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立时大喜,桀桀狞笑,两腮的胡子一翘一翘,和萝卜丝对望一眼,两人眼中不约而同地冒出一个成语: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此刻我的体力已经恢复地差不多了,拎起步枪喝道:“以眼下的形式而言,我们的队员和三民的桃花部落族人逃亡在先,然后敌人紧追不舍,我们三人则又跟在后面。敌人的实力已经大大受损,只有原本二分之一的人手,加上我们前后夹击,覆灭时日无多。呵呵,我倒是想看看,这帮来历不明的家伙到底是哪里人,注意留个活口!”“上!”我布置完要事,三人迅即前进。虽然我们相处时间不长,但是都是天生的战士,配合极佳。我和萝卜丝组成一个波浪型攻击方针,不全地向前渗透,而三民则是在后掩护。纵然敌人此刻已经叫我们包围了,我们还是不敢托大,采取了这种稳妥的方式。其实洞穴因为周边隔绝,只有一个通道,传音效果极佳,我们大约相隔他们五百多米,耳朵里的枪声就如抄豆子一般,突突的极为凶猛,不时传来女人的惨叫声,我方的火力毕竟吃了大亏!三民心痛姐妹受苦,顿时大急,几乎立即冲出去,我伸手把她按住,低声喝道:“忍耐一下,我们只要悄悄过去,给他们几下,立即就可以干掉所有敌人,千万不可为了胡麻放弃哈密瓜!”我向萝卜丝招招手,两个人弯腰蹑脚,踏在柔软的沙子上朝前面极速冲锋,留下三民掩护。那帮敌人的实力我是领教过的,集团战斗力相当可怕,我甚至一度怀疑是哪个国家的特种部队。这个如同人造一般的洞穴一览无余,眼下的短短五百多米,我甚至可以清晰地看到土人打扮的敌人因在洞穴里没有掩护,只能伏在地上不断射击,枪口发出阵阵火舌,杀害着我们的同伴。如果我们这时被他们发现,在这个没有足够地方掩藏的情况下,几乎会被立即射杀,前功尽弃。我于是心头狂跳,比任何时候都要紧张激动,近了,近了,五百米不过是十几秒的功夫,一百米,五十米,四十米,三十米……行!到了发挥自动步枪火力最大威力的距离。我举起步枪,瞄准前方的人影,然后轻轻扣动扳机。嗵嗵!突突!苏联货和美国货同时吐出致命的毒舌,恶狠狠地咬在十几米开外的敌人身上。那七点六二毫米口径的子弹以每秒八百五十米的高速钻入人体,巨大的动能使得子弹弹出人体,连子弹带骨渣飞出一个碗口那么大的洞,血肉一片模糊,鲜血像是高压水泵一样喷出来。因为AK系列步枪的后坐力很大,会发生枪头向上弹的现象,一般每次我只打两颗子弹,一颗打在敌人的腿上、背脊,另外一颗就是脑袋上,子弹几乎掀掉了一半的头骨!敌人错愕之极,想不到背后会遭到偷袭,他们反应于是相当快速,急忙转身回击,可惜已经迟了,除了我大口径的步枪以外,还有一个比我枪法更准的萝卜丝在场,每扣一下,就有一个敌人的脑袋上多出一个小小的圆洞。这几乎是我们单方面的屠杀,敌人只有七八个人,十多秒就几乎全部被我们干掉,枪声渐渐稀落,顿时安静了下来。我依旧把步枪扛在肩上,小心翼翼地凑上前,原本敌人的阵地上一片血腥,大口径子弹造成的杀伤力非常惊人,我又特意挑要害打的,于是地上白的脑浆、红的血流了一地,把黄灿灿的沙子染成黑紫色,触目惊心的妖艳。而不少敌人被子弹击中脏器,身子上开膛剖肚,已经被绞的乱七八糟肠子等等滚出来,更是恶心之极。我已经习惯了战场的血腥,倒是无所谓,反而由于干掉了这些天来一直在追杀我们的敌人,心情居然愉悦之极,正洋洋得意地跨出去和同伴们打个招呼,陡然啪的一下,一颗子弹横里飞过来。我大吃一惊,几乎是本能地往地上一倒,才不至于被击中。谁,哪个家伙还活着!这时三民急急忙忙冲过来,她一直没有出场表现的机会,于是高声喊道:“自己人,我,三民!”“首领!”对面一个欣喜之极的声音传来,随之欢呼声如雷震动,一个黑色的高挑身影飞快地扑进三民怀里,正是一心那小辣娘皮。我伏在地上,当真惊地一身冷汗,想不到差点叫自己人打死了,爬起来拍拍衣服上的沙子,对着一心瞪了一眼,骂道:“妈妈的,又是你这个小王八羔子,差点打死老子!是不是上辈子你和我有仇,假若说是,我不如先把你解决了!”一心笑盈盈地看着我,脸上被我砸了一拳之后的肿包渐渐消退,露出原本清丽的面颊。我本想再砸一拳消气,但见这般模样,再也打不下去了。这时一双柔软的小手圈住我,低声说道:“你回来了,我就怕你又跑了两年呢!”我一震,转头过去,正是白水波澜不惊的表情,已经那副一半碎掉的眼镜,我心头一开怀,反手抱住白水的细腰,笑道:“即使再跑,也得把你拐走!”白水恬然一笑,脉脉温情,就在这莞尔中。老夫老妻了,纵然生离死别,也不会特别激动,因为我们的心意相通的。对了!我放开白水,然后把背上那只沙漠背包拿下来,四下里寻找道格拉斯,这个家伙,正狼狈不堪地躲在人群中,我高声叫道:“道格拉斯!”“在!”道格拉斯抬起头,终于看到了我。“接着!”我把沙漠背包高高抛起,五年的手榴弹技术果然没有白练,准确无误地丢进道格拉斯的手里,我又说道:“这是我捡到的,你检查一下,缺了什么?”道格拉斯一呆,这个家伙本来就是有书呆子的倾向,这时更加蠢样。他一边打开沙漠背包,一边口中喃喃自语:“奇怪,我不是在骷髅头岩那里丢失了嘛?怎么找回来的呢?”他把手伸进去摸摸,陡然脸色大变,把手伸了出来,我看到,在他手心捧着一些米白色的碎块,这是……互动时间:喜欢公子的写作风格,有部分的描术确实可以再多些深入描写。不过写作还是以本人风格为主,呵呵,喜欢看,希望天天都能更新,我每天都有等更新,给公子投票,写到这里真精彩,本来混乱的桃花石人和赛人也被公子分的一清二楚,呵呵,厉害!!不过感觉公子不喜欢满人,为什么呢?首先声明本人非满人。希望我最喜欢的公子大作家不要搞种族歧视哦~~rikibaby回答:不是讨厌满人,老舍,侯宝林也是满人,我没有讨厌。而是讨厌满遗。不过满遗这种说法不够准确,因为除了一些满清遗老遗少,还有一帮汉奸,所以改为清遗比较恰当。他们勾结美日,日日口中喷粪,污蔑我国,妄图卷土重来,重新过着骑在人民头上的八旗子弟寄生虫生活,所以我们要坚决打倒他们!这样的好书都人气不足,那起点还有什么书可看的了。应该是潜水的人比较多吧……狂吻一只猪回答:潜水的……人品不好!要顶才是王道。今天看到起点的封推,我简直晕死掉,那种小学生水平也能上封推,公子的书前途是光明一片呀,加油吧!会飞的人皮是什么?画皮似的,书里的人神经比较粗,要我非疯掉不可.轻风逐月回答:书里的家伙,都是杀人如麻的暴徒,神经当然没事了。不要放弃呀,坚持就是胜利,其实你的书宝宝比起来,还是很好的!可能很少知……Minuovia回答:唉,宣传吧!我也压了几章没有看。白水救的那个少女不是人吧,像卵生的。会不会恩将仇报……Minuovia回答:等着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