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小的时候,她就知道自己未来所要走的路与普通人不一样,那是一条无比艰难的路,为了走上那条路,她日复一日的锻炼,没有一日懈怠,也没有一日不曾害怕与颤抖,因为她的未来很有可能会践踏无数人的生命。因为,她要成为王!拔出剑的那一刻,她了解了自己肩上所背负的责任,抛弃了身为人类时的恐惧与迷茫,目光注视的方向只有一个,她要坚定不移的走下去。因为,她已经成为了王!战斗的胜利让她不曾有过喜悦,人民的死亡让她不曾有过悲伤,不败的神话更是让她的内心不起波澜,她如机械一般的前进着倾听着,只希望做到最好。因为,她是王!王,就必须要与常人不同,王,就必须孤高于世,王,就必须不带自身感情去处理任何事情,王,就必须是非人之存在!一直以来她都是这么认为的,也蜒此前进着,不带任何迷茫,所以她才能所向无敌,但是她终究忘记了一件事。她生存在人类之中,一个不是人类的王是不可能一直存在下去的!“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妹,别逼我发彪啊!”从星光大道里出来,还没来得及好好观察一下这个未知的世界,林洛和立华奏就迎来了一场盛大的欢迎会欢迎他的是上百个明显从西方国家出来的**,拿着五huā八门的兵器,发出比蒙巨兽般的呐喊,饶是林洛也被这个阵仗给吓了一跳。当然,之所以让化吓一跳的原因并不是这群**的战斗力,而是其他方面的因素,比如说仿佛从某个原始森林里出来的食人族的穿着,还有那篷头搭面一看就知道至少有一个月没洗过澡的肮脏,以及血与汗或者还有其他某种东西混杂在一起的异味。在这种强大的“战斗力”面前,林洛也不得不退避三尺。这一群野蛮人!听着这些**哇呀哇呀的吼叫,林洛已经在心里给他们下了定义,他虽然变弱了,但是世界之王的名头还在,自认没有跌份到与这群野蛮人战斗的地步。当然,更大的原因还是他有点忍受不了那种味道。美女的汗水是香的,但这群身长达到二米的野蛮人,他们的汗水绝对臭不可闻,没看天使酱都眉头紧皱了吗?所以当这群野蛮人挥着武器冲过来的时候,林洛没有抽刀上去战个痛快,而是拉着立华奏一起逃了。但他们不跑还好,这一跑,后面的野蛮人追得更快。林洛郁闷不已,他到现在还不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会摊上这么一群奇葩?貌似他以前也没来这个世界祸害过啊。“这里是什么地方?”野蛮人虽然个个孔武有力,但速度明显还有待提高,所以两人跑路的时候,立华奏还能够像平常时候一样提问。“天晓得。”林洛的心情不是很好,他虽然不知道这是什么世界,但就从那群野蛮人的装束来看,这里多半是中世纪的欧洲毕竟历史他还是懂一点的,至少他知道和关羽张飞桃园结义的不是刘邦而是刘备,上杉姐姐和织田信长有着龙虎之称,呃,好像是武田信玄!对于中世纪的欧洲,林洛没有什么太多的概念,反正很乱就是了,一天到晚不是打仗就是打仗,称他们一句野蛮人还真没有什么不对。而且,身后的这群野蛮人很好的体现了这个时代的文明发展,绝对是让他这个现代人想撞墙的。一直以来,林洛穿越的位面都是现代世界,不管是魔禁,型月,魔法老师,幻想乡,魔炮除了各种神秘力量之外,和他本身所在的世界几乎没有任何差别,哪怕是武器种族的位面,那也是个科技高度发达的世界,可现在他竟然来到了中世界的欧洲你妹啊,自己怎么越活越回去了?不带这么坑爹的!当然,让林洛心情变差的原因还不是这个,而是宿主。星光大道虽然是随机选择世界,但他知道,这种随机是按照宿主来选择的,换句话说,在这个中世纪的欧洲至少有一个宿主,而且很可能就在这附近。但林洛实在很难想像,在这种穷山恶水好像是野蛮人群居时代的地方,会出什么优秀的美少女,万一那个宿主是和后面的野蛮人一样类型,长得眉清目秀,身材虎背熊腰,一边如茹毛饮血,一边娇滴滴的望着他,那个时候他该肿么办?想象着那副画面,林洛当场就是一阵恶寒,他绝对亲不下去啊!然后紧接着,他又想到了一个让所有回到古代的穿越者想撞墙的问题:不知道中世纪的欧洲有没有纸,如果没有的话,他们是用竹片还是用什么“你怎么了?”立华奏看到他脸上怪异的神色,不由问道。“不,没没什么。”林洛嘴角微微抽搐了一下,终于还是把心思转了过来,他觉得那种问题能不想还是不要去想的好,自己先不说,至少对那些魂穿古代的穿越者来说太失礼了。他们也是很努力的在迎合古代的世界观呢。当然,林洛可以不去胡思乱想,但不代表他的心情会好起来,尤其是现在还是被追杀的情况下。听着身后渐渐逼近的声音,他的一腔怒火也涌了上来。“称妹的,本来不想和你们计较,这是你们逼我的!”林洛脸色一寒,当即止住身形,转过身去的时候雾雨之剑已经出现在他的手上,只是还不等他冲上去战个痛快,他忽然发现那群野蛮人自己先乱了起来。“快跑!他们来了!他们来了!”“那群刽子手,我不要和他们战斗!”“真主在上,请保估我!”“妈妈橡再给我两条腿……”“杀了他们!杀了他们………”这群野蛮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整个队伍彻底混乱边喊着边往回跑,而且明显有点神智不清,开始语无伦次。“…这是耍闹哪样啊?”林洛愣住了,他本来还想着来一个开门红好洗刷一下自己的郁闷,可是看着这群跑得比追得时候还快的野蛮人一时间倒是有点反应不过来,犹豫着是不是应该痛打落水狗?不过林洛的犹豫只持续了一秒钟而已,因为很快他就看到斜侧里忽然冲出一队骑兵,大概在五十人左右,为首一人是一金发碧眼的男子。林洛此刻所在的地方是一条复杂的山道,虽然地形不窄,但是七弯八拐,也有着不少障碍物他之前会没有看到这支骑兵也不是怪事。只见在冲出的一刹那,那个首领就突然甩开了缰绳,提起旁边的弓箭弯弓,搭箭,射击,一气呵成,当箭矢射出之后,只听一声惨叫跑得最快的野蛮人应声倒地,彻底没了声息。林洛看得很清楚,被射死的那个是野蛮人的首领。“吼!!!”骑兵队发出〖兴〗奋的喊声,快马加鞭冲了上去。两条腿的野蛮人当然跑不过四条跑的骑兵队,很快就被追上,然后就是虎入羊群,一面倒的屠杀充分显示了战争的血腥。“你们几个,回村子里带点人和工具,把尸体处理掉。”当最后一个野蛮人被砍倒的时候,那个首领就吩咐其中几个骑兵,毕竟尸体不处理掉很快就会腐烂的他们五十个人对一百多个,杀得轻松,但处理尸体就有点麻烦了而且似乎也不是他们做的事。几个骑兵应声而去,随后那个首领的目光就向着林洛这边望来。看着这支骑兵队缓缓行来,林洛立刻心下警惕起来,野蛮人他不放在眼里,刚才之所以跑路也只是不想打而已,但这支骑兵明显来头不小,而且那个首领的实力看起来也是颇强,他倒是不敢大意。“你们是附近村子里的人吗?”不过让林洛意外的是,那个首领似乎并没有什么恶意,除了问话的时候,眼中充满古怪的目光。对此林洛很理解,毕竟他和立华奏的穿着实在与这个时代搭不上边,对方能够这么问上一句,也算难能可贵,大概心里也在腹诽这两个是从哪来的火星人啊?林洛不仅有诸葛之智,更有脑筋急转弯的急智,知道身份的差异有可能会产生一定麻烦,毕竟这个时代还是有些讲究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于是,他很淡定的说道:“将军你好,我的名字叫哈迪斯,是一个呤游诗人,这是我的助手,克lì斯蒂娜,多谢将军方才出手相救。”将军当即怔住,呤游诗人他倒是知道,就是一群只会扮文艺的骚包,只是呤游诗人竟然还有助手,这可是第一次听说。将军刚想说话,忽然远处一骑飞来。“凯将军,下官终于打听到王的剑鞘的下落了!”“你说什么!王的剑鞘找到了?!”听到那句话,将军顿时双眼发光,竟然忘了身边还有两个陌生了,脱口而出。而林洛在听到他们的话后,也同样震惊了。中世纪……欧洲……凯……王……剑鞘……我了个靠!不会这么巧吧?:我不是历史考究党,所以对于这段历史不是非常清楚,其中可能会出现一些错误,欢迎读者的指正与批评,只要是善意的意见我都会虚心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