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弦月最新的外号,应该是打工杀手。她两份工作都在几天之内宣告被辞,并且每份工作被辞之前,都是被老板劈头盖脸的骂了一顿。不过总算是有了点好消息。那就是艾弥沙大小姐尽管把她从工厂里辞退了,却并没有放弃她。“也不知道这次算不算亏本,反正管理层是没混上,但是却成了大小姐的新玩具。”祝弦月道。她现在正坐在回家的车上。大小姐一开始是想把祝弦月也一起带走的,奈何祝弦月溜的比较快,被辞之后瞬间就消失了身影。“艾弥沙那个性格,应该不会放过你的。”小白说。“我知道。”祝弦月看着窗外五彩斑斓的灯光,心里慢慢的盘算着今天的收获。首先,她最大的收获不是漫画的内容,而是那三个摄像头。——在今天之前,她从来都没有考虑过摄像头还有数量这个问题。因为上两次她遇到的人都只有一个摄像头,祝弦月还以为这个是标配,谁能想到原来不同人还有不同的数量。“阿斯塔虽然在漫画里形象不错,但戏份终究不算多,所以他的身边只有一个摄像头。”“而左舟虽然是大热角色,不过自从他从海格特国辞职,他的关注度就小了很多,漫画里,甚至有人猜测左舟是不是要减少出场分量了,所以也只有一个摄像头。”“所以……艾弥沙后期果然有剧情,而且剧情的分量还不低吗?”祝弦月发现用漫画思维来思考一些事虽然有点扯,但是居然还挺奏效。“你今天跑那么快干嘛?”小白道,“那个大小姐对你的兴趣可不一般唉,她甚至想把你带回去,这不正好跟你的初衷一样吗?那你就跟她回去呗。”“我才不要呢,我这都在外跑一天了,就不能回宾馆歇一歇?”祝弦月道。她心知肚明,今天如果跟那个大小姐回去,想必在这之后她都没什么休息的时间了。扮傻也是很耗费体力的一件事。……虽然在小白的眼里,她好像不用扮。不过,尽管祝弦月飞快的逃走了,但是她却不担心艾弥沙找不到自己。“那个大小姐想找到一个人还不容易吗?”祝弦月撑着下巴,看着窗外的景色,“这段时间如果我想要再去打工,就一定会被包工头认出来的。”“我的人设现在是一个没有钱的穷人,穷人没钱吃饭,就一定要外出打工,这个大小姐完全可以守株待兔,等着我这个打工的穷人自动上门。”轻轨从城市中间穿过,祝弦月坐在车上可以望到两处的风景。夕阳西下,整座城市仿佛都被泡在耀眼的灯光里,广告牌上播放着明星的广告,巨大的人脸呼之欲出,仿佛随时都要扑过来。“今天,其实还真挺吓人的。”祝弦月也不知道脑子里在想些什么,沉默了一会后,忽然说了这么一句话。“战场上是不是要比这个可怕的多?”那边的小白一时半会也没有说什么。祝弦月没指望他回话,只是嘱咐了他一句,“到站记得提醒我下车”。然后,她就靠在柔软的椅背上,伴随着满天的霓虹灯进入了梦乡。……在大概几十年前,这个城市才刚刚变得无时无刻不在散发着光时,有不少学者就批判这些灯光造成的污染。他们说这样的光会让人心情焦虑,丧失对生活的兴趣,更严重的是还会产生抑郁情绪。然而几十年以后,生活在这座城市里面的人早都已经习惯了这可怕的灯光。甚至,他们还把这种灯光当成了一种催眠神器。就例如祝弦月。如果外面没有灯光,她根本睡不着觉。……祝弦月第二天起床的时候揉了揉脑子,茫然了好一会。她浑身上下都酸的爬不起来。房间里整洁干净,跟昨晚祝弦月噩梦里的那个工厂地形一点都不一样。当祝弦月从昨天晚上的追逐噩梦中惊醒时,她竟然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小,小白啊。”祝弦月以一种蜗牛蠕动般的速度从床上慢慢的爬了下来。“小白!”“干嘛?出什么事儿了?”小白慢悠悠的声音从旁边响了起来。“我,我怎么觉得我现在有点动不了了啊。”祝弦月呲牙咧嘴的从床上往下爬。“正常,你昨天运动量太大了,睡前也没做拉伸吗,我也没好意思叫你。”小白道。“……为什么不好意思叫我?你就是故意的是不是!”“哎呀。”小白淡定的道,“居然被看出来了啊。”祝弦月龇牙咧嘴的继续爬,她保持着这个可怜的姿势朝卫生间走去,心里疯狂的骂小白。不就是昨天晚上太累了,没有按照他之前教的拉伸一下嘛,至于这么整她吗?等到好不容易吃完饭,收拾完东西,祝弦月才重新躺到了床上,长长的舒了一口气。“今天你不做运动了吗?”小白道。“哎呀呀,果然啊,我早就看出来人类是一个容易半途而废的生物了,人类可真是愚蠢。”祝弦月在床上挺尸了一分钟。……然后,她在小白那极尽尖酸的冷嘲热讽之下,又像死人一样爬了起来。她也不知道自己这会儿拼命的爬起来是为了证明什么。是为了向一台智脑证明人类是无敌的存在?又或者,只是单纯想让小白把他的嘴给闭上?反正当祝弦月认命的开始在床边进行拉伸,让自己的筋骨都稍微活动开一点后,昨天激烈运动的后遗症一下子就爆发出来了。祝弦月从小到大也没有像昨天那样一次疯跑过这么长时间。她一边运动,一边五官扭曲着,表情极为痛苦。……又过了差不多一个上午,祝弦月这回是真的一点力气都没有了。她躺在床边,连床都不想爬上去,并且又一次觉得人生真是无趣,真的好想死。“我给你叫了点吃的,你先吃点再说吧。”小白在旁边说道。他说着,还贴心的给祝弦月看了一眼菜单。祝弦月随意一扫,青菜加大量的蛋白质,纯纯的增肌套餐。“服务员现在就要到了,我想你现在也爬不起来,不如让他送进来吧。”小白说道。他刚说完这句话时,却忽然看见刚刚连一丝力气都没有的祝弦月从地上挣扎了起来。“不,不行,不能让他进来。”刚刚就像一个死尸似的祝弦月此时此刻却格外的有活力。“你告诉他把饭放到门口就可以了,一会我自己去取。”“干嘛?至于这么拼吗?”小白被祝弦月的动作弄得愣了一下。“现在是很关键的时期,我不能让那个大小姐知道我住在这里。”祝弦月龇牙咧嘴的道。“你帮我一会买顶假发,这几天先踏踏实实的在宾馆里当几天宅女吧,扮演我哥的事,下周再说。”祝弦月在这个问题上格外的坚持。她的坚持让小白都看得叹为观止。“你至于怕艾弥沙怕成这个样子吗?”小白道,“而且她就算再怎么样,也没有她爹心狠手辣,最多只不过就是让你陪她玩而已。”“这难道还不过分吗?”祝弦月道。“算了算了,我是不理解你们人类了,假发买好,马上就送到。”小白在旁边说道。祝弦月深深的呼了一口气。等假发送来了以后,她给自己打扮打扮,又恢复成了以往那个甜妹的样子。镜子里面的祝弦月看起来都有那么几分陌生。祝弦月又对着镜子露出了几个“天真无邪”的笑脸,才稍微找回了以往的气息。她出门晒到太阳的一瞬间,感觉自己像是重新活了一次一样。不得不说,虽然祝弦月扮演的是她哥,可是当她换上她哥的那个打扮以后,就总会感觉有一种重担压在她的肩膀上。或许是祝明月太优秀了。也或许,是祝弦月始终觉得对不起她哥。反正,自从祝弦月知道她哥去世的噩耗之后,她就一直拼命的压榨自己的空余时间,让时间表排的满满的。所以,当她变回祝弦月之后,她就由衷的感受到了一种轻松的气氛。因为,“祝弦月”一直是一个擅长摆烂的人。眼下,为了躲避艾弥沙,祝弦月好不容易有这么一个可以名正言顺休息一段时间的机会。她毫不犹豫就选择了出门,哪怕自己现在两只腿跟灌了铅一样。“小白,我带你去一个好玩的地方,那个地方我都好长时间没有去了。”祝弦月道。“我估计你应该也从来没被我哥带着去过。”“什么好玩的地方?”小白道,“其实我对你说的好玩的地方十分存疑。”祝弦月没理小白,而是沿着公路一点点的往前走。她走的这条公路人烟稀少,越走,前面就越是荒凉。等她好不容易走到地方的时候,小白忽然一愣。“这个地方不是……你很久之前来过的那个地方吗?”“对。”祝弦月一边说着一边往前走。道路的两边十分的破旧,但是却有阵阵的香味传来,一家小酒摊开在街边,散发着微弱的光。——上一次,祝弦月带小白来这里的时候,小白还以为她只是随便找了个地方。可是眼下,祝弦月又一次带他来到了这里。这下,小白就意识到不同了。“其实现在看来,这个地方也没什么意思,挺破的,跟人家有钱人的地方比不了。”祝弦月看着酒摊的招牌说道。“只是,小时候我跟我哥经常没什么吃的,所以我就总幻想着自己能坐在小酒馆里面,吃东西吃到饱。”“不过话说回来,这个老板娘在我小的时候就已经长这个样子了,现在还是这个样子,某种程度上来说真是可怕啊。”祝弦月说完,就想走进去。小白在旁边似乎是接收到了庞大的信息量,这会正沉默着不知道想些什么。祝弦月不管那个。她很久都没有回到这个城市了,好不容易回到一次,虽说心里对它还是有些厌恶,可是却也有一些惆怅的。毕竟,这是她童年生活过的地方。“小时候,我们一群小孩经常在这附近玩。”祝弦月一边回忆一边跟小白说。“那个老板娘虽然看起来人很凶,但其实人还不错,有时候会偷偷给我们这些小孩一些零食。”“……以前,这个广告牌是一面破破烂烂的墙,我总担心它会倒,而且上面贴满了牛皮癣广告,还有通缉令悬赏令什么的。”“反正,我们经常玩着玩着,就能看见有人在酒馆里打起来了……这边一直是这样。”祝弦月说着说着,忽然看见那小酒馆的前面贴了一张白纸,上面还写着字,她不由自主的“咦”了一声。“现在还有小广告啊。”祝弦月有点感慨的凑了过去,“还挺让人怀念的。”她脸上挂满了回忆的情绪,想要推门进入酒馆。……然后。就在祝弦月刚刚进入酒馆三秒后。……连小白都没有反应过来时。祝弦月突然猛地回身,朝着那张“小广告”看了一眼。寻人启事如果有人看到一个喜穿黑色风衣,长相清秀的男子,请立刻上报。——警署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