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三小姐经过在“同兴斋”的几个月实践,对于古代的化妆品,已经有了充分的了解,如何化腐朽为神奇,利用这些低劣的粉质膏类打造美人,她已经颇能得心应手。前世里,化妆课程可是贵族小姐们的必修课,也是少数渺渺稍感兴趣的课程之一,到了这里,自然可以大展身手。当郡主睁开了眼睛,原本暗黄的脸色已经提亮,颊上两点腮红微扫,隆鼻俏唇,眉眼含春,一个青春少女的靓丽风情纤毫毕现。一款结合了这个时代部分元素的毛衣收紧婀娜的身姿,膝下襦裙飘逸,靴底绣花隐现,活脱脱一个临界仙子,飘然降到人间。这一幕,完全颠覆了郡主固有的形象,原本的还带有婴儿肥的脸上,粗眉大眼,暗黄皮肤,加上大大咧咧的举止,纵使环佩叮当,那也是一个“男人婆”的典范好不好?郡主本人,自然也欢喜的无以复加,她早就明白自己到了婚配的年龄了,也尽量注意了举止言行和穿衣打扮,但就是一直没大效果,爹娘请了宫里的嬷嬷来指点,收效还是甚微,自己一直暗恋着的那个男人,从来不肯多看她一眼。“渺渺妹妹,这真的是我?哦!我要去找娘看看,妹妹等等我——”郡主在镜子面前旋了几旋,又着急麻慌的飘走了,也难为她,穿着那么高跟的靴子,也能如履平地。渺渺笑倒,就着丫鬟送上的水盆洗手,这一刻,再没有人用看乡下丫头的眼光来看待她了,都思谋着能从这小姑娘那儿学到化妆的一招半式,那,在这王府里,可不就得横着走了?郡主就再也离不了了吧?郡主大变身,如同一只花蝴蝶一般翩翩舞了大半个王府,看呆了所有人的眼睛,尤其是王爷和王妃,和那位疼宠妹子的世子大哥,丑小鸭变成白天鹅,最欣喜的,就是至亲的亲人了吧?这位世子,便是曾带着郡主去龙湾镇罗家酒店的客人之一,那道“佛跳墙”,也深深的印在了他的脑海里了。知道妹妹的装束出自于那个来自民间的小丫头,世子跟王爷夫妇一样的心思,一定要见一见这个神奇的小姑娘,怎么就只是八九岁的年龄,偏偏如此本事能耐的?会吃会穿会化妆,到底,还会些什么?于是,渺渺在大家的期盼中登场,正式拜见王爷王妃世子世子妃,下人们送上了锦垫,给三小姐跪拜所用,被小丫头装傻充愣的,给混了过去。郡主扯了渺渺到老娘跟前:“娘,看看我这妹妹,多好玩!”渺渺及时忍住了,没让自己翻出白眼珠子来,就咱这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美人坯子,那能用好玩来形容的吗?郡主的娘,除了皮肤暗黄些,可以算得上是个标准的美人,行动举止优雅端庄,只在眉宇里,暗藏着一股英气。这是渺渺喜欢的类型,想来郡主身上的那股子豪爽,也是从这里来的。“王妃真漂亮!”渺渺见了喜欢的人,口头上也是极会哄的,更何况王妃真的挺美,正是女人家最适合雍容华贵的年龄,暗紫色的衫裙,简洁的绣花纹饰,那么的熨帖又舒适,一看就知道,这是个懂得享受生活的女人。小丫头的月牙眼里面,全是源自真心的濡慕,阅人无数的王妃,被感动了,她生了三个儿子,却只得一个女儿,所以对郡主格外宝贝,现在再看见小小的可爱丫头,忍不住就搂入怀里,越看越欢喜。“珊珊小时候也是这般招人疼,哦,可惜转眼就大了,不如小渺渺好玩了——”敢情,这母女俩形容别人,都喜欢用“好玩不好玩”来表达喜恶的!渺渺恶寒了一下下,到底也享受了一把王妃的拥抱,软软香香的,很是舒服呢,于是小姑娘也回抱了一下王妃,还拍了拍王妃的后背,这是近几日诸葛常对她做的,很舒服,就想也不想的也去轻轻拍打。女人的心,总是柔软的出奇,得到三小姐这般贴心的拍打的王妃,差点儿没哭出来,把三小姐放在地上,指指王爷:“好孩子,去给王爷见个礼。”郡主跟她老爹耍宝:“爹还记得上次我说过那道好吃的菜吧?就是我这妹妹想出来的,那滋味儿,我馋了多少日子了都——不行,渺渺妹妹,你今天得再做一回那菜,姐姐要吃,必须吃!”得,也不用跟王爷见礼了,郡主扯着渺渺就往外走:“别见来见去的了,等吃饭的时候,再见得了,爹娘哥哥嫂子,我们还有事情要忙呢!”大丫头拉着小丫头,风风火火就走出去了,曾珊珊那一身新衣裳还得出去显摆呢,怎么有耐心在家里磨磨唧唧?这样也挺好,渺渺吐了吐舌头,被郡主逮到了:“还不谢谢我为你解围?就知道你不愿意在那儿正儿八经的行礼,我也不愿意!”两个人相对而笑,一下子,许久未见的些许陌生,烟消云散,彼此的心里,更加亲近起来。“姐姐真的想吃那道‘佛跳墙’?那得提前一天准备食材,今儿可吃不上呢!”渺渺提醒道,反正王府里的厨子得不少,自己手下工夫差点儿不要紧,光动嘴安排就行了嘛。“你今儿才到,我怎么好意思让你忙活?就是说说而已,我们去逛街怎么样?或者,咱去——看蹴鞠?”郡主说到蹴鞠,满面娇羞,神态极不自然,又是扯衣襟又是摸头发的,似乎,这个建议,耗费了很多心力。古代的蹴鞠,就是现代的足球啊!渺渺也来了兴致:“我喜欢去看蹴鞠,是男人踢还是女人踢?热闹不?不过——得跟门房说一声,诸葛哥哥可是说了,要在午饭前来接我呢!”郡主的脸上马上笑开来:“渺渺喜欢,那就去看蹴鞠,就叫诸葛洛奇去蹴鞠场找我们好了,正好,宰那小子一顿好的,你可不知道,他做那买卖,可能捞银子了,大小铺面,据说得有几十间,还不连京城外面的呢!”二人定好路线,郡主草草吞了几口点心,就拉着渺渺上马:“你跟我骑一匹,保证摔不了你。”“我不要,我自己骑一匹!”渺渺挣脱郡主,对着马厩里那十几匹宝马良驹直流口水,这可真是腐败啊,当年支家豪富,也不过每个家人豢养一匹马而已。“哦?你会骑马?没开玩笑?”郡主呆了一呆,看向三小姐的小身板,明摆着还没马背高呢,小人儿一个!随便你嘲笑好了,渺渺是见到好马,就拔不动腿了,虽然不及黑风投缘,到底也瞧中了一匹灰色的高头大马,凑过去,从身上掏出一个纸包,打开来,是一堆白糖面子,正是长期为黑风和自己解馋的东西。马夫想要上前阻拦,被郡主拦住了,眼看着小人儿站在灰马头前,嘴里嘀咕着,把纸包捧在手心里,良久,那灰马似乎被说动了,伸了大舌头,卷走了那个纸包,“扑簌簌”的,白糖面子洒落下来,当然,也被那马吃了一部分。三小姐得意的对郡主回头:“姐姐,我就骑它了!”马夫的脸,顿时苦了下来:“这位小姐,这马是我们世子爷的,不能外借啊!”渺渺的小脸也苦了,恋恋不舍的去抚摩那只马头:“那就算了,我跟姐姐骑一个吧。”“小丫头真的会骑马?要是灰云肯让你骑,我就让给你玩一遭。”曾世子从远处踱过来,笑容隐隐的,很有兴味的样子。郡主也乐了:“渺渺,我哥说了,你就骑上去试试,这灰云可是我哥的心头肉,连我都不让动的!”三小姐眉开眼笑,也不客气了,双脚蹦着去解那缰绳,竟真的就把灰云牵出了马厩。灰云走过主人身边,还伸过头去厮磨了一下,但到底是没有停住。这事儿有些奇特,世子那奇怪的模样跟当初的诸葛大同小异,眼看着小丫头上马,竟然是先从马脖子爬上去的,绕一个圈儿,才翻转到马背上,缰绳一抖,两条小短腿一夹,就稳稳当当的小跑起来。郡主先是瞪了瞪眼睛,再看了看自家老哥的表情,心下大悦:“哥,我们走了,不在家吃午饭了——”也跃上自己的桃花马,去追上渺渺,二人笑说两句话,渺渺回身摆手,就那么扬长而去。留下世子爷,摇晃着脑袋,怎么也想不明白,一直训练有素的灰云,为什么就轻易被个小姑娘给诱哄走了。其实,人与动物之间,是讲究缘分的,有的人,天生跟某种动物投缘,亲近起来丝毫不费劲儿,也有的人,天生就跟某种动物有仇似的,不但不能亲近,还会互相抵触,彼此伤害。三小姐之于马,比她处理与人之间的关系时,还要轻松,就好像出自骨头里面的感应,她爱这种动物,从心底里,把前世对于黑风的眷恋,承继到了这一世。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