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藏王一脸沮丧地道:“早就断了。我一直想找时间告诉你,可惜都没有机会。”我茫然道:“那我们怎么出去呢?”伯斯乐指着地藏王袖口上露出半截的红绳道:“这是什么?”地藏王苦笑道:“这是从奈何城回到地府的唯一的办法,而且只有很少的机会的办法。现在可好了,一点儿机会都没有了,我们都在这儿呆一辈子吧。”“奈何城?”伯斯乐虽然跟了引路者几百年时间,但一丁点中文也不会,我们一直都是在拿着英文,德文,法文,匈牙利语和罗马尼亚语,五种语言在夹着交谈。“虽然我不知道你们所说的奈何城是指什么,但我有其它的办法可以离开这里。”伯斯乐语气很轻松地道。我对他突然这样乐善好施感到有点不对劲,再回想起今天遇到他后发生的一系列的事,他好像都没“正常”过几分钟,伯斯乐是怎么了?难道是因为如来的原因吗?这时,我突然想到另一个问题:“你是怎么下到这一维世界的?”伯斯乐皱着眉头道:“这好像与你无关吧?”我和地藏王关换了个眼色,一左一右围了上去,做出一副你小子不说就别想混了的样子。伯斯乐看见我们围着自己,双手一摊,退后两步道:“不用这样吧?你们一个活了一千多年的道家高手,一个地狱的统治者鬼中之神,两个打我一个小小的吸血鬼,好意思吗?”我哈哈一笑:“你放心吧,我们出手不会太重的,挑的部位也不会让你很受伤。只是不知道没有了鸟蛋的吸血鬼会是个什么样?哈哈!”伯斯乐一见情况不对,正想转身就跑,被地藏王一掌给打了回来。我冲上去正待一脚蹬踏,那小子连忙往旁一退,道:“行了行了,我告诉你们吧。”我们一听他要说,双双停下手来,在离他三米的地方站定。“我是吸血鬼家族的大公。虽说只活了一千年,但也听说过不少有关于家族的传说。”伯斯乐抚着刚被地藏王击中的左肩道:“传说吸血鬼是被上帝遗弃的人。但由于某种原因,我们也是最接近神的人。或者用如来的话说,我们就是打开了一半第七感的人。”一半第七感,这是什么意思?伯斯乐放下揉着左肩的右手:“所以吸血鬼拥有人类所没有的一些特长。比如变身能力、比鹰还快的速度,飞行的技能,庞大的力量等等。如果不是因为吸血的缘故,是不是你们人类也可以把我们视为一群有着超能力的人?”伯斯乐说的这些话,是以前我从来也没有想过的。的确,如他所言,抛弃了那种令人唾弃的吸血本能的话,那么吸血鬼在人的眼中也不会就是一群有着超能力的平常人。伯斯乐苦笑道:“上面那些能力只是一些共性。不同的吸血鬼会在成长期形成自己独有的能力,有些人的能力是心电感应,有些人的能力是操纵物体,有些人的能力是超强的学习能力。而我的能力比较特殊……我的能力是能够自由往返于地狱与人间。”我顿时感到恍然大悟,这小子原来还有这一手,这到是有些出人意料。只是……“那你也只能往返于地狱和人间而已,你怎么可能到这个地狱之下的世界里呢?”伯斯乐冷笑一声道:“这里不就是地狱的地狱吗?只要把地狱视作人间,那么再使用一次我的能力,不也就可以到这里了吗?”|您的一次轻轻点击,温暖我整个码字人生。登录,支持正版文学|确实是这样。我不禁喜道:“那你有办法带我们离开这里?”伯斯乐微笑着点点头道:“是的。我不但可以带你们回到地狱,而且我可以带你们回到人间。”真是山穷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想不到这个和我几百年没什么和气的小子,到这时竟然会这么仗义,不禁叫我刮目相看。“那到底要怎么做呢?需不需要我们帮忙?”地藏王有些迫不急待地问道。估计你要让他就待在失魂道路口还行,要是让他待在奈何城这白光里,还不如让他早点死呢。“不需要什么帮忙,很简单,只要你们握住我的手就可以了。”说着,伯斯乐伸出双手放在身前。我和地藏王对视一眼,感觉这也是唯一的办法了,便一人握住伯斯乐的一只手。只听他深呼吸一声,道:“准备。”靠!还准备。听到这两个字,比参加奥运会百米短跑时听到发令员的枪声还紧张。我已经感觉几秒钟之内,我的手已经有些湿了。我想,地藏王那只手也不会好到哪里去,那小子比我还着急呢。“走!”伯斯乐大叫一声,接着身子慢慢地往上升去。他紧紧握住我和地藏王的两只手,感觉上就像一个天使在拯救两个人似的。可惜他不是天使,他是人间的恶魔--吸血一族的大公伯斯乐。伯斯乐的身子渐渐被越来越浓的白光所笼罩,上半身已经看不见,只能看见他握着我们的一双手和下半身。正当白光快到我们头顶时,伯斯乐双手突然一甩,我和地藏王毫无准备,身子猛地往下掉了下去,两个人都摔了个大屁墩。只听到空中往来伯斯乐得意的笑声:“你们俩人就留在这里吧!想搭顺风车?做梦吧!”正所谓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一个几百年都没有改过的人,你怎么能相信他会在一时半会儿良心发现,反过来助你一臂呢?“草!”就连地府的头头都忍不住骂起来。我正想安慰他两句,说是慢慢想办法,突然身后传来一个沉稳而舒缓地声音:“草什么?讲文明,竖新风,建立和谐社会!”我吓了一跳,急忙回头看去,只见那个在失魂道上莫明其妙问“爱是什么”的男人正站在离我们不远处。男人脸上依旧蒙着一层白光,看不清楚,背上的一双黑翅却在白光里显得特别地刺眼。“想回家?”男人沉默半晌后突然问道。“想!”我和地藏王异口同声道。“那还不滚!”男人音调一转,厉声道。我苦笑着正准备说“要滚也得有办法才是”,猛地一道白光亮起,瞬间又消失掉了。我再仔细一看,地藏王和我都同时躺在失魂道那房间的门口。我骇然跳起来道:“怎么回来的?”地藏王慢悠悠地站起身来,拍拍衣服裤子道:“回来就好了,追究那么多干什么?走吧。这回你得和我喝两杯了吧?”这家伙一回到自己地盘,就马上一副镇静自若的样子,我也算是佩服他了。刚那一切,对他而言,竟像是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我苦笑摇摇道:“我还得马上回去。听了伯斯乐那一番话,我还真不知道康斯坦丁和爱希尼亚到底要干什么。你有办法能让我快些回去吗?”地藏王叹了口气,道:“那下回有空再下来找我喝酒吧。”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东西,一按,我只觉得头一阵发痛,一下子就没了知觉。再张开眼时,只感觉我躺在一张**,四肢却怎么也动不了。我试着抬抬头,只感到脖子像是被撕裂过一样,但我依稀看到了一些状况。靠!我全身都像是给包棕子似的用白纱布绑着,从各个器官不时的传来一阵“呼救声”。这到底是怎么了?这里是哪里?“啊?谢大哥!你醒了?”我听到一声熟悉的呼叫,斜眼望去,原来是楚新月那小丫头。只见她那一双大眼睛里像是一泉被大雨积满的深潭,随时都有可能倾泻出来。我试着张了张嘴:“怎么了?”楚新月一听我说话,泪水“哐啷”一下就倒了出来:“呜…呜…!你可担心死我了!”她一边哭着一边把事情经过告诉我。但由于她哭得实在太厉害,说了半天,我还没明白。直到过了一个小时,主治医生来了又走后,老李到了后再说了一遍,我才把事情搞清楚。原来今天离那天我随康斯坦丁到爱希尼亚家里已经五天了,真是山中方七日,世上已千年啊。据老李说的,在我离开公司两天都没有消息后(家也不回,手机也不接),他们开始四处寻找我的下落,最后在郊区的一所平房里(应该就是爱希尼亚的住所)找到我。那时我全身血淋淋的,看上去竟然像是受到了中国古代才有的剐刑,心脏也已经停止跳动了有两天。只有身体上还有一些温度,显得很反常。老李他们急忙把我送到医院,医生说已经没救了。在老李的再三请求下,医生不得已做了一些处理后,就把我放在重症病房里“等死”。楚新月当然听到这个消息立时就昏了过去,好半天才醒过来。醒来后眼泪一直就没停,每一天更是都坚持守在病床前。就连老李都不抱希望,只是略尽人事而已。楚新月却一直没有放弃,坚持说我一定会醒过来。想不到第二天,我真的就醒了过来。老李说到这时,眼眶也有点湿润。我心想,没事的,不就是一次复活嘛,过两天老子又是一条好汉。老李突然想到什么:“那天在发现谢老大你的时候,在旁边同时发现了一个女孩的尸体。看上去只有二十多岁,只是看不出什么样子。那女孩整张皮都被剥掉了。”说着,摇了摇头。剥皮?剐刑?怎么越听越奇怪,到底是什么人干的,还想不想活了?难道那个年轻女孩就是爱希尼亚?那么康斯坦丁呢?老李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道:“这是在当时现场发现的。”说着,举到我面前。只见纸上写着“爱你恨你,一生一世”八个大字。看上去字迹有点熟,但想不起来是谁了。冤家啊!以前真是太花了,以后千万不能了。楚新月之前肯定看到这张纸条,此时有些不太自然地低着头。我真想贴上去,把她的小脸抬起来,在她那樱红色的小嘴上狠狠嘴上一个,然后再说一声谢谢。可惜我现在已经绑成了个大棕子,这些东西也就只能YY一下了。老李又陪了我一会儿,后来我说公司里不能光留那两个女孩子在那,你那是先回去吧。曹克和小高那里先别让他们来,小高身上的伤还没好。老李点点头,转身离开了病房。我让楚新月把枕头稍稍垫高一些,让我能半坐着,这样躺久了很难受。她和我争了老半天,说我全身是伤不能动,还讲究什么舒服不舒服的。最后在我一再哀求下,终于帮我略微垫高了一点。她扶着我往上挪了一下,顿时觉得舒服多了。我抬起头,正想给她说句谢谢,目光穿过她肩膀正好看到大门外。我突然发现一个熟悉的身影,心下一震:“柳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