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多的游客来到我的小镇,无穷无尽的工作几乎要把我压垮。之后的几年我不断完善计算机的设置,使之能够独立应对人们的需求—我想从白屋的重负中重获自由。我做到了。为了庆祝,我定制了一个最新的副体,它甚至有味觉和痛觉,可以像人类那样进食和受伤。然后我去了斯塔姆松的青年旅社,我知道每年这个时候林可都会来这里旅行。但这一次她带了一个男人来。一个自负的傻小子。林可挽着他的手,就像他是她的全世界。“我想搭个车。”我对他们说。“哦,当然没问题。”他傻乎乎地答应了,“可我还不知道您的名字呢。”“X。”我说。我们沿着海边的公路开了八十公里,毫无疑问她还是选了A镇的那幢小木屋。他们两个人一间卧室,我自己住一间。我醒来的时候天还是黑的。林可坐在屋外的长椅上,眼里噙着泪。“他一直在加班,除了打电话就是发邮件。”她说,“我还比不上他的计算机有吸引力。”我尽可能地安慰她,直说得口干舌燥。回到小木屋里,我看到餐桌上有杯水,便端起来喝了,是甜甜的蜂蜜水。然后我听到他们两个说话的声响—好吧,这次他们要和好了—我想。但不一会儿我就听到她的尖叫,以及他摔门的声响。她看上去悲痛欲绝,就像世界都碎了。我追到车上想问他到底在做什么。“上车。”他只对我说了这两个字。我跳上他租的福特车,打算要好好劝劝他。谁知他一脚把油门踩到底,加速度让我的后背猛然陷进车座里。我手忙脚乱地系上安全带,然后死死抓住车门上方的把手:“你得慢一点,我是说真的……”他像是没听见,又漂移经过一个弯道。我的左手边是山,右手边是大海。我看向他,突然明白了一切。—X就是我,我们身处的这个世界,是一个莫比乌斯时空。乌云从山间压下来,五分钟前还是万里晴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