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长风也清楚,由于自己的身份比较特殊,他们是无权命令自己参与这个存在不小风险的任务的,这就是为什么之前沈瑜说的是“半要求、半请求”。大都督府作为最高军事指挥机构,其所辖的情报处有许多特权,然而这些特权也只是相对的,至少在借用禁军军官这件事上也得规规矩矩地向卫戍指挥使司提申请。据沈瑜所言,满足条件的最佳人选其实真的寥寥无几,几十年来在西北边陲、西南边陲与沙俄军队和英缅军队交手过的人虽不少,然而那些军官如今少说也都升到中校和上校了。上一次双方爆发成规模的冲突还是三年前,然而参战兵力也就两个排。“其实如果你不同意,我们还可以去找边军挑人,不过也挺麻烦。”“我个人同意其实没什么用,你们要说服卫戍指挥使司。”“诛贼既是大义也是旨意,他们不会不放人的。”这个任务确实很难,但周长风喜欢挑战困难。什么是特种部队?特种部队的精神就是“能人所不能”,天生就是创造奇迹的。他穿越前所属的集团军自然是也有特战旅,尽管与两栖重装旅的自己不沾边,但偶尔也会去交流参观,顺带蹭个饭,运气好还能吃上几顿三类灶。就特战理论和阅历来说,他虽然连半瓶水都没有,最多就瓶底的一点水,不过引领如今大明特种部队的入门应该是足够了。“所以,我们能获得多少资源来保障这个任务?”在欣然接受之后,周长风如是问道。“很多,这种叛国之贼人人得而诛之,皇帝也首肯了。”那名胖子意味深长地说:“否则我们哪儿请得动你?”他是大都督府情报处行动科的科正,杜光桥。司的主官称主事或司正、所的主官称所正、科的主官称科正,然而人们一般会直接叫“长”。“行,那这方面我不操心,我只说我的要求。”周长风环视众人,陈述道:“虽然是要去突袭,但是人员绝不能多,大约二十人左右吧,要精不要多,一半是兵,另一半的人有突出特长。”“什么算特长?比如百步穿杨的神射手、精通爆破的专家、擅长开锁盗窃的惯偷、以一敌多的格斗大师。”“然后嘛,还有像什么会化妆易容的、能飞檐走壁的、会开车开船开飞机的,如果还会说外语就更好了。”他的话音落下之后,杜光桥、沈瑜几人面面相觑。特长?你这是在搞武林大会呢?一脸无语的杜光桥开口道:“周长官,虽说我大明能人异士不少,不过短时间内想寻到你所谓的这些人可不容易啊,况且这种有本事的人一般比较傲,很难请动他们。”“能找多少是多少吧,二十人一半也就十个,应该不难。”周长风想了想,沉吟道:“其余十人就从军中斥候单位里边挑,要那种军龄至少四年的老兵……算了,这十人直接用我的兵吧。”随后,众人又讨论了一下其它事情,比如最关键的时间期限。在场的都不傻,东拼西凑的队伍是需要时间来磨合的,否则一群互不相认的家伙们在一起能发挥多少本事?然而就时间上来说又应该是越早越好,因为拖得越久,柴国义就可能透露更多的信息;同时英国人也可能会将之转移。因此,大家认为在简单磨合之后就应立刻出发。英国人出于外交上的考虑并未将柴国义送回本土,这对于诛杀行动来说是好事。周长风对此不太能理解,但沈瑜却不以为意。“就历史而言,英荷结的梁子不少,然而在对待大明方面,二者却是高度一致的。把那厮留在巴达维亚…兴许是为了日后方便交换双方被擒获的特工。”外厂的特别监狱中关押着一些被逮捕的英国特工,这些人明面上的身份是外交人员,所以不会处决掉,而是要留着作为筹码。这是大国们的默契——各国以外交人员为幌子的特工就算被逮捕也不会受伤害,而是会好吃好喝的供着,在交涉之后,选择在第三方国家进行交换。和平时期嘛,搜集情报归搜集情报,不至于玩命。当然,如果双方开战了,这一套惯例也就不存在了。中英上一次交换是四年前了,地点是在马尼拉,而今似乎又快到时间了?在讨论之后,大家就闪人了,各司其职。刚一返回驻地,周长风就令小李去传令,选十个人参加一个特别任务,由他亲自带队,存在风险,自愿报名。对于班师后已经休整了一些日子的士兵们而言,他们在精神上已经松弛了下来,不过在得知这个消息后却很快充满了兴趣。至于风险…出门还可能被车撞呢,有什么可怕的,而且还是营长亲自带队。在大几十人的报名名单中,周长风经过一番比对和深思熟虑,最终才选出了一名军官、两名士官、七名士兵。其中特长比较突出的是少言寡语但是沉着冷静的三队二排长赵容,以及枪法极佳的神射手郭生根中士。当周长风在忙于向这十人阐明任务的时候,沈瑜也没闲着,他在设法就近寻找所谓的“有特长之人”。在禁卫第二师,他找到了擅长爆破的工兵下士王铭法、精通武器装备维护与校正的文职军械员乔阳。除此之外还有两名双胞胎兄弟,哥哥李建功、弟弟李立业,沈瑜是在一番打听后才知道这二人的,虽然他俩才从军不过一年,然而军事素质考评却几乎全优。同时也许是因为双胞胎的缘故,二人默契至极,二人之间的沟通很多时候连眼神动作都都不需要,配合起来天衣无缝。据他们的的队长所说,无论是徒手搏斗还是刺刀对拼,至少要六、七个人才能制住这俩兄弟。此所谓“兄弟齐心、其力断金”是也。除此之外,沈瑜还打听到了一个有趣的消息——名声不小的“江南飞燕”又被捕了!于是他走了特别流程,连夜从镇江府的一个巡检司将他提了出来。目光炯炯的徐晴岚看着就是个白面书生,而且是那种带有阴柔气息的家伙,说实话很难将他与“惯犯、神偷”等字眼联系在一起。这是一个“天赋异禀”、从小就擅长偷东西的家伙,他家虽不富裕,但温饱足矣,而他偷东西的原因仅仅是他喜欢那种悄然把别人的东西据为己有的感觉,同时看到物品主人丢了东西的焦急之色。不过徐晴岚的原则在于,他一般会在三、四天之后将物品悄然还回去。而他经常被捕的缘故也在于此——虽然号称没有他开不了的锁、窃不了的玩意,但只要守株待兔几天,就不难把他抓个现形。时间久了,他都成了镇江府与扬州府的巡检司的常客了,而且一般也不会拘押多少天,因为其确实把失窃物品物归原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