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灵村里召开的庆功晚宴使得所有的混混佣兵团成员,宾至如归,他们喝着精灵自己酿的水果酒,唱歌,跳舞,乐不思归。此时,在村长的家里,村长和几个长老跟我在一起谈着酬金的事。对于酬金的事,向来是我亲自来谈的,原因很简单,整个佣兵团,没有人能比我会做生意了,每一次都会让雇主大吐血的,这次也不会例外。“村长,您这也太黑了吧,您也看到了,这次的任务有多危险,扫帚星差点被蚁王当成了点心,我也是冒着生命的危险才把蜘蛛兽引到陷井里去的,黑鹰现在还躺在**起不来,我们混混佣兵团三根台柱子出了多大的力啊,还有其他的佣兵,他们也是付出了辛苦的劳动的,你就给这一袋宝石也太不够意思了吧。”我把揣在怀里盛着宝石的袋子拿出来亮了亮又揣了回去。“团长,我们也知道,您和您的佣兵团付出了很大的牺牲,可是您的佣兵并没有受到什么严重的伤害啊,反而我们精灵是死伤惨重,您看扫帚星现在正在下面喝酒唱歌,您听现在唱歌的这位就是扫帚星,还有黑鹰法师,他一回来,就钻到我们的酒窖里,把我们的酒喝了一大半所以现在还在睡着,再说您吧,别说受伤了,衣服都是干干净净的,那一袋宝石已经不少了,至少可以值五万个金币啊。”村长一边抹着汗一边据理力争。“好,就算您是对的,可我们的武器也损失了一些吧,我们的弓,箭都用坏了好几把了,还有他们使用的剑在砍柴时断了好几把,您怎么能说是我们的事呢,如果不停在妖精森林他们的剑会断吗?不管怎样,您的赔我们的损失……”在经过了艰苦的谈判后我们终于达成了共识,在一袋宝石的基础上,再送我们二十二张精灵弓和三十筒箭,三十三套精灵甲,外加三天的伙食。生意谈完后,几个人就开始天南地北的胡侃了起来。“团长,我冒昧的问一下,扫帚星手里的枪是不是传说中的炎龙枪?”青风长老压不住心中的好奇问了起来。“噢,你们真的想知道吗?不过这是要付出代价的,不,我们不提钱,我也想问你们一个问题,只是一个问题而已,同意吗?”我计价还价。“如果只是一个问题的话,当然可以了,您请说吧。”村长笑着答应了。“这把枪是不是叫炎龙我不太清楚,可是我知道这把枪原来的主人是谁,这个人你们可能听说过,他就是整个得斯帝国最无耻,最下流,最卑鄙,最虚荣……反正还有很多的最什么的,他现在的名字叫什么艾什么斯的,我记不清了,不过他以前的名字倒是很能唬人的,叫断金手。”我找了个牙签剔着牙对他们说。“断金手?”村长和几个长老面面相觑。“怎么有问题吗?”我停下了来好奇的问。“问题大了,他可是曾经的得斯帝国的骄傲啊,号称得斯第一高手。”青风惊呼了一声。“竟然他是断金手,那么那把枪一定就是炎龙了,相传三十年前,断金手和他的佣兵朋友一起去完成一个屠龙的任务,从龙穴里找到一把银枪,据说当时那把枪上刻有一条龙,枪上还刻着炎龙两个字,枪拿回来后,经佣兵工会鉴定就是七大神兵中名列第七的炎龙枪,可是后来,再也没听过它的消息了,没想到竟然在扫帚星的手上。”村长和这几人老一脸感慨的神情。“原来是这样啊,怪不得我们打劫他的时候,不想让扫帚星扛这把枪,……”我回想起当时的情景。“什么?你们打劫了断金手?”村长和长老们都有点不敢相信了。“这算什么?我们一共抢了他七八件呢,呶,这把匕首就是我从他那抢来的。”我掏出了那把杀鹿的匕首给他们看。“我看看可以吗?”一个长老盯着我手中的家伙说。“当然可以了,给。”我扔给他。村长和其他几个长老也围了上去,争着看匕首。“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把匕首的名字应该叫暗月,你们看它的造型多么优美,它的装饰多么的华贵,它的刀口多么多么锋锐。”长老轻轻的抚摸着匕首的锋刃赞叹的说。村长和其他长老的脸上也露出了羡慕的神情,都伸出手想拿过去看看。我一把抢了回来,揣了起来,对他们说:“好了,你们的问题我已经回答了,该我提问了吧。”“当然,你问吧。”他们不好意思的坐好。“你们认识巴迪吗?”我突然提起了巴迪的名字。村长和长老的脸上立刻显出了极为不自然的表情。“团长,您怎么突然问这个问题,巴迪就是那个精灵吧,不,我们不认识他,在此之前也没见过他。”村长挤了个笑脸回答。“真的不知道吗?那么关于他的故事也不知道?不知道啊,那就算了,对了,最近你们精灵王族有什么新闻?”我转移话题。“再过三个月,就是我们新精灵王加冕的日子了。”青风回答。“那么你们以前的精灵王就只有这一个具有继承权的后代吗?”我继续问。“我们现在的精灵王有两个儿子,小儿子在三十年前失踪了。”村长的眼里闪过一丝狡猾。“真是太不幸了,可是那位王子是怎么失踪的,难道没有其他的精灵保护吗?”我为这位倒霉的王子感到挽惜。“怎么没有啊,听说他们在狩猎时遇到了袭击,十一个精灵战士当场战死,还有一个跑回去后没说几句话也死了。”村长发出一声无奈的叹息。“他说了什么?难不成说是被野猪袭击了?”我打趣。“团长,您说笑了,他们是被一个蒙着面的魔法师袭击了,只一个风刃波就把十一个精灵当场击杀,哎,我从没见过如此强大的魔法师,只一个照面,十一个活生生的精灵就这么没有了。”青风长老摇了摇头说。“你怎么知道这么详细,难道你亲眼看见了?”我问青风。“我当然见着了,三十年前,是我们精灵一族每十年一次的聚会,各部落的村长和长老都出席,当时我们去的有村长,我和青天三个去的,太惨了,十一个精灵体无完肤,身上到处都是伤口,血一下子就流过了,我永远也忘不了那悲惨的一幕。”青风紧紧的攥住了拳头。“哎,青风别说了,团长,对不起,青风的一个侄子就在那十一个里面。”村长拍着青风的肩安慰他。我默默的点了点头,没有说话,这又是一笔血债。“那你们参加的那次聚会,有什么重要的事吗?”我把话题转到别处。“还不是为了商量王位继承权的事,让我们选举出一个王子做新一界精灵王。”村长回答了我的话。“那失踪的王子是不是很有精灵缘啊,不然不会在如此紧要关头有人袭击他们的。”我分析。“当时大家也都这么认为的,可事情发生后,王子就再也没出现过,回来的那个精灵也不能提供什么有用的线索就死了,精灵王对这件事追查了很久也没任何发现,只得做罢。”村长又叹了口气。“阴谋,十足的阴谋啊。”我心里想。“好了,已经很晚了,今天跟各位谈的很高兴,不打扰大家休息了,告辞了,对了村长,明天我就要离开起程了,您答应的东西可别忘了。”我起身告辞。“嗯,你放心好了,忘不了。”村长笑着回答。在下楼的时候我好象听到村长对几个长老说:“大家也回去休息吧,记住,今晚我们只谈了酬金的事,除此之外,他什么也没问,而我们什么也没说。”然后是几个长老装傻充愣的声音:“村长您在说什么啊,我年纪大了,什么也没听见,什么也没看见……”第二天,天没亮我就起来了,按照惯例我会按排后补成员一些特殊训练的。“天天起的这么早可真累啊,不行,从明天起就把训练的任务分配到个人。”我揉了揉还没全睁开的眼睛想着我以后的日子。训练结束后,太阳已经升起老高了。早餐在匆匆忙忙中进行完了,我一如往常的站在混混牛的背上给大家训话。“佣兵们,昨天你们的表现非常的出色,完成了一个菜鸟向佣兵的转变,在这里我向大家表示热烈的欢迎,从今天开始你们就是我们混混佣兵团的正式成员了,不过手续上还有点问题,就是必须要到佣兵工会注册,才能接任务,那注册金吗?理所当然是大家自己掏了,好了,我知道你们没有钱,我会从你们的佣金里扣除的,拉娜你也要去注册的,青云你们几个过来干什么?什么,你们也想加入?当然欢迎了,不过要有一段时间的考验期的,好吧,让我们收拾一下,十分钟后就出发。”训话完毕后,我命令他们收拾东西准备起程。二十二背篓的土特产已经高价出售给了村里的精灵们,基本上是物换物来交易的,换了一些精灵的装饰品和手工艺品,以为占了便宜的精灵们在我们走时还不断的对我们挥着手。“团长,我们这算不算奸商?”一个成员问我。“你怎么能让这么想呢?你也看到了,是他们看上了我们的货物,也是他们提出来要交换的,这与我们一点关系也没有。”我认真对他说。“可是团长,精灵们要那么多的老鼠夹干什么?”另一个成员好奇的问。“这你就不知道了,可能森林里本来就有很多的老鼠,它们偷吃粮食,咬坏家具,撕碎衣物,真是太可恶了,所以精灵们为了消灭可恶的老鼠要了我们的货。”我解释。“团长,对不起,我们的村子里以前很少有老鼠的,也不知这几天怎么回事,突然就出现了大批的老鼠,而您恰好就带来了我们需要的东西,我想这不是巧合吧。”青云怀疑的看着我。“是吗?我想起来了,我们来的时候好象带了一篓的香豆,在第一天扎营的时候不知被谁打翻了,撒了一地,肯定是这豆子把老鼠引来的。”我拍了拍头对他们说。“香豆?天啊,那可是老鼠最爱吃的了,我服了您了团长,您可真会做生意啊,当初我还纳闷您干么要卖这玩意,现在知道了原来是做诱饵的。”大侃脸上显出了向往的神情。“做死啊,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开路。”我狠狠敲了大侃的头一下,不理会他们脸上复杂的表情,命令继续前进。我们走在幽静的森林里,两边全是茂密的树木,无数的枝叶遮挡住了灼人的阳光,远处传来了动物的低鸣声,被贪食蚁和蜘蛛兽迫害的森林又恢复了往日的生机。两天的时间飞快的过去了,我们终于走出了妖精森林,大家不由的都回头看了一眼美丽的妖精森林,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不同的感慨。“不知什么时候还能再回来,别了,妖精森林。”我轻声向妖精森林做最后的道别。几个精灵的脸上更是流下离别的泪水,踏入了外面的世界,可能这一辈子都不会回来了,别了可爱的妖精森林。刚刚转正的佣兵们,望着妖精森林联想翩翩:别了妖精森林,你带走了我们的处女任务,从此我们就是真正的佣兵了,当我们再次回到这的时候,我们一定会成为一个出色的佣兵。“多愁善感的佣兵们,我们再不上路,就不能在黄昏以前赶到维尔斯城了。”黑鹰咕咚咕咚的猛灌着酒,对我们说。在黑鹰的号召下,我们开始继续赶路,精灵们不时的回头看一眼自己的家园,依依不舍之情,任谁都看的出来。精灵中只有拉娜这个没心肝的家伙最兴高采烈了,一点伤感的感觉也没有,还不停的指摘同伴,说他们不是男子汉,这么大了还恋家,一点气慨也没有。众人听了无不摇头轻笑,以前听人说精灵是最重感情的种族,现在看来这句话不对,起码用在拉娜的身上就不合适。维尔斯城是得斯帝国的一座边境城市,是通往中部平原的必经之路,是历代兵家必争之地,得斯帝国长年在这里驻守着超过五万的正规军队,是一个典型的军事要塞,是得斯帝国的重要门户。在维尔斯城西有一条河叫特拉巴河,这条河是得斯帝国与中部平原天之都的分界河,隔河相望的另一座城是中部天之都军事城市,名叫连云城。我们想要进入中部平原就必须在这里经渡口过河,所以黑鹰才有在黄昏前赶到到维尔斯城之说,渡口只在每天的早上开禁,其他的时间不允许任何船只在河上游戈。今晚我们就要在维尔斯城内过夜。离城门还有老远的距离就看见一队土兵在维持秩序。“喂,你们是不是要时城的,快点,要关城门了。”一位路边的农夫见我们行进速度太慢了就好意的提醒我们。“怎么会这样,以前不是入夜时才关的吗?”黑鹰想了下问他。“又要打仗了。”农夫叹了口气说完,头也不回的走了。“竟然这样我们就快点进城吧。”我催促大家快点走。“站住,你们是什么的?”一个士兵冲着我们大喊。“长官,我们是城里的佣兵,要进城缴任务的。”我低头哈腰一脸媚笑着说。“现在天晚了,马上就要关城了,你们明天请早吧。”士兵一脸不耐烦的说。“长官,您看,我们都走了好几天的路了,人困牛乏的,您就行行好,让我们进去吧。”我拉着他的手偷偷的塞了几个金币。那个士兵,捏了捏手里的金币,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好吧,你等一会,我给你汇报一下。”说完那个士兵转身往城门走去。一会那个士兵带着一名军官过来了。“就是他们吗?今天太晚了,已经过了我们关城门的时间了,你们还是明天再进城吧。”军官面无表情的说。那个士兵在后面偷偷的对我使了一个眼色,手上还用了一个要钱的动作。“军官老爷,您看,我们都赶了好几天的路了,到了城门却不能进去,我们家里还有老婆孩子等着呢!您就通融一下吧。”我掏了一把金币悄悄的塞进了他的兜里。“这样啊,好吧,看在你们一路辛苦的份上,我就做一件好事,弟兄们让他们进去吧。”军官回头对身后的士兵说。“谢谢军官老爷,谢谢军官老爷,您可真是一个大好人,不然今晚我们就要露宿在城外了,太感谢您了,还有您的这些英俊的部下,您们为了保护国家的安全,日夜操劳,真让我们这些老百姓感到不忍啊,再见了,军官老爷。”我带着队伍摇摇晃晃的就进了城。“团长,你刚才的表演真是绝了,卑微,懦弱,胆小……”拉娜口不择言的对我大加赞赏。我哼了一声没有理她,心想:“究竟什么事把这个城市扯向了战争的边缘。”(本书在幻剑**,大家可以帮忙过去拍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