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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 说清

作者:绯毓 字数:3552 更新:2024-03-08 04:19:11

宋信来的时候,灯火已黄昏。落日西沉,晚霞已经变得昏暗不明,即便细细的眯着眼睛,也很难分辨。他的影子,被拉得很长。模模糊糊,像一行行长长短短的诗句。林夏和他漫步在异国大街上,两旁的树都已经光秃秃的,呼出的气体也变成了肉眼可见的纯白。林夏紧了紧带着的围巾,还是觉得有些发冷。撇过头,看着身旁的少年,几次想打破寂静,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索性什么都不想,什么都不说,穿过长长的街道,进入校园里。冬日的校园有些冷清,两人慢慢走着,居然有了一份草木扶疏、岁月静好的错觉。落后林夏半个脚步,宋信看着少女毛绒绒的浅蓝色帽子,眼里是几许或明或灭的剪影,暧昧而不清。人一生会遇到约2920万人,两个人相爱的概率是0.000049。所以你不爱我,我不怪你。但是,我不甘心。他微微抬头,看着远处灰淡的天空,眼里闪过一丝痛楚。明明是我先遇到的,明明两人拥有那么多的记忆,却都被灯华被埋葬在了时光的灰烬里。难道真有天意,如果爱真的有天意,为何世间会有这么多身不由己。天空洋洋洒洒的飘下纯白的晶莹,像是一场梦幻。林夏有些惊讶的将手从口袋里掏了出来,伸在空中,这是,今天的第一场雪。消失了寒冷,只余下庞大的温柔,渲染这个世界。背后的男孩,用世间最纯粹的温柔,看着女孩,唇角微扬。温柔到了极致,便能凝成一颗心。少女浅浅的轮廓被橘黄色的路灯染成了温柔的色泽,仿佛又回到了那个小城,那个小院,两人慢慢的在小径上走着。谁也不说话,带着一股无言的默契。“阿信,下雪了呢。”少女微微侧过头,浅笑道,洁白的掌心凑在他的眼前。这一刻,他多想化身一朵雪花,静静的躺在她的掌心,任世界灰飞湮灭。他的手,缓缓的伸出,俯了上去。她的掌心,安静而温暖。林夏盯着他的眼睛,看到了缱绻与留恋。她不由想到了机场的那个拥抱,短暂而深刻。这个少年,从认识他的时候,给她的感觉就一直很好。只是,她毕竟是一个三十多岁的人,看着这些少年少女,实在有种小一辈的感觉。对他们,她会喜欢,能宠溺,却不会爱上。爱,和喜欢,是不同的。只是,该怎么和他说呢。他从未直接对她说过什么,所以她也一直装作不知道。但是现在,林夏已经有了靳夜,她是不可能接受阿信的。对他。她把他当做朋友,当做小辈,就是没有恋人的感觉。她是不是做错了,一直给了他什么错觉,所以才会让他一直对她恋恋不忘。林夏真的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好。这个男孩子很优秀,头脑聪明,性格好,家世更是不必说。就像会场上见到的那个小姑娘孙雅茹,如果不是十分喜欢阿信,只怕也不会待她如此。她是女孩,知道女孩子的心思。在喜欢的人面前,她们往往只想表现出自己最完美的一面,像那样咄咄逼人的样子,只怕是因为潜意识的危机感。女生的第六感,有时候还真的不能小瞧。想到这里,林夏慢慢收回的手,苦笑了一下。“阿信,你……”“我知道。”话未说完,就被阿信打断了,“你有男朋友,我也见过他。”“那你……”林夏的话并没有说完,宋信却明白。“我……”看着她那双沉静如湖的眼睛,宋信撇过了头,看着天空,“我,只是想知道,他到底哪里比我好。”灰,是世界上最复杂的颜色。人们常说,事事非黑即白,其实不是。在黑色白色之间,有很多灰色地段,在那个地方的人,你不能说他是单纯的黑或者白。这样复杂的灰,却孕育出这样纯粹的白。听到宋信的问题,林夏沉默了。细细想来,她究竟喜欢他什么呢?他究竟哪里比阿信好?长相?不可能。靳夜虽然长得俊美,却也不是绝美。至少后来见过的许亦宸、宋珏、靳轩等等都要比他俊。尤其是靳轩,那样如画中的男人,让人见之忘俗。可面对那样的美男,她也只是抱着欣赏的态度,从未想过会有什么,连幻想都没有一丝。阿信五官不算极俊,可是放在一起,却让人很舒服。是那种让人由心而发的一种舒适,这个词,用在他的身上,是再恰当没有了。可以说光外貌气质,两人梅兰竹菊,各有千秋。性格?若是讲性格,那阿信可以把靳夜甩几条街了。他的温柔,即便是这样寒冷的冬,都能给它捂成温暖的春。靳夜是让炎热的夏,变成冰冷的冬,天然移动大冰柜一只。家世?两人半斤八两,林夏宁愿找一个家世普通一点的,也好过家大业大是非多之地。靳夜就不必说了,就是阿信这个宋家,只怕也不是什么好地方,只怕一进去就会被吞了。不然,他又何必万里迢迢跑到美国,跑到宋老太太身边。这样细算起来,其实靳夜也没什么优势,那她怎么就喜欢他了呢?宋信静静的看着她,眼里满是执着和期待。看着这样的他,林夏有一丝丝的不忍。可是一想到靳夜,她的眼里又浮现出柔情,她听到自己轻轻道:“我想,是他的霸道吸引了我吧。”“霸道。”宋信将这句话重复了一下。林夏想了想,组织了一下措辞,“在你的印象中,我是一个什么样子的人?”“沉静,大方,善解人意,有才华,不贪慕虚荣。”这些,都是她吸引他的地方。闻言,林夏苦笑了一下,“你太高看我了,其实我没有这么好。在你的眼中,我沉静,稳重,都是些现在女孩子身上少有的优点。可是在靳夜的眼中,我就是一个普通的小女生,会哭会闹,喜欢漂亮的东西,喜欢美食华服,有所有的女孩子都有的脾气和缺点。他知道我的缺点,也喜欢这些缺点。”“我想,这就是爱情。没有人是完美的,把我想的太完美,我会很累,会想着,若是哪一天,我没有这些优点了,或者是,哪一天我表现出了小女生的脾气,那时候你还会喜欢我么?”宋信反驳道:“你没试过,怎么会知道我不喜欢你的优点。”说到这里,林夏摇了摇头,“这就是问题的所在。”“在他面前,我会不由的表现出小女生的所有状态,可在你们的面前,我却永远都不会表现出来,这是一种本能。”林夏道,“也许就像杂志里说的,女生普遍比男生要成熟,所以不会喜欢同龄的男生,觉得他们太幼稚。”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她虽然有少女的皮,却是一颗大**心。“因为他年纪比我大,所以你选择了他?”宋信的语气有些急切,带着一丝丝的质问和不可置信。林夏摇了摇头,“当初你离开中国,我来到B市,夜帮了我很大的忙,之后也发生了很多事。感情的事,不是简单的几个因素就能有的。”“男人和女人不同,时间可以让一个女人慢慢爱上男人,但时间却很难让男人慢慢爱上女人。因为男女之间的爱情周期是不一样的。所以,男人的爱情,大多数都是一见钟情。”“而女人的爱情,则是通过陪伴,经过累积而越来越多,越来越浓。我刚到B市的时候,那里没有朋友,认识的人少的可怜。然后我们一起吃饭,他在工作之余陪我逛商城,爬长城,陪我走遍B市的大街小巷。”“男人的爱情却会随着时间而慢慢减少,可是女人的爱情,却是通过这些事情,慢慢累积,越来越多。”“男女相处,爱的浓其实没用,爱的久才是最好的。我们之间没有过轰轰烈烈,也没有过山盟海誓,却慢慢的自然而然的走到了现在。”所以俗话说,爱到浓烈就是尽头,爱如亲人才是永恒。他见过她最窘迫的时候,在她最危险的时候,心房最弱的时候从天而降,仿佛天神一般。那样的靳夜,已经镌刻在林夏的心底,根本动摇不了。“阿信,等以后咱们慢慢相处了,你会发现,其实我是再普通不过的一个女孩,甚至还不如其他女孩那样漂亮。人生一场虚空大梦,韶华白首,不过转瞬,前面会有更美的风景等着你。”听林夏这样大段大段的劝言,宋信苦笑了一下。他怎么会忘了,她可是写小说的,对这样的劝诫之言信手拈来,他哪里说的过她。她在《暗恋》里说:很多事情,根本就是没有结局的。随着时间的流逝,那些过往,终究会消散在年华的洪流里,变成一抹淡淡的影子。而在她的《错过》里面,则写:所谓缘分,是不需要太过奢华的布景,生死相托是缘,萍水相逢是缘,相忘于江湖又何尝不是。她曾经以为,这一辈子,她都只会爱他一个。可她不知道,她太过年轻,以至于都不知道,以后的时光,竟然还有那么长。长的足够让她忘记他,长的足够让她重新喜欢上一个人,就像当初喜欢他一样。当时年纪小,不懂这些话里的意思,只觉得文辞优美,仿佛像在看散文诗一般。现在回想起,宋信却觉得有些触目惊心。面前这个眼中波澜不兴,眸色淡淡的少女,为何在那样花样年华之际,写出如此颓唐之语。那绝不是为赋新词强说愁,淡淡的语句,说出感情中浓烈的绝望。这才是最大的哀伤。林夏看了看手表,现在已经八点了,两人出来已经两个多小时了,后面不远处,小时一直不远不近的跟着。这是靳夜的命令。如果他不在她身边,那她无论去哪里,都不能离开小时的视线。对靳夜的话,小时贯彻落实的叫个彻底。跺了跺脚,林夏有些怀念家里温暖的暖气了。注意到她这个小动作,宋信终究还是心疼她,开口道:“时间不早了,我送你回去吧。”林夏点了点头,两人往回走。“对了,忘了问你,你现在住在哪里呢,有空我过去找你。”宋信的脚步顿了顿,才道:“我现在住的地方不定,因为公事的原因,经常到处跑,所以还是我有时间就过来找你吧,也便宜。”林夏也不过是随口一问,听他这么说,也不再多提,转身说起容城的谢郗彤几人来。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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