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耸耸肩,拍着他的肩膀道:“有见地,你小子终于说了一句人话。可是,二百米的射程,谁敢保证一枪就令怪鼠头目毙命?”“等,等待机会,等它们走近点,你这个神枪手可要表现一下呗!注意,九双眼睛都在热切地望着你,其中还有两双美女的明眸。”“你小子看似是溜须拍马,实际是施行威胁,阴险,阴险。”我端起枪朝前瞄了瞄,“不管怎样,我也得试一试。”与此同时,怪鼠头目向后甩一下头,它身后的怪鼠宛若接到命令般,排成两列,慢腾腾地向前推进。看来它们还有所顾忌,不敢贸然进攻。“各就各位,瞄准怪鼠的头部或眼睛,听我号令。”我命令大家进入战斗状态。突然,怪鼠的阵势一变,变成四列纵队,头目转到后面,成了殿后压阵。它的前面始终有两只怪鼠不离不弃地挡着,如此一来,就是百步穿杨的神枪手也徒呼奈何。都说老鼠听得懂人话,可能是头目听到我们商议先打它,因此临时改变阵势吧!狡猾的怪鼠!“在战斗中,不能身先士卒的头目,定然是贪生怕死之辈。”苏仲平咬牙切齿地盯着前方,“我们即便打死挡在头目前头的保镖,也能把头目吓得大病一场。”这个苏仲平,时不时发惊人之语,常常弄得我啼笑皆非。不过,他的话也有几分道理,人们常说胆小如鼠,老鼠应该是最怕死的,如果开枪击毙它的同伴,可起到杀一儆百的效果,其他鼠辈必定会吓得屁滚尿流。于是,我射击的目标不再锁定头目,而是对准挡在头目前面的所谓保镖。群鼠走路绝不爽快,边走边东张西望,走走停停,小心谨慎。它们左嗅嗅,右嗅嗅,莫非寻找烤肉的香气,不得不像狗一样,使嗅觉高度运转。二十分钟过去了,它们只走二十多米。如此走法,跟蜗牛爬行没有两样。我转眼看看战士们,发现他们的额头都渗出汗珠。最夸张还是刘鸣,他单膝蹲着,枪托紧挨着脸颊,而脸颊上挂着大颗大颗的汗珠,比清晨草尖上的露珠还要大得多。我皱皱眉头,故作轻松地说:“大家别紧张,怪鼠只是比罪犯大一点,而罪犯有时还手持武器,怪鼠却是赤手空拳,没什么可怕的。刘鸣,你说是吗?”“是,是……是啊!”刘鸣抬起头,腾出左手来拭了一把汗,惨笑一声,“不过,怪鼠与人不同,它是打不死的。”正是这种思想弄得他们神经兮兮的。我心里有点怒火,一个经过专业训练的刑警,居然说出这种丧气话。我咬着嘴唇,努力克制住怒火,但遗憾的是,吐出口的却充满火药味:“什么打不死,它们是魔还是神?你刚才烤的是谁的肉?我简直不敢相信,这些自欺欺人的话居然出自一个刑警之口。它们也不过是血肉之躯,也有着与其他动物一样的致命之处。如果你能命中它们的头部,将它们的脑浆打落,它还能不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