔掉这些东西后我又脱去衣服,全部脱光。生活在野人群中不需要衣服,这样才能抹平我与野人们的鸿沟。虽然想起从此要永别这些“女人之爱”,难免心中作疼,但我没有任何犹豫。记得一位成功的野生动物学家说,要想和野生动物真正贴合,你只有像它们那样四肢走路,像它们那样撕扯食物,像它们那样赤身**。虽然我将面对的是野人而不是野兽,我还是照他说的去做吧。只是在脱鞋时我犹豫了,不过只是因为实用主义的原因:我未经磨炼的嫩脚板肯定受不住荒原的坎坷荆棘。但没有办法啊,我不愿把这个“古里古怪”的玩意儿带进那个光脚的族群。而且说白了我没有第二双鞋子和第二身衣服,早晚得走这一步。晚走不如早走。衣服脱光了,我看着自己白皙光滑的胴体苦笑。它漂亮而精致,但一点儿不实用,我倒是希望进化之神能让我重新生出御寒的体毛,那就谢天谢地了。没舍弃的只有两件:打火机和全息相机。打火机在我随后准备实施的计划中有特定的用处;全息相机是我同丈夫和儿子唯一的羁绊(我是指原时空中那个水晶雕像般精致的儿子,而不是今后的小野人)。我从内衣上撕下一块布把二者仔细包好,用裙带斜挂在胯部。这对野人们来说仍是“古里古怪”的东西,但让我保留这唯一的奢侈吧。新生的夏娲在那堆灰烬前等待。我抱着微弱的希望,希望那个野人首领(为方便计,以后叫他野亚当吧)还没有完全死心,还会再来火堆旁看看。至于他来后该怎么办,我已经有了周密的腹案。如果他不来,我再去找他也不晚。谢天谢地,我的估计没有错。野亚当又来了,而且这回只有一人、估计他是有意独自前来,不想在部众面前重现昨天的狼狈。他能在一夜之间克服恐惧只身前来,我不由佩服他的勇气。显然他对昨晚的受伤心有余悸,离火堆很远就站住了,警觉地睃着四周。我这次没有躲藏,从树干后主动现身,在脸上堆出“最雌性”的笑容。野亚当惊愕地发现了我,一个无毛的、皮肤白皙、形貌妖异的雌性。他立时收住脚步,紧握木棍,把棍尖对准我。我估计昨晚他受到枪击时可能瞥见了我,所以他目光中有浓重的敌意。我对他的敌意坚持报以友好的笑容,并在笑容中尽可能加进柔媚。他紧紧盯着我,但我拿不准自己在他的眼中是什么形象,是一个比女野人性感漂亮的异性,还是一个讨厌的白化病人。不管怎样,我一直坚决地笑着,但他的敌意似乎没有减弱。不过不要紧,我还另有招数呢。我向他招招手,向火堆走两步。他没动。我再招招手,再向火堆走两步。然后我俯下身,把整个后背留给他。这意味着对他的信任,陌生的野人之间绝不会这样做的。我在火堆旁鼓捣了好久。他终于耐不住好奇心,向这边走了两步,伸长脖子向前看,但棍尖仍警惕地朝向我。等把他的好奇心撩拨到足够程度,我站起来,回过身,满面欢笑,手中擎着……一束枯枝,火苗在枯枝前端欢快的跳跃。野亚当呆住了,目中顿时消去敌意,代之以敬畏和欣喜。他紧紧盯着我手中的火焰。我笑容可掬,把火把递过去。他立即后退一步,反倒恢复了戒心。我知道自己做错了,有点操之过急,更不该把这事弄得像是对他的恩赐。我应该设法把这个赠予弄得更自然一些,熨平他雄性的自尊心。于是我让擎火把的右手抖一下,火把歪了,燎着了我的左肘。我惊呼一声扔掉火把。它落在地上,与雨后的湿地接触,发出轻微的丝丝声,火焰慢慢变弱。我佯作惊慌地盯着它,同时用眼角的余光罩着野亚当,揣摸着他会不会抢救火把。如果他一直不动手,火焰熄灭前我将不得不拾起它……在火焰快要变成白烟前,他终于弯下腰,小心地拾起火把。脱离了湿地的火焰立即熊熊地燃起来。他傻笑地擎着那团火焰。我也咯咯傻笑着,拿崇拜的目光看着他,心中则轻松地叹息一声。此时此刻,新时代之门在因我的干扰而关闭之后重新开启了。历史之河稍稍走了一点弯路,但很快裁弯取直,撂下一个小小的弓形湖。我不由想起大卫,有点心酸。他借助时空渡船打算抹去这个时空节点,我帮他实现了。但我随后又把“该得的火”还给野亚当,抹去这段人为干涉,恢复了历史的原貌。也不全是原貌——这团火并非来自于天火,不是那堆灰烬的复燃,因为那个火堆已经熄透了。这团火是我躲开了野亚当的眼睛,用打火机点燃的。但我对大卫没有愧疚。我这样做是为了孩子,我们两人的孩子。一个母亲为孩子而做的任何事情都是天然正确的。大卫对科技的突然反叛,突然萌生的回归自然愿望,都是偏于概念化的东西,当它们与现实的顽石相撞后肯定会碰得粉碎。什么是现实?现实就是我们母子如今生活在野人群中。我想让儿子吃熟肉,想让他在晚上睡觉时有一个防御猛兽的火堆。就这么简单。但这个简单的需求又无比强大,强大得足以撞碎一切理性的阻挡。我们会牢牢守着这堆火,一代一代活下去,哪怕它会带来150万年后的社会爆炸。我小心地盯着野亚当擎着的火把。尽管在“原历史”中正是野亚当开辟了用火进程,我还是担心他缺少经验而使火把熄灭。我从火堆中捡了几支大小合适的焦枝,递给他。这次他顺顺当当地接受了,把它们并在原来的树枝上,火焰立即大大加强。他那未脱蒙昧的心智充分理解了这团火的重要,随手扔掉那根带尖木棍,用双手虔诚地擎着火把,转身回家。我自然不会瞎等男士的邀请,便拾起他扔掉的尖棍,又搜集一抱焦枝,很家常地跟在他后边。他斜眼看看我,没有什么表示,仍小心翼翼地捧着火把前行。我心中一阵轻松,知道自己已经被他接纳了。我的赤脚实在难以对付荒原的荆棘。尽管我咬牙忍疼,仍不免一瘸一拐,落在野亚当的后面。那个脑容量不足的家伙竟然有足够的细心,注意到了我的落后,便停下脚步等我。我匆匆赶上时,他正不耐烦地倒换着脚步。看来他急于在族人面前展示手中的神物,不过还是强捺着性子等我。就在这时,我心中突然涌出大潮般的感激之情。族群的家原来安在刺槐丛边,只是一片被踏平的草丛,背对着绵亘不绝的刺槐。男人睡外边,女人和孩子睡里边。这当然是为了防御野兽。“家”的最里边堆着昨晚运回的鹿肉。今天可能因为首领不在,食物也足够,所以他们全部在家,没有出去觅食。这会儿大家看见首领回来——而且手中捧着可怕的火焰!身后还跟着一个形貌诡异的白色妖孽!所有人都跳起来,惊惧地盯着两件凶物。野亚当走进人群,努力讲说着,不知道是在讲“火焰”还是在讲我。那是一种不连贯的语言,带着弹舌音和吸气音,基本为单音节。他说了很久,但族众依旧茫然。这不奇怪,此时的语言中肯定没有“火”的概念,不好讲清楚的。我尴尬地站在人群之外。族众看我的目光饱含敌意,特别是那些中年女人。但我早就筹谋好该怎样化解它。我默默走到一旁,把怀中抱的焦枝架成圆锥形,让其中央是空的。在我干这件事时,周围没有声音,但我感觉到30双灼热的目光烙在我的后背上。焦枝架好了,我走近野亚当,讨好地笑着,向他讨要那束火把。野亚当困惑地看着我,犹豫着。但他一定想到最初是我把火焰驯服的,便不大情愿地交给我。我把火把塞到焦枝堆中,火焰在树枝缝隙中试探地舔着,腾跃着,轰然一声大烧起来。野人们慌乱后退,有小孩在害怕地尖叫,可能是火花迸到身上了。我默默走过人群,去里侧取过一块带骨的腿肉,又走回来,放在火焰上烤着。族众又慢慢围上来,个个屏住气息,盯着我的手。肉很快烤熟了,香气四溢。我走过去,把熟肉献给野亚当。他定定地盯着这块肉,很久不接。我保持着笑容,一动不动地举着它。终于他接过来,咬了一大口,立即露出狂喜的表情。他想了想,把肉撕开,分给几个小野人,小野人们立即大口吞吃,个个欣喜若狂。野亚当抱着几块肉过来,交给我,自然是让我继续烤肉。族众的目光不再带有敌意,而是转为期盼。我轻松地想,整个族群已经接纳我了。夜里我睡在人群外侧,最接近火堆的地方。我毕竟一时难以适应命运的陡变,再加上还要照顾火堆,所以彻夜难眠。族众都睡得很熟,但我起身添火时,只要稍有动静,立时有七八个脑袋仰起,七八双目光警醒地打量着四周,这中间肯定有一双目光是野亚当的。天已经大晴,河汉低垂,繁星如豆。荒野沉浸在森冷的静谧中,偶有一声鸟啼狮吼也打不破它。极目所至是无尽的黑暗,只有一个小小的金色火堆。火焰跳**着,小心地舔着夜色。它太微弱了,似乎很快会被黑暗窒息。但我知道它不会熄灭,它其实比黑暗强大。它会一直烧下去,直到激醒人类的蒙昧——再一直走到22世纪的社会爆炸。这才是人类史的“自然状态”?是大卫和我曾用时间机器和激光枪中断过的、我又用打火机接续上的自然状态?想起是我一人促成了方向相反的两次大转折,我总觉得啼笑皆非。我想着丈夫,痛苦地思念着他。大卫我违逆了你的意愿,你怨恨我吗?此刻,在我睡在野人群中的第一夜,大卫你随时间渡船漂流到了哪里?第二天族众照例出去觅食。族群中没有太小的孩子,所以全员出动。我忍着双脚的剧疼也走进队伍中。走前我添足了柴,但我担心火堆坚持不了一天。当然,打火机还在我胯部的布包里,但上次用它点火是在特殊情况下。以后若非万不得已,我不会再重复了。在这个蒙昧族群中,我决心彻底回归自然,抛弃一切“科技之物”。野亚当一定是注意到了我回望火堆的目光,他想了想,把我从队伍中粗鲁地拉出来,指指火堆,吼吼地喊了几声。我顺从地点点头(但愿史前人也知道点头的意思),留下来照看火堆。我不由对野亚当生出钦敬之情。他的扁平脑壳倒也有足够的智力,敏锐地抓住了新时代的关键,那就是——在居住地保持一个不灭的火堆。这可以说是人类史上最重要的发明,此后,在上百万年漫长的历史中,尽管人类向世界各地扩散,但这始终是各部落不变的传统,在各大洲漫长的暗夜中,一个个小小的火堆守护着人类的文明。晚上这支队伍拖着长长的身影回来。野亚当给我一只兔子,我想他是让我烤给孩子们吃。我把兔肉烤熟了,交给野亚当。他撕下两条后腿首先给我。我赶忙看看四周的族众,怕他给我的特殊待遇让其他人生妒。但是没有。别人目光漠然,没有赞许也没有敌意,几个孩子不看我手中的后腿肉,只是贪馋地盯着剩下的熟肉。这意味着,这两只后腿肉是“守火堆者”应得的报酬。其实今天我已经用野果鸟蛋填饱了肚子,但我感激地接过它,大口吃起来。荒野唤醒了我基因中深埋的本能,我在几天内完全习惯了这儿的生活。那个22世纪温室中长大的精致女人完全恢复了野性。我还打算彻底抛弃理智上的清醒(它太痛苦),尽快让心智向下沉沦,达到和那些女野人一样的层次,这对我才是最保险的生活。但在这之前我不得不玩弄一点儿机谋——为我的儿子。七个月后我将生下这个儿子,蓝眼珠,黑发。额部饱满,眉脊低平,浑身无毛,皮肤白皙。他在这个直立人族群中绝对是个形貌妖异的妖孽。这个族群已经接纳了我,还能不能接纳这个婴儿?也许能,也许不能。但我绝不能心存侥幸。我必须未雨绸缪,把儿子置于万全之地。至于如何办,我苦笑着想,我也早就成竹在胸啦。文明时代的生物学家们说,女人是雌性动物中唯一没有周期性征的,这是一种进化策略。因为人的婴儿过于柔弱,只能靠男人的保护。而最好的作法是让一群男人都以为婴儿是他的后代。女人没有明显的周期性征就易于行使欺骗。我要趁身孕不明显,加紧实施这样的欺骗。这个族群是群婚制,我会坦然接受它,不过第一个要征服的男人当然是野亚当。那是最合适的人选,有助于我儿子获得较高的社会地位。我这样做其实算不上阴谋,因为其他智力低下的女野人都是这么做的,不过她们是依据本能,而我是依据智慧。所以不妨这样说:何时我能比照她们的水平,使智慧充分萎缩而让本能足够茁壮,我就不必活得这么累了,一切都自然而然地顺流而下了。也许在上帝的目光中,现代人的精妙心计也不过如此?我决定今晚就去找野亚当。白天族人们出去觅食,我仍看守火堆。我从布包里取出全息照相机,打开它。我遗憾地发现,相机中和儿子有关的录相原来就那么一段,可能是丈夫在“偷窥未来”时及时自省,中止了犯罪。我一遍一遍地看着,泪珠在腮边滚落。相机中其他内容都是我和大卫的两人世界。我们在出席高档宴会,我穿着漂亮的晚礼服,**的后背如羊脂玉般润泽;大卫揽着我立在高山之巅,脚下翻卷着无边的云海,这应该是在西藏拍的;丈夫为我庆生,鲜艳的奶油花上25只蜡烛跳**着金色的小火苗;然后是我俩一身廉价衣服混在大排档的吃客中,躲在角落里大吃大嚼……我整整看了一天,不时抹去腮边的泪珠。荒野千里,风吹草低,身边的火堆安静地闷燃着,白烟袅袅上升。十几只鬣狗颠颠地跑来。我不想让它们中断我的观看,就从火堆中抽出一支长枝,做好防卫准备。但鬣狗并没有打扰我。它们被这团变幻的白光迷住了,都蹲在后腿上,痴痴地看着,目光愚鲁而好奇,我甚至感受到了其中的温馨。夕阳沉落在晚霞中,族人们该回来了。我叹息一声,关了相机,随手抛到远处。鬣狗们立即蹿起来,争着叼那个球球,很快跑远了。也许鬣狗们不会咬碎这个玩物吧,那么,也许150万年后,某个考古学家能从非洲某处地下挖出它。但我不能再让它留在胯边的布包里。大卫和野亚当这两个男人不应共处。夜里,我把火堆上的柴添足,摸到野亚当身边。七个月后我生下儿子。分娩时刻是白天,仍是我一人在家。没有全息相机上记录的难产,也许这得益于我几个月来在荒野的颠簸。我挣扎着咬断脐带,用早已备好的软草擦干儿子身上的血污,紧紧抱在怀里。我没有麻烦给他起名字,他的一生中用不上这个。令人欣慰的是,也许因为族群已经看惯了我的怪模样,所以平静地接受了这个无毛小怪物。仅在此后野亚当对他明显偏爱时,有些女野人会恼怒地吼叫,然后把邪火撒到我和孩子的头上。不过这样的小小恶行是可以理解的,我会护着儿子,与她们凶恶地对吼,但从没放心里去。我的儿子出生在一个错误的时间。其他女野人由于本能的指引,都是在旱季怀孕雨季分娩,这样母子容易获得充足的食物。我的儿子却赶在旱季前出生,偏又赶上一个特别漫长的旱季。在整个严酷的旱季里,这个小生命一直在同死神搏斗。族群中的男人们,尤其是野亚当,为了帮我们母子找食物真是累惨了。当然这并非出于高尚而是出于自私本能,以他们的智力,认识不到这个无毛的白色小怪物不是自己的血脉。但……其实这种自私就是高尚,是这些蒙昧心灵中最闪亮的东西。我对他们满怀感恩之心。母子俩终于熬到第一场雨水来临,绿草和兽群似乎一夜之间忽然冒出来。所有族人都像瞪羚那样蹦跳撒欢,吃饱喝足的儿子格格笑着,而我也学会了像女野人那样狂喜地尖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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