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段时间我失业赋闲,靠点储蓄过日子,每天打Dota到凌晨两点,然后一觉睡到隔壁小学敲响午间下课铃。要不是蛋蛋憋尿到极限在客厅哀嚎,我能一直睡到《新闻联播》的时间,我这个人没什么长处,学校学的忘个干净,工作久了更难长进,文不能测字,武不能卖拳,既缺理想,又没斗志,原打算混吃等死干到退休,谁知公司比我死得还早,回过神来,已经成了以睡觉为主业的社会边缘人,跟两岁的公狗相依为命。这日子过得跟北京的冬天一样死气沉沉,不过在存款用完之前,我懒得想其他事情。每天中午我带着蛋蛋在小区里遛两个小时,我戴耳机玩《部落战争》,在步道上慢慢走着,它前后乱跑,经常不见踪影。这小区住的大半是老人,中午吃过饭抱着京巴、西施睡午觉,我不担心打扰别人,也乐得没人打扰。下午两点多,溜达累了,我会叫个外卖在楼下吃。固定在那么几家饭店订餐,时间久了,外卖小哥也就固定了,我一般很难记住他们的名字和脸,只对赵师傅记得分明。那天他踩着咯吱作响的草地走来,远远地举起鱼香肉丝盖饭,说:“张师傅,你的外卖到了,趁热吃。”我当时笑起来,因为多年没听过这种称呼,小时候城市里叫师傅是种尊敬,因为工人挣钱多地位高,现在大家都是先生和老板,师傅似乎变成修自行车和配钥匙行业的术语了。我看看外卖软件显示的名字,应道:“赵师傅,谢谢。”他四五十岁年纪,北方人相貌,眼袋和皱纹很重,显得愁苦,笑起来时也不舒展。聊过几次,得知他老家在河南,跟媳妇在卢沟桥租间平房开小卖部,没孩子,烟瘾大,抽软包的黄鹤楼,去年七月开始跑外卖,刚开始挣不着钱,现在升到黄金骑士,送一单赚一块六,每天跑勤快点,够吃够喝。我有点宅,不大跟人交流,不过跟赵师傅能聊几句,一方面每天中午见面,熟悉了;一方面觉得他身上存在某种奇怪的特质,不由自主想多了解一点。我通常坐在南区配电室旁的长凳上吃午饭,从小区南门进来的人要到达这里,必须穿过一片脏脏的草坪—名义上是草坪,由于无人打理,只剩东一蓬西一簇的杂草,垃圾和狗屎遍布其间。外卖小哥一般宁肯绕行旁边的石板路,而老赵从初次登场时就走捷径,他脚步轻快地穿过草坪,灰色休闲鞋没有沾上一点污渍。我当时问:“不怕踩到脏东西吗?”他答:“不怕,瞧着呢。”第二天中午我在同一时间定了午餐,留意瞧着老赵,他拎着饭盒走进小区,眼睛平视前方,每一步都踩在草坪干净的地方,步伐之精准犹如机器人在电路板上焊接电子元件。他走到我面前,递上餐盒:“张师傅,饿了吧,趁热吃。”我说:“你根本没看路啊,经常来这个小区吗?”他答:“来得少,来得少。”接下来的日子,我在他身上发现了更多难以解释的事情:他的电动车从不出故障,他的休闲鞋永远干干净净,下雨天他总提早穿起雨披,保温箱里的饭永远是热的,我连续三天在相同时间订餐,他送餐来的时间居然也完全相同,误差在一秒之内。甚至有一次,我们在抽烟聊天,他忽然毫无征兆地向左侧跨了一步,一泡鸟粪随即落下,砸在水泥地上溅开。我当时惊奇地站了起来,赵师傅却显得诧异:“咋啦,张师傅?”他根本没意识到那是多惊人的举动。一个普通到毫无特点的中年外卖员,一个谜。如果我的好奇心像十几岁时候一样旺盛,一定会对他刨根问底,然而现在的我对活着这件事本身都缺乏兴趣,探寻其他人的秘密,对我来说太过劳累了。毕竟对现在的我来说,外卖员只是送来食物的人而已吧。日子一久,也就习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