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哟,你慢一点,小心呛着。”凌霄见少年喝得急,忙拿了自己的手绢儿给他擦下巴上滴落的茶水。等沈慕柔去厨房准备吃食后,凌霄坐到边上,眨巴着眼问道:“你叫什么名字?”“我叫风……临风。”风煜祺看着面前这个粉妆玉琢的女娃娃,声音是南方姑娘独有的温软甜糯,让他平添了几分好感。“我叫……”凌霄小脑袋一弯,再次问道:“你都不问我叫什么吗?”“你叫霄儿。”风煜祺露出一个狡黠的笑容。平日里,他的性子最是清冷,便是昨天救人,也是爱答不理的,没说几句话就走掉了。可是今日看着这于自己有救命之恩的天真女童,竟生出了逗弄她的心思。风煜祺容貌清俊,即便如今憔悴了些,还是不减风华。本来一直冷硬的面庞,现在这么一笑,真真如冰山之上雪莲初绽,直让人看傻了眼。“你怎知道的?”凌霄先是呆了一呆,接着瞪大了眼睛问道。见对方不答话,半晌才恍然大悟道:“呀,我真真是笨极了,方才娘亲不是在这里唤过我么。”许是见凌霄这模样实在太过可爱,风煜祺忍不住笑了出来。凌霄瞪他一眼,不过倒也不恼,反倒觉得这小哥哥比之先前可爱许多,好亲近了许多。“霄儿,我叮嘱你买的几种药,你真的没有记错吗?”照顾风煜祺进完食,并让他躺下休息之后,沈慕柔仔细翻检了一下凌霄带回来的药。她本来只以为刘伯多给了药量,却见里面还多了好几味价格昂贵的补药。“没有啊……”凌霄眨巴了一下大眼睛,看着母亲疑惑的神色,话语中带了些不自信。“这可是上好的白云堂的金疮药啊?”沈慕柔拿着一个白色的小瓷瓶疑惑道。如今,她虽生活落魄,可好歹也是出生自官宦之家。当年,她还是府尹小姐的时候,可是没少见过好东西。这白云堂是京城最有名的医馆兼药房,当家人是闻名全国的医仙柳华诀,医术高明,便是宫中的太医都要登门求教的。而里面卖的药,自然也是极好的,口碑在外,却是千金难求,莫说普通百姓求而不得,便是富贵人家都不是有钱就能买到的。当年她父亲还是托了京城的朋友才求得了几丸补气良药,虽不同于此瓶,但上面白云堂特有的印鉴,她却是记得的。“白云堂?刘伯开的药房明明是百草堂啊?”凌霄听着,也奇怪道,“可是有什么问题么?”听说那刘伯早先便是京城过来的,会不会……沈慕柔还在凝神遐思,就被凌霄打断了,道:“没什么,是娘糊涂了。”那刘伯绝不是简单之人,沈慕柔心中却是这般想着。待碗筷收拾完毕,凌霄去查看了煎药的炉子,看着已是沸腾,便小心垫着湿布将药汁倒入碗中,拿到柴房给风煜祺喝。接下来的几天,为着担忧风煜祺的身体,凌霄几乎守在边上寸步不离,喂汤换药的事也都多由她侍候着。风煜祺朦胧中醒来的时候,都见身边有个玉雪可爱的小女孩守着,心中一暖,就又再度睡去了。“宵儿,后日便是集市,到时候你买些灰白色的粗布回来。”沈慕柔洗衣洗到一半的时候,突然想起要给风煜祺做一件衣衫的事,对凌霄道。“嗯。”凌霄点头,接着将母亲说的记在心里。别看凌霄才八岁,这些小买小卖的事情,她可是极熟的,绝不会被人骗了去。在这之前,倒是发生了一件让凌霄很是意外的事情——黎烨竟独自找了来。除了平安,凌霄没有任何年龄相仿的朋友,所以见到黎烨还是很开心的。虽说是男孩子,可到底年岁还小,倒也没有那么多忌讳。那日,凌霄从黎烨那知道了很多好玩的事情,两人甚至约好了日后一起去城南的小河边抓鱼。凌霄说,土豆最喜欢吃小鱼,她要抓好多好多的小鱼给土豆吃。当然,凌霄没有把风煜祺此刻正在她家柴房的事告诉黎烨,毕竟这件事非同小可。不过,谁会想到,此刻在同一屋檐下的三个孩子,命运之线早已经将他们紧紧地缠绕在一起。虽然三个都是孩子,虽然命运截然不同,但却各有各的苦难与伤痛。黎烨家住在哑巴巷,那里是整个凤凰城最穷苦的所在。甚至有很多没有出路的外乡人或者乞丐,就在路边搭个茅草棚子,就算是落脚地了。这一切,原本不该是这样的……傍晚时分,黎烨才恋恋不舍地离开了凌家小院,带着一小包补药和几个苞谷。“烨儿啊,那是户好人家啊,以后你可要有良心啊,就像你死去的父亲那样。”那天,黎烨把熬好的药端给母亲喝的时候,黎母睁着一双灰白的没有丝毫生机的眼睛,手颤巍巍地摸着黎烨的头,语重心长地说。“是,母亲。”虽然母亲看不见,但黎烨还是很郑重地点了点头。接着,他摸了一下头上的伤,想到那天的事,眼中闪过一抹坚毅,咬咬牙,暗自下了决心。他找出父亲留下的那把虎影剑,还有满满一匣子的武术典籍与兵书,那都是父亲亲手记录的自己多年以来的作战经验。刘伯的药果然很有效,凌霄日日煎了给风煜祺服下,虽未痊愈,但他显见是一日日好起来了,勉强也能下床了。待得集市那天,凌霄很早就起床,采花,制花链。辰光微亮,空气略湿,花瓣上还沾着露珠。烟囱里飘出缕缕炊烟,随着微风袅袅升起,小院里弥漫着让人陶醉的味道。这,大概就是,人间烟火的气息吧。风煜祺站在门背后,看着院子里那个专心致志的女孩,心中如是想着。“宵儿,你方才做的什么好玩意儿,可否取给我一看?”凌霄出门前到柴房再看一下风煜祺,却见他正笑吟吟地坐在床边,对她道。“自然可以。”凌霄献宝似的拿出自己悉心编制的花链,选其中最美的那条递给风煜祺。风煜祺拿在手中,看着手中娇艳的花朵,被一根细细的丝线串在一起,极是娇美,赞道:“宵儿真是心灵手巧。”凌霄平时可没少听人这般夸赞,这回却不知怎的红了脸。“这串送我可好?”风煜祺柔柔央道。“啊?”凌霄愈发不好意思起来,“不过是……”看到风煜祺露出失望的眼神,她又立刻改口道:“既然风哥哥不嫌弃,那自然拿去就好了。”风煜祺露出一个笑容来,摸了摸袖子,才反应过来,身上穿着的早已不是自己原本那件衣衫。“风哥哥是在找什么东西么?”凌霄见此,问道,转而又解释,“你原本那件衣衫实在太破,还带着血迹,我就把它烧了,不过里面并没什么东西。”想来是逃跑的时候掉了,风煜祺原本是想将自己的玉佩送给凌霄的,现在却……不过也好,那玉佩,只要略精明的人就看得出来是皇家之物,还是不要拿出来了。风煜祺将凌霄花链珍而重之地藏到怀里,想了想,取下脖子上的那条项链,递给凌霄,若无其事道:“我也没什么送给宵儿的,这就当是我的回礼吧。”这条项链,凌霄是知道的,从刚把风煜祺救回来的时候,他就戴着。那是一条红绳子,底下坠着一块蚕豆大小的彩色贝壳,极是精巧,不过似乎并不贵重,戴在他这样明显是富贵少爷的脖子上,她还一度觉得有些奇怪呢。现在见风煜祺将此物送给自己,凌霄眼中蹦出惊喜,本还想着推却,但想想,反正也不是什么名贵之物,要是不收反倒矫情了。何况,她本也喜欢,便大大方方接了过来,道了声谢。这看似只是两个孩子间互赠礼物,却不想多年后由此衍生出那样多的故事……凌霄看着时辰差不多了,跟母亲和风煜祺道了别,并带了些买布的银钱在身上,就出去了。这回她记挂着买布的事,便没太多心思卖花链,就卖出去了三条。不过她也不多作计较,收起东西便去了布料店,依着母亲的嘱咐,买了刚够给风煜祺做一身衣服的布。接着,顺路去看了看刘伯他们。等忙完这些事,日头已经很高,快到午膳时分了,凌霄便加快脚步往家赶去。虽然今天小生意并不好,但是凌霄的心情却很好,抱着怀里的布,想像着风煜祺穿在身上的样子,眼睛就眯了起来。虽只是粗布,但这是她一匹匹仔细挑选,在同种颜色的众布料中选出的最干净、最光滑的一块。老板见此不但不生气,反而还赞她懂事,让了两文钱的利呢。凌霄带着东西刚跨进小院,就见平日里最是悠闲的土豆向她跑了过来,似乎带着一些惊慌。“土豆,真对不起,这几天都没有关心你。”似乎已经好几天没看到土豆了,由于风煜祺的缘故,凌霄也没顾得上照顾它,此刻见它突然蹿出来,有些愧疚地蹲下身抚摸两下,安慰道。“喵呜~”土豆好像听明白了主人说的话,回应了一下,不过还是有些烦躁的样子,还扭头望了望屋内。凌霄一心想着给风煜祺做新衣衫的事,并没有注意到土豆的异常,还以为是自己没有关心它才让它烦躁了。“土豆,乖,今天下午我找黎烨哥哥一起去他说的那条秘密小河里钓鱼,今晚你就有美食吃了。”凌霄站起来,暂时不去管它,顺便看了一下边上的鸡棚,那几只芦花鸡长得愈发壮实了。她抓起一把鸡食撒到里面,引起几只小鸡的争抢,而最大的那只鸡妈妈悠闲自在地躺在角落里,不时从嗓子里发出几声“咕咕”的声音。寻思着明天一早过来看看,能不能多捡几个鸡蛋,再给风煜祺补补身子,凌霄边想着边往屋内走。结果,她刚刚走进屋内,就吓得愣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