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在茫然迷惘中悄然飞逝,转瞬已是一年。这一年,沈修篁宛如一具行尸走肉,瘦削的脸上丝毫不见昔日的风采,深凹的眼里,反照的也只是一片空白。他什么也看不见。即使被两个好友强拉来高尔夫球场,即使他也木然地跟着挥杆打球,即使他在打不好时也懂得自嘲几句,可明眼人都看得出,他对这一切,全然无心。他的心,早在一年前随着青梅竹马的女友离去。她死了,他的心也跟着死了,至今仍毫无苏活的迹象。看着他宛如木头人的背影,他的两个好友──白礼熙与卓尔春只能相对苦笑。这两年他们俩都被公司调派大陆工作,几个死党难得聚在一起打高尔夫球,本来以为会是一场欢乐聚会,没想到沈修篁却如此消沈。「都过了一年了,他还是那个样。」卓尔春叹息。「再这样下去怎么办?」白礼熙也忍不住忧心,攒紧剑眉,「他总不能一辈子活在过去吧,总要有个人让他走出来。」可谁有这般能耐?两人想了半天,怎么也找不出合适人选。连沈父沈母都不能劝回自己的儿子了,何况他们这两个长年待在北京工作的朋友?「你说帮他介绍个新女朋友怎样?」卓尔春问。「你不是想挨揍吧?」白礼熙白他一眼,「你认为他现在这副死样子会给哪个女人好脸色?谁也比不上他的小兰。」「那你说怎么办?总不能看他一辈子就这么堕落下去。」「我要是知道就好了。」说着,两个大男人同声长叹。察觉两人远远落后,沈修篁回头瞪他们,「你们两个干嘛?到底还打不打球?」「算了,我看咱们别打了,去喝杯饮料吧。」卓尔春宣告放弃,将球杆交给一旁的球僮。「为什么不打?」沈修篁扬眉,「才打了九个洞。」「得了,技术这么差,就别献丑了。」卓尔春摊摊手。白礼熙闻言,轻轻一笑,「看来我们还是一点进步也没,对吧?」「是啊,再打下去又要刷新纪录了。才打了一半,就高出标准杆十二杆。」「我十一杆。修篁呢?」照例,三个大男人聚在一起打高尔夫总要比谁最烂。「九。」沈修篁回答简洁。不会吧?其他两人不敢相信,互相扫了对方一眼。心不在焉的人居然打得比他们俩都还要好?这话要传出去他们俩就别做人了!「不打了,不打了!」这下就连白礼熙也失了继续打球的兴致,挥了挥手,「喝饮料去。」眼看两个好朋友同时宣告弃权,沈修篁也没什么意见,也跟着离开绿茵起伏的草地,来到球场内附设的露天咖啡座。他们各自叫了一杯饮料,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白礼熙与卓尔春说起在大陆工作的甘苦谈,沈修篁默默听着,脸上毫无表情。「你好歹也发表点意见啊。」见他一直不肯说话,白礼熙试着鼓动他精神,「也说说看你最近的工作吧,最近都接了些什么样的Case?」「我辞职了。」沈修篁淡应,慢条斯理点燃一根烟。这家伙,什么时候学会抽烟了?记得他以前还最恨吸二手烟的呢。两人惊愕地瞪着他,一时间不知该说什么。好半晌,白礼熙首先找回说话的声音,「为什么辞职?又想跷离台湾去玩耍了吗?」他故意以玩笑般的语气问。沈修篁只是耸耸肩,「只是不想工作而已。」不想工作,也不出去旅行,他打算就这么把自己闷在台湾发霉?白礼熙暗暗叹气,表面却笑嘻嘻,「这样吧,你要是不知道到哪儿玩,不如来北京逛逛如何?我包吃包住,还可以当向导。」「我也是。」卓尔春跟着拍胸脯,「随时欢迎你来。」「再看看吧。」沈修篁随口应,显然兴致不高。他拚命抽烟,不一会儿,便吸完了大半根,随手捻熄香烟后,他取出烟盒,眼见里头已空空无几,木然站起身。「我去买烟。」语毕,也不管两个死党在身后叫唤,径自走出咖啡厅,在转角处的自动贩卖机停下。他投下两枚五十元硬币,按下按键,贩卖机却毫无反应。怎么搞的?他皱眉,连续压了几次按键,仍然不见效果,禁不住气上心头,狠狠踹了机器一脚。「Shit!」他懊恼地迸出一声低咒,忿忿然转过身,正正对上一个窈窕娉婷的女性倩影。她怔怔瞧着他,脸上的表情满是不可置信。沈修篁原本不以为意,可才刚转过身便心念一动。他忽然想起了她是谁──「修篁,好久不见。」她哑声打招呼,唇角浅浅扬起。看得出来,那微笑来得仓皇而勉强。她想必不敢相信站在自己面前这个憔悴而颓废的男人,就是一年前替她设计新屋的设计师吧?他冷冷一笑,随便点了个头。「嗨,恋梅。」「你想买什么?」韩恋梅犹豫地问,指了指贩卖机,「是不是需要零钱?我可以借你。」「不必了。」他挥挥手,嘴角噙着讥诮,「这台烂机器挂了。你借我再多零钱也没用。」「这样啊。」她深深凝望他,「没想到会在这儿遇见你,你跟朋友来打球吗?」「嗯。」「我也是来打球的,跟一群同事一起来。」她轻声笑,「我技术很烂,老被他们嘲笑,干脆躲到这儿来偷懒。」「哦。」他听着,脸上表情看来颇为不耐。她眸光一黯,唇畔笑意敛去大半,沈默数秒后,才故作轻快地开口,「你是跟胡小姐一起来的吧?她最近还好吗?」回应她的,是一记阴沈的瞪视。她呼吸一颤,容色顿时刷白。「我……说错了什么吗?」他没理她,甩甩头,转身大踏步就走。她上前一步,想唤住他,可望着他僵硬孤挺的背影,不由有些胆怯。那背影──充满拒绝的意味,严厉冷酷,让人不知该如何亲近。一年没见了,他似乎变了很多,变得……好陌生。方才那个只为了买不到一包烟便出声诅咒,甚至狠踹贩卖机的男人,真的是一年前她认识的沈修篁吗?那么温文儒雅、气定神闲的一个男人,怎么会成了今天这副粗鲁暴躁的模样?他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跟他那个甜美可人的女朋友有关吗?她迷蒙地想,傻傻站在原地,直到一道清朗的男性声嗓拉回她思绪。「……你认识修篁吗?」问话的是一个长得很好看的男人,端正俊挺的五官宛如刀削一般,极有男性味道。她楞楞地望着他。「你是?」「白礼熙。」他友善地朝她微笑,「我是修篁的好朋友。」「白先生,你好,我是……呃,我是他的──」能说是朋友吗?整整一年没联络的两人似乎比陌生人好不了多少。她尴尬地拢了拢发,「他一年前帮我设计过新居,我很欣赏他的设计风格。」「是吗?那你知道他已经不再替人设计房子了吗?」他低声问,深邃的眼眸像有意打探她的心思。她轻轻凝眉,「为什么不?」「我也不清楚。也许他对这份工作忽然没兴趣了吧。」「怎么可能?」她不信,「他说过他从小就喜欢涂鸦的,也一直很热爱这份工作。」「他已经不是从前那个沈修篁了。」白礼熙长长叹息。「这话什么意思?」她僵住身子。「难道你不觉得他变了很多吗?」他若有深意地盯着她。「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他女朋友死了。」「什么?」突如其来的消息有如落雷,劈得韩恋梅不知所措。她屏住呼吸,「什么……什么时候的事?」「一年前,在美国被一辆大卡车给碾过。」白礼熙解释。她惘然,脸色惨白。怪不得他会是现在那落拓不堪的模样,原来是因为胡蝶兰去世了。他那么爱她,这残酷的打击肯定令他非常难受,甚至痛不欲生──莫名地,她鼻尖一酸,眼眶漫开朦胧。「他一定很难过──」她心痛地眨眼,泪水悄悄坠落。白礼熙震惊地瞧着她,「你为他难过?」「啊。」韩恋梅这才发现自己哭了,尴尬地拿手指压了压眼角,「对不起,让你见笑了。」「你很喜欢修篁吧。」白礼熙若有所思地望她。她没说话,苦涩地牵唇。「如果你真的喜欢他,请你帮他一个忙好吗?」「……什么忙?」「救救他。」他的好朋友,希望她能救他。「他的心因为爱情而死,也许也能为爱情而复活,所以我很冒昧的,想请你帮这个忙。」白礼熙如是说。他是否太高估她了?凭她,能唤回他坚持死去的心吗?她做得到吗?回到家后,她找出一直细心珍藏的书签,怔然凝睇着它。一面看,一面想起一年前,她和他曾经好几次在她凌乱的新居里对饮共谈,他们有许多相似的兴趣,都酷爱旅行。她和他,曾经在同一个夜晚聆听同一出歌剧,也在那晚,欣赏过同一片南半球的灿烂星空。他们买了相同的书签送给对方,还在飞机上相邻而坐。她在机场大厅怅然与他分手,并暗下决心从此再也不要见他,可却又于一年后,在高尔夫球场相遇。一切的巧合,都只是偶然吗?或者,真是命中注定?她伏在案头,对着书签失眠了整夜,思绪翩然。她真的……有办法让他的心复活吗?她很怀疑,即使经过一晚的思量,仍不敢肯定。可当帘外的天空绽出第一道晨曦时,她忽地领悟,这样的挣扎只是徒然。一年了,她仍然没忘了他,再见到他时,更为他的憔悴心痛不已。她还是喜欢他。无论做不做得到,有没有办法,她都只能勇敢去尝试,因为她无法眼睁睁看着他就此堕落下去。她不希望他再继续将自己深埋于悲伤的地狱里。如果可能,她想见到他的笑容。那温柔的、和暖的、让人如沐春风的笑容──她站起身,拉开窗帘,远眺微熹的东方,明丽的眸也如天空,缓缓点亮坚定的光芒。「哈啰,我又来了。」拉开大门,映入沈修篁眼瞳的是那张近日经常莫名出现的灿烂笑颜。「韩、恋、梅。」他阴沈地瞪她,几乎是咬牙切齿地吐出这三个字,「你又来干嘛?」「我来约你的。」仿佛没看见他难看的脸色,她径自翩然旋进他屋里,「有一部电影很棒哦,有没有兴趣一起去看?」「我没兴趣。」他直接了当地拒绝。要是一般女人,早该为他冷酷的语气畏缩了,可韩恋梅却只是盈盈一笑,朝他皱了皱娇俏的鼻尖。「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既然知道,你还问什么。」他冷哼。「因为总要抱着一线希望啊。」她不以为意地笑,眸光一转,流眄室内一圈。「你怎么又把家里弄这么乱啊?」书报、杂志、泡面空盒、烟蒂,凌乱地散落各处,穿过的衣服、袜子也是随手乱抛,更别说薄薄积上一层灰的家具了。她重重叹气。「你啊,总有一天会在这屋里发霉。」「那也不关你的事。」他讥诮地。「谁说的?」她不以为然地睨他一眼,「身为你的朋友,难道任由你发霉发臭吗?」他皱眉,「你到底想怎样?」「不怎么样。我看不惯你这居家环境。」她一拍手,「看在你把我家设计得那么漂亮的份上,我就帮你收拾收拾这里吧,算是报答。」说着,她竟真的动起手来收拾客厅。他阴郁地瞪她。「帮你设计房子是拿钱办事,做得好是应该的,你用不着找这种借口来帮忙我打扫房子。」「你也知道我是在找借口啰?」她回头,俏皮地眨了眨眼,「既然这样,你就行行好,放手让我做吧。我这人有点小洁癖,看到屋里乱成这样真的很抓狂。」他无语,只能两眼发直地瞪她。骂不走,讥不退,这女人的脸皮还真不是普通的厚。他闷闷地倒落沙发。「随便你!」闭上眸,眼不见为净。她微微一笑,充满柔情地看了他一眼,才继续清扫屋内。捡拾散乱的书报和衣物、挥去灰尘、擦拭家具、扫地、拖地,她足足花了快两个小时才让客厅、餐厅与书房恢复整洁。而这段时间,沈修篁在沙发上赖了大半个小时后,才坐上椭圆形餐桌前,百无聊赖地画着水墨画。桌上,一方古旧的砚台压着一张长方形的宣纸,宣纸上,一根修长的竹子挺立,长出几片浓淡深浅不一的竹叶。她不禁赞叹,「画得不错嘛!没想到你还会画国画呢。」他没理她。「这画的是竹子吧?看来你真的很爱竹子呢。」她微笑。瞧他屋里,几乎全是竹编的摆设,落地窗挂着一幕竹帘,阳台上围的是竹篱笆,客厅墙面,更是一幅潇洒写意的墨篁图,画上一片竹林里,淡淡点出一道弹着琴的清寂身影。她看着,禁不住吟出王维的五言诗。「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他一震,瞥她一眼。察觉他惊愕的神色,她微笑更甜,「这首诗跟你这幅画的意境很像,对吧?」他复杂地望她,不置可否。「这该不会是你画的吧?」她指了指墙上国画。「关你什么事?」他冷声问。她可没被这样的冷淡吓退,走近水墨画,眯起眼仔细观察,终于在画的左下角发现龙飞凤舞的落款。「中秋于修篁居。」她低声念,眼眸一亮,「修篁居指哪里?这里吗?」兴奋地环顾室内。虽然格局小了些,但在台北市内的公寓,能用各种与竹子相关的意象与图腾装潢出这么一间竹屋,也不容易了。「你真该带所有的客户都来看看你家的,保证他们马上都点头答应把房子交给你来设计。」「哼。」对她的大肆赞赏他没说什么,冷哼一声。她不以为意,耸耸肩,重拾清扫的工作。「我可以进去你房里吗?」「你认为呢?」他没好气地翻白眼。「我知道这有点侵犯个人隐私,所以才征求你的意见嘛。你也不希望屋子里其他地方都干净了,只有你睡的房间还是一样脏乱吧。」「不许你进我卧房!」对她的软言相劝,他回以严厉的声嗓。「好嘛,不进就不进。」韩恋梅立刻让步。今天他肯让她打扫屋子已经算是极大的让步了,她不在乎也回让他一些。于是她转向厨房与浴室,继续清理。大功告成的时候,已是薄暮时分,她看了一眼窗外苍苍天色,再望向餐桌边沈默阴暗的男人,喉头微微一紧。整个下午,他一直窝在那里画竹写竹,有一笔没一笔,懒洋洋的,连续撕了几张半成品后,他索性不画了,呆坐着出神。看他的样子,像是对什么事都失去了兴趣,什么都无所谓。这一年来,他一直是这样过活的?失去爱人的打击,对他而言真有那么沉重吗?她收紧拳头,唇角却扬起温柔笑弧。「你肚子饿了吗?要不要一起吃晚餐?」他还是不理她。她也没期待他会有什么良好的反应,耸了耸肩,径自打开冰箱,「我看看你冰箱有什么──」什么也没有。她无奈地关上冰箱。正如她所料,冰箱内空空如也,除了两排罐装啤酒以外,什么正常的食物都没。想起厨房内十几个泡面空盒,她心一扯。他该不会天天吃泡面吧?「我出去一下!」她急急往外奔,借着迅速的动作强压下胸口那股直逼喉头的酸涩滋味。他为什么要将自己搞成这样呢?堂堂一个大男人,为什么如此软弱不堪?她简直瞧不起他!可心头的酸楚却远远强过了轻蔑,教她不但无法对他置之不理,反而更热切地想拉回他。她要拉回他,她要看到从前那个温和幽默的好男人。她开车前往超市,狂买了几大袋的食物和日常用品,分了两三趟提回他屋里,塞满他的冰箱,也备齐了他平常会需要的用品。然后,她不顾他不耐的抗议,坚持进厨房为他煮了一顿丰盛的晚餐。她的烹饪技术并不怎么样,只会做一些相对简单的料理,但无论如何总比他吃泡面虐待自己的胃好。「我花了这么多心血作的,你一定要给我吃下去!」她拿着锅铲,几乎是用一种威胁的方式盯着他进食。等他吃完饭后,再强迫他清洗自己用过的餐具。从此之后,两人这样的互动成了一种常态。她总会突如其来地出现他面前,替他打扫屋子,煮饭给他吃。曾经有好几次,他假装自己不在家不去理会门铃声,结果几个小时后当他打开大门准备出去时,却愕然发现她抱着一袋东西坐在楼梯间等他。他只能认输。她的坚决与耐性让他无处可躲,只能由她闯进他颓废的生活。渐渐地,他气色好多了,脸颊不再瘦削,慢慢丰润起来,眼皮下也不再是吓人的闇黑,偶尔,双眸还炯炯有神。他穿的衬衫、长裤,也不再绉巴巴了,她有时替他送洗,有时亲自熨烫,让他衣柜打开,随时有干净笔挺的衣服可穿。而因为她每星期总要替他的屋子来一次大扫除,他逐渐不乱丢东西了,因为每回看她打扫完后那腰酸背痛的姿态,他总会一阵莫名愧疚。她工作很忙,经常在跟他吃饭吃到一半或打扫屋子的中途接到医院来电召唤。她会匆匆离开,可也会在几个小时后回到他家,继续未完的家务。她每个礼拜有固定的休息日,可她从来不曾在自己家里休息,总是跑来他这里忙忙碌碌。连续几个月都是如此。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他愈来愈觉得对不起她。有时候,甚至会感觉自己正在**一个女人,**她的精力,她的心。他有什么资格让她付出这些?有什么资格从她身上得到这些?这天,沈修篁一个人出门乱晃,一路上想的都是韩恋梅为他做的一切。他发现自己开始困扰了,自从胡蝶兰去世后对所有事情不闻不问的态度动摇了起来。他似乎又开始在乎起某些事,至少,开始在乎起她为他做的事──他闲踱了一天,直到晚上八点多才慢慢踏着夜色回家,没想到刚准备掏出钥匙,便看到她的身影。她坐在他家门前,螓首埋入双膝之间,像是等得太过疲倦不小心睡着了。沈修篁瞥了一眼她身旁的购物袋,胸口一闷。他蹲下身,想叫醒她,却看她气息均匀,似是睡得极为香甜。他不觉有些犹豫起来,一时之间不知该如何是好。最后,他站起身,静静倚着墙面等着。他很想抽烟,很想藉由吞云吐雾的动作压下心头莫名的焦躁,可当一根烟刚衔入唇间时,他忽然想起每回他抽烟时,她浅浅颦眉的模样。她很不喜欢他抽烟,虽然她从没劝过他戒,他却仍可从她吸二手烟时那忍耐的表情看出她的不喜。他可以体会她的感觉,从前的他,也很厌恶吸别人的二手烟,只没料到后来自己却也染上抽烟的习惯。俊唇苦涩一扯,他取下香烟,下意识在指间掐扁。她在睡觉,就别拿漫天烟雾折磨她了──正朦胧想着,她低伏的身子忽地一动,跟着,容颜慢慢抬起。她眨眨眼,有好一会儿,神情只是茫然,将醒未醒,几秒后,迷蒙的眸方逐渐清明。他默默看着她凌乱的发丝以及压出几道红痕的秀颜。她长得其实算不上漂亮,五官堪称清秀而已,可不知怎地,当她睡得如此狼狈的时候,他却丝毫不觉得她难看,反而觉得有一点点……可爱──「你回来啦。」一认清是他,粉色菱唇习惯性扬起甜灿弧度。韩恋梅一骨碌爬起,甩了甩发,跟着随手拍拍臀部沾上的灰尘。他望着她潇洒帅气的动作,「你什么时候来的?」「我啊。」她耸耸肩,不答反问,「今天淡水河畔办爵士音乐祭,我是想来问问你,有没兴趣去听。」「你一直坐在这里等?」「是啊,你没带手机出门,我找不到你,只好等啰。」她说,依旧笑容灿烂。她到底等多久了?她不累吗?为什么还能如此精神奕奕?他烦躁地爬了爬发,忽然又有抽烟的冲动。「我不想听什么爵士音乐!」「没关系,那就别去听好了。」她不以为意,接过他手中钥匙,径自开了门,提起购物袋踏入屋里。按下开关,阴暗的室内立刻明亮。她回眸笑问,「你吃过没?肚子饿了吧?我新学了一道烤羊排哦,要不要试试?」「我吃过了。」他拒绝她的好意。「这样啊。」她容光微淡,还来不及说什么,腹部便传出一阵低鸣。她不好意思地吐了吐舌,「你不饿,我可饿了。你不介意我煮点泡面来吃吧?」她打算为他烤羊排,自己却随便以泡面果腹──他脸色一沈。「嗯,我记得这里应该还有剩的……」她踮高脚尖,在厨房上方的橱柜寻找。「我们出去吧!」他突如其来一句。「什么?」她停下搜寻的动作,愕然回望他。「你刚刚不是说过吗?今天晚上淡水河畔要举行一场爵士音乐祭。」「是啊。」「我们去听吧。」「什么?」她身子一僵,眼神满是不敢相信。「我说我想去听爵士乐。」他站起身,拿起搁在茶几上的钥匙,「走吧。」话语才落,他大踏步就走,也不管她有没跟上。她望着他的背影,胸口微微一酸,唇畔却漾开了笑。一场很棒的音乐飨宴。银白的月色下,夜风清凉的河畔,她捧着被他强拉进餐厅、喂得饱饱的肚子,微笑聆听台上的乐团真情表演。情调,慵懒极了。她已经有很久不曾感觉这么平和了,工作与生活总是忙碌,她总是像颗陀螺不停地转,难得有机会闲适地坐下来,静静聆赏音乐。所以她很开心,而最开心的,是他就坐在她身边。他终于肯走出来了──也许离从前那个懂得享受生活的他尚有一段遥远的距离,但至少,是个开始。开始前进,总比永远停滞原地好。她微笑,打开从便利商店买来的啤酒,与他扣在手中的那罐轻轻碰撞。「干杯!」他没说什么,只是默默喝酒。她也不强迫他答腔,慢慢啜饮着啤酒,明眸一直停留在台上几个乐手身上,一面听歌,一面拿手指轻轻打拍子。夜色逐渐深了,逼近午夜时分,主持人宣布今晚节目结束,听众们一阵热情鼓掌后,也各自起身。人潮慢慢散去,韩恋梅却赖着不肯走。「喂,我们去长堤走走好不好?」她抬头,笑望一旁的沈修篁。他蹙眉。「来嘛。」她不由分说地拉他起身。他一动也不动。「我送妳回家吧。太晚了。」「走一会儿就好。」她双手合十,俏皮地求着他,「就几分钟?」他无奈,良久,勉强颔首。「太好了!」她笑,兴高采烈地挽起他臂膀。「走吧。」他愕然瞪视她亲密贴近的肩臂。「喂,妳……」「走啦,别啰唆了。」她先发制人,堵回他的抗议,硬是将他拖向沿河畔搭建的木造长堤。长堤边,一盏盏英式造型的路灯打亮了,掩映河光月影,气氛恬静浪漫。踏上长堤,沈修篁左右张望,眼见四下无人,俊眉缓缓收拢。他瞥了眼腕表,快一点了,怪不得杳无人影。「你不怕吗?」他问她。「怕什么?」她挑眉反问,「鬼吗?」他不语。「我才不怕呢。」她灿笑,「何况有你在身边,我怕什么?」「妳不怕就好了。」他喃喃,不再看她,双臂闲挂在围栏上,默望河岸夜景。「淡水河挺美的,对吧?」她柔声问,学他靠在围栏边。「嗯。」「念大三的时候,我到瑞士旅行,曾经一个人在琉森湖畔坐了一整晚,那时候的景致,也很美呢。」她轻轻叹息,忆起美好往事,容颜染上淡淡梦幻。他瞪她。一个单身女子独自坐在湖边一整晚?她一点危机意识都没有吗?「你别紧张。」看出他神情的不赞同,她脆声笑了,「那天晚上琉森办通宵庆典,虽然湖边人是少些,还不至于有什么危险啦。」「一个女孩子,出门在外注意点。」他低低斥她。「嗯,我知道。」她浅浅微笑,凝睇他的星眸流漾着难以言喻的柔情。他一窒,猛然别过头。她看着他紧绷的侧面,好片刻,轻快地问,「想不想发泄一下?」「发泄什么?」「很多啊。工作上的压力、对这个社会的不满、心情郁闷、都可以发泄嘛。」他只是淡淡冷哼,「我没什么好发泄的。」「是吗?那我先来好了。」说着,她忽然退后几步,双手在唇前圈成O字形,仰头对天空吶喊。「啊──」宏亮的声嗓教沈修篁微微一震,朝她皱起眉头。她回以一个鬼脸。「来啊,你也喊嘛。」「无聊。」他不屑斥道。「你要是不喊,我今天就赖在这里不走了。」她威胁他,美眸点亮淘气光芒。他瞪她,「韩恋梅!」「喊嘛。」她诱哄他,「就像这样。」仰起头,她再次仰天长啸。「妳不怕吵到别人吗?」「这里还有别人吗?」她笑嘻嘻。「……」「来嘛,跟我喊。」她继续游说他,「不喊的话我真的不走啰。」他重重叹气,懊恼地抓抓发,朝天际一弯月牙翻个白眼,短促地喊了一声。「不行,太小声了,再一次。」她命令。他没好气地瞪她,却还是照做了,这回,音量稍稍拉高了些。「不行,再用点心,用力喊!像这样。」她示范,「啊──」「啊──」「再一次。啊──」「啊──」一次又一次,她强迫他不停对天吶喊,起初他很不情愿,可渐渐地,他愈喊愈大声,愈喊声调愈高亢,愈喊愈感觉情绪激昂。到后来,已无须她的带领与催促,他自己,便不由自主咆吼起来。一声,又一声。一声比一声惆怅,一声比一声凄凉,一声比一声满蕴痛楚。声嗓,慢慢碎了,甚至微微带上哭音。也不知喊了多久,他忽然觉得好疲倦,一股好深好沈的无力感袭来,蔓延他全身上下。他双腿一颤,蓦地跪倒在地,拳头紧紧收握。肩头,一阵一阵地抖颤,牙关纵使狠命咬着,也挡不住急遽窜上喉头的呜咽。大掌掩住脸,他试图遮去那一滴滴自眼眶滚落的泪水,可那积蕴许久的悲痛,却宛如洪水爆发,疯狂地自他指间流泄。他哭了。一个大男人,竟哭得如此难看,他羞惭不已,恨不得当场死去。可她没嘲笑他,也没说些无济于事的安慰话,她只是默默在他身后跪下,温柔地环抱他腰际,脸颊偎贴他不停起伏的背脊。他更疲惫了,身子在剎那间更加虚软萎靡。他咬住拳头,一面想抑制那令他难堪的哽咽,一面却又好想就这么放纵一回。拥抱着他的韩恋梅仿佛察觉了他的挣扎,抬手抚了抚他汗湿的发,柔声道,「没关系的,没关系。」她的嗓音好轻,好细,没多说什么,就这么简单几个字。可他却恍然领悟她的了解,她懂得他在想什么,她明白他的痛苦。她知道,她什么都知道──他倒抽一口气,放弃了挣扎,任泪水狂奔。「小、小兰……她死了,死了──」他痛楚地低嚎,在她怀里发颤,像寒夜里受伤的野兽。拥住他的臂膀收紧,她的体温缓缓透入他冰冷的背脊。「我好想她,好想她──」他哭喊。「我知道,我知道。」她柔声道,一直紧紧抱着他。他感觉温暖。在经过一年半的冰冷寒彻后,第一次感觉到些微暖意。「为什么?我们在一起……十年了,上天怎能那么、残忍?为什么……偏偏带走她?连最后一面也不让我见?」他哑着嗓音,不停地问。午夜梦回之际,这些问题总是在他心内徘徊,挥之不去。他恨,恨上天带走他最爱的人,恨他只能一个人苟活于世。他好恨啊!「妳说,我是不是太软弱了?恋梅。」他转过身,唤着她的名,茫然无助的神情像迷了方向的小男孩。她心痛难抑,揽过他颈项,亲吻着他的发。「不是那样的,修篁,你只是……太爱她了。」因为爱一个人,也许会让人变得勇敢,却更容易使人软弱。他只是……太爱她了啊。想着,韩恋梅蓦地眼眸一热,泪水跟着融化。她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也不知道该如何抚平深烙在他心口的伤痕,她只能展开自己温暖的胸怀,无条件接纳无所适从的他。就像慈蔼的母亲,不论发生了什么事,总愿意撑起她柔弱却坚强的羽翼,保护自己的孩子──不再受伤。**温柔坏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