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白天,丽萨和凯特忙着面包铺里的事,科尔德不能出门,我就在楼上陪他。说来好笑,认识这么久,我们两个好好相处的日子却屈指可数。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吵架斗嘴,真正言和,也就是最近几天。所以,能够有这样安静的时光,我还是比较珍惜的。比如现在,科尔德就坐在我对面,不笑不语,只拿湛蓝的眸子看着我,仿佛摒弃所有依附,他是真的爱我。可我又有些受不了这样矫情的氛围,看了一会,就埋头,过了一会,看看他还在看,又抬起头。这样来回几次,终于红着脸朝他嘟囔:“喂,看够了么?我脸上可没有泥巴,开不出花来。”“虽然没有花,却总觉得看不够。”科尔德直言不讳的说,“怎么办呢?”这样一来,本来有些流氓样的话,就显得光明正大了。好像他看多久,或者想看多久,都是理直气壮而天经地义。“凉拌!”我白了他一眼,心想:稀里糊涂就成了你的新娘,却连求婚也没有,更别提婚礼了。这笔账我怎么算,都是亏了。“白蔺儿。”就在我碎碎念的时候,科尔德朝我走来,神情是难得的一本正经:“等这一切结束,我想你可以嫁给我,而不是为了约定。”“诶?”我蓦地抬起头,有些错愕:我以为只是我一个人计较,对于他而言,婚礼或其他,都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形式。没想到,他却和我想的一样。“难道你还需要时间考虑么,我亲爱的夫人?”科尔德冰凉的双手,此刻已经搭在我的肩上,平日里总是噙着无所谓的嘴角,现在却显得有几分郑重其事,令我看了也不由的紧张。“科尔德,我并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好。”想到某天有可能会离开,我还是试探性的问他,“也许最后,我会让你会失望。”“别傻了,孩子。”他一顿,续而瘪瘪嘴,笑道,“上帝给了我永恒的生命,只是为了等你出现。”“现在你就在我面前,我有什么理由放开你?”“我愿意。”科尔德的话语里仿佛带着某种古老的咒语,我不由的想要给他认可,居然像听不够似地,贪心的希望以后的每一天都可以听到。这样想着,嘴里已经答应了。“那个时候,包括戈多里特长老,血族的每一位成员,都会认可你的存在。”他双臂一揽,就把我圈进了他的怀里,“你是我的妻子,城堡里的女主人,光想想和你在一起的日子,我做梦都会笑出声来。”他不是一个话多的人,所以当他说这些的时候,我知道,下次就不知道是猴年马月了。而他无比的渴望能够让整个血族认可我,不得不说,他的父亲,弗兰克本亲王,带给了他一个无法磨灭的童年创伤。“科尔德,谢谢。”我也抬起手,给了他一个拥抱。多么希望,在以后绵长的岁月里,我可以用我任性而不那么完美的心,带给他温暖。至少,这一份笨拙的爱,让他可以有一点家的感觉。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停滞了,连同盛夏的蝉鸣,都显得有几分羞涩。是不是每一个坠入爱河的年轻人,都会有飞蛾扑火的勇气?我怔怔的想。重新回到布丁巷的第一天,很快就在平静中过去了。晚上,凯特和丽萨简单的吃了些面包,都眼神闪躲的看着我和科尔德。他们一定是想问:你们需要什么?但想想觉得多此一问,就只能这样不尴不尬的对视。“别担心,丽萨。”科尔德一向善于读心术,先一步开口,“我们可以不伤害任何人,同时确保自己不饿肚子。”这话一说,无疑是给他们俩吃了一颗定心丸。但我却犯疑了:布丁巷不比城堡,也没有仆人,我们上哪儿找吃的去?难不成还是,吃老鼠?想到老鼠灰溜溜的眼睛,我突然觉得有些恶心。相信所有人都有这种感触,永远喝白粥,从没有过大鱼大肉的日子,也不觉得缺了什么。可一旦富足过,再回到一贫如洗的生活,就会觉得浑身不舒坦。我现在就是这种情况,不说有多么挑剔,但对老鼠多少产生了抗拒心理。“亲爱的,别着急。”科尔德轻轻在我手上一握,永远是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随后,他走到窗台边上,白皙的食指在木框上敲了敲,沉而低唤的“笃笃”声,在夜空里显得有几分寂寥。“科尔德,你想••••••”我话没说完,噗啦一下,就有一个黑影落了下来,站在房檐上:大蝙蝠?“哦,天!”丽萨惊得往后退了两步,把凯特护在身后,看样子吓得不轻。“它是个好孩子,别怕。”科尔德说着,就从大蝙蝠的脖子上取下了一个密封的玻璃罐,不用说,我也知道里面装了什么。原来这大家伙,不仅是个邮递员,还是个快递员,真是难为它了。【4】虽然凯特和丽萨已经知道,并且也都接受了我和科尔德的身份,但我们不会毫无顾忌到在他们面前用餐。最后我只能打发凯特:“小鬼,时间不早了,带着卡兹睡觉去。”“你又想丢下我是么,你压根就没把我当朋友。”凯特因为早上被丽萨打发去送面包,而不能和我说话,已经不高兴,现在果断发脾气了。“不,我从没想过丢下你。”我走到他面前,摸了摸他的脑袋,“这些都是迫不得已。”“可接过没什么不同。”他气得不轻,嘴巴嘟得老高。“听着,凯特,现在不是任性的时候。”我和科尔德还得趁着晚上的时间去找腐镯,白天根本没可能,“我保证,等事情结束之后,会好好陪你。”“你可得说话算数!”“没问题!”小孩子,只要用心哄,没有不服帖的。我暗自笑了笑,同时向丽萨眨眨眼睛,又要辛苦她照顾了。丽萨向我打了个“OK”手势,就带着凯特进了房间。“我们该上哪儿去找腐镯,确定在布丁巷么?”饱餐一顿之后,我和科尔德走在冷森森的巷子里,一切都显得静悄悄的。“不,这得问它。”科尔德从宽大的袍子里取出灵杖,在我跟前晃了晃,“戈多里特长老并不确定,大部分是猜测。”所以,我们要为了这个猜测,开始大海捞针了么?我无奈的朝科尔德瞟了一眼,目光却落到了他手里的灵杖上。“能给我看看么?”我伸出手。自从上次在戈多里特的书房里匆匆一瞥,就再也没仔细瞅过。“为什么不?”科尔德把灵杖递过来,“不过,你得亲我一下。”结果,我伸出去的手就定在那里。我相信,要是眼神可以杀人的话,科尔德在六道已经轮回一周了。“你确定不要?”看我犹豫,他顽劣的本质上来,咧了咧嘴角,就要把灵杖藏回去。“没问题。”我仰起脖子,他完美的无可挑剔的脸,近在咫尺,“我以前养过一只可爱的小狗,它也经常这样向我撒娇。”“嗯哼,我可真是羡慕它。”这个厚脸皮的家伙,果然是百毒不侵了么?我扭头朝四下里看了看,科尔德正眯缝着眼睛,睨着我:“亲爱的,这儿没人。”哦,法克!我跺脚,拽住科尔德的衣襟,就凑了上去。嘴唇只是在他脸颊上轻轻一啄,就迅速分开了。但只是这么一下,耳朵却蹭得红了起来,感觉烫的可以煮熟一锅鸡蛋。“啧啧,白蔺儿害羞的样子,可真迷人。”这会儿,科尔德彻底笑开了,一侧的牙尖若隐若现,带着无尽的蛊惑。“该死,现在可以给我瞧瞧了吧!”我也不等他说话,一把抢了过来。心里有些恼,又有些气,但不可否认,剩下的许多都是因为这一吻带来的喜悦。不得不说,这灵杖确实给人一种很通透的感觉。浅金色的水晶质地,稍稍有一些光亮,便会折射出琉璃般的光芒。顶端被雕琢成了一小枚六面的棱形标志,在这最中心处又镶了一小颗红宝石,看起来尤为精致。而底部,则以一小寸乌木做柄,低调中透着沉稳。所谓的宝贝,大概就是高而不显,锋芒而敛藏吧。我看着灵杖,不禁想。“哝,还给你。”好奇心得到了满足,我也没这个信心能保管好它,就顺势递回去。“我以为你可能需要研究一个晚上。”科尔德总是不放过任何一个嘲笑我的机会,真令人怀疑,他所有生活的乐趣是不是都来源于这里。“你太高估我的耐心了。”我一边说,一边把灵杖往他手里塞。可是,就在一瞬间,我却看到灵杖顶端的红宝石闪了闪,虽然快极了,但我确信看的清清楚楚。“科尔德,它在发光。”我小心翼翼的盯着灵杖,低声说道。“这我知道。”科尔德嘴里这么说着,却也凑上来,“戈多里特长老说过,只要腐镯出现,它就会发光。”“可腐镯不是早就出现了么?”我有些摸不着头脑。“这就是棘手的地方。准确的说,这玩意儿并不是时刻都好使,有时候也会不大灵光。”科尔德盯着灵杖,颇有些无奈,“戈多里特说过,只有呆在腐镯的附近,时间越长,它才会越有效。”“假使腐镯就在布丁巷,那么灵杖的光就会越来越亮,相反,”他口吻一顿,“那我们只当是新婚蜜月,也不算白来。”我去!这家伙还真是到哪儿都不吃亏。我白了他一眼:“和灵杖度蜜月,真是个好主意。”说完,也不管科尔德什么表情,就抬脚朝前走去——希望今晚上能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