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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二章 血旗镇

作者:屠狗者 字数:5239 更新:2023-12-02 17:19:47

即便胖子竭力的控制,李芦的归元丹仍然在第二天被争抢一空。玄门如同经历了漫长旱季的沙漠,区区几滴雨珠根本无法满足需要,因此,就算王浩夜以继日的炼丹,仍旧无法满足玄门对丹的渴求,当然也不能降低归元丹的价值,宏观来看,归元丹的等级虽然不高,却是对玄门最具价值的丹。当王浩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对丹的释放就不再吝啬了,但是,他也不会让丹泛滥成灾,当他在等待的人群里再也找不到想到的东西时,就限令李芦,每周放出的丹不能超过一枚,当然,换到什么已经不再重要了,通常情况下是萝卜,不对,应该是千年人参。这种做法除了控制丹的泛滥,还有个好处,李芦会更加关注别人的材料是不是值得交换,而不是死死盯住自己的丹。绕是如此,在玄门众的口碑里,李芦成为了神一样的存在,而地处云南西南的古镇,俨然成了圣地。黑色的火焰跳动不止,发出悦耳的噼啪声,宛如天籁一般悦耳,血藤彻底炼化以后变成一滴鲜艳的血珠。王浩不慌不忙的加入了两小蛋壳状的碎片,然后是如何的果实,蛇衔草,以上都是他在几天内腐败的成果,另外还有不少草药,是从李芦的药房里搜出来的,提升修为的丹一般仅仅需要三五种材料,甚至更少。 但是每一件都非常珍贵,稀少。 而疗伤的丹动则就要数十种材料,尽管不那么抢手,寻找起来也是费时费力,炼丹师一般不愿意干那种低效率地事,除非是有人找好材料上门求丹,那就另当别论了。要不是有大票的行贿者。 加上李芦的药房,没个两三月的时间。 还真别想找齐材料,一枚是炼,两枚也是炼,王浩当然不会浪费时间。效率,效率啊,黄昏时分,两枚红彤彤的凝血丹呈现在众人面前。 血一样的颜色仿佛要滴落下来,仔细观察,就能发现红晕像流云般浮动,味道就有些怪怪的,良药苦口吗。以炼丹术来说,凝血丹并不是顶级地丹,即使用作疗伤,也有比他效果更好的。 可惜收集材料就让人头痛了,王浩是在得道血藤后在决定就地取材。“这枚丹能治好卓仙子地伤吗?”李芦本来就进行过无数的尝试,目睹了炼丹的全过程也是受益良多,不过对于丹的功效还是过于迷信了。 修真者伤及真元,唯一的治疗方法就是调养,时间到了。 就是不治疗也能痊愈。 再好的丹也就是能加快恢复的速度,没有药到病除地说法,不过有了这两枚凝血丹,卓月提前半年时间痊愈,应该是没问题的,至少能让她现在不至于太虚弱,,王浩还是个迷信的人,将两枚凝血丹全部交给了卓月,凝血丹是药。 这种玩意放在身上不吉利。卓月当场吃用掉一枚。 神气果然比先前好的许多,可谓是立竿见影。 李芦不免有唏嘘了一番。前前后后派出了不少的丹,求丹的人不但没减少,反而越聚越多,然而胖子的兴致却淡了,如今卓月的伤势稍微好转,他有些待不住了。“恩公,还有个求丹地人,你没有见呢。 ”李芦不得不做出提醒,这可是胖子亲口许下的。“哦,求丹的人是一定要见的,这两天太忙,差点给忘了。 ”王浩拍了拍头,凡是知道带上材料来求丹的,多半是以前求过丹,炼丹师告诉他的。 不外乎有两种可能,第一种是还有另外一个炼丹师,第二种是碰到了以前地熟人。 无论是那种可能,胖子都是见见,何况还有油水可捞。 比起拉丹那种近乎抢劫的敛财速度,腐败简直是不值一提。谁都知道胖子这两天在忙什么,懒得损他而已,李芦一路小跑出去,片刻后又折返回来,手里面还捧了一大堆材料。“那个人说先不见你了,炼什么丹也没有说,光留下了材料,说是三个月以后来取丹。 “李芦气喘吁吁的说道,同时将材料递给胖子。“看看材料就知道他要炼什么丹了。 ”王浩笑道,对方可能是个有趣的家伙,他感觉到了材料释放的寒气。材料用一个不起眼的黄纸包住,打开之后,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枚碧蓝色的珠子,光可鉴人,释放出摄人的寒气。龙丹!王浩心中一惊。千年以上的龙才能生丹,而龙丹真正成形,至少要三千年以上,看这枚珠子地色泽,还有逼人地寒气, 那条龙至少修炼了三千年以上。 接下来的几件材料更是叫他瞠目结舌,一块水晶,深紫色,深邃地叫人无法自拔,冰冷的气息距离老远也能感觉的到,就在李芦将他捧进医馆的同时,四壁上已经接起了一层薄冰,那不是水晶,而是冰晶,和冰魄一样,都是凝结寒气而生,不同的是冰魂除了极寒,要求空气要干燥,但是冰晶非要生长在水里。 另外还有万年冰川才能孕育出来的寒玉,一大堆大小不同,颜色各异的珍珠,同样都是寒气逼人。除了珍珠,王浩一件都没有见识过,基本上是用猜出来的,能认出它们,是因为听师徒提起过,将它们合在一起,刚好是炼一种丹的原料,而那种丹,王浩以前从未炼过,即使现在也没把握炼成。以炼丹师来说,最难炼的莫过于属性向背的寒性材料,因为属性和火相克,假如没有寒性的火,基本上就不用考虑了,当然,混沌之火是没问题的,而且炼制的过程也极难把握。 寒属性地材料都不耐久炼,炼制的过程一定要快,非要一气呵成不可。这些材料没一件都是珍贵无比,天下再也找不出第二份来,对方连照面都不打,炼什么丹也不说,扔下材料就走。 未免太狂了,而且也太不谦虚了。 毕竟求丹也是求人。“这些草料是炼什么丹的?”李芦打着哆嗦问道。“龙珠。 ”王浩的语气比龙丹更冷。师傅不大可能应承过这个人,也不可能帮人家炼龙珠,这个人是从什么地方得知炼制龙珠的材料?即便师傅答应过,此人也未免太狂了,到现在为止,胖子还搞不清楚对方的身份,但是有一点可以确定。 他不喜欢那个家伙。“那,恩公什么时候帮他炼丹?”李芦生性老实,一旦答应了人家,就要尽快把事情办好。“着急什么,等我心情好了再说。 ”胖子像是吞了头死苍蝇,心中有些烦躁。以求丹的立场来说,那人地确太猖狂了,李芦也气愤道:“恩公是不是不想帮他?要是恩公不想炼。 我可以去回掉他。 ”王浩突然笑道:“我还不至于那么小气,你还是太老实了,我为什么不炼呢?反正材料是他的,成与不成都没关系,我要等等是因为材料不足,卓月。 你们冰岚水阁是修炼水系法门地,几块冰晶还拿的出来罢?”“像那种品质的冰晶可没有。 ”卓月指了指那块深紫色的冰晶,冰晶本来就异常稀少,那种成色的更是万中无一。“一般的冰晶就行。 ”王浩得意洋洋的说道。卓月突然想起胖子提纯地手段,恍然大悟道:“如果是普通的冰晶就没问题,你要多少都行。 ”这倒不是夸口,有一件事是胖子不知道的,冰岚水阁原本就出产冰晶,而且产量还不低。“寒玉我有办法,现在就差珍珠了。 ”王浩呼了口气。 说不定对方是个行家。 每一件材料都给的不多,刚好够炼一颗龙珠。要是换成别的丹。 胖子也许放弃了,找齐全部的材料再炼一枚丹,基本上没什么意义。 可是眼下不同,首先是因为龙珠的珍贵,这种丹要是炼成了,不给自己留点纪念未免说不过去。而且三件材料中以龙丹最为珍贵,那是没办法掺假的,剩下地冰晶,寒玉,都可以找来次品提纯,而冰寒属性的珍珠,胖子已经想好去哪里找了。“什么,他给的材料居然不够?太过分了,那恩公还要帮他炼丹,我这就找人回了他。 ”李芦火冒三丈。求丹哪能不带够材料,是炼两颗的材料不够,这种事情见不得光,卓月只是笑而不语。服下凝血丹以后,卓月的状态好了许多,上路已经不成问题,看着胖子坐立不安的德行,笑问道:“要连夜上路吗?”王浩故作深沉道:“我们不是来疗伤吗?干吗去?”“别和我装了,你来找李芦,无非是搞些材料炼丹帮我疗伤,现在丹也炼了,油水也捞足了,还等待地住?”卓月毫不留情的揭了他老底。“那你说我们要去哪儿?”胖子故意卖了个关子。卓月笑道:“如果是两天前,你一定是先去龙门山脉,找到击杀悍牛的地方,你打听的那么仔细,说明那儿有你要的东西,然后是拜访幻真派,悍牛血对你太重要,你没那么容易死心。 不过换到今天,你应该是赶去南海派,冰寒属性的珍珠难找,但是南海派一定有很多。 ”王浩不由气馁。 “什么都瞒不过你呀!但是你说错顺序了,我还是先到龙门山脉。 冰魄珍珠保存在南海派手里,什么时候去讨都可以。 悍牛血可是洒在荒郊野外,谁都有可能捷足先登,再说风吹日晒的,晚到一天都是损失,还有幻真派,他们就算采集了悍牛血也不懂保存,去晚了难保有失。 ”卓月见他说的头头是道,止不住问道:“就算他们真的采集的悍牛地血,你如何知道人家保存地方法不对?”王浩掏出悍牛角摇了摇,说道:“这个吗。 悍牛虽然凶悍无匹,血液却是娇气地很,无论放到什么地方都难以久存,使用玄门手段顶多存个百年,正确方法是存在它地角里,那就存放多久都没事了,现在悍牛角在我的手里。 你说他们存放方法能对吗?”“你可别耽搁了三月之期,小心竹篮子打水一场空。 ”卓月见他自信的过了头。 不得不提醒两句。“空就空,没时间炼就把材料还给他,没什么大不了的。 ”此一时,彼一时,王浩当前心急的是提升修为,而不是敛财,相比之下。 龙珠当然不如悍牛血来的珍贵。王浩地确是要到南海派讨珠,不过那只是目的之一,这么多地冰寒属性珍珠,求丹的人也难找,说不定就是从南海派搞出来的?此去也许能查到那人的身份。 以王浩的性格就是不占便宜,也不会委曲自己给人炼丹,让他动心的是对方的身份。两人连招呼也不打就连夜上路,虽然仍是携美同行。 可是卓月再也不肯让胖子占到便宜。王浩不由追悔万分,暗骂自己是不是太规矩了,有便宜不占王八蛋,可惜现在后悔太迟了。 夜色还未退尽,两人已经风风火火地赶到蜀山,血旗镇。当初两人和召唤师路过这里。 还在遗憾缺少个动人的故事,如今故地重游,胖子不失时机的补上了。在很久很久以前,血旗镇,曾经是繁华的小镇,在镇子里有个叫阿瓦的青年,他年轻,英俊,勇敢,是村子里最出色的猎手。 阿瓦爱上了村子里最美的女孩阿铃。 而阿铃也深爱着阿瓦,本来他们应该是镇子里最幸福。 最美满的一对。 可是阿铃地父母嫌贫爱富,非要把阿铃嫁给镇上的财主,阿铃不肯,他们就百般刁难阿瓦,说是除非阿瓦能猎到一头巨熊,并且用巨熊的皮做为聘礼,他们才肯将女儿嫁给阿瓦。卓月审视周边的环境,血旗镇是个闭塞的小镇,交通非常的不发达,经济支柱应该是农业,何况故事地背景还是在很久很久以前,作为村里最出色的猎手,阿瓦貌似穷不到哪儿去,不过,难得胖子有这份心编故事,还是忍了。巨熊拥有恐怖的力量顽强的生命力,,爪子比镰刀还要锋利,是最难捕杀的动物,也是最凶猛的动物,阿铃的父母是要让阿瓦死在山上。可是为了阿铃,阿瓦第二天还是带上心爱的猎犬上路了,为了寻找巨熊在山里一待就是三年,终于有一天,让他找到了巨熊,不是一头,而是一群。 凭借高超的技术,阿瓦终于猎杀到巨熊。卓月狂汗,一个普通猎人就是在厉害,哪怕是使用全自动步枪,碰上成群的巨熊也只有等死。 一般人都认为熊笨重,实际上,熊地最高速度能达到每小时六十公里,而且生活在西南地主要是黑熊,就是俗称的黑瞎子,这个品种地熊入水能游,爬树的速度比人快,属于全能选手,卓月想不出普通人遇到这种熊该如何逃生,而且还是一群巨熊。貌似这是个爱情故事,巨熊毕竟是配角,卓月再次忍了。这时天上下起了暴雨,而且一下就是几个月,村子发生了滑坡,阿瓦赶回去的时候,刚巧看见阿铃落水,阿瓦也奋不顾身的跳了下去,他们彼此呼唤对方的名字,可惜雨下的太大,掩盖了他们的声音。故事接近了尾声,但是结局并不明朗,再差劲的故事也有让人期待的东西,卓月追问道:“然后呢?他们有情人终成眷属了?”“都淹死了。 ”王浩有些伤感,将故事的人往往是最容易投入的。“王浩,拜托你一件事,今后别在给我讲故事。 ”卓月将目光放向湖面,无论胖子的故事有多拙劣,这清澈的湖水毕竟是真的,湖水下,那淹没的小镇也是真实的。这一湖水不止淹没了小镇的同时,也埋葬了许多的故事,当然要比王浩的故事缠绵悱恻,至少不会那么拙劣。胖子的搜索方式是沿着血旗镇向外辐射,在直径延伸到十多公里的时候,终于找到那漫山遍野都洒满鲜血的地方。 至今,这里依然是满目的红色,不过那不是血,而是一种鲜红的小草。凡是能御剑的修真者对距离的概念都比较模糊,站在飞剑上一分钟和两分钟原本没多少差别,但是也不至于离谱到这个地步。“**,那个王八蛋居然说在血旗镇,这地方离王家坪都不远了,难怪我上次路过血旗镇没发现。 ”事不宜迟,王浩发脾气的同时开始采集血红色的小草。这种小草叫做血盈,本身并不稀奇,连异草都算不上,凡是在洒满鲜血的地方,总能看见它们的踪迹。血盈没有任何药用价值,但是有一个奇特的属性,他们能将吸收到的血液储存起来,直到枯萎,新生的血盈又会再次将血液吸收保存起来,假如他们生长在过去的战场上,储存的就是阵亡将士的血,那就一钱不值。 可是它们现在是生长在悍牛的血液上,那就是无价之宝。胖子只要收集到足够多的血盈,提炼出几滴悍牛血就不成问题,卓月在猜出了胖子的用意后,也帮忙开始采集。两人一边采草一边聊天,不但没有枯燥的感觉,而且充满乐趣,偷窥身后的卓月,王浩浮想联翩,假如她不是冰岚水阁的长老,假如她不是玄门的小医仙,是不是能和自己隐居深山?王浩的要求向来不高,即不想出人头地,也不想争权夺利,平平淡淡的生活就蛮好,找个心爱的女子作伴,要是能享尽齐人之福那就更爽了,这种事男人谁不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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