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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奇人(下)

作者:荆洚晓 字数:3067 更新:2024-04-19 15:58:49

第二天他去上班时,发现公司居然给他配了秘书!并通知他搬到城区高尚住宅区的公司宿舍来。第三天,他就不敢去上班了。想了几天,他把这件事和送煤气的工友说,大家都说他是吹牛,他是一个很重诺言的人,哪怕生活逼得他再无复少年的豪气,但他很忌讳别人说他吹牛。张狂说到这里有些激动,一口气把杯里的酒喝光,对我道:“洚晓,再来点!”我帮他满上,这时仿佛从他身上,找到当初年少任侠的好友的身影。但一口酒喝下去,他刚刚亮起来的眼睛,又喑淡了下去,他喃喃地道:“他们打电话叫我去,还给我钱,没有人问我为什么这几天没上班,但他们给我钱,连签名也不用。”他说着从牛仔裤的后袋里掏出一迭钞票,大约有二三十张一百元,扔在桌上对我道:“阿晓,你说,这什么事?为什么他们要给我钱?”两三千块,其实不是太多,犹其在我身处的这个作为省会的沿海城市来说,也就是一个普通白领的一个月收入,但对于一个送煤气的工人,一下子拿到这么多钱,的确,这对于一个诚实的人来说,是很难接受的事。胡仁在边上插嘴道:“那您去的这家公司,规模多大呢?是什么行业呢?会不会是一个经济骗局?在国外,弄一个无关的人进来当替罪羊,并不少见。”张狂苦笑道:“我、我、我想不会吧?我也有读报纸的,如果他们让我签名,我会报警。那是一个管理很大的写字楼的物业公司啊!他们让我去当保安经理,奇怪的是老总不知为何知道我身手很好!而我在这个城市从没出过手,这才使我感到怪异,因为好似我的一切他们都了解似的。”胡仁站了起来,喃喃念道:“高薪,福利,分红……对了!”他转身一指我道:“《红发会》!记不记得!”我一时还没反应过来,张狂已大声道:“不!绝对不是《红发会》!我读了十几年福尔摩丝了,我当时第一反应就是回到租的房子里,把墙全敲了一次!”我想了想对胡仁道:“寻租行为?不可能,张大哥没有什么背景。我想报恩倒有可能。”讨论了半天,不得其解,张狂走的时候,留下了电话和地址,然后硬从那三千块钱里留了一千块说给我的儿子,不收就是瞧不起他。我送他到楼下,保安在他走出小区时,不停的打量他,他弯着腰,陪着小心,回头冲我招招手慢慢消失在我的视线里。回到客厅里,胡仁对我道:“老荆,你送他下去时,我查了一下,这公司是很有名物业管理公司。”我点点头道:“也许是报恩吧,张大哥帮的人倒不在少数。”胡仁嘲弄的笑道:“他?他帮人?他很能打为什么不去当保镖?”我闷哼一声,一言不发坐下冲茶,胡仁赔笑道:“好好好,算我说错,但这位张大哥现在这模样你自己也见到,你倒是说说,他是个什么人?”一个人,如果他很弱小,那么他给人欺负,没什么好奇怪的;一个人,如果他很强大,那么他欺负人或不给人欺负,也没有什么好奇怪的。什么人?。我笑了,我对胡仁说,如果他生在荆轲的年代,他就是荆轲,如果他生在秦时,便是博浪沙怀一百二十斤大铁锥的大力士。有些人只能生在乱世,有些人只能生在太平时,这人就是生错了年代。胡仁忍着笑道:“这么夸张?”我笑道:“但如果一个十六岁中学生,让比他弱小的同学在争吵中扇了一耳光,却笑着走开不以为意;但他发现他十二岁的同学,被五个十八、九岁的社会混混用利斧指着时,却操起一把雨伞去把他的同学救下来,你怎么评价这个人?”胡仁收敛了笑,摇摇头,没说什么。我又对他道:“还是这个十二岁的同学,被几十个人围在冰室里,这个十六岁的中学生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听到这个消息,扔下女朋友,一个人,用书包里一把三十公分长的不锈刚尺在几十把西瓜刀下把这个同学救出来。只因为,他们是朋友。你又如何评价这个人?”胡仁动容了,他起身踱了几步正色道:“如果你不是在讲故事,那么我只能说,你告诉我这世界上还有‘三杯吐然诺’的人存在,尽管我一点也不赞成他的处理方法。”我点点头,给自己倒了一点酒,只有半个工夫茶茶杯那么多。我不能喝太多,因为身体近来不是很好,但一点酒精足以让我在回忆中找寻那个豪气干云的张狂……等我清醒过来时,胡仁仍在我身边,他只问道:“那个十二岁的同学,就是你?”我没有回答他,是与不是,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当年的张狂是个什么样的人。突然我想起一部近来看过的电影,我不禁起了一身鸡皮,慌忙问胡仁道:“你认为,会不会是那些偷人体器官的勾当?骗人去上班……”胡仁把手一挥,笑道:“不若打个电话到这家公司的人事部问问,为何录用这位张老哥?有没有给他做社保?更直接些。”我一拍大腿笑道:“一语点破梦中人!”谁知电话接到那人事经理处,态度却极差,在电话只承认了他们录用了张狂,并也帮他做了社保,却不愿说为何录用他,问多两句,那人事经理便操着方言怒道:“我地宜家请这位张先生来坐镇,边个再来捣乱就知‘死字点写’了!个个员工的社保我地都搞好左,别想找出毛病来!唔好以为我唔知你边个!”他这一串方言,是说:请了张狂来坐镇,便不怕再有人来捣乱,社保都交了,同行的物业公司别想找到什么漏洞来扳倒他们。接着那人事经理又说出一个这座城市颇为知名的物业公司来,并说我是那间物业公司的商业间谍云云,然后便摔了电话。放下电话,我倒不恼火,和胡仁相视而笑,如此看来,倒是两间物业公司间明争暗斗,于是其中一家不知从哪听说张狂身手了得,请他来做“定海神针”罢了,这样一来,为什么会突然给钱给他,便也不出奇了。本来故事到这里,也就完了,也不必记载出来,不过是一个平淡无奇的事情,但胡仁这时却问了一句话:“你怎么想起张老哥的名字?我看他进来到要走时,你也不记得他是谁啊。”的确,从他进来,到他发现我不认得他而要离去时,我都不认得他是谁,倒我却认得他右腕上的刺青。只因我少年时,同龄人中,纹身的极为少数,那时也没有什么地方专门给人纹身的,张狂两个手腕上的虎头纹身都极丑,是他自己课间用圆珠笔画了出来,再用大头针一下下刺入真皮组织,刺得鲜血淋漓刺出来、发炎化脓结疤后留下的。胡仁听到这里,便点头称是,但他略一思索,却摇起头来,我笑道:“有屁就放。”他想了一会,甚至主动皱着眉头喝下一杯工夫茶,才抬头道:“我记得张老哥的左腕上也有一个刺青,和右腕的刺青一样丑陋,是否也是当年他自己刺的?”我点了点头,却不料我这一点头,胡仁一下子站了起来急道:“老荆!这事不对头!”他见我还没反应过来,得意洋洋地怪叫道:“你还是早年学过反侦讯的呢!我呸!老荆,你老了。”我是个不服输的,他这样说,我便不可能低头去向他询问,我把方才张狂进来到离开的过程细细的在脑中过了一遍,刺青,对,张狂很快的翻起右手的袖子,然后再稍迟钝的卷起左手的袖子!由于他翻起右手袖子里,左手是动得极快的,而在他解开左手的袖子时,动得慢些,我才留意到他腕上刺青,如若他卷起左边袖子的速度和他右手一样快,那卷完时已转身出去了,我自然也不会见到。我抬头和胡仁一对视,胡仁已坐了下来,胸有成竹地道:“并且我可以确定他不是故意把右手的刺青给你看,因为他一进来接我递给他的卡片、喝茶、解领带,都是用左手,但明显的不自然,他一定是右撇子。”我点燃一支烟,陷入沉思中,不错,张狂在我印象里不是左撇子,但如果说右手是旧伤,他现在的左手的确还不是很自如,如此说来,他的右手是受伤不久了,那么谁会请一个一只手有伤的人当保安经理、做定海神针?胡仁读出了我的疑惑,便道:“不如找天去他们公司一趟,问清这个事,如果这间公司是要出钱买死士的,那我们劝张老哥重找一份活。”我点点头对胡仁道:“万一我们多事,害张老哥丢了这份工作,你这四圆八滑的家伙,也得帮他找份工作。”胡仁笑着应了下来。要去一家公司对质,不了解它的背景,是一定不行的。于是我们便分头去搜集这间物业公司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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