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荒北彻底入春,太阳变得金黄灼热,一望无尽的绿草拂地,铺向光辉灿烂的远方。夜晚寒气渐渐退去,转而整夜整夜的下雨,雨丝缠在风中,像起了一场大雾。这是荒北难得的好时节,绿芽嫩草刚从地里冒出来,掐一把能冒出水来,兔子们四散着在草地上啃,啃得很兴奋。最艰难的时候总算过去,整片大地都在复苏。妖族也渐渐从洞窟里走出,巡逻属地,赶走不速之客,守卫自己的草场。西霄一路往陶都赶去,路上遇到的妖族越来越多,有的冷冷警戒,有的二话不说直接一箭射来,大声驱赶他们。路上很多游商,基本成群结队,每支商队光护卫就有上百,越发衬得他们单薄。不过他们的人设本来就是乡下来的、没见过世面的土狼。人多也带来了消息,那就是太阳王的受伤程度,比他们想象的还严重。妖族内部等级森严,太阳王即位之后,规定天空是他的领域,不归顺他、没有通行证的人不能随意飞行,每日监视着茫茫草原,哪个妖族不服从,便会调动鹰族,追杀到天涯海角。但现在,妖都发了禁空令,除非他的亲卫,所有人都不准御空,违者格杀勿论。这说明他短时间内无法恢复对荒北的监视,只能以这种方法,延缓他们的速度。这是一段相当宝贵的时间,996又测算完毕,让他们不必跟着地裂的高危区走,妖族很难找到他们。等到陶都,以他们现在这幅模样,混在妖精堆里,那就更不可能了。为此,一到晚上,莫恙就会屏蔽阿苏默勒那辆马车的感知,由燕凌云撕裂空间,加快他们的旅程。他们都是普通妖族,没有发现任何问题。这样的日夜兼程,终于再有一月,西霄就会到达目的地。越靠近陶都,他们路上碰见的车队规模也越来越大。其中最夸张的,是一支三万人的妖族车队,最中心的马车华丽无比,坐着一个病弱清秀的妖族少年,远远看见他们,指了指,打了个哈欠。然后立刻就有护卫冲来,围住了西霄全队。燕凌云拉了拉马,巍然不动。“这是怎么了,草原这么大,我们也没挡他路啊。”叶秋水传音。“不知道。”莫恙也愣住了。这样的车队,说明主人起码也是中等部落王子级的贵族,最好不要和他们发生冲突。阿苏默勒也骑在马上,平静如初。两方对峙,几百人护卫如摩西分海,全身覆盖战甲的护卫长走近,拿着一卷轴画像。莫恙心里一跳。这个小护卫长修为不过四阶,金丹后期,姿态却傲慢极了,仔细打量几人,冷冷轻哼一声。“把武器放下,抬高脸。”他打开了卷轴,一一比对。莫恙心说难道是太阳王发了画像来抓他们吗,可他是不是拿错了剧本,这是仙侠世界又不是武侠,修士改变样貌是分分钟的事情,他们甚至拿了法宝,连灵魂波动都改了。不过在神识扫到画像的时候,莫恙思维一停,又面目扭曲地松了一口气。画像上的人不是他们,而是一个极为俊美的妖族男子,长得风流多情,唇角眉梢似笑非笑,还是全身画,长长的尾羽说明他是一只青孔雀。不过莫恙越看,越觉得有点诡异的熟悉。燕凌云也多看了两眼。“见过他吗?”小护卫长冷冷问。“没有,大人。”莫恙摇头。“料你们也不知道,”小护卫长便露出不耐烦的神色,“你等长得太丑了,少主命你们停在原地,日落后才可以继续走,不然进了少主神识的感知范围,脏了他的眼睛,格杀勿论。”“低贱的下等妖。”小护卫长啐了一口,马蹄重重撅起沙尘扑了最丑的秦开一脸,随即带人扬长而去。莫恙:“……”秦开额间青筋直跳,却按捺住了,只是狼头有些狰狞。叶秋水忍不住想笑。“那个,”徐饶眉头狠狠皱了下,最后找到了一个形容词,“那个妖族,是他的男宠吗。”妖族果然奔放,画像上的男子虽然俊美异常,但……穿的很不正经。好吧,莫恙心想,是根本没穿。也不是很刺激。没有他见过的好。莫恙正胡思乱想的时候,听到燕凌云轻轻一笑,看了看他。他顿时脑袋一懵,头顶都冒烟了。为不生事端,几人当真没继续往前走,而是停在这片山坡,打算休整休整,猎些新鲜肉食,享受一下春光。莫恙陪燕凌云去打猎,走远了后,他就抱到了燕凌云的背上,燕凌云反拿着长弓,背手将他背稳了。莫恙脑袋贴着他的侧脸,心里很开心。燕凌云侧过头,吻了吻他的鼻尖。两人虽然不说话,莫恙却觉得安心,想一直和他抱着。燕凌云亦是。新婚燕尔,焉能分离,只是他们有太多的事情需要去做。春天草原上的动物都要繁衍□□,这片地虽然是无主的,燕凌云打猎也十分有节制,打了几只便停下了。剩下的时间,他将莫恙抱到草地上,在青葱纤细的胡木下,半蹲着,和他接吻。莫恙搂着他的脖子,背靠着树,和他亲了好久。他摸到了他的弓箭,还有他的肩,也被吻遍摸遍了全身,发带都散乱了。等到黄昏,两人才结束。燕凌云握着他的脚踝,给他穿好布鞋,把他横抱了起来。不过靠近山坡时,莫恙就要下来了,继续喊他“阿兄”。双马尾兔子和其他几个兔族化了人形,早就把篝火点燃,怯怯的接过食材,做好了野菜炖兽肉,还有骨头萝卜汤。她们还做了烧烤。众人饱足的吃了一顿,难得闲适的在星空下休息。兔子们挤在了阿苏默勒身边,攀着他的腿。青年看着他们,从怀里掏出一支手掌长的短笛,轻轻吹响。调子悠长轻盈,像一缕风,散在草原的余温里。叶秋水坐在旁边,听了会儿,问道:“这是什么曲子?”“故人归,”阿苏默勒道,“游商教给我的。”“这曲子不错。”叶秋水淡淡赞赏。就是不像荒北妖族的风格。阿苏默勒露出一点奇异的神色:“这是游商教我的,燕北的曲子,他说来自一首诗。”“你读的懂?”“可以。”莫恙也侧过头:“你喜欢燕北吗?”“喜欢。”阿苏默勒看着莫恙道:“燕北有流不完的河流,吃不完的粮食,我很喜欢。”从前他最喜欢的事情,便是在兔族的山坡,看着往来的行商,带来的诗和远方的消息。他向往燕北,如果能够拥有那样富饶广袤的土地,他的族人就不用再为一点点食物,而付出生命的代价。兔族的草场狭小、贫瘠、偏僻,养不活所有的兔子,他们很少能够吃饱。但就算是这样贫瘠偏僻的草场,也要被夺走,也要被驱逐。兔族原有几百人,走到这里,只剩下十几个了。阿苏默勒继续吹笛,看着漫天繁星,抚摸剩下的族人。它们是一群笨兔子,连化形都不太会,只会啃草根,捡到了他,就一直养着他。他是兔群里唯一一只狼,最开始时,兔族甚至分不清他的种族,他越长越大,它们就将兔子窝越刨越大,在最残酷的冬天,用身体为他取暖,舔舐他的脑袋。那样温暖的身体,他永远也不会忘记。也不会忘记,它们一只只被掀翻了剥皮,被吞入肚中。……吹笛的阿苏默勒看起来有些温柔,又有些静谧,看起来就是个善良的妖族青年。但很快,莫恙就打破了这种印象。晚上,或许是他们吃肉的香味还没有消散,引来了一大群饿狼,个个都是一阶妖兽,来势汹汹。当然,解决它们对西霄来说不算什么,莫恙在后面划水,时不时用狼爪子挠一挠,装作很吃力的样子。但某个瞬间,他一回头,却汗毛倒竖。铁灰色的眼睛冷冷的盯着他,没有一丝人性的温情,青年身躯已经不算单薄,矫健而极具爆发力,月光下仿佛一道银白稀碎的月影,如梦如幻,却带着暴力残狞的杀戮。似要把他撕碎。但他投掷出标枪,却是将想要一跃而起偷袭莫恙的狼妖贯穿,从狼口直直穿透狼背,钉死在了地上。莫恙虽然已经发现那头妖兽想要偷袭他,却还是顿了顿:“谢谢。”血溅到阿苏默勒身上,他将标枪拔出:“不必。”狼妖侵袭只是个小小插曲,收拾完后,队伍便又出发了。路越来越好走,接下来的日子他们紧赶慢赶,终于在五月初,赶到了荒北东南部的中心,陶都。据996探测,这里就是地裂的原点。陶都不是妖都,太阳王占据的妖都在极北,但显然,陶都也算是妖族首屈一指的超级大城,远远便见妖气冲天,城墙高耸巍峨。更要紧的是,一靠近陶都,996又发来了播报:【检测到主角,是否导入数据】【检测到主角,是否导入数据】莫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