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想起当年这惨绝人寰的一幕,他的心脏就像在被千万条虫啃噬吮吸一般的疼痛难忍.为了一个邪恶的秘术,他不止做了人人唾弃的叛徒,还亲手葬送了自已至爱的骨肉……可是他又得到了什么?那个叫小美的姑娘说得对,这里哪有人间的千万分之一好啊!当初他来投奔大君,双主是有交换条件的——大君帮他躲过祖宗亡灵的追杀,教他秘术,而他则终生效忠大君。可是由于他一直心有牵挂,总是想起女儿的死而自责不已,所以不能专心练功,导致走火入魔,下半身也因此不能随意变回人形。就凭他现在的这副样子,也只好呆在洞邸,哪都不能去了。这一晃就是五百年。五百年,五百年的人间又变成了什么样子?有的时候,他偶尔也会记起汗流浃背的夏天、冰镇的酸梅汤、过年时穿的新衣服、封在红包里的压岁钱,还有女儿扎在头上的蝴蝶结。如果女儿还活着,如果他还在人间,早就子孙满堂了,那些小孩儿会满屋子绕着他跑,一口一个“姥爷”地叫。可是这里,什么都没有,他的身份也只是一个下人,他们叫他“雷隐”;这里也没有可口的饭菜,他习惯吃那些形形色色的虫子,不管是有毒的还是死去的;他的身体完全变了形,再不需要什么合身的衣服,只需要一年到头披着一件长长的大袍子。一年四季,整整五百年,这里只有刮不完的风,永远都没有春天。他所做出的牺牲并没有让他得到他想要的一切,也许他还要在这里等上很多年,等上很多年怨天尤人的生活。有时候,有时候,他也会怀念,他也想流泪。尤其这个叫小美的姑娘,她的倔强,更让他感到了自已的卑微。他只是一个被利欲折磨的人,再没有那种不顾一切的骨气。屋外突然响起震耳欲聋的扑啦扑啦的声音,大群的乌鸦一霎时欢呼雀跃。他知道,是乌云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