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汪若山和阿玲离开的这段时间里,山区发生了不小的变化,这种变化蓄谋已久,变化的操盘手正是尼鲁。尼鲁,我们当然不陌生,他的儿子尼萨差点儿掳走了阿玲。但尼鲁和尼萨的罪恶,绝不仅限于此。和世界上一切的小首领一样,他们都希望自己变成大首领,拥有更多的土地和更多的权力。有了这样的欲望,不免要发生与周边地区的流血冲突。尼鲁是如何从一个平头百姓成为部落首领,进而成为整个山区领袖的?通往成为强悍领袖的路上,往往少不了背后女人的支持。男人掌握世界,女人掌握男人。我们不说掌握,但尼鲁的老婆,特别是他的第二任老婆,对他政治预谋的达成,提供了重要帮助。尼鲁原本有个同龄的老婆,青梅竹马,在只有5岁的时候就被双方父母指定了娃娃亲。他们19岁结婚,婚后育有一个女孩和一个男孩,不幸的是,女孩在出生时就夭折了,还差点要了老婆的命。男孩长到15岁,在山坡上放羊,遭遇了一群狼,狼没有吃羊,却把这个15岁的孩子吃了。尼鲁原本是个性情温和的人,但两个孩子的夭亡让他性情大变,他认为自己本分老实,老天却待他不公,为何要让他接连遭受打击呢?此后,愤恨占据了他的内心,他的行为也更加粗野了。有一年,他所在的那个小部落的首领调戏他妻子,他趁夜将一把猎刀插在了那个首领的胸口。离奇的是,那把刀却没有刺中要害。首领要抓他,想把他碎尸万段。尼鲁带着妻子逃命,亡命途中,他结识了不少受压迫的穷苦人,这些人多少也曾受过那个部落首领的欺凌。他展现出政治才能,把这些人团结起来,杀将回去。首战不成功,他被俘了。审问过后,被押赴石岗。石岗是处决犯人的地点。即将行刑的时候,他掏出身上全部的钱去贿赂那两个刽子手,刽子手拿了钱,却并不住手,他见死到临头,便起身狂奔,摔了一个大马趴,吃了一嘴土,耳边有子弹飞来,竟然没有一颗打在他的身上,也不知是刽子手真的放过了他,还是枪法太臭。性格强悍如他,虽九死一生,却没有罢手,一年后,他组织起了更大的队伍,这一次,终于一举打败了部落首领,并且取而代之。他购买枪支弹药,训练军队,不断扩充实力。原首领成为尼鲁的阶下囚。无巧不成书,在俘虏营里,尼鲁发现了那两个差点儿杀掉他的刽子手,尼鲁下令由这两个刽子手行刑处决首领。这一次,俩人丝毫不敢含糊,砍掉了首领的头。尼鲁留他俩在身边,成为他的将领。其余的人,愿意留下的留下,愿意走的,就地放人。虽然成了部落首领,尼鲁却不满于现状,他开始不断吞并周边的其他部落。较小的部落,主动向他俯首称臣,但稍大些的部落,当然不会束手就擒,而会奋起反抗。当然,这里面也包括不等他侵犯就率先侵犯他的更大的部落。比如胡赛的部落,就是当时整个山区最强大的部落。胡赛的部落兵强马壮,但他却不常发动正面战争,总是搞一些小伎俩,企图将自己的损失降低到最小,将敌人的损失搞到很大。夜袭便是他的手段。他训练了一支夜袭队,神不知鬼不觉,在漆黑的夜里就将睡梦中的敌人一举歼灭。那些白色的大帐篷,在夜色中被点燃,火光冲天,对手往往还没有来得及拿起武器,便葬身火海。他还尤其擅长搞暗杀,有一支暗杀队。暗杀主要是针对敌军的将领或其他重要人物。他曾经暗杀过好几个敌对部落首领。擒贼先擒王,这种暗杀往往使敌人阵脚大乱。失去领袖,无疑会让一个崇拜领袖的部落沦为一盘散沙。尼鲁的第二个老婆,就是行刺他的刺客。虽然离谱,但这是事实。在部落建立六周年的庆典上,尼鲁正在观赏歌舞演出,一个负责端水果和烤肉的女侍者悄悄走上了观演台,并且很快地接近了尼鲁,趁他不注意,突然抓起了藏在葡萄堆里的手枪,对准尼鲁的头,就在她准备扣动扳机的一刹那,尼鲁也正好一扭头,看见了她。当时36岁的尼鲁望着黑洞洞的枪口,同时望着枪口后这位年轻貌美的女子,一时间不知所措。而睁大眼睛看着眼前帅气的尼鲁的女侍者一时间居然忘记了自己是前来行刺的枪手,她竟然慢慢地放下了手里的枪。这时,尼鲁笑了,他正打算迎上前去,身边刚反应过来的护卫就扑上去制伏了这位女刺客。尼鲁勒令警卫退下,扶她起来,得知这位女刺客名叫菲亚。短短一个礼拜后,尼鲁和菲亚举行了婚礼,从此他便有了两个老婆。菲亚的能力很强,她为丈夫训练出一支女子暗杀队,她们个个貌美如花,身手不凡,所完成的任务,抵得上几千名骁勇善战的男人。尼鲁的原配,在两个孩子夭折之后,年纪大了,不能生育,便也只好接受了这个现状。她和父母生活在稍远的帐篷里。尼鲁为她安排了多个仆人,好吃好喝伺候着。不久,菲亚给尼鲁生了一个儿子,取名为尼萨。尼萨长大后,成为尼鲁的助手。他虽然是个花花公子,但也十分擅长打仗。尼鲁渐渐成为幕后领袖,与周边部落的战役,都由尼萨负责指挥。当然,毕竟尼萨还年轻,一些关键的大战、重要的决策,还是要请示尼鲁。“你最近心情不好?”尼鲁在餐桌上问。“我想起半年前的事。”尼萨一口喝下半杯烈酒。“想不到,我的儿子会痴迷一个女人到这个地步。”“这是遗传吧?您当年不也是迷上我妈了吗?不顾生命危险,非她不娶。”“这话不假,但一个巴掌拍不响,你妈她也迷上了我,我们是两情相悦。”“您这话是在讽刺我。”“强扭的瓜不甜。”“我听说她逃到G城去了。”“你可别因小失大。”“呵呵,他们快活不了几天了。”“你的攻城计划如何了?”“我正在酝酿一个‘阳谋’。”“不是一个阴谋?”“G城是阴暗的,我为它送去阳光。”“为什么它不是阳光的?”“每天都有不少人失踪。”“失踪?”“对,就像突然化成了灰。”“为什么会失踪?”“根据我刺探到的情报,政府在有意剔除一些人。”“剔除的理由是什么?”“不知道。但据我了解,被秘密处理掉的,似乎不都是坏人。”“他们也搞暗杀这一套。”“没错。我们搞暗杀,是针对敌人;他们搞暗杀,是针对某些市民。这样的城市,表面上干净整洁、欣欣向荣,但背后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这些情报,都是你打探来的?”“是我的手下摩尔打探来的。”“你小子进步了。”尼鲁面带微笑,“武器怎么样了?”“武器是我们的短板。G城当然比我们科技发达,但也架不住有人喜欢钱。武器是可以买的,甚至还可以从对手那里买,哈哈哈……”“如果真的开战,我不知道你能扛多久。”“您应该问我多久可以取胜。”“战略上,你可以藐视敌人;战术上,务必重视敌人。”“战斗打响的最佳时机就是对方根本不知道我们即将进攻。G城到目前为止,完全没有发现我们有进攻他们的打算。尽管他们没有把最先进的武器卖给我们,但他们还在数着钞票沾沾自喜。仅凭这一点,他们已经失败了一半。更何况,他们的人口,只有我们的四分之一。”“部落之间的战争,无非是人多占优,敌打我退,敌退我打。但G城有高科技,有我们不知道的东西。”“没有经历战争的民族,必然很脆弱。实战才能兴军。我认为部落之间的战争其实更难打,因为没有一个部落是不打仗的,每一个部落都在吞并更小的部落,或者挑战更大的部落。这些战斗本身就是训练军队的最好方法。我们要预防的是内部问题,我们的敌人是‘不团结’和‘不积极’。G城百年以来没有发生过战争。我怀疑他们现在连普通的犯罪团伙都应付不了。”尼鲁闻言,皱起了眉头,随即又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