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手下有三个兵,三个如花似的姑娘,学历都不高,小罗中专学历,小李也是中专,学的是幼师专业,她去教小朋友唱歌跳舞会更好,花花才初中毕业。人如其名,像朵花一样,但却只能算是万花丛中那朵最小的,小姑娘长的娇小玲珑,嘴巴很甜,总是听她甜甜的叫我:“宁课长,宁课长。”因为学历低,工作特别努力,像她这样的小姑娘一般都是来自偏远的农村,初中毕业后出来打工,运气好一点儿的弄到办公室里去干些打打文件之内的活儿,比普工要轻松些,最起码环境要好,一个月拿900-1000块钱,她们也很知足,我深知她们的不易,工作中不出大问题,我绝不会刁难她们。有一次,花花在操作ERP系统时,因疏忽将一笔数据弄错了,幸好及时发现。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吴厂很不高兴,直言说花花做事太差,不能要了,其实,他是担心了,这次饶幸过了一劫,如果问题没被发现,造成的后果恐怕吴厂就真玩完了,几百万的数据都变成了零,老板知道了,不砍死他才怪。我是花花的上司,虽是副的,但已是采购课最大的领导,没有正的。小姑娘的工作能力我清楚,这一次肯定是疏忽了,要不不会出这样的问题,其实,我们做的工作都很简单,只要细心就可以,初中生完全可以胜任,我去做简直是“大才小用”。我想了想,花花是个好员工,不能就这样炒掉人家,太不公平了,一点希望都不留。我去找吴厂,跟他心平气和的谈了一个钟,费掉了不少口水和脑细胞,最后作出决定,花花继续留在公司,但“死罪可免,活罪难逃”。应有的处罚还是要的,给予记大过一次处分,按照公司的规定,大概扣掉了300块工资。我是领导,没有监督好下属工作,负连带责任,给予警告一次处分,这是我自己提出来的,不管怎么说,这多少也跟我沾点关系,毕竟我是领导,下属工作出错了,我得负起应有的责任,我没有逃避,坦然接受了,行政部文员复印了两张大大的违纪单,盖上公司的印章,贴在厂门口保卫室外墙上,来来往往的同事都不忘仰头观望,我的“大名”从此远扬,真是脸上无光,我一直认为自己很优秀,读了十多年的书,从没有写过保证书,检讨书,挨过批评,在老师和同学眼里,宁玉儿是好孩子,好同学,期期当干部,年年拿奖状。没想到,工作了,大名出现在了违纪单上,心里多少有点不痛快。花花哭了一鼻子,跟我说了好多声谢谢,就差没跪下了,还硬要求请我去一家川菜馆吃了一顿,花去100块。事情平息了,大家又恢复到了以前的生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