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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作者:普鲁斯特 字数:23208 更新:2023-12-02 20:30:06

第四部 第一卷索多姆和戈摩尔女人拥有戈摩尔城男人拥有索多姆城阿尔弗雷德·德·维尼前往拜访公爵夫妇的那天(盖尔芒特亲王夫人举行晚会的那天)的情况,我刚才已经作了介绍。诸位知道,早在这天前,我就窥视过公爵与夫人回府的情景,不料偷看时发现了一个秘密,虽然只与德·夏吕斯相关,但事情本身非同小可,以致我一直拖到现在,有了能如愿给它以应有的位置和篇幅的时刻,才作一叙述。在府邸的顶楼,我曾设置了一个极为舒坦美妙的观察点,从那儿望去,通往布雷吉尼府宅的坡道一览无遗,山坡起伏不平,被弗雷古侯爵家那幢山间别墅呈玫瑰色的装饰小塔装点得赏心悦目,一派意大利风格,可是,我上面已经说过,我却放弃了那个观察点。想到公爵夫妇即刻就要回府,我觉得倒不如守在楼梯上窥视更为方便。放弃那个高高在上的居留点,我真有点儿惋惜。不过,当时正值午餐过后,惋惜的心情倒减少了几分,因为若在上午,我准没有机会目睹这番情景,只见布雷吉尼府邸的听差手执鸡毛掸,在透明闪亮的宽阔的云母石间穿行,慢悠悠地攀登陡坡,远远望去,一个个微缩成了油画上的人物,那云母石被红色的山梁分支衬托得格外悦目。虽然我缺少地质学家的观察力,可我至少能象植物学家那样静静观察,透过楼梯上方的百叶窗,凝望着公爵夫人那丛娇小的灌木和那株珍贵的花木,人们非把它们放在院子里不可,就象逼着即将成婚的年轻恋人赶紧出门。我暗自思忖会有哪只昆虫赶上机会,凑巧前来光顾这簇自我奉献却遭人遗弃的雌蕊。好奇心渐渐壮了我的胆子,我索性下楼来到底楼的窗户,窗扉大敞,窗叶半闭着。耳边清楚地传来了絮比安准备出门的响动,他肯定发现不了我,我藏在窗帘后,一动不动,直到后来担心被德·夏吕斯先生瞧见,才猛地侧闪过身子,只见德·夏吕斯先生大腹便便,头发花白,白昼里显得苍老多了,正慢吞吞地穿过院子,去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家。夫人身体着实不舒服(完全是挂念菲埃布瓦侯爵的病痛造成的,而德·夏吕斯与侯爵结怨甚深,成了冤家死对头),德·夏吕斯先生才开了先例,也许是平生第一次在这个时间去探望她。原因很明白,盖尔芒特家族的人与众不同,从不恪守社交生活的习俗,而是按照个人的习惯,随意加以改变(他们认为,这些习惯不是社交生活的习惯,因此不啻是当着她们的面嘲弄那种毫无价值的玩艺儿——社交,比如德·马桑特夫人就是这样,没有什么会客日,每天上午十时至十二时都忙于接待她的女友)。这段时间,男爵总用来阅读书籍,找找古玩什么的,从来都是在下午四时至六时出门造访。一到六点钟,他便去赛马场或去树林间散步。我在窗边呆了片刻,又朝后退了一步,以免被絮比安发现;他很快就要出门做活,等到用晚餐时才会回家,近一个星期来,他侄女带着手下的那些女学徒到乡下的一位顾客家缝制一条衣裙去了,他甚至也不每晚都回府了。想到谁也不可能发现我,我于是决意不再东躲西藏,倘若奇迹真的发生,万一哪只昆虫能克服重重障碍,不怕山高路远,战胜困难与风险,作为使者从遥远的地方来探望那朵一等再等、尚未受粉的雌花,那我岂能错过这一千载难逢的时机。我知道雌花的这般苦苦等待并不比雄蕊花朵消极,雄蕊每每自动转移方向,以便昆虫能轻而易举地光顾,同样,这儿的这朵雌花,倘若昆虫光临,准会卖弄风情地弓起“花柱”,为了得其爱慕,会象一位虚伪但炽烈的妙龄女郎悄悄地向它靠近。植物世界的法则本身受到越来越高级的法则的控制。倘若昆虫的来访,亦即从另一朵花带来花粉,一般来说是异花传粉的必要条件,那是因为自花授粉,自我繁殖,会象一个家族内的连续近亲结婚一样,导致退化、不育,而昆虫授粉则会给同类的后代带来前辈所不具备的活力。不过,这种遗传变异的飞跃会过于迅猛,导致花类发展失控,于是某一特殊的自花授粉行为会适时发生,加以压抑,控制,使畸型发育的花朵趋于正常,犹如抗霉素防治疾病,甲状腺控制发胖,失败惩治骄傲,困倦压抑行乐,睡眠驱走疲乏。我思路如何发展,下面当再描述,不过,我已经从花类明显的狡黠行为中对文学作品中意识不到的那一部分作出了一个结论。恰在这时,我看到了德·夏吕斯先生从侯爵夫人家走了出来。他进去才几分钟,莫非他从那位年迈的亲戚或哪位家仆那儿得知了德·维尔巴里西斯太太只不过微有不适,现已大大好转,抑或已经彻底康复。此时,德·夏吕斯先生以为无人看着他,迎着阳光眯起眼睛,脸上因热烈的交谈和意志的力量而维持的那股紧张劲儿松弛了,那种强装的活力消失了。他脸色如同大理石般苍白,大大的鼻子,匀称的脸部轮廓再也不因故意的挑剔目光而显出异样的表情,有损于那雕像般的美。他仿佛不再仅仅是盖尔芒特的一员,而成了帕拉墨得斯①十五,已经在贡布雷小教堂立了雕像。他整个家族的人的五官虽然普普通通,但一到德·夏吕斯先生的脸上,便显出了超凡脱俗的秀美,显得尤为温柔。我真为他遗憾,平时为什么总是装得那么粗暴,那么古怪,令人讨厌,为什么总是那样大吵大闹,冷酷无情,动辄发怒,不可一世,为什么总是披着野蛮的伪装,深藏起和蔼与善良,而刚才从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家出来时,我明明看见他满脸和颜悦色,毫不矫揉造作。阳光下,他眨动着双眼,近乎眉开眼笑,从这副看似平静自然的脸庞上,我发现了某种东西,它多么深情,多么温柔,我禁不住思忖,倘若他发现被人这样细细打量,该会多么生气。殊不知这位男子汉无比珍惜男子气魄,为自己的男子气概而无比骄傲,在他的眼里,所有男人似乎都有讨厌的女人气,然而他身上一时出现的神态、表情、微笑使我蓦然想到的,恰恰酷似一位女人。---①希腊传说中的优波亚国王瑙普利俄斯的儿子,特洛伊战斗的英雄。为了不被他发现,我正要再挪个地方,可已经来不及,也没有必要了。我看到了什么事情哟!在这院子里,他们在这之前肯定从来未曾相遇过(德·夏吕斯先生都是在下午絮比安去做活的时候上盖尔芒特府),此时,男爵突然睁大半眯的眼睛,出神地迎面盯着站在自家店铺门槛上的那位昔日做背心的裁缝,絮比安猛地立在原地,一动不动地面对德·夏吕斯先生,象棵生了根的树,神色惊叹地打量着渐渐衰老的男爵那发福的身子。更为诧异的是,德·夏吕斯先生早已一改方才的神态,刹那间,絮比安也仿佛在奥秘的艺术规律的作用下,马上作出了与之和谐一致的姿态。男爵想方设法掩饰自己的激动表情,尽管他显得多么满不在乎,但似乎恋恋不舍,来回踱着步子,茫然地凝望着,自以为可以尽量显示出自己的明眸之美,好一副自命不凡、漫不经心而又滑稽可笑的神态。絮比安呢,我平素十分熟悉的那副谦逊、善良的样子瞬间荡然无存——与男爵完美对应——抬起了脑袋,给自己平添了一种自负的姿态,怪诞不经地握拳叉腰,翘起屁股,装腔作势,那副摆弄架子的模样,好似兰花卖俏,引诱碰巧飞来的熊蜂。我真不知道他竟会有这么一副令人生厌的面孔。可我也未曾想到,在这出两位哑巴扮演的哑剧中,他能临场胜任自己的角色(尽管他是平生第一次与德·夏吕斯先生迎面相遇),这场哑剧仿佛排练已久;那炉火纯青,自然娴熟的演技,只有身处异邦,与同胞相逢时,才能有这般何必曾相识的默契,藉以传达情感的媒介完全一致,犹如事先安排妥当的一幕。不过,这一幕并不真正滑稽可笑,其中还含有怪诞的成份,如果愿意,或者可以说其中含有真实自然的东西,自有美不胜收之处。德·夏吕斯先生纵然摆出满不在乎的神态,心不在焉地垂下眼帘,但他还是不时抬起眼睛,朝絮比安投去一束出神的目光。(也许他想到,在此种场合,这样一出哑剧不能无休止地演下去,或许出于某种下面就可明白的原因,或许是出于对世间万物转瞬即逝的感叹,促使人们希望弹无虚发,一举中的,致使一切爱恋的表演都变得无比动人心弦。)德·夏吕斯先生每瞅絮比安一眼,都要设法让自己的目光伴随着一声话语,与平常人们投向不太熟悉或素昧平生的人的目光迥异。他望着絮比安,那直勾勾的奇特的眼神分明在说“恕我冒昧,可您后背挂着一根长长的白线,”或对您说“我可能不会搞错,您大概也是苏黎世人吧,我好象在古玩商家常遇到您。”就这样,每过两分钟,德·夏吕斯先生的媚眼秋波好似强烈地向絮比安提出同一问题,犹如贝多芬探询的短句,按同一间隔,反复出现——配以过分华丽的前奏曲——用以引出新的动机、变调和“主题再现”曲。然而,与之恰恰相反,德·夏吕斯先生和絮比安的目光美就美在它们似乎并不意欲达到某种目的,至少暂时如此。我平生第一回看到男爵和絮比安表现出这种惊人之美。在彼此的眼睛里,浮现的不是苏黎世的蓝天,而是某一我尚不知其名的东方都市的熹微晨光。无论是哪一点有力地吸引住了德·夏吕斯先生和裁缝,他们似乎早已达成协议,那多余的对视不过是礼仪的前奏曲,就好比成婚前的订婚宴。更为接近自然的是——这一连串比拟本身就十分自然,何况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同一位男子,若细细打量他几分钟,他会先后变成一个普通人,一只人鸟,一条人鱼,一只人虫——眼前仿佛出现了两只鸟,一只雄的,一只雌的,雄鸟设法往前凑,可雌鸟——絮比安,他对此类把戏无动于衷,只顾梳理自己的羽毛,毫不惊奇地望着新朋友,目光发木,漫不经心,既然雄鸟先主动迈了几步,那么大概唯有这种目光最能奏效,更能勾魂。最后,絮比安觉得保持漠然之态已远远不够,从确信已征服对方到诱其追逐、爱慕,只有一步之远,絮比安当即决定立刻出门做活,走出了可通行车马的大门。不过,他扭头张望了两三次之后,才匆匆到了街上。男爵见失去了对方的行踪,气得浑身哆嗦(但仍然摆出自命不凡的神态,打着唿哨,没忘朝看门人喊声“再见”,门房已喝得半醉,正在厨房边的小屋里忙着招待来客,根本没有听见),顾不了许多,撒腿朝街上奔去,想赶上絮比安。正当德·夏吕斯先生活象一只大熊蜂,嗡嗡嗡地飞出大门,另一只真正的熊蜂飞进了院子。谁知是不是那朵兰花企盼已久的昆虫,给她送来了稀世花粉?如没有这花粉,她恐怕就要终身空守香闺了。不过,我没有专心致志细看昆虫寻花作乐,因为几分钟后,絮比安竟又折了回来,身后跟着男爵,越加吸引了我的注意力(也许德·夏吕斯先生突然出现,絮比安一时激动,或由于别的更自然的原因,忘了带走一包什么东西,才又折回来取)。男爵打定了主意,决定加速事情的进展,便开口向裁缝借火,可又马上抱歉道“瞧,我向您借火,可我发现自己忘了带烟。”热情好客的礼仪战胜了假献殷勤的客套。“请进屋,您需要什么,都能满足。”裁缝说道,一脸鄙夷神色骤变为满面欢笑。小铺的门在他们身后关上了,我再也听不清什么。那只熊蜂早已不知去向,不知它是否就是兰花迫切需要的昆虫,不过,一只十分难得的昆虫与一朵身不由己的鲜花终能奇迹般地结合,对此可能性,我已深信不疑。就说德·夏吕斯先生吧(权作一简单比较,仅是某种意外的巧合而已,但不管是何种巧合,把植物学的某些规律与人们有时妄称为同性恋的事情相提并论,并无冒充科学的企图),多少年来,他总是在絮比安在外时进这家府邸,可这次,恰逢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凤体欠安,无意中碰到了裁缝,通过他,交上了本就属于男爵之类的红运,后面可以看到,世上有不少人可能远比絮比安年轻、英俊,但助男爵走上红运的却是这样一位男子,这是专为使男爵之流得以在尘世间享受自己那份**乐而造就的人物:一个专爱老先生的男人。刚刚说的这一切,连我自己过了数分钟后方才恍然大悟,无形存在的诸多特性与现实交织在一起,待出现某个机遇,才能从它们之中把现实理出个头绪来。反正眼下,我再也听不清裁缝和男爵到底说些什么,感到无比懊恼。恰在此时,我发现了那家出租的铺子,与絮比安家只隔着薄薄一堵墙。若要潜入那家铺子,只需上楼到我们家的套房,穿过厨房,顺家仆专用的楼梯进入地窖,通过地窖即可穿越整个院子,来到地下室的那个地方。数月前,木工曾在那儿堆放过细木护壁板,絮比安本来也打算在那儿存放木炭,接着,再登上几级台阶,便可进入铺子。这样,我的整条通道都是隐蔽的,任何人都发现不了我。这办法是再谨慎不过了。可是,我并未这样做,而是顺着围墙,露天绕过院子,尽量注意不被人瞧见。果然,谁也没有发现,不过我想,与其说我有多精明,不如说又碰了个巧。顺着地窖过去本来万无一失,可我偏偏作出那么不慎的决定,究其原因,也许有三条,假设至少有一条。首先是因为我迫不及待。其次大概是回想起在蒙舒凡藏在凡德伊小姐窗前经历的那一幕,心有余悸,隐约有些害怕。确实,我所经历的类似情景,发生时往往都具备极为不慎、难以置信的特征,虽然每次行动都很隐秘,但总是充满风险,对此类举动,仿佛害怕就是酬谢。第三个原因说来有些象儿戏,我简直羞于启齿,但我心里十分清楚,这一因素在下意识中起着关键性的决定作用。为了领会——也为了揭穿——圣卢的军事原则,我曾密切关注布尔人战争的情况,此后,我不知不觉地重温起古时探险、游历的故事来。我读得如痴如醉,竟然在日常生活中模仿起来,给自己壮胆。每当发病,闹得我一连几天几夜不仅睡不着,而且躺不下,甚至不吃也不喝,全身衰竭,疼痛难忍,心想再也无望得救。此刻,我便会想起某个游客,错吃了毒草,瘫在沙滩上,裹着被海水浸得水淋淋的衣服,发着高烧,浑身哆嗦,可两天过后,竟然好转。继续盲目赶路,寻觅人迹,说不定会撞到食人肉的家伙手里,他们给我树立了榜样,使我增添了勇气,获得了希望,为自己一时气馁感到羞愧。布尔人面对英国大军,毫不畏惧,需向前冲锋时绝不后退,冒着枪林弹雨,争夺矮林,在毫无防御工事的困境中,决一死战,一想起他们,我不由得思忖“我倒要看看自己怎么会这么怯懦,那战场不就是自家的这个院子嘛,德雷福斯事件那阵子,我几次参加决斗,都没有丝毫的畏惧,现在,我唯一担心的冷箭,只不过是邻居的目光,况且他们另有所事,无暇在院里乱瞧。”进了小铺,我尽量避免碰击地板发出吱吱声响,同时意识到,絮比安的铺里一有动静,我这边就能听个一清二楚,心想絮比安和德·夏吕斯先生有多冒失,又多幸运!我不敢动弹一下。盖尔芒特家的马夫乘主人外出,曾把一架梯子搬进我正躲着的这家铺子,紧挨工具间。若登上梯子,我准能打开气窗,一切都能听得清清楚楚,如同呆在絮比安家。可我担心弄出声响。再说,也无此必要。虽然多花了几分钟才潜进这铺子,我也并不后悔。我开始从絮比安屋子听到的仅仅是些不连贯的声音,据此可作出判断,他们并没有多说话。那声音煞是可怖,若不是每次声响都伴着一声高八度的呻吟,我准会以为有人在隔壁杀人,事毕,凶手和复活的受害者齐力清洗犯罪痕迹。后来,我才知道,世间能象痛苦一样令人声嘶力竭乱喊乱叫的,那便是痛快,尤其是痛快中平添——比如平添某种恐惧,害怕怀上孩子,不过,《圣徒传》中有过类似不可信的例子,眼下决不可能有这回事——几分忧虑,唯恐弄出污秽。约摸半个小时后(此间,我蹑手蹑脚爬上梯子,透过我未打开的气窗往里瞧),双方开始了交谈。絮比安硬是不接德·夏吕斯意欲给他的钱。又过了半个小时,德·夏吕斯先生走出门来。“您下巴怎么剃得这么光溜溜的?”絮比安以温存的口吻问男爵,“留着漂亮的小胡子,多美呀?”“呸!多恶心呐!”男爵回了一句。不过,男爵站在门口迟迟不走,向絮比安打听居民区的情况。“您对面街头那个卖栗子的一点都不了解?不是左边的那位,那家伙讨厌死了,是右边的那个乐呵呵的黑大个。还有街对面的那个药店老板,雇了个骑车的,客客气气的,为他送药。”这一连串的提问,絮比安听了准有些不耐烦,只见他象个专爱卖弄风情的女人,被唾弃后满腹怨恨,挺起身子,答道“我看您呀,总是朝三暮四。”这声责备带着痛苦、冷酷而又怪嗔的口气,无疑令德·夏吕斯先生动了心,为了消除因好奇打听造成的不良印象,他低声乞求絮比安,声音低得我无法听清他到底说了些什么,大概是希望他们再在铺子里呆一会,裁缝为之感动,脸部的痛楚神情遂烟消云散,只见他细细端详着男爵满头灰发下那张丰腴、通红的脸,露出惊喜的神色,象是自尊心得到了深深的满足,拿定主意,准备答应德·夏吕斯先生向他提出的要求,不过,应允前还是说了几句有伤大雅的话“您呀,真会折腾!”他眉开眼笑,显得激动,傲慢而又充满感激之情,对男爵说,“行,走吧,大小子!”“我之所以又打听有轨电车司机的事,”德·夏吕斯先生又固执地开口说道,“是因为不管怎样,这对我回家有些用处。我有时确实会屈尊俯就,遇到哪个体态使我感兴趣的难能可爱的人儿,就会跟在她后面跑,就象哈里发①混作一个普普通通的商贩,在巴格达城到处转悠。”对此,我对贝戈特持相同的看法。即使哪一天不得不出庭自辩,他说的话也不会用以说服法官,而仍然会凭自己特殊的文学气质的自然驱使,凭自己兴趣所至,满嘴贝戈特特有的言辞。德·夏吕斯先生与裁缝交谈,用的语言与他同上流圈子的人物打交道时用的一模一样,甚至其怪癖表现得更有过之而无不及,或许因为他本欲极力克服内心的怯懦,不料显得过分傲慢,抑或因为内心胆怯,难以自己(在不同一阶层的人面前往往会更发窘),致使他自我暴露,把自己的秉性暴露无遗,拿德·盖尔芒特夫人的话说,他确实生性傲慢,且带有几分疯狂。“为不失去她的踪迹,”他继续说道,“我就象个小教书的,又好比一位年轻英俊的大夫,跟着那位小人儿,跳上同一辆有轨电车。我们用‘她’来称呼,不过是为了遵守惯例(比如人们谈起哪位王子,会问:殿下龙体安乎?)。若她换车,我马上就掏出那张叫作‘转车票’的怪玩艺儿,签个号,也许票上布满了瘟疫的细菌,车票尽管还给我,可编号并不每次都是第1号!就这样,我有时要换三四次‘车’。有时,到了深夜十一点,我一人搁在奥尔良车站,可怎么也得回府呀!只要离开奥尔良站就行!譬如有一回,由于一直没有搭上腔,我跟着来到了奥尔良,上了一节讨压的车厢,在工艺三角,即所谓的‘行李网架’之间,贴着该交通网内主要建筑艺术杰作的照片。车厢里只有一个空位,我对面的历史古迹,是奥尔良大教堂的一‘景’,这座教堂是法国最丑陋的一座了,可我迫不得已,看得煞是累眼睛,就好比有人强迫我两眼死死盯着一根根光学笔杆玻璃饰球的线条,弄得眼睛发炎。我在奥布莱跟我那位年轻的人儿下了车,可惜,她家人(我想象她一身缺点,可没料到竟有个家)在站台等候着!我一面等着可以把我带回巴黎的车子,满腹懊恼只有靠迪安娜·德·普瓦提埃之家来排谴。尽管该处曾吸引了我在王宫执事的一位祖宗,可我更喜欢的还是有血有肉的大美人。为消除孤独一人回家的厌倦滋味,我很想结识一位卧铺车厢的服务员或一位电车司机。不过,“您不要反感,”男爵下结论道,“这不过是个趣味问题,如同大家所说的那样,就上流社会的年轻公子而言,我并不希望占有他们的肉体,可是,我非得触及他们方能心安,我不是说触及他们的肉体,而是触动他们的心弦。只要哪位年轻人不再对我的去信无动于衷,而是有信必回,那他就已完全被我的灵魂所占有,我内心也就获得了安宁,或者说,若不很快又被另一位搅得心绪不宁,我心底至少是平静的。这挺怪,是吗?噢,那些常来这儿的上流社会的公子哥儿,您不认识几位?”“不认识,我的宝贝。噢,不,有个棕头发的,个子很高,戴单片眼镜,总是笑眯眯的,为人多变。”“我不明白您想指哪一位。”絮比安补充描绘了一番,德·夏吕斯先生还是不知所云,他确实不知道这位裁缝见了不太熟悉的人,过后连头发什么颜色都记不清,这类贵人比人们想象的看来要多。不过,我了解絮比安的这一短处,他说的是棕发,可我想准是金发,看来那人的相貌与夏特勒罗公爵完全吻合。---①穆罕默德的继承者,伊斯兰国家的领袖。“还是谈谈那些并非平民百姓出身的公子哥吧,”男爵继续说道,“眼下,我的心思全用到了一位怪小子身上,那是个聪明伶俐的小布尔乔亚,待我无礼透顶。他根本意识不到我是个非同凡响的大人物,而他只是个微不足道的毛小子。反正,不管怎么说,那头小蠢驴可以冲着我这身尊严的主教袍,随心所欲地瞎嚷嚷。”“主教啊!”絮比安惊叫了一声。他根本没有听明白德·夏吕斯先生最后几句话,一听到“主教”两字,惊呆了。“跟宗教,可不是随便闹着玩的。”他喃喃地说。“我家出过三位教皇,”德·夏吕斯先生解释道,“有一个红衣主教的封号,所以我有权披红袍,因为我曾舅公是红衣主教,他侄女给我祖父带来了公爵封号,被替代继承下来了。我看您对这些暗示一窍不通,对法兰西历史无动于衷。此外,”他又添了一句,与其说是就此下结论,毋宁说是提醒对方,“那些年轻人对我很有**力,可他们却躲着我,准是因为害怕,才敬而远之,不敢大声张扬对我的爱。他们的这种**力,首先就要求他们具有显赫的社会地位。再说,他们假装冷漠,也许会适得其反,产生完全相反的效果。他们愚蠢得很,时间一长,就会倒我胃口。就从您较为熟悉的阶层举个例子,我家府邸整修时,为了避免公爵夫人们争风吃醋,日后好荣幸地向我表白曾接待过我,我到大家所说的‘旅馆’去过了几天。有位楼层招待跟我熟了,我看上了他,让他当猎奇的小‘服务员’,负责为我关门帘,可他对我的建议一直置之不理。后来,我实在气极了,为了向他证明我的意图是纯洁的,便差人给他送去一笔高得出奇的款子,只求他上我房间来交谈五分钟。可我白白等了他半天。从此,我对他讨厌极了,连出门都走仆人专用甬道,不愿看到那小混蛋的丑面孔。后来,我才得知他从未收到我的信,信全给半道截走了,第一封被一位嫉妒他的楼层招待截去,第二封被值白班的那位秉性正直的门房拦截,第三封又被值夜班的门房取走了,他爱那位服务员,当月亮女神狄安娜起来时,就跟他睡觉。可是,我对他的厌恶并未因此而减退,即使象托着银盘送野味那样把那个服务员奉献给我,我也会一手推开,恶心得要吐。噢,真不该,我们谈起正经事来了,关于我向往的事,我们之间现在算是了结了。不过,您可以助我一臂之力,可以做个中间人,噢,不,一想到这事,我就兴奋,我觉得,一切并未了结。”这部剧刚一启幕,在我这双擦亮的眼睛看来,在德·夏吕斯身上便进行了一场彻底而迅猛的革命,仿佛他已被魔杖所触动。在此之前,我一直都不明白,也未曾目睹过。罪恶(为语言方便起见,众人都这么说)这精灵,只要无视它的存在,它就会在无形中悄悄地伴随着您,无一例外。仁慈、奸诈也好,名声、上流社会交往也罢,这一切从不随意暴露,人们总保持其隐秘性。连奥德修斯一开始也没有认出雅典娜。不过,神与神之间很快就可相互看穿,同类人彼此也可一眼识破,如德·夏吕斯先生就被絮比安一眼看透。迄此,面对德·夏吕斯先生,我就象个漫不经心的人,面前站着一位孕妇却没注意她那笨重的身子,当她微微一笑,再次对他说“对,我现在有点儿累,”他还不知趣地刨根问底“您到底哪儿不舒服?”一旦有人给他点破“她有身孕”,他才猛然发现她腆着肚子,两只眼睛便盯着不放。确实,理智打开眼睛,悟错增加眼力。有些人不愿把德·夏吕斯先生之流当作实例来证明这一规律,都是熟人熟面,长期未曾加以怀疑,直至有一天,在一个与他人无异的家伙的平淡无奇的外表上,那用密写墨水书写的、至今不露真迹的古希腊人珍爱的性格谜底暴露出来了,他们只要回想在生活中,有多少次险些做出蠢事,就完全会明白,他们周围的世界,一开始就办裸裸地暴露在眼前,把千百种伪装一一剥掉,而人愈有教养,便愈善于掩饰。比如有那么一个男人,在他那张毫无个性的脸上,人们根本就看不出他就是某女人的兄弟,未婚夫或者情人,正要张口骂她“好一只母老虎!”时,万幸的是,旁边有人给他们咕噜了一句,他们咽回了已溜到嘴边的那个倒霉字眼。于是,就象粉墙上显现出Mané,Thècel,Pharès①的字样,立即出现这样的议论:他就是那个女人的兄弟,未婚夫或情人什么的,不该当他的面说她“母老虎”。单就这一新的观念便会引起一系列的重新组合,过去对她家其他成员的看法有的会取消,有的会收回,从此得到全面的调整补充。德·夏吕斯先生身上尽管附着另一个人,使他与众不同,就象那个半人半马的神,那个与男爵合二为一的人,我却一直没有发现。现在,抽象的东西具体化了,他一旦被识破,便马上丧失了隐身能力,德·夏吕斯先生摇身一变,来了个脱胎换骨,面貌全非,以致不仅他那富于变化的音容,而且过去与我时起时伏的交往,总之,至此我一直闹不明白的一切,一下子全都被看得一清二楚,就好比有一行文字,若把字母拆开打乱,不能说明任何意思,可如按正常词序重新排列,便表达出某钟思想,更也不易忘却。---①据《圣经》记载,巴比伦伽勒底国国王伯沙撒一日大宴群臣,饮酒时,忽见有人手指显现出来,在粉墙上书写了这几个词,经请预言家但以理解释,那文字讲巴比伦国末日已到,全国将分裂给理代人和波斯人。此外,我现在终于明白了,刚才见德·夏吕斯先生从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家出来时,我为何觉得他酷似女人:真是个十足的女人!他这类人,不象看上去那么矛盾,他们的理想是富有男子气概,原因就在于他们天生的女人气质,在生活中,他们只是在外表上与其他男子没有差别;每人的眸子平面都凹雕着一个身影,绝无例外,它铭刻在人们藉以观察宇宙万物的眼睛里,可在他们那一类人的眼睛里,铭刻的不是仙女的倩影,而是美男的形象。他们这些人始终处于诅咒的重负之下,不得不靠自欺欺人和背信弃义过日子,因为他们也清楚,他们的那种欲望实在可耻,会受到惩罚,因此不可告人,然而正是这一矛盾给人创造了最为甜密的生活乐趣;他们不得不背弃自己的上帝,因为即使是基督徒,一旦他们出庭受审,便落成了被告,而面对着基督,且以基督的名义,他们必须为自己的一生几乎都受到诽谤而极力辩解;他们是失去母亲的孤儿,一生中,他们不得不对自己的母亲撒谎,甚至直到为母亲合上双眼的最后一刻;他们是无情无义的朋友,虽然他们的魅力往往得到普遍承认,触动了不少人的情感,虽然他们的心底常常是善良的,赢得了不少人的好感,然而,那种借助谎言得以苟延残喘的关系称得上为友情吗?一旦内心萌发出信赖与真诚的冲动,便会厌恶地唾弃这种关系,除非有幸碰上一个为人公道,甚至富于同情心的人,但是,这种人往往会被习惯心理引入歧途,甚至把公开的罪恶视作情爱,虽然这种情爱与他格格不入,就象有的法官,出于原罪和种族本性所造成的种种原因,比较容易怀疑、指控同性恋者杀人,犹太人叛逆。但是——我刚才概述了第一种观点,诸位可以看到,这一观点后面将得到修正,而且如果不为了那些耽于幻想,凭想象看待一切的人揭穿其中的矛盾,这一观点定会令他们勃然大怒,至少根据这一观点看,情况如此——他们虽是情人,可情爱的可能性几乎拒他们在门外,爱恋的希望给他们以力量,担当形形色色的风险,忍受各式各样的孤寂,因为他们的情之所钟恰是个男人,而这个男人毫无女人的特征,不可能性欲倒错,因此也不可能对他们产生爱情。倘若他们用金钱买不来真正的男子汉,倘若他们不被幻想所驱使,把出卖肉体的同性恋者错当作真正的男子汉,那结果必然就是他们的欲望永远得不到满足。他们的名声岌岌可危,他们的自由烟云过眼,一旦罪恶暴露,便会一无所有,那风雨飘摇的地位,就好比一位诗人,前一天晚上还备受各家沙龙的青睐,博得伦敦各剧院的掌声,可第二天便被赶出寓所,飘零无寄,打不到睡枕垫头,象参孙①推着石磨,发出同样的感叹:两性必将各自消亡---①《圣经》中的人物,是位力大无比的勇士。有遭受巨大不幸的日子里,受害者会受到大多数人的同情,就好比犹太人全都倾向德雷福斯,但一旦不再倒霉,他们甚至再也得不到一丝怜悯——有时被社会所不容——遂被同类所唾弃,暴露无遗的真实面目引起他人的厌恶、在明镜中原形毕露,镜子反照出的不再是美化他们真相的形象,而是把他们打心眼里不愿看到的各种丑态和盘托出,最终使他们醒悟,他们所称其为“爱”的玩艺儿(他们玩弄字眼,在社会意义上把诗歌、绘画、音乐、马术、禁欲等一切可以扯上的东西全称其为自己所爱)并非产生于他们认定的美的理想,而是祸出于一种不治之症:他们酷似犹太人(唯有少数几位只愿与同种族的人结交,嘴边总是挂着通用的礼貌用语和习惯的戏谑之言),相互躲避,追逐与他们最势不两立,拒绝与他们为伍的人,宽恕这些人的无礼举动,被他们的殷勤讨好所陶醉;但是,一旦遭到排斥,蒙受耻辱,他们便会与同类结成一伙,经历了类似以色列遭受到的迫害之后,他们最终会形成同类所特有的体格与精神个性,这些个性偶尔也惹人高兴,但往往令人讨厌,他们在与同类的交往中精神得以松弛(有的人在性情上与敌对种族更为贴近,更有相通之处,相比较而言,表面看去最没有同性恋之嫌,尽管这种人尽情嘲讽在同性恋中越陷越深的人们),甚至从相互的存在中得到依赖,因而,他们一方面矢口否认同属一伙(该词本身就是莫大的侮辱),而另一方面,当有的人好不容易隐瞒了自己的本来面目,他们却主动揭开假面具,与其说是为了加害于人(这种行为为他们所憎恶),倒不如说是为了表示歉意,象大夫诊断阑尾炎那样刨根问底,追寻同性恋的历史,津津乐道于告诉别人苏格拉底是他们中的一员,就好比犹太人标榜耶稣为犹太人,却不想一想,如果连同性恋也是正常的事,那末世间也就不存在不正常的东西了,无异于基督降生之前,绝不存在反基督徒;他们也未曾想过,唯有耻辱酿成的罪恶,正因为它只容许那些无视一切说教,无视一切典范,无视一切惩罚的人存在,依仗的是一种天生的德性,与他人格格不入(尽管也可能兼有某些高尚的道德品质),其令人作呕的程度远甚于某些罪恶,如偷盗、暴行、不义等,这些罪恶反而更能得到理解,因此便更容易得到普通人原谅;他们秘密结社,与共济会相比,其范围更广,效率更高,更不易受到怀疑,因其赖以支撑的基础是趣味、需求与习惯的一致,他们所面临的风险,最初的尝试,掌握的学识,进行的交易,乃至运用的语言都完全统一,在他们这个社会中,希望别相互结识的成员凭着对方一个自然的或习惯的,有意的或无意的动作,就可以立即识别同类,告诉乞丐,他正为其关车门的是位大贵人;告诉做父亲的,那人正是他爱女的未婚夫;告诉想求医,忏悔或为自己辨护的人谁是医生,谁是牧师,谁又是他曾上门找过的律师;他们都不得不保守秘密,然而却都了解他人的某些隐私,而世上圈外的人对他们从无纤毫的狐疑,在他们看来,再难以置信的历险小说都真实可信;因为在这种不符合时代精神的传奇般的生活中,大使以苦役犯为友,而王子,虽然时而自然表现出贵族教育所养成的翩翩风度,非颤颤巍巍的小市民所能相比,但一旦迈出公爵夫人的府邸,便与流氓大盗密谋;这伙人为人类群体所不齿,但举足轻重,受怀疑时他们却不在场,不受猜疑时,他们则耀武扬威,肆无忌惮,受不到惩罚;他们到处都有同伙,无论在平民阶层,在军队,还是在神殿、监狱,甚至在御座,无一例外;他们,至少大多数都与非同类的人亲密相处,既甜蜜,又危险,挑逗对方,与他们笑谈自己的恶习,仿佛与己无关,由于他人的盲目或虚伪,这种游戏玩得轻而易举,且可持续多年,直至丑闻暴露,驯化者自食恶果,被人吞噬;在此之前,他们不得不矫饰自己的生活,欲注目不得不转移视线,欲转移视线却又不得不注目,言谈中不得不为许多形容对象易性,这种社会压力与他们承受的心灵压力相比,微不足道,确实,他们的恶习,或恶习一词难以达义的行为,迫使他们对自己,而不再是对他人,造成重大的心理压力,以便这种行为在自己的眼里不再构成什么恶习,然而,有的人更讲究实际,处事更性急,他们无暇去搞交易,顾不上简化生活,争取通过合作赢得时间,于是便分道扬镳,形成了两伙,第二伙完全由与他们清一色的人组成。这对来自外省的穷人来说确实令人震惊,他们举目无亲,一无所有,唯奢望有朝一日当上名医,名律师,他们头脑还缺乏见解,人体尚欠缺风度,但希望尽快养成,以装点门面,就象他们为装饰自己在拉丁区的小房间购置家具摆设,效仿的是他们在一些“暴发户”府上看到的式样,这些“暴发户”从事的是有利可图而又正经的职业,他们多么希望跻身其间,一举成名;对这些人来说,他们无意中养成的特殊情趣,好比对绘画、音乐的盲目爱好,也许是他们唯一的独特之处,且根深蒂固,不容取代,使得他们在某晚错过了事关他们前程的有益聚会,而他们所要模仿的恰是聚会者的言谈举止,及其思维、穿戴、打扮方式。在他们的居住区,他们几乎只与同窗、师长或某个已功成名就,成为靠山的同乡交往,可他们很快发现另一些年轻人,共同的特殊情趣使他们彼此贴近了,犹如在一座小城镇,由于对室内乐和中世纪象牙艺术品有着共同爱好,助理教师与公证人结成了友谊,由于他们以同一的功利主义天性,以指导他们事业的共同职业思想看待消遣对象,于是在外行人禁止涉足的场合不期而遇,这里,聚集了古鼻烟盒,日本铜版画和奇花异卉的爱好者,因为这里有着相互学习的乐趣,互通有无的实惠,当然也有对竞争的恐惧,就象在邮票市场,行家之间的深深默契与收藏家之间的疯狂争夺兼而有之,再说,即使那些在咖啡馆设有专座的人,也不知道店里聚集的到底是谁,闹不清是钓鱼协会,还是编辑学会,抑或是安德尔子弟协会,他们一个个衣冠楚楚,神态持重冷漠,对数米之外那些竞相炫耀自己情妇的时髦的绔绔子弟,“花花公子”,只敢偷偷地瞅上一眼,有的人对这帮公子哥虽然仰慕不已,但却没有胆量抬头去看,待二十年后,当有的即将厕身某个学会,有的业已成为某个圈子的老前辈时,他们方才得知当初最富于魅力的那位就是如今大腹便便,满头白发的夏吕斯,他与他们如出一辙,只不过身处另一个社会,具有别样的外部标记,异样的外表特征,其独特之处使他们无法摸清他的底细。不过,如今的社团多少有所发展,比如“左派同盟”就不同于“社会主义联盟”,门德尔松音乐协会也有别于圣乐学院,因此,在晚上聚会时,有时会在另一张餐桌上聚集着一帮激进分子,他们衣袖下套着手镯,脖根处挂着项链,故意把眼睛瞪得鼓鼓的,嘻笑打闹,相互抚摸,迫使在场的中学生们赶紧躲开溜走,为他们服务的咖啡店招待虽然义愤填膺,但也只得以礼相待,其心情恰似在晚上招待德雷福斯分子,若无得到小费揣兜的好处,早就主动去找警察了。不受世俗之见约束的人正是把孤僻者的情趣与这些专业社团对立起来,从一方面看,其中并无多少奥妙,因为这些人结社只不过模仿了孤僻者的行为,孤僻者们认为,他们心目中不被理解的爱情与有组织的邪恶毫无共同之处;而从另一方面看,也确实有着某种奥妙,因为这些不同的阶层恰正符合各种不同的生理类型,同时也适应病理或仅仅社会演变的各个不同阶段。事实上,孤僻者们有朝一日总不免要融合到这些社团之中,有时纯粹是因为厌倦所致,有时则是为了图个方便(比如那些敢持敌对态度的人最终也不得不在家中安上电话,接待耶拿家族的人或去博丹商店购物)。一般来说,他们在这些社会中不太受欢迎,因为在他们较为清白的生活中,他们一方面缺乏经验,另一方面又过分耽于幻想而难以自拔,因而在他们身上烙上了更深刻的女性化的特殊性格印记,而那些行家里手却想尽办法消除这种种印记。必须承认,在这些新来乍到的人身上,那种女子气并不仅仅集中在内心深处,而是显而易见,令人厌恶,一有风吹草动,他们便胆颤心惊,象歇斯底里大发作,听到一声尖笑,也会吓得手脚乱抽,不象人样,活象眼圈浓黑,目光忧郁,长着悬钩爪的猴子,然而他们却身穿无尾常礼服,系着黑色大领带;凡此种种,致使这些新成员反被那些远不如他们清白的家伙怀疑来路不明,难以接纳。不过,他们最终还是被接受了,于是享受到了种种便利,商业、大企业正是藉此改变了个体人们的生活,使他们得以获取在此之前过分昂贵,甚至难以寻觅的物品,过去,他们独自在稠人广众之中难以发现的东西,现在却泛滥成灾,把他们淹没了。然而,尽管摆脱困境的门道数不胜数,但是对有的人来说,社会压力还是太沉重了,这些人往往来自那些尚未为自己造成精神压力的人中,他们仍误以为他们的爱情方式颇为难得。这里,暂且不谈那些因其习性的特殊本质而自以为高女人一筹,鄙视她们,把同性恋视作伟大天才和光辉时代特有产物的人,当他们试图让自己的情趣得到赞许时,他们所寻求的目标并不是他们认为生就有此禀性者,如吗啡瘾者天生就爱吗啡,而是他们认为无愧于此情趣的人,那高涨的热情象是在布道,犹如别人鼓吹犹太复国主义,宣扬拒绝服兵役,宣传圣西门主义,素食主义或无政府主义。有的人入睡后,如果有人哪天早晨突然闯进房里,那准会发现他们露着一个令人赞叹的女人脑袋,其神态极为说明问题,象征着整个女性,头发本身就给予证实,卷曲时多么富于女性化,展开时,又多么自然地形成发辫,披撒在脸颊上,人们不禁为之惊叹,这位**,这个少女,加拉大①,她刚刚无意识地从囚禁自身的男体中苏醒过来,她未求教于任何人,全凭自己的机敏,多么善于利用牢笼的微小出口,获取其生命必需的一切。毫无疑问,这位容貌可人的年轻小伙子不会承认“我是个女人。”即使——出于种种可能因素——跟哪位女人一起生活,他也会对她矢口否认自己是个女性,向她发誓自己绝未跟男人发生过关系。可她只要看到我们方才显示的情景,见他身穿睡衣躺在**,双臂**,乌发下露出脖颈,那么,那睡衣顿时会变成一件女人的内衣,那脑袋也活脱脱成了一位漂亮的西班牙女郎的脑袋。女主人定会为显现在她眼前的内情惊恐不已,这情景比话语,比行为本身更真实可信,即使从未有过表露,但行为本身不可能不很快予以证实,因为任何人都会按自己的爱欲行事,倘若此人尚不过分邪恶的话,定会到异性中去寻欢作乐。对同性恋者来说,邪恶并非始于结交(因为各种不同因素都可制约结交),而是始于他与众多女人作乐。我们方才试图描述的那们年轻小伙子是位女性,那是多么显而易见,以致曾经充满欲望凝望着他的女人(除非有特殊的情趣)无不大失所望,如同莎士比亚喜剧中的女人被一位乔装打扮成英俊少年的年轻姑娘弄得心情沮丧。这同样也是欺骗行为,同性恋者对此也很清楚,他隐隐约约感觉到,自己伪装一旦扒去,妻子将经受的是何等失望的心情,这一对性别的认识错误是幻想派诗歌多么丰富的创造源泉啊。再说,对那位要求苛刻的女主人,他纵然拒不承认(她如果不是一位戈摩尔女人)“我是个女人”,也无济于事,他体内那个虽无意识但显而易见的女人是多么狡猾,多么伶俐,又象攀援植物般多么执着地寻觅男性器官!只需看一看那披落在洁白的睡枕上的卷发,就不难明白,如果这位年轻小伙子不顾父母的吩咐,情不自禁地悄悄溜出父母的掌心,那他绝不是去寻找女人。女主人可以惩罚他,把他关起来,可第二天,这位阴阳人照旧能有办法爱上一个男人,就象牵牛花总是把卷须伸到摆置铁镐或铁耙的地方。我们赞叹这位男子的脸上那令人动情的娇媚和男人们所不具备的丽姿以及那温柔的天性,然而,当我们得知这位小伙子去寻找的是拳击手时,我们何以会为之惋惜呢?这是同一现实的不同方面。令我们厌恶的人也会是最为动人的人,其动人之处远甚于世间的千娇百媚,因为他代表着令人叹为观止的无意识的天性力量;尽管有着性的**,但他自己对性的确认表现了他未明言的心迹,他向往的是由于社会最初造成的过错而使他难以企及的境地。对有的人来说,尤其是对那些在儿时极为羞怯的人来说,他们几乎从不考虑他们所获得的享受由何种肉体成分所组成,只要能把这种享受与男性的容貌联系起来即可。然而,另一种人则要给他们的肉体享受严格定位,其感觉无疑更为强烈,这类人也许会因其直言不讳而引起普通人的反感。他们也许不同于前一类人,仅仅生活在土星的卫星之下,因为对他们来说,女人不象在前一类人眼里那样,被完全排斥在外,对前一类人,女人要是不闲聊,不卖弄风情,没有精神爱恋,就不称其为女人。可是,后一类人却追逐喜爱女色的女人,她们可为他们提供年轻的小伙子,激发他们与小伙子在一起所感受的乐趣;更有甚者,他们可以以同一种方式在她们身上获取从男人身上享受到的同样乐趣。由此而产生的结果便是,对那些钟爱前一类人的人来说,唯有与男人作爱所享受的乐趣方能激起其嫉妒心,仅此乐趣才能构成不忠行为,因为他们从不主动去爱女人,只是由于习俗的原因勉强为之,为的是给自己保留结婚的可能性,可他们很少想象**所能带来的乐趣,因而容不得他们心爱的男人去品尝此种乐趣;后一类人却往往因与女人作爱而引起嫉妒。原因是在他们与女人的关系中,他们为爱女色的女人扮演了另一个女人的角色,而与此同时,女人也差不多给他们提供了他们从男人身上获得的乐趣,以致妒火中烧的男友,一想到他情之所钟的男子竟与在他看来活脱脱是个男人的女人结合,心中好不痛苦,他同时感到心爱的男友就要摆脱他,因为对那些女人来说,这男子有点味儿,有点儿女人的味儿,不过他自己并意识不到。我们暂且也不提那些疯狂少年,他们孩子气十足,故意戏弄朋友,冒犯父母,几近疯狂地热衷于选择裙袍之类的服装,抹口红,画眉黛;这些人姑且不提,因为末了遇到的往往是这种人,他们无论有多冷酷,却再也难以忍受自我作践带来的痛苦,于是便会一辈子规规矩矩,俨然似新教徒,试图纠正过去一时中邪铸成的过错,但所作努力纯属枉然,就象圣日尔曼区的妙龄女郎走火入魔,过上了臭名远扬的可耻生活,与习俗决裂,嘲弄自己的家庭,直至一天,她们重又开始攀登人生之坡,虽然不折不挠,却毫无结果,想当初走下坡路时,她们觉得多么有趣,或许她们当时已经无法控制下滑。最后,我们也暂且不谈那些与戈摩尔缔结了条约的人。待德·夏吕斯先生与他们结识时,我们再作介绍。总之,凡有机会粉墨登场的,形形色色的人物,这里都免作交待,为结束此开场白,只谈谈我们方才已开始介绍的那些孤僻者。他们自以为特殊,少有恶习,可不知不觉中身上早已孕育着恶癖,只不过隐蔽的时间较之别人更长罢了,一旦发现自身的恶癖,他们便远离尘嚣,独自生活。确实,不管他们是诗人、雅士,还是恶棍,谁开始都不知道自己是同性恋者。好比某个中学生,读了爱情诗或看了诲**画,不禁紧紧依偎着一位同窗,想象着通过同学宣泄他对女人的欲望。当他阅读德·拉法耶特夫人,拉辛,波德莱尔,瓦尔特·司各特等人的作品,虽然清楚地意识到了自己的感受的实质所在,但却少有能力自我观察,体味不到自己掺进的成分,感悟不到情感同一,但对象有别的道理,意识不到他渴望得到的是罗布—布依,而不是迪安娜·维尔农,处于这种阶段,他怎能觉得自己会与众不同呢?在众多人的家中,处于更为清醒的理智前哨的本能谨慎设防,卧室里的镜子和四壁都饰有彩石水印画,画中都是女演员;他们作诗曰:世间,我只爱克洛埃,她满头金发,仙女般美,我的心儿漾溢着爱。---①希腊神话中的海中女神,海神涅柔斯和他的姐妹多里斯生的女儿。人生伊始,有必要为此而寄托情之所系吗?说不定若干年之后,在他们身上再也找不到一丝痕迹,就好比这些孩童,如今满头金发,以后说不定会长出一头典型的棕发。谁知道那些女人的照片是不是伪善的开始,且对另一些同性恋者来说,是不是恐惧的开始呢?然而,孤僻者们正是这样的人,伪善让他们感到痛苦。也许取另一个移民地的犹太人作例子,还不足以解释清楚,教育对他们所起的作用是何等微不足道,他们又是如何巧妙地故伎重演,兴许还不至于再干类似自杀那种纯粹残忍的傻事(不管人们如何提防,疯鬼们总是会再度自杀,投河之后刚被人救起,又去服毒,弄一支手枪……),而是回到自己过去的生活中去,其中少不了乐趣,非同类的人们不仅理解不了,想象不到,甚至会感到憎恶,而且这种生活险情不断,屈辱终生,令人们感利恐怖。若要为他们画像,且不必把他们设想为未驯化的野兽,倒可联想一下所谓驯服的幼狮,虽已驯服,它们毕竟还是狮子,至少有必要联想一下那些黑人,他们对白人安逸的生活大失所望,因为他们更爱原始生活的风险及其不可思议的欢乐。一俟哪天发现后不能欺人,也不能自欺,他们便退避三舍,隐居乡间,因恐惧变态或害怕引诱而躲避同类(他们以为同类很少),又因羞耻而不敢见人。他们永远都无法真正成熟起来,陷入郁郁寡欢的境地,偶尔在某个星期六的月黑之夜,沿着一条小径独自漫步,不料在一个十字路口,住在附近城堡的一位孩提时代的朋友事先没有打声招呼,在等候着他们。于是,他们在茫茫黑夜,二话没说,便玩起旧时把戏。平日里,他们你来我往,谈天说地,从不触及过去发生的一切,仿佛他们过去什么事也没干过,也不应再干任何勾当,不同的是,在他们的相互交往中,增添了几分冷酷,几分嘲弄,几分懊恼和几分怨恨,时而也夹杂着几分仇恨。接着,邻居骑上马,牵上骡,踏上了艰险的旅程,攀登险峰,露宿雪地;他朋友把自己的恶习归咎于性格的软弱,深居简出,怯于结交,明白了行为**的友人现已置身于海拔数千米的山间,恶习再也不可能在他身上生存了。果然,对方结了婚。然而,被遗弃者并未根除恶习(尽管也可看到同性恋可治愈的例子)。早上,他要求在厨房亲自从送牛奶的小伙计手中接过新鲜奶油,晚间,欲火难忍,搅得他坐立不安。一时失去理智,竟然落到指点酒鬼走路,帮盲人整理衣衫的地步,不错,有的同性恋者生活有时会发生变化,他的恶习(人们都这么说)再也不会在其生活习性中表现出来;但是天地不灭,万物不失;隐藏的珠宝终究可以再发现。当病人小便次数少了,无疑是因为他出汗多了,怎么也得排泄出去。一天,这位同性恋者失去了一位年轻的表兄弟,从他那难以慰藉的痛苦中,您就可明白他的欲望正是通过这份爱得到了宣泄,这份爱也许比较纯洁,只求精神上的器重,不求肉体上的占有,总之,这好比一项预算,总额分厘不变,但有的开支转划到其他项目中去了。出于同样道理,就象有的病人得了荨麻疹,平日的病痛反面一时消失了,同性恋者由于对一位年轻的亲戚产生了纯洁的情爱,感情得到转移,会暂时取代过去的某些习性,但秉性难移,终将有一天会旧病复发,重又染上一时被取代、治愈的恶习。不过,孤僻者那位成婚的邻居又回来了;朋友不得不邀请他们夫妇前来一聚,而对年轻妻子的花容玉貌和丈夫对妻子的脉脉温情,他为过去感到耻辱,妻子已经有喜,不得不早早退席,留下丈夫;待丈夫该回家时,他请朋友送他一程,开始,朋友没起丝毫疑心,可到了十字路口,突然被那位就要做父亲的山人闷声不响地掀翻在地。于是,两人重又你来我往,直至有一天,**的一位表兄弟搬到了离他们不远的地方住下,从此,做丈夫的便天天与他一起散步。若被遗弃的那位前来看望,试图亲近他,他总是怒气冲冲,拒之门外,气对方竟然觉察不到自己已经令他讨厌。不过,有一天,一位陌生人受那位不忠的邻居的指派,找上门来,可被遗弃的那位忙得不可开交,无暇接待,事后才体味到这位外人找上门来的目的所在。从此,孤僻者郁郁寡欢,意志消沉。他唯一的乐趣就是去附近的海滨浴场,向一位铁路职员打听情况。可是,这位职员得到了晋升,被任命到法国的另一端供职去了;孤僻者再也不能去向他打听列车时刻,了解一等车厢的票价,每次回到自己的小楼去想入非非之前,总象格里塞利迪斯①,在海滩迟迟不走,犹如古怪的安德洛墨达②,没有阿耳戈英雄③前来搭救,又似一个不育的水母,在沙滩慢慢枯死,或者,他在火车离站之前,无精打彩地呆在月台,不时向熙熙攘攘的旅客投去一瞥,这目光在非同类的人看来,好似冷淡、傲慢或漫不经心,然而,它如同某些昆虫为吸引同类闪烁的光亮,又象某些花卉为引诱昆虫授粉而奉献的花蜜,骗不了那耽于怪诞的乐趣、天下几乎难觅的爱好者,这乐趣正求之不得,现在竟主动送上门来,就象我们的专家寻到了同行,终可以讲一讲奇特的语言,对这种语言,月台上哪个衣衫褴褛的家伙不过装出一点兴趣,旨在获得一点物质利益,好比有的人跑到法兰西公学院,尽管梵语先生授课的教室里没有一个听众,他们照样进去,为的是在里面暖暖身子。水母!兰花!当我顺乎自己的本能时,巴尔贝克的水母令我恶心;可倘若我象米什莱,善于用自然史和美学的眼光去观察,显现在我眼前的便是芳香四溢的蓝色花簇。它们浑身透明的柔绒宛如花瓣,它不就是淡紫色的海兰花?它与动物和植物世界的众多造物一样,与生产香料的香草并无差别,只是它身上的雄性器官被雌性器官的一层厚膜隔开,若没有蜂鸟或某些小蜜蜂在花间传带花粉,若不进行人工授精,它就永远不能生育,德·夏吕斯就是这样(这里的授精一词应取其精神意义,因为从物质意义看,男性与男性结合是不育的,但不容忽视的是,那唯一能感受到的乐趣,有人恰能得到,且“世间任何生命”都可以将“自己的声音、**或芬芳”传给他人),他正是那种堪称异常的人物,因为尽管他们为数甚众,但性欲的满足对别人来说轻而易举,而对他们却取决于众多因素的巧合,机会实在太难得了。对德·夏吕斯先生者流来说(除了一时将就的情况,这种情况渐渐表露出来,人们已有所觉察,这是因为性欲强烈所致,不得不半推半就),相互之爱,除了普通人那里遇到的,有时是不可克服的困难外,又给他们增添了极为特殊的困难,以致对常人尚且难得的东西,到了他们这儿简直就不可能了,而且,倘若他们果真巧遇良缘,或天赐良缘,那么,他们的幸福就远非正常恋人的幸福可比拟,含有某种异乎寻常的,百里挑一的,如饥似渴的东西。一位裁缝师傅正准备规规矩矩去做活,不料大喜过望,撞见了一位大腹便便、年过半百的先生,在此之前,曾有过形形色色的障碍,种种特殊的排斥力,凯普来和蒙太玖家族的深仇大恨与此相比也微不足道,但障碍一个个克服了,排斥力也被异乎寻常的天赐偶合所抵销,最终而导致了爱;这位罗密欧和这位朱丽叶完全有充分的理由认为,他们的爱情并非一时冲动的产物,而是他们气质的和谐所注定的前世姻缘,且不仅仅是他俩自己的气质,而且是他们前辈的气质,他们的始祖遗传的气质,因此,与他们结合的人早在降生之前就已属于他们,吸引了他们,其引力可与操纵大千世界的力量相比,在那里,我们度过了前世生活。德·夏吕斯先生分散了我的注意力,使我无法细细观察熊蜂是否带来了兰花盼望已久的花粉,多亏巧遇,兰花才有幸受粉,这种巧合多么偶然,可称其为一种神迹。可我方才目击的也是一种神迹,差不多属于一个类型,其神奇的成分毫不逊色。一旦我从这一视角观察这次奇遇,在我的眼里,一切便都似乎呈现出美。为迫使昆虫保证花卉授粉,大自然创造了令人叹为观止的花招,没有昆虫,花就无法授粉,因雄花与雌花相隔甚远;若风必须保证授粉,那么大自然的巧妙安排便使花粉可较为轻易地从雄蕊中飘散出来,使雌花可以不费吹灰之力,趁机获得花粉,从而免得分泌花蜜,这自然也再无必要,既然已经用不着引诱昆虫光顾,甚至也不必盛开花冠,吸引飞虫;大自然还巧妙设计,保证花朵只受其必需的花粉,唯它必需的花粉才能育花结果,促其分泌出对其他花粉有免疫功能的**;这形形色色的花招在我看来并不比这一性恋附类的存在更为神奇,这一附类受命保证日渐衰老的同性恋者的性享受:他们并不会被所有的男人所吸引,而只被比他们年迈的男人所吸引——由于某种感应或协调现象所致,此现象可与支配三体异柱花,如干屈花授粉的现象相比。絮比安刚刚为我提供了这一附类的一个范例,然而它却不如其他附类易于把握,其他附类,尽管甚为罕见,但任何人道的植物标本采集者,任何道德的植物学家都可观察得出,可是,这一附类展现在他们面前的却是一位孱弱的年轻男子,盼望着一位身强力壮、大腹便便的五旬汉子主动接近他,而对年轻人的亲近举动却无动于衷,恰似报春花科的短柱雄雌同株花,除非由同属短柱的报春花授粉,不然就不会结果,然而它们却兴高采烈地迎接长柱报春花粉的光顾。至于德·夏吕斯先生,我事后体会到,对他来说,有着种种不同的结合,其中某种结合次数之多,瞬时性之不明显,尤其是两位角色之间接触之少,使人们不禁想到花园里的花卉,它们由附近的花授粉,但却永远触碰不到附近的花。确实,对他来说,只要把有的人召到他府上来,让他们洗耳恭听他几个小时的讲话,他在某次偶遇中燃起的欲火就可熄灭。通过简单不过的话语,轻而易举便达成了结合,就象纤毛虫纲随意就可聚合。类似我遇到的情况,他大概偶尔也有过经历,那天晚上,盖尔芒特府的晚宴散席后,我被他召去,男爵对来客迎面一顿猛烈的训斥,因此而心满意足,犹如有的花卉,借助突发的力量,远距离把花蜜喷射到一只昆虫身上,昆虫一时失控,无意中成了同谋。德·夏吕斯先生由被统治者上升为统治者,感到心头的不安解除了,获得了宁静,于是打发走来客,后者很快失去了对他的吸引力。最后,同性恋的产生,原因在于男同性恋者与女人过分近似,无法与她发生有益的关系,由此而服从一条更为高级的规律,即自我**不育规律,正是这一规律的存在,造成了多少雌雄同株花卉不得结果。确实,寻觅男性的同性恋者往往满足于与他们一样女子气十足的同性者。只要他们不属于女性就行,他们身上虽然带有女性的胚胎,却无法使用,有多少雌雄同株的花卉,甚至某些雌雄同体的动物,如蜗牛,也不例外,它们无法自我授粉或授胎,但与另一些雌雄两性的动、植物结合却可成功。因此,同性恋者乐意把自己与古代东方或古希腊的黄金时代联系起来,他们甚至可以追溯到更为遥远的时代,追溯到雌雄异柱花卉和单性动物尚不存在的试验时代,追溯到雌雄同体的原始时代,女性人体中的某些男性器官痕迹和男性人体中的某些女性器官痕迹似乎还保留着原始的雌雄同体的特性。絮比安和德·夏吕斯先生的手势,我开始时理解不了,觉得有趣极了;就象那些称为菊科的花卉向昆虫作出引诱性的举动,据达尔文介绍,这些菊科花卉翘起头状花序上的半花叶,以便更远的地方都能发现,犹如某种异柱花倒转雄蕊,使其弯曲,为昆虫打开通道,或为昆虫奉上蜜雾,就象此时院中的鲜花正释放花蜜的芬芳,张开花冠,引诱昆虫。从这天开始,德·夏吕斯先生必定更改去拜访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的时间,并非他无法在更适当的时间到别处看到絮比安,而是因为下午的太阳和小灌木丛中的花朵已经与他们的记忆结合在一起,正如他们已经深深印入我的脑海。再说,他并不只限于向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盖尔芒特公爵夫人以及众多声名显赫的主顾举荐絮比安店中的人,可这些主顾反倒更主张用年轻的绣花女,原因是有几位太太顶住不用絮比安或仅仅怠慢了他,男爵便对她们采取了可怖的报复手段,或许是向她们开刀,以儆效尤,或许是她们激怒了他,与他的统治分庭抗礼。他使絮比安所处的位置越来越有利可图,直到最后用他作了秘书,为他确立了地位,其地位到底如何,我们后面可以看到。“啊!絮比安这人真有福气。”索朗索瓦丝常这样说,她往往根据某人对她还是对别人好,喜欢贬低或抬高他的善行。再说对这件事,她没有必要夸大其辞或感到嫉妒,因她真心实意喜欢絮比安。“啊!男爵真是个大善人!”她又添上一句,“他多好,心多诚,多得体!要是我有个女人待嫁,也是豪门出身,那准闭着眼睛把她嫁给男爵。”“可是,弗朗索瓦丝,”我母亲心平气和地说,“这个女儿啊,该会有多少丈夫呐。记得您已经把她许给了絮比安。”“啊!太太,”弗朗索瓦丝答道,“这是因为这又是一个好男人,可以让妻子生活美满。天下分成富人和穷人,其实是白搭,穷与富对人的天性没有影响。男爵和絮比安,是一个类型的人。”---①卜伽丘《十日谈》中的人物,为忠贞、贤惠的妻子的象征。②③均为希腊神话人物,传说埃塞俄比亚国王为免除王国祸难,将女儿安德洛墨达公主绑在海边岩石上,被阿耳戈英雄珀耳修斯救出,免遭海怪吞噬。不过,对这首次发现,我大大夸张了其择优取精,珠连璧合的选择性。诚然,任何一个类似德·夏吕斯先生的人都是个非凡的创造物,因为如果他不向生活的可能性妥协,便会倾其主要精力去追求非同类的男子,即爱女人的男子的爱情(但此男子必定不会爱他);我刚才在院子里发现絮比安象兰花招惹熊蜂,围着德·夏吕斯先生转,与我方才产生的看法相反,实际上,这些常被人们抱怨的异常人物为数众多,在本书中,诸位自可看到,其原因在本书结尾处方有交待,就连他们自己也抱怨为数过多,而不是太少。因为《创世记》说,两位天使奉命守卫在索多姆城门,以了解城中居民是否都干了那种勾当,那闹腾的声响曾经惊动了上帝,人们深感欣慰的是,上帝错选了两位天使,当初只要把任务交给一位索多姆人就行了。即使此人连连推托“我有六个孩子,两个情妇……”,也决不可能感动上帝,自愿放下熠熠闪光的利剑,从轻处罚。上帝也许会驳回“对,如果这样,那你妻子必定深受嫉妒折磨。可要是这些女人没有在戈摩尔被你选中,你定会跟希布伦的某个牧男过夜。”说罢,上帝即刻令其返回那座将被硫磺火雨摧毁的城市。可事与愿违,所有可耻的索多姆人都被放跑了,哪怕他们象洛特的女人,一见年轻男子,就扭头细看,也不会因此象那女人变成盐柱。其结果是他们后裔众多,且保留了习惯动作,好比那些浪女,装模作样,象是在观看橱窗里展出的鞋,可一有大学生走来,便向他扭过头去。索多姆城居民的这些后裔为数如此之多,以致可用《创世记》中的另一节文字加以描述“如果有人能数清尘埃的数量,那便可清点这些后裔的人数”,他们分散居住在地球各地,谋取了各种职位,轻而易举进入了最难以跻身的俱乐部。以致如有一位索多姆城的后裔未被接纳,那举黑球反对的肯定大多是索多姆城的后代,他们继承了使他们祖先得以逃离被诅咒的城市的谎言,不得不注意谴责同性恋。他们迟早有一天会返回索多姆,这很有可能。诚然,他们在世界各国都组织了素有修养,精通音乐又善于诽谤的东方式群体,集令人欣喜的品质与难以忍受的缺陷于一身。在本书的后面各章中,人们可以更为深入地观察他们,可眼下,众人都希望预防致命的差错,即避免有人象鼓励犹太复国主义那样,最终导致创建一个索多姆后裔运动,重建索多姆城。然而,索多姆后裔每每刚抵达一个城市,便急于离去,以免被看作该城的居民,他们娶妻成婚,到别的城市与情妇往来,并在那儿获得种种适当的娱乐。非得到了万不得已的时日,等他们的城市空无一人,饥饿将恶狼逼出树林的时刻,他们才会去索多姆城。这就是说,这里发生的一切,几乎与在伦敦,柏林,罗马,彼得格勒或巴黎发生的没有差别。总而言之,那天在我去拜访公爵夫人前,我并未考虑得这么远,当时只顾集中精力注意絮比安与夏吕斯的结合,也许错过了目睹熊蜂为花授粉的情景,为此感到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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