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有动静吗?”我用胳膊肘捅了一下蜗牛的腿。蜗牛明显还在想着老迪克的事,呆呆地出神,结果被我吓了一跳。他赶忙朝楼下看了看:“没什么特别的,还是很多人。”“你小子说说,河马们今天要是来的话,会从天上来还是从地下来?”我想把话题岔开,毕竟是我先勾起了蜗牛的伤心事。“天上吧。”蜗牛还是有点心不在焉。“我说是地下。”“不会吧,李头儿。”蜗牛低头看看我,“他们要是从地下来,你干吗还带着我亲自来守楼顶,反而把警察都派到楼底下去了?”“我就说你笨嘛!楼底下那么多出入口,咱们两个人能守住几个?再者说,他们最后还是得从楼顶索降下去,才能破坏楼外面的二维码。难道你让他们从大厦外面往上爬啊?”“可是,伞降到天台上不是更容易吗?他们又不是没这么干过。”“这你就不知道了吧……”我卖起了关子。蜗牛果然来了兴趣。“李头儿,又有内幕消息?快快快,别折磨我了!你知道我最忍不了这个了。”“成,就给你说说吧。”反正这次行动结束,他早晚也会知道的。我故意压低了声音,增加点神秘感:“你也知道,抓河马最困难的在于不知道他们是谁。但如果能锁定他们的DCL唯一识别码,不就知道他们的身份了嘛。上次他们从天上伞降到楼顶之后,技术部门想了一个招儿:把所有的楼顶都刷上特殊的二维码。我听说这事让外维部忙了好几天。”“噢……这样一来,当他们在空中看到目标楼顶时,DCL就会把特殊二维码的图像发到CuMG云上。一旦这些特殊二维码被系统判读出来,立刻就知道哪只DCL属于河马了,是不是?”蜗牛的确很机灵。我满意地冲他点了点头。得到了鼓励的蜗牛很是兴奋,高昂的情绪又回来了:“我就说嘛,不记得华都楼顶上以前有二维码啊。今天上来看见,我还奇怪呢。”但是他突然又想到了什么,“不对不对,河马来搞破坏时,每个人的头上都戴着老式的电子义眼装置,同时也遮挡了DCL,根本就拍不到二维码啊。他们一直以来不就是用这个办法来躲避我们的追踪定位吗?”“在空中不能用义眼。那玩意儿直接与视神经对接,成像质量很糟。现在又是夜里,戴着它跳伞等于自杀。”“还是不对啊!”蜗牛眉头皱得更紧了,“我都不知道这件事,荷马组织怎么可能知道呢?所以啊,他们还是会走天上的。”听了这话,我心里“咯噔”一下子。当然,荷马组织能够知道这次的楼顶陷阱,全是我提前给妹妹通风报信的结果。要不是刚才为了岔开话题,我也不会跟蜗牛说这事。这下可好,引火烧身了。“对啊,他们又不知道。是我想多了。”我只好就坡下驴,顺着蜗牛的想法说。“哎,李头儿,你得老实交代啊—”蜗牛拖长了声音,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难道他想明白了?我更加紧张了。“快说,你是从哪儿得到消息的?”蜗牛这一问,总算让我松了口气。“是不是从莫总监那儿啊?你们俩是不是……”蜗牛不敢往下说了,一脸坏笑地看着我。在整个CuMG集团,除了已经去世的老迪克,大概只有天天跟着我的蜗牛能看出些端倪吧。不过,我不可能向他承认:自己与集团高管,大名鼎鼎的安保总监莫愁莫愁有任何工作之外的瓜葛。话又说回来,就算我想承认,我又该怎么形容自己与莫愁之间的关系呢?最初的一次,发生在我升职之后不久。当时正赶上CuMG成立五十周年,集团举行了一系列隆重的庆祝活动,其中的重头戏之一就是在华都娱乐中心宴会大厅举办的盛大酒会。集团所有管理人员都受邀参加了,当然也包括莫愁,以及我这个小小的分队长。那天晚上,快乐就像一种病毒一样在会场上迅速扩散,无孔不入。从高管到中管再到我这种小管,每一个人都在不停地喝酒,大声讲着黄色笑话,然后像疯了一样狂笑不止—比老迪克看到新人“晕二”的时候笑得还疯。我和莫愁也在“中毒”之列。酒会刚一开始,我们俩就凑到一起海聊起来。自从升职之后,我们已经很久没见过彼此了。我从来不知道,我们之间竟然有说不完的话。莫愁那天穿了一件宝石蓝色的小晚礼服,全身唯一的首饰就是右腕上的亮银色手镯。我知道,她戴着这只三四指宽的手镯,是为了遮盖当外维工时文在右腕上的二维码。那一晚,我太开心了。对于我和莫愁这样毫无背景的员工来说,升职就是迈向美好未来的第一步。莫愁是活生生的榜样,证明没有背景一样可以爬得更高。在酒精的刺激下,我甚至已经开始幻想:几年之内就能让父母住上带定制景观窗的公寓;让妹妹去上最好的美术学院;再给自己买一套最高级的DCL交互字处理软件—高管不是都有很多空闲时间嘛,我就可以好好写本书了。我和莫愁有充足的理由疯狂庆祝一番。虽然我清楚地知道自己可能有点疯过头了,但就是不想管住自己,就是想让自己放纵。夜深了,歇斯底里的人群开始三三两两地结伴散去。好几位我不认识的帅气男士先后过来找莫愁,想要送她回家,但都被她婉拒了。我猜那些都是她升职之后的新同事吧,恐怕也是她的追求者。这想法让我心中不禁有些黯然。最后,莫愁已然喝得烂醉如泥,像一只树懒一样黏在我身上,缓慢地从一边转到另一边,就是不肯离开。我比她清醒一些,怕她摔倒,只好一直用手扶着她。如果不算初次见面时的礼节性握手的话,这是我第一次触碰她的身体。与她有力的双手不同,莫愁的身体软绵绵的,很女人,让我不禁有种本能的冲动。那晚,我打车把她送回了她独自一人居住的公寓。她的房间里谈不上装修,墙壁上、天花板上和地板上都是动态广告,虽然闹心,但相当便宜。唯一与周围格格不入的是她的落地窗,显然花了大价钱。此时外面本该是月朗星稀的晴夜,而那窗外的新京城却笼罩在鹅毛大雪之中。那雪花是如此之大,即便在夜色之中也能清楚地看到它们随着狂风飘舞。我喜欢这样的定制本地景观,总感觉比热带丛林或是月球火星更有品位。我把昏睡的莫愁抱到了**,给她盖好被子。不知道是不是窗外的雪景让我清醒了一些,某种冲动不知不觉地退去了。但我还是借着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在她俏丽的面颊上留下了轻轻的一吻。然而,就在我转身准备离开时,墙壁与天花板上的广告消失了,换成了一种粉色与红色交织的图案。许多巨大的透明泡泡带着七彩的花纹在墙壁和天花板上流动,碰到彼此又会轻盈地弹开。房间里瞬时充盈着氤氲而又暧昧的气氛。我吃惊地回身看看莫愁,发现她已经醒了,刚刚盖好的被子也被踢到了一边。她一只手中拿着遥控器,另一只手正在解开自己晚礼服的拉链。那双美眸之中满是迷离的欲望,**之中又带着一点高傲。“喜欢吗?”莫愁环顾着周围跳动的泡泡,“这可是计时付费的。我就买了一个小时,够吗?”她俏皮地舔了舔嘴唇。我无数次地幻想过与莫愁的第一次会是什么样子—如果能有第一次的话。但眼前的这幅场景远远超出了我的想象能力。我没有犹豫,也没有任何值得犹豫的理由……既然有了第一次,肯定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我不知道该不该称之为约会,因为从来没有过“约”这个动作。往往都是在我下班路上毫无防备的时候,她就会开着她那辆白色越野车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有一次莫愁截住我的时候,正好老迪克也在。这个老家伙第二天见到我,脸上挂着高深莫测的微笑,趁周围没人的时候对我说:“小子,你可小心点。爱开越野车的女人都有很强的控制欲,一心就想把男人压在身下。”我不得不承认,老迪克至少说对了一半。每次接上我之后,莫愁会把车开到一些我从没去过的高档场所,请我吃点好东西。那可是真正的好东西,是我自己永远也不会舍得花钱去吃的好东西。不过也有些时候,她会省去吃饭这个环节,直接把越野车开回家,直奔主题。但是,无论晚上发生什么,只要太阳一出来,一切都会不同。或者应该说,一切都没什么不同,就好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在她的同事眼中,她仍然是个可以追求的单身剩女。而我也很配合,从未去要求一个“名分”。我有种预感,那会让我得不偿失的。当然,我也期盼她能在平时给我打电话聊聊心事,但实际上我们只有在饭桌上和**才能坦诚相待。时间就这样过去了一年又一年,我未娶,她未嫁。我以为我们之间的关系在发生改变,但事实证明,那只是我自己的一厢情愿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