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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九

作者:城市公子 字数:2750 更新:2024-04-19 03:56:05

马志诚大声愤怒地咆哮,伸出干枯如树枝的爪子就按在灵敏的脖子上,他头发飞快枯黄,脸皮上的血肉越来越薄,就像是一层层剥去外壳的洋葱,转眼就露出骨头!灵敏厉声尖叫,我眼疾手快,飞身上去,抡起手中的狼牙大棒,横劈在马志诚身上,顿时打出七八米外。那家伙飞在半空中,已经如燃烧的烟火,竟然浑身冒出蓝幽幽鬼火一般的外焰,刹那间化作灰烬,洒在地上!我急忙上下打量灵敏,问道:“你没事吧,你也喝了……”灵敏挂满泪水,却满面笑盈盈,眼中蕴含神情,笑道:“我以为你不管我了,方才一声不吭,到底你是挂念我。其实……”她抬起手腕,那棉衣的衣袖里湿漉漉的。这奸诈的女子只是耍了一个小小的把戏,根本没有喝下去,尽数倒在衣袖中,叫棉花吸收。以马志诚心细如发性格,竟然因为兴奋过度而受到欺骗!灵敏哼地一下,说道:“单不说世界上有没有不死神药,就是有,放了三百年,保质期早过了,傻瓜才会去喝呢!”我大笑抱紧灵敏纤弱的身子,骂道:“你这个死小鬼,担心死老子了,以后不要这般妄自作为!”“痛死我了,你手劲太大!”灵敏呻吟。众人这时才从震惊中恢复过来,那马志诚的忠实手下马相城噗通一声跪在地上,满头大汗,眼珠凸出,口中不住喃喃自语:“怎么会呢,怎么会呢?大哥竟然死了……”一直毫无动静观坐的马立城得意洋洋地站出来,走到马相城身边,冷笑道:“说到底,笑到最后的人才是胜利者,老四,你愿意跟着我吗?好歹我也是马家的继承人,现在老大归天了,我就是头号人物。我不希望马家分裂,借此机会,我们把马家重新整合,打下一个大大的王朝!以前的事情,我就不计较了!”马相城跪在地上,就如向马立城投降了一般,只听他低低地说道:“是……你说的是……”“噗!”猝然之间,马相城抽出放在靴子里的匕首,借跪下挡住马立城的视线,陡然偷袭,一下子得手。马立城不相信地看着自己腹部插着的一把匕首,踉跄往后退了一步,指着马相城呻吟:“你……”马相城狞笑道:“笑到最后的人,才是赢家,这是你说的。马家,不需要你这种叛徒!”说着马相城拔出匕首,鲜血泉涌而出,使得马立城无力地倒在地上。这一场谋杀再次震惊所有人,还未待反应过来,马相城大叫道:“杀,杀了那个臭娘们和那个马家叛徒的手下,为马志诚大哥报仇!”众多手下一阵犹豫,马相城的号召力并不如马志诚伟大,但是马立城的忠心手下却毫不犹豫地开火杀人,顿时把马相城打成一个马蜂窝。双方剑拔弩张,正要再战一场,我眉头一皱,大声呼喊:“你们疯了!难道你们不想活着出去吗?你们来这里是为了什么?钱?没有,这里连根毛都没有,现在连你们的头头都死掉了,后有僵尸!假若想出去的话,就团结在一起!”我的话起了一番作用,大家相互望望,有些犹豫,这时其中有一个人问道:“那你是为了什么来到这里?女人?”我说道:“不错,我老婆孩子都被马立城扣下,如果想她们活命,必须进来。如果你们也有孩子老婆的话,为了他们,大家放下枪!”大家慢慢地垂下枪口,我松了一口气,回头看看马立城,还存着一口气,念及毕竟有些交情,我来到他身边,问道:“你还有什么遗愿?”马立城口吐鲜血,苦笑道:“天意,到头来我什么也没有得到,反正要死了,你就让我死的壮丽一点,让我葬在猛哥帖木耳的棺材里,到死了,过一把皇帝瘾!”我无奈地摇摇头,把马立城抱起来,抬到猛哥帖木耳的墓穴里,正要一把踢开白骨,猛然一震!我从事考古多年,看过的人类尸骨不下数千具,基本上练就了看一眼就能得出死者身前的性别、身高、人种和大概年龄。但是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古怪的人骨,根本不像人类,它四肢粗壮,下肢短小,头颅硕大,就如猿人一般。一直回绕在脑间挥之不去的谜团,此刻突然想通,我终于知道不死神药的奥秘了!其实,我在沈阳故宫看到塔克世就已经开始产生疑问,随后掘开福满、觉昌安一系列坟墓,看到尸骨产生的疑问越来越庞大,初始我一直想不明白,到眼前的猛哥帖木耳尸骨展现,我才明白自己的怀疑——这就是满清祖先的骨骼越来越不像人。我开始以为仅仅是畸形,但是畸形很少遗传。而满清祖先的骨骼却是越往上追寻,不像人的成分越来越多,这说明是逐渐与人类女子通婚以后,非人的遗传因素逐渐减少的缘故。他不是人,那是什么?为什么不死神药的奥秘也能一下子想通呢?答案很简单,我最初参与的考古调查,就是新石器原始人类调查,在长达数个月的野外考察期间,我如饥似渴地学习了远古人类进化知识。对于古猿的知识,我并不亚于一般的学者。已知在数百万前,地球上不同地域的数只古猿,不约而同地向人类方向进化,譬如我国本土上曾经有过北京人、元谋人等几个人类旁支,可惜他们最终进化失败,成为淘汰者。而唯一成功的,是大概在十多万年前,从非洲走出的智人,他们来到东亚大陆,也就是我们的直系祖先。虽然北京人等亚人种进化失败,但是他们仍旧活了很长时间,有记载,罗马帝国时期,甚至还击伤过一个尼安德特人。同样的理由,在东亚的西伯利亚一代,也活下了少许古人猿,只是他们的方式比较特殊。答案就是冬眠!十几万年前冰川时期,不少人猿意外被冻住,就如我和灵敏在冰层里看到的冻鱼一般。但是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几百年前解冻的时候,一个人猿竟然活了下来。他就是猛哥帖木耳!传说猛哥帖木耳相貌奇特,从他的名字就可以窥探一二。在西伯利亚通古斯语里,猛哥帖木耳是吃生肉人的意思。虽然种族不同,但是毕竟是同一科目,就如狮子和老虎也能生下狮虎兽,马和驴能够生下骡子,他和人类女子通婚诞下了后代,接着一代代传下去,到了奴儿哈赤时期,基本和普通人类无异,古猿人的血统淡薄到撒哈拉沙漠里的一滴水。奴儿哈赤应该知道祖先的来历,所以他要追溯这个不死秘密。选择长白山天池下并非偶然,因为这里埋藏了众多冰川时期遗存的生物,可窥斑一二。经过一系列残酷的实验,他成功了,可惜到死居然没有机会享受成果!互动时间:原来大大也是混天涯的,真的很好奇呀?灵敏怎么没事呢???筱筱月回答:偶然混。每天都在更新,写得也好看,大家多多推荐啦!姓马的就这样死啦,还是变成那种僵尸怪物了?发现到结束时,坏人死得好像特别快,那个灵敏为什么没事呀,没喝下去吗??轻风逐月回答:坏人吗,自然死的快。这篇里灵敏的小伎俩就暴露了。对付坏人,并不一定需要原子弹。他是在成长中变强。过程或许需要几十年!‘这个也太久了点吧?难道也要让朱把这不死药吃吃?不然几十年后都该挪不动步了,还上哪表现开篇时的强悍哎。一萝猪开篇第一章,感觉主角是个历尽沧桑,儒雅,强大的世外高人,可看到现在觉得主角完全不一样啊橘子先生两个一起回答:别忘了,开头的主角那时已经三四十岁了,成熟的中年大叔!而在第一部主角出场的时候不过二十出头,即使如今娶妻生子,也不过二十四五。相对同龄人,已经非常能干,能和马立城之流老奸巨滑的家伙打交道而不落下风。不过下一部开始,主角会越来越年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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