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绍达姆弹出现于1897年,由达姆达姆兵工厂军方总监克莱上尉设计。弹头尖端没有包覆而露出铅心,子弹射入人体后铅心扩张或破裂,因而扩大了创伤面,造成对人员的严重伤害。达姆弹100米距离上遭到达姆弹的直接命中,头部-100%的人会死亡,四肢-20%死亡,剩下的全部截肢,左胸(心脏附近)-100%死亡,右胸-70%死亡,腹部-70%死亡。所以达姆弹现已被国际禁止使用!定义根据美国国家步枪协会(NRA)的定义:一种在印度达姆达姆兵工厂发展的英国军用弹头,曾经在达姆弹1897年和1898年在印度西北边界和苏丹被使用。口径是点303英寸,金属外壳并没有完全包覆弹头前端,其铅质核心外露,来增加杀伤力。并没有被进一步改良,因为在不久后的海牙公约(1899年)就被禁止在战争中使用这类子弹。"达姆弹"一词也常被误用为所有入身变形子弹。简单整理如下:软头弹头:击入目标体内后更容易翻搅。中空弹头:同上,如果上面再加上四条容易割裂的沟纹,就成了俗称的开花弹,除了翻搅之外,也会在目标体内造成更严重的割裂伤。爆炸弹头:中空弹头内藏引信和火药,会在击入目标体内后爆炸。因为在大众传播媒体上时常见到以名气最大的“达姆弹”代称之,是否成为“约定俗成”的错误而成为达姆弹的广义定义,还有待历史验证。上述的各种变形弹头经过长时间的改良,在各方面性能上常比达姆弹更佳,也成为专业军工厂可能的产品。除了地下兵工厂外,一般再难见到已走入历史的达姆弹的生产了。名称来源达姆弹的名称来源于他的产地,英国设在印度的加尔各答附近的达姆达姆小镇的兵工厂。历史上的达姆弹出现于1897年,由兵工厂军方总监克莱上尉设计研制而成,他把7.7毫米枪弹去掉尖端被甲,**出铅心,就成了威名赫赫的达姆弹。此后出现了众多不同型式、不同口径,具有类似性能的枪弹。如:弹头壳尖端刻有十字切口或数条纵向裂纹的达姆弹、弹头前部开一纵孔或再在孔内放一细薄金属管的达姆弹、用铅或其他材料制成无弹头壳的软弹头的达姆弹等。致伤机理将弹头的尖端被甲去掉,露出铅心。当达姆弹射入人体后,铅心由于惯性作用从被甲内涌出,被压扁成蘑菇状,被甲发生扩张或破裂,迅速释放能量,扩大创伤出口,使弹头具有类似爆炸弹头的致伤效果。具体表现为弹头严重发生形变乃至破裂,导致人体组织出现喇叭状或葫芦状空腔,创伤面积是弹丸截面积的上百倍,在被命中时出现口径十几倍甚至更大瞬间空腔,对人体的血液循环系统产生巨大的压力。更令伤者痛苦的是,如果弹丸的碎片遗留在身体内部,那么就可能会造成铅中毒,即使侥幸碎片遗留在身体内部比较少,但是破碎的巨大伤口极难愈和,容易造成感染。弹丸命中人体产生类似于爆炸性质的创口,我们把这种状况称为称为“达姆效应”,我国民间把具有“达姆效应”的子弹俗称为“炸子儿”。达姆弹的杀伤力十分惊人,远超过常规弹头。达姆弹和具有类似达姆效应的弹头,具有可怕杀伤力,当然也具有极强的停止作用。由于达姆弹极高的致死率和对伤员造成的巨大痛苦,使得达姆弹成为一种十分不人道的武器。禁令1899年海牙公约的第三项声明《禁用入身变形枪弹的声明》,明文禁止“进入人体后易于膨胀或变扁的弹头”。而当时中国的代表清朝政府亦是签署国之一。此乃禁止入身变形枪弹在国际战争中使用,并未禁止其他用途,如反恐、狩猎等。入身变形子弹的全面禁绝曾在国际会议上提出来讨论,但并未成局。之后入身变形子弹仍然被广泛运用。据说1947年发生在台湾的二二八事件中,国民政府军也使用入达姆弹身变形子弹,在台北二二八纪念馆藏有实品。有部分历史学者认为在其根据的二二八事件口述历史资料中增加有关达姆弹的叙述只是为了操作历史事件。美国军队中目前普遍装备达姆弹,其也用于猎鹿,规定必须用入身变形枪弹来猎鹿,因为每人限猎一头。英国警方目前在反恐任务中使用入身变形子弹,因为很可能会“未审先处决”地把犯人杀死,在2005年7月22日巴西青年被误杀事件后,引发国际谴责。欧洲议会属下的一个特别委员会在1998年提出的报告中指出:扩张型弹头的杀伤力较强,致命率也比较高,对中枪的嫌犯来说,几乎等于不经审判而执行死刑,因此它们正考虑要对警察单位使用扩张型弹头进行管制。但是,具有达姆效应的特种子弹停止作用突出,侵彻力小,很难贯穿目标造成附带杀伤,所以具有达姆效应的各种特种子弹仍广泛用于反恐、狩猎等活动。2005年7月22日,巴西青年就被英国警察使用具有达姆效应的特种弹误杀。而美国根本就没有相关法令禁止扩张型弹头的使用,因此不论是打猎或是自卫用途,都可以看到这些弹头的身影,而且几乎所有执法单位都在使用,各大军火公司也推出许许多多不同设计的扩张型弹头,以满足市场需求。加拿大长久以来一直将具有达姆效应的扩张型弹头归类为爆炸物,完全禁止使用。但在执法单位的强烈要求下,1996年通过将中空弹尖包覆型(JacketedHollowPoint,JHP)改列为管制使用的爆炸物,有限度开放,仅供治安单位使用。流言及破解达姆弹在民间俗称“炸子”或“开花弹”,大概是各类枪弹中名气最为响亮的一种。与之有关的坊间传说很多,特别是关于其弹头构造和制造方法,有着许多神乎其神的传言,比如说其弹头内装有炸药或者水银,不管击中人体任何部位都会致命,或是将枪弹在头发或鞋底上蹭几下就能变成达姆弹等等。虽然达姆弹具有巨大杀伤力这一点是不争的事实,但这些传说基本上都是以讹传讹或是捕风捉影。[1]流言之一:达姆弹装有炸药达姆弹[1]对于真正的达姆弹来说,弹头内不含有任何炸药成份,其杀伤力完全得益于弹头的独特设计。当高速飞行的达姆弹击中有生目标时,由于肌体组织比空气密度大得多,弹头会受到极大的阻力。由于铅比较软而且有一定流动性,弹尖部外露的铅会首先变形,进而撑开并撕裂弹尖周围的被甲,而如同花瓣般张开的被甲会由于人体组织的阻力,不断向后变形和翻卷,弹头直径会变得更大,因此在弹头边旋转边前进的过程中伤道是逐步扩大的。随着弹头能量的完全释放,产生的瞬时空腔会相当可观,而且由于径向尺寸增加,加上尖利的被甲边缘对途经的肌肉组织的破坏,造成的永久伤道也很大,从弹头上脱落的被甲碎片和碎铅屑也会在伤道中以不规则的轨迹运动,造成难于处理的多发伤道。因此,达姆弹远比全被甲普通弹头直接穿透人体造成的伤害大得多,当然这其中没有炸药的任何功劳。那么有没有弹头内装炸药的枪弹呢,答案是肯定的。在早期设计的枪弹中,的确有一类弹头内带有炸药的品种,称为爆炸弹。各国设计的这种枪弹结构都大体相同,一般用在航空机枪上,通常具有爆炸/燃烧的双重效果,用于指示弹着点或射击飞艇、气球、飞机等薄皮易燃目标。其中,比较典型的是英国早期生产的一种,303口径爆炸弹,该弹弹头内部设有一根铜管,内装少量的钝化硝化甘油炸药,管底装有黄磷或黄磷基物质作为助燃剂。但硝化甘油很不稳定,因此这种枪弹贮存和使用都比较危险,很快就被淘汰了。到二战期间,只有大口径机枪弹上还在广泛使用爆炸弹头,这种弹头一般在头部都有单独的引信,结构类似于缩小比例的炮弹。而普通枪弹中只保留了爆炸燃烧弹作为一种辅助用特种弹,典型的有德国的7.92毫米B型爆炸燃烧弹和俄国的7.62毫米3D燃烧弹。二者弹头结构基本相同,弹头前部均装有燃烧剂,中部装有用来引燃燃烧剂的击针和针刺火帽,尾部有铅垫密封。这类弹头在碰撞到人体这样的软目标时,也有爆炸燃烧的可能,此时的杀伤效果一点不比达姆弹低。[1]流言之二:“水银弹”的存在这种说法的源头来自于1981年2月由群众出版社翻译出版的《豺狼的末日》。该书作者是英国政治惊险小说家弗·福赛斯,他的作品以丰富的知识面和巧妙的细节安排而见长。该书描写一名代号“豺狼”的职业刺客,受雇刺杀法国总统戴高乐的虚构故事。为完成任务,“豺狼”自己设计了一支可以拆开并藏匿在拐杖内的小型狙击枪,并为其配备了弹头内灌有水银的“炸子”。书中对制造这支武器以及枪弹的过程描写非常详尽,给所有看过该书的读者留下了深刻印象。该书在西方影响很大,1973年还被拍成了同名电影,在国内也曾多次再版,因此“水银弹”的说法也不胫而走。水银有毒,同时密度和流动性比铅更大,理论上确实能提高达姆弹的威力。但这种设计看起来似乎可行,实际上却没有多大的应用价值。书中提到的“水银弹”是用一种镍铜合金被甲,22马格努姆步枪弹改造而来的,由于弹头体积有限,水银是通过在弹头纵长部分钻孔放入的,然后用熔化的铅液密封。而水银常温下是液态的,受热后会产生剧毒的水银蒸气,吸入或皮肤接触这种蒸汽都会造成中毒。即使在常温下,如果没有良好密封的话,水银也会缓慢挥发,因此制造和使用这种弹头对使用者本身来说就有很大的风险。水银还有一个特性,就是能与铜等多种金属互溶生成相应的汞齐,对密封条件的要求很高。就弹头本身结构来说,由被甲和铅芯组成的“外壳”必须足够厚,以保证内部的水银能够承受发射时的高温,而且不会因为强大的离心力而过早破裂释放出水银,这些条件在实际中是很难满足的。最关键的一点是,由于“外壳”与内部的液态水银无法紧密结合,因此“外壳”在膛线作用下旋转时,无法带动水银一起旋转,而水银的密度又比“外壳”大得多,这样的结果只能是弹头出枪口后立即失稳,根本不能准确命中目标。最后,即使能够一同旋转,但在打孔、加注水银和密封的过程中却很难保证每颗弹头的份量都一样,弹头有轻有重,自然弹着点不可能保持一致。所以“水银弹”就像“冰弹头”一样,虽然符合物理学上的定义,但在操作中却是无法实用化的。[1]流言之三:普通弹可以改造成达姆弹对这个说法最直接的支持,来自于一组一战时期英军士兵利用早期李一恩菲尔德步枪上的弹仓隔断片改制达姆弹的照片。这组照片一共三张,第一张是士兵将,303步枪弹的弹尖部插入步枪弹仓隔断片的扳手孔内,第二张是用力撬动枪弹本身,使弹头尖部折断或变弯,第三张是取出的枪弹外观,可见弹尖部已经折断或弯曲,这样原本普通的制式枪弹就变成了达姆弹。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英国当时使用的是,303MKⅦ步枪弹,其弹头尖部为铝或压缩纤维,其下才是铅芯,这与当时大多数步枪弹弹头内全部填充铅芯的结构并不一样,同时303步枪弹弹壳颈部较长,弹头装入弹壳的长度比其他枪弹大得多,综合这三个原因,才能这样轻易地将弹尖折弯。如果换了别的弹种这么干,尤其是像德国毛瑟7.92毫米S尖弹这类弹头装入弹壳较浅、弹头内又全部为铅芯的枪弹,弹壳口部首先就会因承受不住而出现变形,弹头会直接脱落。所以,这种做法并不具有普遍意义。而在国内流传甚广的一种说法是,只要将普通弹的弹头在头发或鞋底上蹭几下,就成了达姆弹,这就更是无稽之谈了,头发和鞋底并不是砂纸或锉刀,其摩擦力远不足以破坏弹头被甲,顶多是使被甲表面变得粗糙,还不如直接在地面磨几下更加来得靠谱。另外,瑞士国家弹道研究实验室曾做过大量相关实验,他们的研究表明,简单地通过剪断弹头尖部、磨平弹尖或给弹尖钻孔等手工方式来使普通弹头射入目标后“炸开”,是不太现实的,因为枪弹的终点效应和弹头种类及具体结构有很大关系,而且这种手工改制的弹头精度没有保证,在自动武器上使用时容易造成卡弹故障,总体来说无法与工厂里专门制造的达姆弹相提并论。[1]流言之四:伤口巨大则证明一定是达姆弹击中早先人们在没有了解弹头在各种特殊条件下的杀伤机理的情况下,笼统地认为只有达姆弹才会造成恐怖的巨大伤口。但随着人们对创伤弹道学的认识不断深入,发现其实任何能在短时间内释放巨大能量的弹头,均可以造成与达姆弹类似的效果,即便是普通全被甲弹头也能如此。最常见的一种情况就是跳弹,即正常稳定飞行的弹头以某种角度碰撞到较硬物体表面后,发生了反弹,改变了弹头飞行的轨迹和稳定性。如果这种弹头又击中人体,由于弹头碰撞后已经发生变形,变得很不稳定,一般会以侧面撞击目标,进而弹头发生解体和破碎。这类伤口一般较浅,但弹头在进入目标很短距离后就将能量释放完毕,伤口尺寸会比较大,损伤破坏较为严重,看起来几乎与达姆弹的杀伤效果无异。有时弹头的杀伤效果与被甲的结构和材料也有很大关系,比如说二战期间日本使用的6.5×50毫米SR有坂步枪弹,弹头较长,为使其质心保持在靠后一些的位置上,弹头被甲前面的弧形部分很厚,而圆柱部分较薄。虽然38式步枪缠距小,弹头转速高,相对比较稳定,但弹头出枪口后章动效果比较明显,近距离内击中有生目标时极易失稳翻滚,发生严重变形或断裂,杀伤力和达姆弹类似。但章动消失后,进入稳定飞行阶段,弹头就不易翻滚,造成的伤道比较平直,杀伤效果明显降低。这也是同一种枪弹在实际应用中对其杀伤力有着截然不同的两种评价的原因。战争后期由于物资短缺,日本生产的有坂步枪弹被甲质量明显下降,瑕疵较多,但击中人体后变得更容易破裂和翻滚,杀伤力反则比以前的产品有所增加。此外,20世纪60年代以后出现的几种小口径军用步枪弹,在设计上也都利用了这种失稳杀伤原理。典型的象美国5.56毫米M193步枪弹和俄国5.45毫米M74步枪弹。M193弹头初速很高,但膛线缠度设计刚好使其能够在空气中稳定飞行,一旦碰到人体立即就会失稳、翻滚、破裂,造成很大的杀伤后效。但该弹没有钢芯,而且稳定性偏低,侵彻能力受到很大影响。后来的M855弹在铅芯前增加了钢尖,增大了弹头质量,以提高其稳定性和远距离侵彻性能,但这也带来了停止作用不及M193弹的问题。而M74的弹尖部为一空腔,钢芯头部还有铅套的延伸部分,当弹头碰撞到目标后,空心弹尖很容易变形弯曲,弹头减速后,钢芯前面的铅套发生位移,促进弹头进一步失稳和翻滚。由于其弹头长径比达到4.52左右,因此能量释放迅速而彻底。M193和M74的杀伤力已经在越南战争和阿富汗战争期间得到了证实,因此也有人谴责这类枪弹是变相的达姆弹。[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