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然背着莫米回到家,还没进门就对着家里喊道“妈,妈,我们回来了”王淑婷正在厨房里起火烧水,听到莫然的喊声,忙拍拍手出了厨房,走下家里的小坡,“来,把米儿交给妈”王淑婷解开莫然身上的背带,把莫米抱了过来。莫然把背带折叠好拿在手里,然后跟着王淑婷沿着坡道回了家,回到家看到莫永恒还没有回来,莫然猜想莫永恒放下去的兽夹应该是有收获了。王淑婷抱着莫米回了家,没看到莫永恒,不由地问“然然,你爸呢?”“哦,爸去山上看兽夹了,去了有一段时间了,我还以为他会回来得比我早,没想到现在都还没回来,估计是猎到好东西了,所以才没回来”莫然把背带放回王淑婷房间里装衣服之类的纸箱里,对客厅里的王淑婷说。王淑婷明了地点点头,抱着莫米把了一把尿之后,对莫然说“然然,洗澡水已经烧好了,你快点找衣服去洗澡了,不然待会儿天黑了就冷了”“嗯,我这就去找衣服”莫然点点头,来到自己房间,脱掉鞋子踩到**,开始从竹竿上找今天要换洗的衣服。现在虽然还是初冬,可是因为和安县是粤省最北的地方,气候还是比较冷的,尤其是太阳下山之后。莫然找好衣服,飞快地去了厨房舀了几瓢到洗澡桶里,对好冷水提着进了洗澡房。王淑婷看着莫然跟时间赛跑的样子,博不由地笑了,这丫头,自从上一次发烧醒来之后就特别怕冷,这才初冬就穿着厚厚的三件衣服了,真不知道再冷一点的话她要怎么过。莫然不知道王淑婷的心思,只是拿着毛巾飞快地擦遍了全身,然后把桶里剩下的水一股脑地倒在了身子,拧干毛巾,擦干身体,再飞速地穿好衣服。死亡那一刻刺骨的寒冷仿佛深刻在了莫然的脑海里,让莫然彻底厌恶上了寒冷的冬天,或许是心理作怪,才刚刚入冬,莫然就穿上了羊毛衣,唯有这样,她才不觉得冷。莫永恒离开莫奶奶家的时候才刚过三点,沿着屋子右侧的小斜坡往旱地走去,再沿着旱地边边的小阶梯往后山的树林子走去。莫家祖屋的后山上种的都是松树和杉树,冬天是松毛落地最多的时候,松毛落在地上,给林间的小道盖上了一层薄薄的松衣,松毛很柔滑,人踩在上面,一不留神就会滑倒。不过对于经常在林子里走动的莫爸爸而已,这点松毛还难不住他前进的步伐,踩在柔软的松毛上,莫永恒健步如飞,跟走在大路上一样,一点也不担心会滑倒。后山上的松树和杉树都是有一定年头的,不仅长得高,枝叶也很茂盛,完全遮住了天空,看不到天上的太阳。莫爸爸沿着林间的小道往山上走去,为了走的快一点,莫永恒随手从路旁掉下的树枝里抽了一根比较笔直的树干出来,一边当拐杖一边当开路的工具。爬到山顶上,杉树就没多少了,都是长了一些比较矮小、年头不大的小松树。莫永恒站在山顶上看着村子里风景,这莫家后山的山峰可以说是整个崖下村最高的山峰之一,站在这上面可以一览崖下村的全貌。而这个山峰也有一个响亮的名字叫做尖峰顶,山顶的最顶端立了一个有线电视的电线塔,控制着崖下村为数不多的一些电视机。尖峰顶不仅高,沿着那头比较平坦的山岗走去,就可以来到莫然家屋后的两座岩石山顶上。莫然家屋后的两座山峰算得上是崖下村最奇特的山峰了,因为它们很陡峭,面向莫然家这边的都是岩石,不过最让人们惊叹的并不是这个,而是这两座山峰的模样,站在岩石这边往山峰看去,就会发现可以在岩石上找到人的眼睛、鼻子和嘴巴等器官,而且还特别清晰,一眼望去就能看出这两座山峰就像是两位老爷爷的头部,张开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看着远方。很多第一次来崖下村的人,从莫然家经过的时候都会对这两座山峰发出感叹,然后就是好奇莫然和莫彩霞两户人家怎么就选择了在峭壁底下安家落户。上一世,莫然对这两座山峰很是喜欢,从来没想过峭壁上的岩石会不会滚落下来,然后砸了自己的家,而上一世到莫然死亡,莫然家后面的两座山峰都没滚落过一块石头下来。莫永恒看了一下风景,舒展了一下筋骨,拿着树枝拐杖,沿着山峰的另一头开始下山,山峰的另一头也是种满了树,小道上也是盖满了松毛。莫永恒看着眼前又陡又滑的路,玩心顿起,扔掉手上的的树枝,从路旁的灌木丛里拔了一把树叶下来,然后用藤蔓把树叶绑在了自己的屁股下,随后莫永恒又照葫芦画瓢地在自己的两个手上也绑上了树叶,做好这一切,莫永恒便来到了下山的小道入口上。“哦,提前滑雪咯”莫永恒顿了下去,双手一用力,整个人就开始往下面滑去,莫永恒绑着树叶的手时不时捉一下两旁的灌木丛,让自己不至于摔倒或者拐弯。因为道上有松毛覆盖着,莫爸爸很快就滑到了山脚下,“喔,太刺激了”莫永恒大笑着扔掉自己手上的树叶和屁股上的树叶,拍拍身上的尘土,莫永恒走过一片稻田,往另一座山走去。莫永恒放兽夹的时候都会跟回来这山头上的人说一说,免得上山的人不小心踩到了兽夹,误伤了人,因此莫永恒村子里也是比较让人信服的猎手。“嘿,阿恒,来看兽夹了”山上一位扛着一棵大树的中年男子看到莫永恒笑着打招呼。“嘿,天顺哥,上山回来了?是啊,正要去看看兽夹呢”莫永恒笑着说,从衣兜里掏出烟,递给了名为天顺的男子。莫天顺摆摆手,说“不吸烟了,待会儿还要再去一趟,就不跟你闲聊了”莫永恒闻言,收回了手上的烟,“行,以后有机会再来聊”莫天顺点点头,扛着大树走了。莫永恒沿着山路继续往前走,走了七八分钟,终于来了自己放兽夹的地方。“哈哈,好大的一只野兔子”莫永恒高兴地上前捉住野兔子的脖子,然后把野兔子的脚从兽夹里解救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