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公也算作美,次日,是个秋高气爽、风和日丽的好日子。薛熙剑与慕容雪颜打扮成了富家子弟的模样,驾了马车出宫。当初,薛熙剑登基之后,欲封蓝尚武为兵马大元帅,无奈他却坚辞不受,认为以自己的才能只堪担任宫中禁军统领之职,他宁愿回归原职,负责宫中上下的安危。薛熙剑动摇不了他,亦只得照他说的办了。这次他与慕容雪颜微服出宫,蓝尚武亲自为他们驾马车。太久没有出宫了,她差点要将宫外的景致忘却了。马车驶出了宫门,慕容雪颜掀开车帘一角,努力地呼吸着久违的自由空气。“雪颜。”薛熙剑的叫唤让她回过神来。“皇上。”她不好意思地吐吐舌头,刚才显然是太兴奋了,兴奋得把身边的人都当成透明状了。“想去哪里玩?今日朕陪你一天。”薛熙剑宠溺地一笑。“我对这里可没有对麒兴熟悉。”她笑道,“这里,有没有什么寺庙之类的地方呢?”她选择去寺庙,是有她的原因的。在她的意识中,认为寺庙一般都会建在山上;而一旦到了山上,她能离开的机会,自然比在闹市大一些。“你信佛?”薛熙剑若有所思地将她望着。“自然。皇上难道忘了,我抄过《心经》。”慕容雪颜笑,娓娓念出一段熟悉的佛偈:“从喜生忧患,从爱生怖畏;离爱无忧患,何处有怖畏?是故莫爱着,爱为离别苦。若无爱与憎,彼即无羁缚。”他痴痴地听着,沉默着,似被她语气中流露的心绪感染了。是故莫爱着,爱为离别苦。她是为情所伤,伤得太重了,才将这几句佛偈记得这般深,念得这般感同身受。“那么,去普济寺吧。”薛熙剑对蓝尚武道。普济寺——普度众生,济世为怀,还真是贴切。马车在京城大道上缓缓行驶着,慕容雪颜不时掀开车帘,将道路两旁望着。卖水果的小贩与家庭主妇讨价还价,胭脂水粉摊前的老板极力地称赞眼前姑娘戴上的簪子漂亮,煮面的小吃摊前散发出诱人的面香……这才是生活,活色生香、有声有色的生活,宫中那种沉闷压抑的气氛,让她觉得活着像个机器人一般。不能多走一步路,不能说错一句话。一不留意行差踏错,就有可能万劫不复。杜兰若就是血淋淋的例子——严格地说,她没有做错什么,只是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慕容雪颜可不想自己变成第二个她。放下车帘,她回眸一笑,对薛熙剑说道:“皇上,这种自由自在的市井小民的生活,才是我最向往的。”“为什么?”他不能理解,慕容雪颜出身高贵,是堂堂相府的千金小姐,自小在优越的环境中长大,如何会向往这种生活呢?他当然不知道,慕容雪颜身体里面的灵魂,是一个来自二十一世纪的女子,是一个对自由充满了向往的人。“因为我不喜欢被束缚。”慕容雪颜笑意寂寥,“也许,皇上无法理解这样的思想吧?”“我……”他的确不能理解,因而语塞。“每一个人的人生都是不同的,所以每一个人需求与向往的也会不同。没有人能决定别人的命运。”慕容雪颜缓缓道。因为怕触怒了薛熙剑,她没有将另外几个字说出来,而是藏匿于自己的意识中——“即使是天子”。薛熙剑研判地望着她,越发觉得她高深莫测。她常常会有许多异于旁人的思想或举动,完全不符合她养在深闺的生长环境与阅历。这一种全新的认知,却并没有动摇他欲将她留在身边的决心。他们风雨同路、出生入死,多少次在腥风血雨中患难与共,多少次,在他迷惘或失意的时候,她在身边,不离不弃,安慰他、激励他。在这世上,再没有另外一个女子,比她更有资格与他并肩而立、携手共进,迎接百官朝拜,欣赏万里河山。2普济寺和所有的寺庙一样,并没有特别突出之处。慕容雪颜跪于佛像前,所求的,却是一个让自己成功离开的心愿。斯人再好,终究不是她的良人。她不能再留下,若真的让薛熙剑达成了目的,立她为后,誓必将她的身份来历公开,到时候,她的行踪自然会泄露。那么,南宫逸也会知道她尚在人世,她就算逃出了薛熙剑的掌控,势必会再次卷入与南宫逸的纠缠里。而这,不是她所乐见的。她对余生,只有一个愿望:平平安安、清清静静地生活,不被外界打扰。要怎么逃呢?虽然,这次是微服出巡,身后只有两双眼睛盯着她,但这也是不容小觑的。要知道,这两个,可是身怀武功的男子!而她,可是半点武功也不懂得!看起来,若要离开,必须是智取了。如何智取……念头满脑子地转,想出一招,自己否决;再想一个办法出来,又自己否定……机会难得,不能再拖了。她若是提出要一个人去后山走走,薛熙剑一定不会同意。但若是在这寺庙之内呢?“我想一个人四处参观一下,可以吗?”念随心起,她立刻开口问道。这是用了央求的语气……薛熙剑有些不快,他们之间何至于如此?“自然可以。”他爽快地答应。就在这寺里而已,他不信她有法子飞了。她可半点武功也不懂。慕容雪颜得了薛熙剑的允许,如获大赦,从蒲团上欠起身子,出了大雄宝殿,在普济寺的院落里转悠。这个寺庙的院子还真是挺大,她沿着前院的围墙走去,慢慢地便到了后院之中。到了后院,她的背后便没有那两双防备的眼睛了。僧人们此时多半在颂经礼佛,她站了片刻,连打扫庭院卫生的小沙弥也退下了,院子中只剩下她一个。薛熙剑大概是犯了一个简单的错误——他不知道这世上有一种门,叫做后门。慕容雪颜非常顺利地从后门中溜了出去。这普济寺建于半山腰,从寺的后门出去之后,便是一大片树林。这一下,她要逃便容易了。她钻进密林深处,以最快的速度前行。今日答应与薛熙剑出宫,她就做好了万全的准备。身上虽没有包袱,怀里倒揣了一叠银票,这是她在资助薛熙剑之后剩下的最后一笔钱了。她计划先去当铺,将头上的金钗当掉,兑了银子,然后买匹马,要多远跑多远……再之后,她就到另外一个城市里生活,——就打扮成男装好了,既安全,又让薛熙剑找不到她。说不定还可以寻找商机,再度创业……满脑子都是自由之后的打算,她走得又快又急又兴奋。于是忘了留意足下……悲剧就是这么产生的。“呀!”脚被什么东西夹住,钻心的痛让她几乎流出了眼泪,一时站立不稳,整个人会摔倒在地。好痛!低头一看,慕容雪颜发现自己的脚很光荣地被一个大铁夹夹着,这种锯齿状的夹子,应该是猎人放在这里捕猎用的,上面还有肉块呢!此时,她的脚板被死死地夹住,她试图用手去扳开这个夹子,无奈怎么也扳不开来,刺破的地方不停流血,除了痛,还是痛!老天,她只是想快一点离开而已,犯得着这么惩罚吗?这也罚得太狠了吧!堪堪过去了许久,她仍是没办法将这可恶的夹子扳开,脚越来越痛,肚子不争气地叫起来。看日头,是正午了。还好还是白天,若是入了夜,那岂不死定了?猎人会在这里安放这个,肯定是因为这里有野兽出没。野兽!!!她慕容雪颜没有被燕墨云杀死,没有让边城毒死,没有因为帮住薛熙剑复位而死于非命,到如今,竟会落得让野兽果腹的下场?!她不会绝对这么倒霉吧?“救命……”就算会把薛熙剑引来也没办法了,活命最大。“谁来救救我……”如果是那个设防的猎人救她,那应该是最好的结果了。“救命呀……”饿,好饿,饿得快没力气呼救了。这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事情变成这个样子,她也没有别的办法了。看样子,要别人救她,希望是非常渺茫的。还是自求多福吧,靠自己的努力走出这片林子,然后去找个大夫医治。慕容雪颜勉力撑起身子,单脚而立,跳了几步,在一棵不那么高的树上折了一根树枝。暂时,这根树枝要充当她的拐杖了。她用树枝抵着地面,一步步,非常辛苦地走着,脚上带着摆脱不掉的铁夹子,还要忍受剧烈的疼痛。“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须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好吧,只能用孟爷爷的话来自勉了。似乎不管用呢,还是疼。唱歌吧——“老天搞不定,命运我自己摆平,善解人意,百无禁忌。爱就要麻痹,不爱也没有关系……”自娱自乐着,努力忽略与忘记脚上的痛,慕容雪颜尽力走着,走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