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村子里休整了到次日,李崇安和道院先前来的人碰了面,道院现在已经可以住人了,不过开伙的话,还得去山上进行几趟采买。道院的山门在太苍峰下,面向南边,无涯祖师酷爱坐北朝南的朝向,太苍峰上如今有一千三百余间屋舍,都按照郑进元和他师父商量好图纸一一建妥,梁先生一直待在这里,郑进元因为有个公主妈,不得不回去承欢膝下,这才半道上撤出来的。李崇安拨了一部分人去买一柴米油盐之类开伙要用到的材料,并着采买一些食材,山中气温低,就是这时候天气大热,山高林深处,肉也能放上三天不坏。所以这一趟可以多采买一些,等安顿好再拨出人来每天做这件事,好在马车多得很,赶着去采买来回快得很。在李崇安忙着这些事的时候,程帛尧就和滚滚一起领着李易、郑进元和张放知,并着另外几位师兄一块儿去探险。林三坡子那里,据当地山民说,是个大有古怪的地方,不知道从哪年哪月算起,那里就积年不散雾。林三坡子里有口水潭,水潭往外流出来的水也是冒着滚滚雾气的,山民们给他们指了路去水渠,滚滚冲到水里喝了一口,然后说:“嗯,去看看。”“这水怎么样,有什么东西?”程帛尧问道。“没什么东西,这水比别处的好喝些,是冷泉,按你们凡人的说法,是沏茶最好的水。”滚滚说完就蹦到某位师兄肩头,来了一句新学的,它觉得相当有气势的口头禅:“格老子的,给老子走起,向那边那边,你慢到起。树叶子刮到眼睛了,别给老子整瞎喽。”师兄基本不拿滚滚当回事,你说你身为一只妖,还自称是大妖,这么柔柔软软,爱打滚爱卖萌,还爱爆粗口,这种反差简直让人一边吐血一边想让人无视掉它。一路沿着冷泉向林三坡子进发,一侧的小径上长满深红浅紫不知名的野花,小蓁蓁就最喜欢这些。有位师兄很解味儿地给蓁蓁拿枝条编个圈儿缠上花朵给蓁蓁戴上。蓁蓁喜欢得不得了,连连给人几个大大的笑脸,震得师兄的小心肝儿直乱颤。“蓁蓁啊。你觉得你能想起从前的事来不,要是不能想起还好啊,要是想起来了,你说你现在天天爱漂亮的样儿,找回记忆后会不会很别扭呢。你看你啊。爱穿深红浅粉的裙子,喜欢山茶芙蓉花簪,还爱戴各类玉石珠宝小首饰,要变回去了肯定会后悔你现在自己干嘛要臭美的。”程帛尧现在想到的是李无涯的画像,那么一个人,脑袋上戴个花环倒也不是不能看。就是……跟高人形像就相差甚远了好不好。“我肯定想不起的,我决定了,这辈就好好做个姑娘。挺好的嘛。娘,上辈子我要是头猪,是只蛇,难道这辈子我还爱吃猪食,喜欢趴草丛里咬人不成。放心了放心了。就算我有机会我也不要想起来,当个姑娘多好。当小孩子多好,我才不要变回李无涯呢。他那一辈子好凄凉的好不好,娘有爹,爹有娘,舅舅有舅妈,外公有外婆,爷爷有很多个夫人,大伯有大伯母和李朔哥哥,但是李无涯有谁呢。你们说他有道院,有太祖那样的知交挚友,可在我看来,他什么都没有,要不然他为会么要一个人风里来雨里去,为什么要一个人孤独的死在昆仑山里。”蓁蓁虽然学的多半是程帛尧的思维方式,但她同时也继承了来自李崇安的种种想法,这一年来慢慢的自然也形成了她自身的看法。程帛尧想了一下,如果是她的话,确实不愿意孤孤独独地一个人挂在一个陌生的大山里边儿,就算要扑街,也要扑在最热闹的大街上,这样才对嘛。当然,什么样的场景,都比不上挂在自己最爱的人怀里虐心虐肝虐肺:“你这么一说倒真是,对,做小姑娘挺好,尤其是你这么厉害的小姑娘,等你长大了,光是裙下之臣就得一年收个几车,绝对不会空闲去凄凉寂寞孤独。”对此,小蓁蓁才不打算接话,她亲亲好娘亲有的时候真的相当让人无言以对呐。见大闺女不愿接茬,程帛尧就想着问一问师兄是不是快要到地方了,前边有师兄去探了路回来,却不知道正在商量着什么:“师……”“嘘,给老子安静点。”滚滚忽然麻溜地怕到旁边一棵树顶上,机警地向着四周望去,然后又很快下来,不过看起来情绪相当不稳:“我叉叉你个圈圈哟,不带这样耍老子滴。”“滚滚,你又怎么了?”养这么只炸毛的宠物,就得预备随时被它整得一惊一乍。滚滚看起来有点愤怒,但更多是恐惧,恐惧的情绪里也是充满了怨怼的:“老子叉叉你个圈圈,程帛尧,李无涯这个混帐东西把他的记忆留下来了。不是有个叫徐道林的人吗,他连执念都可以留下来转世投胎成一个活生生的人,为什么不可以把他的记留下来弄成另外一个样子!”这……好像真的没问题,师兄们一听也聚拢过来,齐齐看向滚滚,不时还要抽个空看向她怀里的蓁蓁:“所以呢,不会是他的记忆在这里吧?”“格老子滴,就是在这里,这个寒潭就是他记忆化成滴,格老子,刚才老子还喝了一口,简直要命。”滚滚上蹿下跳,看起来整个儿都不好了。蓁蓁眨巴眼睛,一脸无辜,这和她这一世真的没有关系啊。唔,又增加了一个不找回记忆的理由,如果她找回了记忆,前世的恩怨情仇,今生她还要负责的。这样麻烦,她才不要!“怎么找回来?”程帛尧现在已经不在乎大闺女找不找得回了,反正现在大闺女也够热闹,关键是到底是她揣了几个月包子才生下来的一团肉,还是希望大闺女能好好过日子,而不是因为前世的记忆继续走上那条和人掐到死的老路子。“这个别问老子,老子也不知道,老子肯定要死了,老子居然喝了李无涯记忆所化的泉水。老子死了,蠢女人你要给老收个尸,然后给老子立块碑,碑上写‘天下第一大妖朱疵”你要写滚滚,老子生生世世追杀你。”滚滚开始顾影自怜,人生真是一坨一坨的狗屎。众人看向蓁蓁,蓁蓁晃晃小脑袋,表示她也不清楚:“我不记得。”这时滚滚开口了:“喝水。”“喝多少?”“取湖心水三两喝下去就可以了,不过,蓁蓁你要想清楚。李无涯当然跟很多人存在前世缘法,但也和更多的人结下过仇怨,甚至不止是人,有些存在不是谁都能惹得起的。我虽然自称大妖,但在九大妖里,我只是垫底的。这九大妖你一个人就得罪全了,老子不是有道哥压着,早吹口气把你吹成灰了。”朱疵虽然是灾祸之主,但年朱疵有一条好处,践言守信。“我本来就没打算喝,我才不要想起以前的事来,我就要做自己,做李蓁。李无涯那样的高度,我也觉得自己做不到,所以还是做李蓁好。”花两辈子做同一个人,蓁姑娘觉得自己太吃亏,既然两世为人,当然是两世人了,干嘛非得两辈子都一个性格脾气。而且,她这辈子是个姑娘,姑娘多好,姑娘注定被人当成花儿一样呵护,何况她有个好妈有个好爹,将来还会有好弟弟,她做姑娘她骄傲,她做姑娘她自豪!蓁蓁的想法,朱疵能猜出来一点,毕竟他们俩都是从程帛尧那得来的关于人世的种种想法和观念,所以算是心有灵犀。朱疵在心里暗暗为将来的蓁姑娘相公默哀一刻钟,来头这么大的姑娘,出身这么好的姑娘,谁娶谁倒霉,真的!“真不考虑考虑吗?我觉得找回来也不错啊,想想你这辈子什么都不用学了耶,直接就什么都会了。”程帛尧凭良心建议道,反正她觉得记得上辈子的记忆就挺好的,省多少事儿呀是不是。不愧是继承了来自亲妈的脑筋,蓁蓁还真仔细考虑起来:“好像也不错”朱疵听罢,真想吹口气把程帛尧给吹没了才好,它怎么就落到这么一宿主,道哥你不懂妖啊,居然让老子认这么一主,真真要了妖命了。“不行,还是算了。娘,我这辈子是个姑娘,干嘛要学那么多,我只要负责长得漂亮一点,礼仪学规整一点,将来找个好夫君就好了呀。”蓁蓁说完,觉得这才是对的,找个好夫君,什么烦恼都没有了。凭着她的出身,将来只要长得不是太不堪入目,基本都能尽着赶地挑好少年,干嘛要那么累死累活的。身为姑娘,只需要负责对自己好一点,爱自己多一点,剩下的事情都交给身边的人去做,嘤嘤嘤……做姑娘真是太幸福了。道院来的几个师兄一个个恨铁不成钢的叹气儿,这真是祖师转世投胎的吗,别是算错了!PS:嘤嘤嘤,没来得及赶回来~现在才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