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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五十一章 分神

作者:屠狗者 字数:5071 更新:2023-12-02 17:26:57

“哇!这家伙还真是自不量力,说好是讨教,师傅可要手下留情啊,不能公报私仇哦。 ”星语瞪大眼睛,末了,又悄悄向卓月问道:“这人居然敢和师傅动手,莫非不是吃了豹子胆?卓姐姐,我猜测他八成是喜欢苏雪。 想在心上人的面前击败情敌。 ”“你当然想了,最好他能打败你师傅,获得苏雪的芳心。 这样你就可以兵不血刃的打发掉苏雪,对不对?”卓月含笑拆穿她的想法,“可惜呀,想法倒是蛮不错的,不过,他的实力差的好远,连打败我都没有可能。 ”星语叹了口气,师傅可是做电梯上来的,能打赢师傅的人还不少,但是也不多,至少也要是成名已久的老家伙,后起之秀中挑不出这样的人物。卓月情不自禁的白了小妮子一眼:“想什么呢,如果你师傅败给人家一次,你会不会因此就移情别恋,喜欢上打败你师傅的人。 ”“当然不会。 ”星语不假思索的否定。“既然你都不会,为什么你认为人家苏雪会这么做。 蜀山派以武入道,但凡遇到高手,提出切磋是稀松平常的事。 人家才没你那么多花花肠子。 ”胖子师徒都是争斗能力超越修为的人,也就是说,在修为差不多的情况下,他们能够很轻松的战胜对手,这也是王浩不断挑战高手的原因,从修为来说。 寻剑才不到出窍期,能打赢星语就都属奇迹了。“你找我切磋?”王浩转头望向卓月,询问道:“如果我同意地话,不能说是以大欺小罢?”卓月正和星语窃窃私语,突然被问起却没有慌乱,笑嘻嘻的说道:“臭美,你出道的时间比寻剑还要晚呢。 不过你贵为草庐的主人,便是一派之尊。 和他动手一定是以大欺小,就算你胜了,别人也说你胜之不武,身为一派之主,居然和人家晚辈动手,要是让他和星语切磋,那才说的过去。 ”这番话表面上秉公而论。 但是听进两个人的耳中,都是别有一番滋味。寻剑连忙辩驳道:“不算,不算,这不叫以大欺小,这是我向王浩挑战,又不是他主动找我,今天的切磋打就打了,无论胜负。 在下保证,日后绝不提半个字。 ”星语固然是怪姐姐坏了好事,要知道,话说到这个份上,很可能就打不成了,考虑片刻后也帮腔道:“我也认为这不能叫以大欺小。 切磋吗,哪有以大欺小地说法。 ”除了他们两个别有用心,旁人都是认为卓月有理。卓月将一双美目扫过众人,最终说道:“久闻蜀山弟子以武入道,生性好斗,三天不打架就手痒痒,实在找不到人打,就和师兄弟打,今日一见,的确名不虚传。 人家一心求教。 若是我横加阻拦。 岂非枉做小人,不过为了公平起见。 我认为要对王浩做些限制,否则胜之不武,不然地话哪来的悬念。 ”胖子则是感觉有理,以他现在的本领,和寻剑动手,实在找不出什么乐趣,大度的说道:“那好,我就全凭仙子的安排。 ”寻剑这一惊非同小可,玄门里被尊称为仙子的仅有三人,星语仙子,云逸仙子,那么眼前的这个和颜悦色地女人莫非就是小医仙。 切磋的时候相让,除非是双方身份悬殊很大,而实际上,胖子徒具草庐主人的身份,出道的时间并不久,也没有作出过什么大事,这番话要是从别人口中说出来,寻剑铁定不服,由小医仙说出来,那便另当别论,寻剑唯有听命,要证明自己,就要凭真本事击败王浩,让事实说明一切。众所周知,王浩的看家本领是御剑术和御火术,御剑术在速度上占据绝对优势,进可攻,退可守,首先就立于不败之地。 而御火术另辟蹊径,几乎能够无视真原,别说寻剑,就是换成出窍期的老手毫无还手之力,王浩用这两招,是能够群杀出窍期高手的,紫焰不行,冰焰自然也不行,不然胖子只要乱流一吹,寻剑立马就变成冰棍,还有什么可比的。于是,卓月首先禁止了这两项本领。“卓姐姐,胳膊肘可不能往外面拐,你不如叫师傅站住不动,让他随便打好了。 ”星语心疼师傅,半道上出来阻止,在她地印象理,师傅和人动手的时候,除了这两样本事,好像没什么别的了。“这个提议好,我就站在原处不动,他能让我退上半步就算赢了。 ”王浩放下话当真后撤十几米,用靴子在地面上画了个圈。“还有,你不能用异兽,也不能使用法宝,顶多就能用飞剑。 ”卓月提出一大堆条件,仍然感觉对胖子来说太简单了,可以说毫无难度可言,虽然她不知道王浩用什么方法赢,但是她知道,王浩一定能赢,这死胖子的花样实在太多了。“你也太看不起我啦,对付个晚辈还出法宝,出异兽?”王浩一阵狂汗。卓月莞尔笑道:“对你来说,的确是太简单了,别急,还有最后一个条件,无论是出于什么状况,若是你不小心伤到他,那就是你输。 ”“这个难度未免也太高啊!”王浩表情终于变了,除非用冰焰的控制,有什么方法能够不伤人就决定胜负,要知道,事先提出这个条件,对方大可以放手一搏,而自己势必束手束手,就争斗来说,这是最不平等地条约。寻剑找胖子切磋,本意并非是表现自己,他希望一窥高手的实力,可是这么多限制加上去。 还能看到胖子的实力吗,所以他也抗议道:“仙子要是再加条件,就是让我比,我也不比了,我找王浩比试纯粹是为了切磋,输赢倒是其次,你这样编排下来。 我有什么颜面动手?”原来这寻剑不止和问剑一样地好斗,而且都是榆木脑袋。 要是不吧话说个清楚,他是一定放不开手脚的,小医仙只好开导道:“你这话说的不对,要是你有机会和老怪物动手,如果他也让你这些条件,你就不好意思动手了么?”当寻剑搞清楚老怪物便是问剑长老时,眼神完全变了。 黑白分明的瞳孔中透出凌厉的寒芒,犹如出鞘的利剑,锋芒摄人心魄,连说话都带着金属的铿锵和冰冷。 “当然不会,王浩岂能和问剑长老相提并论!他不配!”“可是我认为他有能力和问剑一争长短,有本事地话,就用地你地实力证明他不配,证明我错了!”不愧是小医仙。 三言两语,便将谦谦有礼地寻剑变成一头疯兽,打死一头疯兽并难,难的是制止一头疯兽,还不能弄伤他。“王浩!受死!”除非是偷袭,玄门弟子在出手以前。 都是报上招式或者法宝的名号,以便让对手做好准备,一旦养成了习惯,即便是面对不共戴天的仇人,也改变不了。 寻剑的这一声呼号虽然是提醒,却像是鬼哭狼嚎的凄厉,闻者无不毛骨悚然。 三尺飞剑消失不见,幻化作漫天银芒,犹如坠落地繁星,璀璨的光芒点亮天空。 同时在大地上留下一道道触目惊心的伤痕。“不是说好的切磋吗?怎么味道完全变了。 像是找人玩命啊?”由于距离的关系,胖子没有听到卓月精彩的战前动员。 但是以他的实力。 即使不明就里,也不将万剑诀放在眼里。左手虚抓,若有若无的一蓬幽蓝迅速凝成实质,形成一面巨盾,不慌不忙地挡在面前,细碎的冲击接踵而至,打在冰面发出清脆悦耳的叮当。这样的攻击完全没有威胁可言,倒是星语象征性的惊呼了一声“神龟流”当场将胖子气了个半死。星语早就见惯了胖子的冰盾,所以并未引起多杀惊奇,更加没有留意到不同之处,但是卓月却察觉到一丝异样,以往,胖子召唤冰盾地时候,完全是出于防御的考虑,可是现在,他的动作却是浑然一体,攻守兼备,俨然就是一种争斗的模式,而且是盾剑结合的斗士通常采用的模式,简单质朴的技巧,加上力量,便结合成最惊心动魄的杀人机器。任何的一种格斗模式,都是经历过鲜血的洗礼,在千锤百炼中完善起来,绝不是谁一时地心血**就能创造出来。其实,凡是参与围攻过赛夺地人,对这种模式都不陌生,恐怖的记忆纠缠了一生。 可是在场地人里,除了心儿,没有人见识过赛夺的恐怖。 即使是见识最好的小医仙,也只是感觉到奇怪而已。没有人比心儿更清楚赛夺的手段,假如给胖子的右手放一柄巨剑,在把那身臃肿的肥肉换成肌肉,当然还有那嬉皮笑脸的神情也要换,换成无边的杀意,王浩就和那个神魔般的身影重合了。考虑了片刻,无心决定保持沉默,她不想贸然说出疑惑,那样做只能打草惊蛇,死胖子是个擅于隐藏的人,唯有让他放松警惕,才能把隐藏的秘密一点一滴的暴露出来,事实上,胖子对她的戒心已经很弱,若非裂天之痕不时提醒,并且有心儿在场的时候,任凭主人如何召唤都不现身,死胖子说不定早就暴露。这会儿,裂天之痕已经开始唠叨。“这可是赛夺特有的杀人方式,锋芒直指修真者的软肋,肉身,你这么做一定引起心儿怀疑了,你这个傻蛋!”“你才是傻蛋,冰盾早就有了,小爷用剑了吗?没用,她看的出来个屁,滚回去,小爷正和人争斗呢,别叫我分心!”随着实力的激增,耐心却在减少,胖子越来越像个主人。“唉,对付这样的货色,分心不分心有什么分别?别小瞧无心,要是她哪天翻了脸。 我怕你追悔莫及。 ”为了让主人引以为戒,剑灵不惜危言耸听。王浩挖苦道:“小爷十分奇怪,为什么你反感心儿,执意要将她撵走呢,小爷接触她一阵子,发现她不是你说的那样不近人情吗,莫非是她知道你以前地丑事。 你怕她拆穿你。 说不定是你背叛主人,才让赛夺战死人界的。 ”胖子等来的是一阵沉默“为什么不说话。 莫非让小爷说中了。 ”剑灵气急败坏,骂骂咧咧道:“中个屁!赛夺被玄门围攻的时候是孤身一人,即便是我出卖他,心儿如何能知道?再说,我出卖主人有什么好处?我让你提防无心,还不是为了你好,无心是什么人?为了魔君赛夺。 她连性命都不要。 你以为她来人界是干什么?还不是为了给魔君复仇,顺便寻找赛夺的尸首,当然,这些都是不可能的。 所以她退而求其次,寻找赛夺的随身之物,比如说我,还是赛夺使用过地巨盾,你还记得那天有个家伙来向你徒弟提亲吗?他使用的盾牌就是当年魔君之物。 那个家伙连同本派地高手,都在回程的路上死于非命,这件事你也是知道的,我猜想,那面盾牌如今就在心儿手上。 要是让他知道我在你的手上,你说会怎么样?她一定认为当初击杀赛夺的时候。 你的师门也有份参加,后来你的师傅或者是什么人分刮到飞剑,然后才传给了你。 ”王浩郁闷道:“可是事实上,我是从昆仑盛会上淘换到你地,得到你以前,我从来就不知道有赛夺这个人。 ”剑灵感觉到胖子的无奈,嘿嘿笑道:“你和我说有什么用,你要让心儿相信才行,我很怀疑,她是否有耐心听你解释。 ”“别想吓唬小爷。 小爷是吓大的。 我换到你的时候,云逸也在场。 她能够作证,还有很多玄门高手,都可以为我作证,你怕我说不清楚?”剑灵继续威胁道:“老人家可没有心情吓唬人,谁说你在昆仑盛会上换到我,你换到的是黑漆漆的铁棍,上面刻着裂天之痕四个字啦?连你这半个朋友都信不过,心儿还会相信什么云逸,你别忘了,她是魔族的人,本来就对玄门弟子充满戒心。 她连解释的机会都不肯给你,你还想找人作证呢?别指望我给你作证,我不诬陷你就算你走运了,到时候我就说你师傅杀了赛夺。 ”“你!你就不怕小爷废了你?”胖子怒火中烧。“我怕!”剑灵是知道主人脾气地,逼急了胖子,那可是什么事都做的出来,所以一转眼又换了副语气。“主人,我不是故意要阴你,我是舍不得离开你,你让她相信了又如何,最起码她也要带走我,用我和那面巨盾给魔君建个衣冠冢。 我知道主人财大气粗,就算你再富有,也找不到比我更优秀的飞剑,比我更忠心耿耿的仆人。 ”修真者和飞剑的感情很难用笔墨形容,即便是一柄劣质的飞剑,相处久了也是有感情地,何况是拥有剑灵的顶级飞剑,裂天之痕。王浩儿时的梦想便是御剑飞天,第一次飞翔,他就是站在裂天之痕上,而且到目前为止,只有裂天之痕带给他飞翔的快意。 用别的飞剑虽然也能飞,不过那简直就是受罪。 还有,一人一剑不知道经历过多少次出生入死,裂天之痕的速度不仅让他应对高手游刃有余,还不止一次的从死亡边缘把他拉回来,从未抛弃过他这个主人。除了有些唠叨,有些高傲,偶尔喜欢耍耍小聪明,王浩找不到它有什么缺陷,这家伙对自己应该说是忠心耿耿了,即便在心儿的问题上存在私心,这又算得了什么呢?想得入神,王浩险些被斜飞的碎剑击中,一惊之下立即回过神来,给剑灵丢下最后一句话。“放心,我是不会扔下你的。 ”随即结束谈话。王浩险些中招,不但是他自己,熟悉他地旁观者都是疑惑重重。要知道,胖子自出道以来,不能说百战百胜,那也是胜多败少,况且对手都是修为远远高于自身地高手,无论胜或者败都没什么丢人,本次是王浩为数不多的一次迎战修为比自己还低地对手,缘何却失去了水准?所有的人都认为,胖子是为了圆成寻剑和苏雪的好事,因此才故意放水?如果是那样的话,他就实在太笨了,根本不了解女人的心,苏雪也不是稚嫩的小女生,岂能看不出他故意放水,胖子越是为之付出,为之牺牲,只会让苏雪更加感动。“不要!”果不其然,苏雪惊叫一声,眼眶里闪动晶莹的泪光。王浩搞不懂不要后面的内容是什么,他倒是考虑过放水,只不过就算要放水,也要做的不留痕迹呀,这么个放水法未免太低级。不过,此刻的女孩们一个个都是满脸的疑惑,刚才发生的一幕已经提起他们的警惕,这个时候放水,即便做的再像,也难免引起她们的怀疑,说的难听点,即便是胖子没有放水,只要输了,旁人都怀疑他是在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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