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长,泰克拉要请我们吃饭。”大侃一进门就大声说。“真的,太好了,歌明天再练好了,还是吃饭重要。”我一听见有不要钱的饭,马上高兴起来,立即宣布停止练歌。“耶,团长万岁,吃饭去了。”佣兵们见不用练歌还有饭吃高兴的跳了起来。中午在泰克拉的精心安排下,混混佣兵团所有成员都满意而归。回来的路上,大侃他们见我用牙签剔着牙,都向我要了一根牙签,有模有样的剔了起来。“这样不好啊,我之所以剔牙,是因为我需要,你们剔的是那门子牙啊?”我数了数包里剩下的最后几根牙签心痛得不的了。“团长,您难道不知道您叼着牙签的样子很帅吗?”小文一脸严肃的对我说。我无语,难道要自己承认自己不帅?这种事我是不会做的,对,我很帅,听了小文的话,我又高兴起来。“不过,以后你们要自己备着牙签,我可不多了。”我有点伤感对他们说。“是,团长。”佣兵们一起答应。路过一豪宅时,莫里克对我说:“团长,这就是我们这次任务雇主的家。”我随便的看了看,没觉得什么特别的,只是突然觉得嘴里淡的没味,可能是中午吃的太多了吧,想喝点水,于是就招呼混混佣兵团所有的成员去拜会了我们的雇主,就是那个明天要去中部的商队老板,四十多人一起喝水可把他们忙坏了,可他们脸上还的带着笑容,真是累啊,明明想赶我们走,可又说不出来。未了,我们要走时,他们一个个情绪激动,我还以为他们想留我们吃晚饭呢,谁知他们家刚才烧水时把柴都用光了,只好作罢。离出发还剩下不少的时间,可又没什么好玩的,大家都闷在旅馆里。“大侃,泰克拉是不是把我们的背篓还回来了?”我突然想起了一件事。“是啊,团长怎么了?”大侃从椅子上坐了起来,一脸茫然的问。“当然要装货了,有没有人跟着我去办货的?”我站起来问。“团长,我跟你去。”拉娜一下子从老远跳了过来。我皱了皱眉头没说话。“团长,我也跟你去吧。”扫帚星扛起了枪,也自告奋勇的要去。“好吧,你们都在这休息,不要乱跑了。”我嘱咐剩下的佣兵。我,扫帚星和拉娜三个人带着混混牛拖着背篓在大街上瞎逛,见一个商店就进去看看有没有好玩的东西,拉娜跟一个小孩子一样,摸摸这个碰碰那个,让人看了好笑,一会说团长我们要这个吧,一会又说团长我们要那个吧,才走了三四条街就把二十多个背篓装满了。“拉娜,你看看大部分是你挑了东西,这些都是你们女孩用的东西啊,这要是叫别的佣兵团知道了,还不笑掉大牙?”我愁眉苦脸的看着一车的花哨物品。“团长,您放心好了,这些天我跟云姐和多多姐学了不少东西,这些东西最受女孩子们欢迎了,一定会卖好多钱的,你不知道女人的钱最好挣吗?只要一个女人有点钱她就会去买东西的,也不管她买回去有用没用,凡是看着好玩的都会买回家。”拉娜有模有样的说。“你说的不错,每次出来逛街,云都会买一些没用的东西,好吧,这次就听你的,如果真能挣钱,下次这种事就全权交给你。”我色迷迷的拍了拍她的肩。“真的,太好了,我最喜欢做这种事了!”拉娜听了我的话,高兴起来。我和扫帚星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拉娜,没想到精灵里面还有喜欢做生意的,真是异类啊。我们拉着混混牛回到了旅馆,大家还在酒吧里,奇怪的是没有人在喝酒或是玩游戏睡觉,全都聚在一起不知在干什么。“你们干什么呢?”我奇怪的问他们。“团长,您回来了,法师再给我们的箭加施魔法呢。”巴尔从里面探出头来说。我点了点头没说话,原来是这样,这就是我教黑鹰的法子,现在大侃他们的魔法太低,不能为自己的箭加施魔法效果,我就让黑鹰帮他们做,做完了让他们请黑鹰喝酒。“法师,你的速度好快啊,比我们精灵还要快,而且各种魔法都可以。”一个精灵对黑鹰的表演发出赞叹声。“是啊,以前我还以为我们精灵是天生魔法师,可跟法师您比起来,真是小儿科了。”青云啧啧的称奇。“你们别捧他了,当心掉下来砸着你们,他可是魔导师啊,要是这点活也做不了,不如去掏粪。”我在旁边撤黑鹰的台。黑鹰嘿嘿的笑了几声说:“团长说的对,你们也用不着羡慕只要多用心的训练,很快就会超过我的。”大侃他们也真信了,脸上都露出了向往的神情。老团员们则是一脸的嘲笑,黑鹰可算是一个异类了,对魔法有着天生的领悟力,连精灵也自叹不如,普通人想达到他的水平,不知要花几辈子的时间呢。一夜无话。第三天,也就是要保护商队出发的日子到了。早上,我带着几个佣兵把我们的制服取了回来。“团长,您看,图案怎么没有改啊。”穿上衣服的佣兵们,全傻眼了。只见他们胸口的右侧绣着一只栩栩如生的金色巨狼,威风是挺威风的,只是少了半截尾巴,还戴着一个黑色的眼罩。“啊,这个,真没想到啊,是不是,你们看这个样子不是也很帅吗?算了,实话告诉你们吧,当时光顾着砍价了,把这回事给忘了。”我尴尬的解释。大家吵吵嚷嚷的围着我说个没完,一致要我改一下,正当我焦头烂额时有人进来了。“请问混混佣兵团在这吗?”有人问。“在,在这,你有什么事吗?”我拼命的挤了出来对他说。那人奇怪地看了看我们胸前的标示,不由的笑了起来。“喂,问你干什么呢?你怎么笑个没完了。”我生气的打断了他。“对不起,你们的团标太有意思了,让人一见了就再也忘不了了。”那人笑着说。“是吗?你们看到了,这就是你们团长我有先见之明了,让人一看,就记在心里,再也忘不了了,这多好啊。”我开始得意起来。佣兵们同时说了一句话,让我半天下不了台:“耶,去死吧你。”“去,去,一边玩去,你们这些家伙的欣赏水平这么低怎么能知道这其中的奥妙?说吧,你有什么事?”我把佣兵们赶走,对来人说。“我们的老板让我来请各位去,马上就到了渡河的时间了。”来人说。“我知道了,你回去告诉你们的老板,我会准时到渡口等他的,让他放心好了。”我笑着对他说。来人得到我的答复后,满意的走了,临走还看了好几眼我身上的团标。“佣兵弟兄们,团标的事,就先这么算了,有时间再改,现在准备出发。”我一声令下,大家都开始忙起来。渡口这里人山人海的,有的是要过河的,有的是在做小生意的。有的是混在人群里偷东西的盗贼。五百名全副武装的官兵在人群中维持着秩序,看着他们忙的满头是汗的样子,真是累人啊。我们望着面前的人面面相觑,这可怎么过去啊,我想了想把扫帚星叫了过来跟他低声说了几句话,开始他不同意直摇头,我又跟他说了几句,指了指密密麻麻的人群,然后又指了指我们的牛车,他最后答应了。人群还是那些人群。突然有人大喊了一声:“啊,有毒蛇。”声音传遍了整个渡口,所有的人都听见了,人群一下子静了下来,愣了几秒钟的时间,然后呼拉一下子全都开始跑向高一点的地方,连东西都扔在地上也不管了,还纷纷低着头寻找嘴里不停的喊:“在哪?在哪?”“还愣着干什么?快走啊。”我推了推前面的佣兵。“团长,有蛇啊。”那个佣兵脸都绿了。我在他耳边说了一句话,他的脸才恢复过来,马上开路。这样,我们从分开的人群中顺利的到达了渡口,扫帚星也跟了上来,大家看着他的表情都怪怪的。“星哥,你的嗓门好大啊,这么多人都听见了。”一个佣兵低声对他说。扫帚星脸上显出了得意的神情,好一会才低声说:“这是团长想出的好办法,不然,什么时候能挤过来。”然后,大家都一脸崇拜的望着我,而我装做什么也不知道的样子,默默接受了他们的注目礼。过了一会功夫,人群见再也没有人喊蛇了,大部分人以为蛇被捉住了,放下心来,只有少数几个人猜到有人搞鬼,可这么多人谁知道是那个喊的,只好乖乖的闭上了嘴巴,混混佣兵团则全体学会了这一招,在以后的佣兵生涯里,经常会用到,屡试不爽。长长的商队终于出现在了我们的眼前,足足有五十多辆车的货物,商队那个大胖子老板屁颠屁颠的跑了过来,脸上汗水流了一路。“团长,您早来了,我们的队伍太多了,走的慢了一点,累您久等了。”老板一边擦着汗对我说。,“哎呀,老板您太客气了,您是我们的衣食父母啊,我们等您那是应该的,您太客气了,竟然都来了,我们准备上船吧。”我看着他满脸的肥肉就想起昨天吃的猪头来,怕聊久了,憋不住笑出来,赶紧示意他上船。花了整一个上午的时间,商队才渡过了河。“出发,让我们去连云城吃午饭。”我征求了胖子老板同意后,指挥队伍前进。城门守卫出奇的没为难我们和商队,就放我们进了城,这大出我所料,简单的午饭后,老板就要求起程,他不想再这多停留一会,可能是听说了什么小道消息吧,出城也很顺利,没有遇到任何困难,只是从那些守城士兵暧昧的眼神里我还是看到了一点东西。路上是大片大片的森林,我们所走的这条道是从森林里开出来的,高大的树木遮挡住了头顶上的阳光,所有的人都舒服的坐在商队的马车上,看着头顶上一闪一闪的光斑,写意极了。连云城终于消失在了地平线上,我们眼前都是郁郁丛丛的森林,一眼也望不到边。“站住,我们是打劫的,把钱和货物全留下,不然要你们的命。”我们终于还是没能躲过强盗的干扰。胖老板一听到有劫道的马上跑了过来,脸都吓白了,我示意他不用慌。“大侃,青云你们过去看看,不行就动手,打不过就叫扫帚得他们帮忙。”我把大侃叫过来吩咐了几句。“团长,您放心吧,我们会搞定的。”大侃答应了一声,就和青云带着人就到前面去了。“劫道的,瞎了你们的狗眼,也不问问我们是谁,就敢劫道。”大侃极嚣张的冲着他们喊。“还有佣兵啊,你们是那个佣兵团的?”贼首问“我们混混佣兵团,……你们笑什么?”大侃话没说完,就被那伙哈哈大笑的强盗打断了。“哈,哈,独眼狼,兄弟们,这太有意思了,我还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团标呢。”贼道指着大侃胸前的狼茨无忌惮的大笑。大侃被强盗们的无礼惹火了,对着佣兵们大喊:“兄弟们,这帮家伙竟然敢嘲笑我们的团标,教训教训他们。”“好。”大家齐声答应。“冰系魔法箭,射。”大侃一声令下,三十多支魔法箭就射了出去。“哎哟,你们耍赖,偷袭,”贼首在被射中后说出了最后一句话,强盗队伍里立即有不少人中箭,被冻成冰块,躺在地上。“准备,……怎么都跑了,真没劲。”大侃见这些强盗太不专业了,还不如自己以前的样子。“团长,他们都跑了,只留下几十个冰砣子给我们。”小文见我过来了,冲我汇报。“是吗?我要要冰砣子干什么啊,把他们全都埋了吧。”我大声的说。“英雄饶命啊,我家里还有八十岁的老母没人照顾呢,别埋我们啊。”被冰冻住半边身子的贼道一听要把他们埋了吓傻了。“操,你们这些人渣,败类,不把你们埋了,太对不起农民种的粮食了,不过要是你们有钱的话可以卖回你们的命。”我蹲下身对他说。“有啊,我们有钱。”贼首见有钱就不埋了,高兴起来。“大侃把他们的钱都收上来,这是他们的卖命钱。”我招呼了大侃他们一下,然后又对贼首低声说:“是不是你们的城主让你们来的?我知道你们只不过是探路的小卒子而已,你只要告诉我是不是有人派你们来的就行了。”贼首脸色一下子变得很难看了,结结巴巴的说:“您是怎么知道的,我们只不过是城里的小混混而已,两个月前城主逼着我们出来在这劫道,说如果不听话,就把我们都抓起来。”“后面的那两拨是什么来路,你不会不知道吧?”我冷冷的对他说,还拔出了匕首威胁他。“知道,下一拨是真正的强盗,他们是城主从别处找来的,要是过了我们这一关,就交给他们,如果他们也拦不住,还有城主护卫队装扮的第三拨,我什么都说了,别杀我啊。”贼道吓的都尿了裤子。“我杀你干什么?我只不过是要用刀剃一下指甲而已,笨蛋。”我踢了他一脚。贼首一听,差点被我的话气晕了,苦着脸对我说:“您剃指甲,干么把刀子挪到我脖子下面啊。”我用匕首柄狠狠的敲了一下他的头,对他说:“我愿意你管的找嘛。”大侃他们忙着把强盗身上的钱全都掏了出来。“大侃,你们要仔细的搜查,除了钱外,凡是能值钱的东西都别给他们留下,对,毛巾也要,当擦脚布,牙签也要,……”我让大侃他们仔细的搜查,不放过任何可以卖钱的东西。“不会吧,就算我们劫道也没有这样啊,连牙签也要,你们也太黑了吧。”贼首看着我把他的牙签掏出来揣进自己的兜里,脸上显出了难以置信的表情。“团长,这人家伙的腰带不错,也留下吗?”一个佣兵问。“要,只要能卖钱的东西都要,看他们好点的衣服也给我扒下来,只给他们留条短裤就行了,反正现在热,冻不死他们,就算卖不出去,还可以救济穷人。”我大声对大侃他们说。“求你了,别脱我的裤子啊,要不,我还怎么见人。”一个强盗见一个小佣兵盯着自己的裤子,吓坏了。“团长,你们这样做不好吧。”老板来到我旁边强忍着笑提醒我。“老板您过来了,对他们这种不学好,甘心做强盗的家伙不能心软,一定要狠狠的整治他们才行,只有这样,他们才会记住做强盗的悲哀。”我笑嘻嘻的对老板说。“对,团长您说的太对了,当初您要不是想扒光了我们,我也不会跟着您了,这个办法太绝了,弟兄们,你们说是不是啊。”大侃想起当初的经历,深有感触的说。“侃哥,太对了,我们现在才明白,要是让一个强盗学好,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扒光他们的衣服,让他们没脸再做强盗。”佣兵们纷纷回应大侃的话。(本书在幻剑**,大家可以帮忙过去拍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