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一晃,又是几天过去了。在这几天里,童莎莎过得十分平静却也很充实,并不是说游戏里的事情没有影响到她的心情,而是她的心态调整得好。一个是虽然自己的法师号重要的装备战灵等其他稀有物品都被卖了或者分解了,但是,在土豪兄的努力下,仍然追回了不少的东西,比如90级橙色装备,雅典娜等等,童莎莎已经是万分感谢。另一个则是,她确实也是有事要做,被妖精七七害到如此下场,纵是她脾气如此好的人,她也咽不下那口气。都说冤冤相报何时了,也那得看看对方的货色值不值得你放弃报仇了,很显然,对方属于不见棺材不掉泪类型,她不反击的话,那她就会变本加厉。所以,这几天的时间里,她做的事情就是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来得到妖精七七的一举一动。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百胜。了解了妖精七七都在干什么,有什么来往的人,又是有何弱点等等,自己掌握得越多,那么,自己能运用的东西就越多。妖精七七这几天的心情十分好,大抵是因为在游戏里狠狠毁掉自己的死对头,虽然方式十分脑残,却也是取得她想要的结果;对于她这种只在乎结果的人来说,这是最好不过了。所以,她天天笑容满面,现实生活中总算可以和身边的人有说有笑地逛街吃饭看电影了。和以前天天绞尽脑汁,想着要如何报复她来说,现在的日子简直就是过得如鱼得水。天上人间。童莎莎坐在*啡厅里,回想着自己这些天得到的资料之时,心里严重不平衡。妖精七七的日子过得这么*,着实对她的刺激不小,坏人的生活这么开心,完全违背了坏人原则。所以,她一定要给她点教训。至少要让她知道,坏人是没有好下场的。因为宿舍搬到了大学城新校区的缘故。于墨出现得十分频繁,晚上是必见面的,甚至中午的时候于墨也会从他们学校过来陪她一起吃饭。出现了盗号那件事后,除了土豪兄一直为她的事情奔波。于墨也都是无时无刻陪在她的身边。盗号事件能那么快有了结果,和于墨对土豪兄的督促和给他施加的压力是分不开的;与此同时,他也一直在联系客服,寻找最有效的解决途径。因为土豪兄的特殊身份,他在一开始先做了相关安排,让土豪兄盯紧客服方面的回复,而他则把更多的时间放置在安慰童莎莎的身上。所以,童莎莎能这么快就看淡了这件事,于墨功不可没。大抵是因为搬了宿舍。从此和于墨的关系有点类似于近水楼台先得月,当然,在沈琳的眼中。童莎莎是楼台,于墨是月。遂,沈琳有了危机感,自搬到旧校区后,沈琳似乎也跟着搬了似的,跑大学城跑得特别勤;经常是于墨和童莎莎两个人刚刚坐下要吃饭。外面突然间就来了十分眼熟的豪车。对此,童莎莎从最初的惊讶到不习惯到平静到习惯再到头疼;当然。每次要对着沈琳吃人的眼神吃饭确实是种压力。童莎莎多少是知道沈琳不待见自己的,一个是因为于墨的关系——在沈琳看来,她抢了她的心上人;一个则是和耳光事件有关——如果当初童莎莎没喝多,那么沈琳也不会因为太担心执意要去找他们而被沈飞打了耳光。新仇旧恨掺杂在一起,只会让沈琳更加记恨她。对此,童莎莎也没准备太让着沈琳,年龄小怎么了?总该懂得她和于墨是男女朋友关系,整天把她当贼盯着,她没发火就是对她好的了!一个小女生不好好上课以迎接高考,天天当那个煞风景的人,她忍得住于墨也忍不住。确切地说,于墨对于沈琳的这种程咬金行为恨之入骨,在各种暗示各种明示仍然阻止不了沈琳疯狂的行为之后,于墨终是知道沈琳是铁了心要当那死赖着不走的电灯泡。彼此都是发小的关系,好说歹说都不听的话,于墨自然也不可能真的对沈琳动粗;遂,每次于墨来找童莎莎的时候,沈飞也都跟着来了。对于人家约会他却得当电灯泡,沈飞的意见很大,可是,事关他那丢人丢到家的小妹子,他再不喜欢,那也得硬着头皮一起上。不为别的,就为了阻止自家妹子那疯狂的行为;当然,关于之前他甩了她耳光的事情,沈飞费了好多的时间和金钱逗得沈琳开心了,才好不容易取得了妹妹的原谅,可这不代表着他会看着自己的妹子继续胡闹下去。在这一点上,沈琳是了解自家哥哥的,所以,当她眉飞色舞地从车上下来的时候看到板着脸的沈飞,一下子笑容就僵在脸上了。而后,像是想到了什么,眼神儿十分委屈地看了看沈飞边上那闪闪发光的男神,嘴角更是委屈地耷拉了下来。至此,童莎莎才觉得找到了制服沈琳的方案,可沈飞也不可能天天都跟在他们两个人的后面。于是在某一个路灯高照的夜晚,三个人面对面坐着,大眼瞪着小眼,于墨只能揉着眉心,再次和阴魂不散的沈琳摊牌。“沈琳,我跟你说过很多次了,我只是把你当妹妹。”沈琳听多了这样的话语,压根就没什么感觉,反而是很欢快地吃着桌面上的东西,接话接得飞快“可我又不是你妹妹。”于墨的眉头皱得更紧了“你知道我要说的是什么。”“知道是知道,于墨哥你别劝我了,我不会放弃的。”“……”童莎莎默默无语,瞅着眼前的情况,总觉得哪里不对劲。话说,男朋友太出色有别的女孩子喜欢似乎并不奇怪,奇怪的是,为什么她一个正牌女友会坐在这里,看着自己的男朋友和爱慕他的女孩子说这些事情,且人家还摆出一副说什么都没用的模样呢?她不是应该愤怒掀桌,然后指着对方的鼻子骂她不要脸,为什么一直纠缠着自己的男朋友不放吗?可如果她真这样做了,好像也是十分奇怪来着……毕竟对方并不仅仅是她家男神的普通爱慕者而已,也是他的发小啊!这样复杂的关系,让童莎莎总是不知道要如何定义他们三个人之间的友敌关系,心情总是烦躁。好在于墨也不是个吃素的主,说不听讲不通,只能说明这样的方式不适用沈琳,遂,他改变了策略——当着沈琳的面,他不忌讳和童莎莎的亲热,搂搂抱抱是必须的,偶尔还会当着她的面偷亲一下自己的亲亲女友;童莎莎被于墨一系列的行为搞得一愣一愣的同时,终是明了,于墨这厮,分明就是故意忽略有沈琳的存在啊!而沈琳看到两个人居然都敢当着她的面亲热,原本得意的小脸一下子就变绿了,手中的汤勺一摔,指着童莎莎吼得犹如她才是小三一样。“你们,不,你竟敢当着我的面和于墨哥勾勾搭搭的!”不是疑问的语气,而是在控诉,听得童莎莎眨着眼,一下子就从当众调.情的别扭中回过神来。她指着于墨的鼻尖,振振有词“沈琳妹子,我想你还没搞清楚,你的于墨哥是我的男朋友。”沈琳还是气势汹汹的模样“那又怎样!本小姐又没承认你们的关系!”“不管你承不承认,我们都是男女朋友关系。”“不,本小姐就是不承认!本小姐没承认,你们之间就什么都不是!”“……”不得不说,沈大小姐不仅蛮横,强盗思维也十分发达。大抵于墨也是觉得沈琳的思维不可理喻,他把童莎莎往怀里一揽,把话说得十分直接。“我们直接该发生的都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也发生了,你觉得你承认不承认有用吗?”“……”童莎莎原本还在忿忿不平着沈大小姐的思维方式,咋一听于墨突然间淡定说出口的话,着实……害羞了。话说这位男神,你说话敢不敢含蓄点,什么叫不该发生的都发生了?显然,沈琳听懂了于墨话中的意思,那脸色又是变了几变,也不知道是震惊于于墨说话的直接,还是气恼眼前的两个人居然关系都如此亲密了。她的胸口起伏不平,眼圈似乎也微微发红,显然是被刺激到了。就见她忽地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嘴唇哆嗦了几下,终于忍不住爆发了。“本小姐就是不同意你们在一起!”沈琳被气昏了头,说完之后,抓过身侧的包包就要走;才走出几步,估计是想到自己一走就得了他们的意,遂,脚步一顿,折了回来,恨恨地又坐了回去,决心把电灯泡当到底。倒是于墨似乎是被惹怒了,似乎想说点什么,中途忽地把目光放在了童莎莎的身上,眼睛也跟着亮了亮,就连唇角都勾起了一丝微笑。变脸之快,使得童莎莎越发云里雾里了,好在这种状态只维持了几秒,她就听到于墨含笑的声音。男神面对着沈琳,侧脸完美无暇。“对了,这周末我会带她回家见父母。沈琳,你还是祝福我们吧!”(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