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呢?”当费尔博士中断叙述,并垂首皱眉时,哈德里催促着。“理所当然的,三位证人都没看到葛里莫,”费尔博士喘着气,停顿了许久才说道,“因为他未曾跨出正门,也未曾跨出门前阶梯,而且距离那死于荒凉雪地中央的男子,至少超过二十尺之远。弗雷已有伤在身,激动之下所引发的身体**,愈发让伤口喷血。因此,针对伤口所作的推论,全是白费工夫。凶器上面当然也没有指纹,因为它坠落于地,积雪便将指纹擦掉。”“一点也没错!”哈德利说到,沉稳的口吻像是发表声明,“完全符合所有的情况,我从来没有想到过……接着说吧,葛里莫后来呢?”“葛里莫藏身于门后。他知道自己胸口中枪,但自认伤势无大碍。比枪伤更恶劣的形势他都能幸存,现在这个算得了什么,何况眼前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反正,结果都一样,他本来就准备在自己身上弄个伤口;照理说,他应该高声欢呼竟有这等好事。但他只觉得自己的计划全都毁了!(他如何得知,珠宝店的时钟走得太快?他甚至不知道,刚刚走在街上并向他开枪的弗雷,现在已经一命呜呼。当他以为运气已离他而去,哪晓得好运——拜珠宝店时钟之赐——就在他身边,但这一切,他又怎么能知道呢?)他只晓得,弗雷不会在楼上的小房间被发现,死因也不会是自杀。弗雷——也许命在垂危,但他还能开口说话——就在外面的街道上,身旁还有闻声而来的警察。葛里莫完蛋了。这下子,弗雷可不会保持沉默了,而葛里莫正一步步走向绞刑架,除非他能临危不乱,才可绝地逢生。”“枪声后的那一瞬间,这些怪念头一股脑儿地全涌上他的心头。他不能待在这阴暗的走廊。他最好检查一下伤口,并且确保没有留下任何血迹。去哪里好呢?当然是楼上波那比的公寓。他爬上楼,打开房门,并且打开电灯。他身上仍缠绕着绳索……这东西没啥用处了。既然现在弗雷正在和警察打交道,想要伪装弗雷拜访过他,是不太可能了。他卸下绳索,随手便扔。”“接着是察看枪伤。黄色花呢大衣的里层沾满血迹。连大衣内的衣服也是血迹斑斑。但这伤口影响不大,他有手巾和胶布,他可以自行止血,就像只在斗牛场上格斗的骏马。葛里莫是杀不死的,他甚至还有闲情逸致对着伤口格格轻笑。他心情笃定,而且像往常一样精力充沛。他动手自我疗伤(波那比公寓里的浴室,因此残留着血迹),并且试着集中心智思考。现在几点了?天哪!他耽搁太久了,已经九点四十五分了。他得马上离开,趁着他们逮到他之前赶回家……他就这么一走了之,放任电灯亮着。当晚一先令的电力何时用尽,电灯何时熄灭,我们不得而知。总之,四十五分钟后,萝赛特看见灯光仍旧亮着。”“不过我猜,葛里莫一边赶路,一边脑子已经完全清醒。他会被捕吗?看来是无可避免了。是否有什么漏洞呢,即使是极渺茫的一线生机?你们瞧,不管葛里莫是什么样的家伙,他无疑是个战士。他精明狡猾,极具戏剧性,想象力丰富,习惯冷眼旁观,是个通晓人事情理的大恶棍,但是别忘了,他依然是个战士。你们知道,他绝非无恶不作的坏蛋。没错,他杀了自己的兄弟,但我怀疑他是否下得了手杀害朋友以及自己心爱的女人。无论如何,真的无计可施了吗?其实,是有一个办法,不过可行性极低,几乎可说是没多大作用,但却是唯一的法子。那就是按照原来的计划走,假装弗雷已拜访过他,并且在他家送了他一枪。枪还在弗雷手上;何况,葛里莫自己和他的家人,皆可作证他整晚并未外出!而且,他们还可以发誓看见弗雷真的来找他——虚虚实实,就让该死的警方去求证吧!有何不可?可是雪呢?雪已经停止下了,弗雷不可能留下脚印,而那条要栽赃给弗雷的绳索早就丢了。然而,他还是有一半的胜算,即使是个孤注一掷的赌注,也是最后能使出的手段……”“弗雷开枪射他的时间,约莫是九点四十分。所以他回到家的时间,应该是九点四十五分,或是再晚一会儿。进入房内如何能不留下足迹?简单!难不到这个体格壮硕如牛,身上枪伤又微不足道的人。(对了,我相信他原本伤得不重,如果他没有硬撑着干了些事,现在一定活得好好的,正等着绞刑伺候;待会儿你们就会明白。)他本来的计划是经由地下室前的楼梯,来到凹庭通道,再穿过通道门进入屋内。这该怎么做呢?连接凹庭与地面的楼梯,自然是覆盖了一层积雪。不过,通地下凹庭的楼梯就紧邻隔壁的房子,没错吧?楼梯底部的地下室门口不会积雪,因为上头有一个突悬的设计——大门前的阶梯是悬托的。如此一来,地下室通道门前就不会有积雪了。如果他可以下去而不留足迹……”“他可以的。他可以从另一个方向走近屋子,装成好像是要去隔壁一样,然后直接从楼梯上面往下跳,双足着陆于那不会积雪的小空地。我还记得某人说过,在门铃响起之前,曾听到像是有人坠地的撞击声?”“若是这样,他就按不到大门门铃!”“喔,可以的,他按了——只不过是从屋内按的。他走进地下室门口进入屋子后,便上楼和等候他的杜莫会合。随即两人开始变魔术。”“很好,”哈德利说道,“终于来到魔术的部分。它是怎么变的?你又如何知道它是怎么变的?”费尔博士坐回椅子,两掌手指尖轻轻互碰,仿佛正在整理思绪。“我怎么知道的?嗯,第一个灵感是来自于油画的重量,”他懒洋洋地指着那靠在墙上且被划花的大型油画,“是的,就是那幅画的重量。本来觉得他无关紧要,直到我想起来……”“画的重量?哦,那幅油画,”哈德利咆哮着,“我都忘了。它到底跟这桩坏勾当有何相干?葛里莫想拿它干吗?”“哼,哈,是的,你知道,这就是我感到纳闷之处。”“但是那油画的重量,老天!它可没多重啊,你光凭一只手就能够举起它,甚至还可以悬空翻转它。”费尔博士奋起端坐。“正是如此。你说得没错。我用一只手举起它,而且还将它旋转了一下……既然如此,当时为何需要两个壮汉——一个车夫,一个帮手——来搬它上楼呢?”“是这样的啊,你也知道。葛里莫从波那比工作室搬走油画时,轻轻松松就把它拎下楼了。然而,到了下午,他带着同一幅画回到这里时,却得动用两个人来搬上楼。是什么原因,让这幅画突然变重了?油画并未裱上玻璃框——你自己也看到了。早上葛里莫买了画,下午他带画回家,其间他人在什么地方?它夹带了一个不是闹着玩儿的庞然大物回来。不然,葛里莫为何坚持非要包装油画不可呢?”“若说他利用这幅画作幌子,借机夹带某样东西上楼的话,这推论一点也不牵强。包装纸内是大有文章。这玩意非常大,宽七尺长四尺……嗯……”“那里面不可能藏了东西,”哈德利驳斥,“不然的话,我们会在这间书房里找到它,不是吗?而且,不管怎么说,这东西势必完全扁平,否则藏在包装纸里,一定会被注意到。什么样的物体会大到宽七尺长四尺,但厚度却薄到置于油画包装纸内能不被发现?什么东西的体积可以和油画一样庞大,却又可以让你随意把它变不见了?”“镜子。”费尔博士说道。两人震撼的良久说不出话来。随后哈德利猝然起身,费尔博士则疲倦地继续说道:“只要顺着烟道将它往上塞入宽阔的烟囱里——我们不是都曾经把拳头伸进去——让镜子的一角顶住烟囱内弯折处的凸台,就可以偷天换日的让他消失,你根本不需要魔力,只要有一只强壮的臂膀就能办得到。”“你的意思是,”哈德利嘶叫着,“那是一个该死的舞台花招……”“一个全新的舞台花招,”费尔博士说道,“只要你胆敢尝试,保准实用又精彩。现在,你们环顾这个房间。看到门了吗?在房门正对面的墙上,你们看到了什么?”“啥都没有,”哈德利说道,“我是指,在那面墙上,葛里莫撤除了一部分的书柜。现在那块空间是空荡荡的,除了镶板壁墙之外,什么都没有。”“完全正确。此外,从房门至壁墙之间的直线区域内,你们有看到任何家具吗?”“没有,全都清掉了。”“所以,假如你们找在外面走廊往书房里头看,不会看到家具,只会看到黑色地毯,以及后面一排没挂东西的橡木镶板壁墙?”“是的。”“那么,兰波,开门探头往走廊看,”费尔博士说道,“外头的墙和地毯看来如何呢?”兰波当然清楚室外的景象,但他还是假装看了一下。“没什么两样,”他说道,“护壁地板上铺了一层颜色单一的地毯,和这书房地毯是一样的,走廊上同样是镶板壁墙。”“正是!哈德利,”费尔博士的声音依然是提不起劲,“镜子就在那边的书柜后面,你可以把它拉出来。昨天中午,德瑞曼在烟囱里面找到它后,就一直放在书柜后头。德瑞曼会突然中风,全是因为他奋力将高处的镜子抬下来。我们来做个实验。屋子里的人,应该不会上来打扰我们,就算有人要上楼来,我们也可以及时阻止。哈德利,你把镜子搬出来,并且放在房门内——位置差不多是你打开门(从走廊要进入书房,门是往室内右侧方向转开),门框的最外边缘向内旋转时,离镜子还有几寸的空间。”刑事督察费了一番手脚,才将书柜后的东西推出来。它比服装店专用的回旋镜还大,事实上,这面镜子和房门比起来,长与宽皆多了好几寸。它的基底平放于地毯上,面对它时,其右侧设有大型的回旋基座,笔直的撑起整面镜子。哈德利好奇的端详它。“把它放在房门内?”“是的。待会只要推开房门一点点距离,最多仅能看到几尺宽的缝隙……试试看!”“我懂了,不过你这么做……嗯,坐在走廊另一端房间里的人,也就是米尔斯,可以不偏不倚的在镜子中央看见自己的反影。”“看不见的。这个角度不行——门再关小一点,这样就够了;别恼火,先试我的法子——我不要房门倾斜成那样的角度。你会明白的。你们俩到米尔斯的房间就位,我来调整镜子。听到我的呼喊声后,你们再往这里看。”哈德利嘀咕抱怨此事愚蠢至极,尽管如此,他还是满怀兴趣,尾随兰波离去。他们的目光始终避开书房,直到听见博士的招呼,两人才转过身来。走廊是既阴暗又高耸,放眼尽是一片漆黑的地毯,直直延伸至尽头紧闭的房门。费尔博士站在门外,他所摆出的架式,俨然像是举行雕塑像揭幕典礼的大胖子主席。他站的位置略偏门的右侧,背靠着墙边,单手伸长触及门把。“她要开始行动了!”他吆喝着,迅速的打开门——停顿片刻——又把门关上。“怎么样?你们看到什么?”“我看见房间内部,”哈德利回答,“或者我以为我看到这般景象。有地毯,还有后面那座墙。房间看起来似乎很大。”“根本不是如此,”费尔博士说道,“事实上,你在镜中看到的是,你拿到门右侧延展而去的整片镶板壁墙以及地毯。这即是为何房间看起来似乎很大,你看到的是两倍长度的反影。你们知道,镜子的面积比门还大,由于房门是朝室内右侧方向打开,因此你们看不到门的反影。如果仔细观看,你们会瞧见门框上沿处有一行像阴影般的平行线条。那是因为门框上沿比镜子还低上一寸,遂无可避免得映入镜中。但是你们的注意力,会全集中在所见的物体上……你们看清楚我了吗?”“没有,你站的位置太过去了。你将手伸到门把上,而且背对着我们。”“没错。当时杜莫就是这样站着。解释整个机关手法之前,我们来做个最后的试验。兰波,你坐到桌后的椅子上,也就是米尔斯当时所坐的位置。虽然你的个子还比他高,但无损于这项说明。待会儿我会站在门外,房门会打开,我会看着镜中的自己。无论是从正面或背面,你都不可能把我认错;不过,我会随即产生明显的变化。总之,只要说出你所见之事即可。”在鬼魅的朦胧光线中,房门敞开,气氛是怪诞得令人毛骨悚然。一个立于房门内的费尔博士,居然和另一个站在门口的费尔博士面对面相互凝视——身形一样凝固不动,表情则是吃惊骇然。“你们瞧,我没碰到房门,”一股低沉的声音响起。若光由反影中模糊的嘴形蠕动来判断,兰波很可能会赌咒是室内的那个费尔博士在说话。镜子犹如一面回响板,将声音共鸣回来。“某人跨刀相助为我开门、关门,这人站在我的右方。我不曾碰到门,不然我的反影也会如法炮制。快说,你们注意到什么?”“为什么——其中一个你,看来特别高大?”兰波一边打量眼前的影像,一边说道。“是哪一个?”“就是你自己,站在走廊上的那个。”“正是如此。一来因为你我之间有段相当的距离,不过最重要的因素是,你采取坐姿。对米尔斯那种身材的人而言,我看起来可说像是个巨人了,唉?哼,哈,是的。现在,如果我很快的闪身进入门内(假设我有如此矫健的身手),同时我右方的助手也配合我,并迅速的关上门,如此一来,在这个叫人眼花缭乱的幻觉中,门内人影似乎是要——”““没错。如果哈德利已无疑问,两位请过来看看其他的证据。”他们俩再度回到书房内,哈德利将偏斜的镜子往后挪移,费尔博士则一屁股坐入椅里,并且喘着气叹息。“各位,我很抱歉。从米尔斯先生细心审慎,有条有理且精确无误的证词中,我老早就应该看出真相。我来试试能够重复他那精确的叙述。哈德利,帮我核对一下。”他绷着脸,用指关节轻敲自己的头。“好像是这样——‘她(杜莫)正要敲门,我惊愕的目睹有个高个子男人,尾随她直接上楼。她一转身,立刻看见他。她马上说了一些话……高个子男人毫不理会。他径自走向门口,不疾不徐的翻下大衣衣领,取下帽子放入大衣口袋……’”“各位,你们懂了吧?他非得这么做,因为若要秀出室内的身影,他必须是穿着睡袍,所以反影不该戴帽,衣领也不可翻起。我实在很好奇,他的举动既然如此有条不紊,为何没有把面具摘下来——”“对了,面具呢?米尔斯说他未曾——”“米尔斯没看到他摘下面具。我们继续追随米尔斯的证词,待会儿我在告诉你原因。”杜莫夫人高声嚷叫,畏缩地后退靠在墙边,然后迅速开门。此刻,葛里莫教授现身于门口——“现身了!他的魔术就是这样变出来的。咱们这位思考井然有序的证人,令人难堪的全说对了。而杜莫呢?在这里她出现了第一个破绽。一个惊慌失措的女人,虽然面对可怕的陌生人物,但在她前面房间里的男人,是可以挺身保护她的,她不可能吓得后退缩在墙边;她应该冲向房门寻求庇护才对。总之,再来看看米尔斯的证词。他说葛里莫没戴上眼镜(戴着面具,当然无法再戴眼镜)。但是我认为此时此刻,房间内的人把眼镜戴上,才是正常的反应。葛里莫——依据米尔斯的说法——在这段时间里完全静止不动;他的表现像是个局外人,自始至终双手都插在口袋里。接下来的证据,可以让凶嫌百口莫辩。”“米尔斯说道:‘我当时的印象是,杜莫太太虽然靠在墙边直发抖,但在陌生人进房后,她却把门关上。我还记得,她的手就放在球形门把上。’这太反常了!当时她还矢口否认,但米尔斯说的没错。”费尔博士以手势示意,“我们就此打住,再多说也是无益。在这里,我碰到了棘手的难题:假如葛里莫是独处于室内,而且是直截了当走入书房,那么他身上的衣物哪儿去了?黑色的长大衣,棕色的遮檐帽,甚至那副假面具,都跑哪里去了?它们全不在书房里。然后我想起来了,杜莫的职业是为芭蕾歌舞剧缝制服装;我又记起欧洛奇讲过的故事;于是我就豁然开朗了——”“啊?”“葛里莫把它们全烧了,”费尔博士说道,“他没花多少时间就烧掉它们,因为它们全是纸制的,就像o’rourke描述的魔术中,消失的骑马人身穿的那件制服一样。在壁炉里烧毁真正的衣物,是既费时又麻烦,他可不能冒这个险;他必须速战速决。他们必须可以撕碎或烧毁。而烧了这么大量、宽松的白信纸——全白的信纸——是因为要将底下的有色焦片掩盖起来。什么致命的文件!哦,天哪,想得出这种推论,我真该自刎谢罪!”他挥舞着拳头,“他如何一滴血迹、一点血污都不甩落地走到存放有密件的办公桌的抽屉那里!还有另外一个原因,他得引火烧纸……他必须除去制造‘枪声’的碎裂物。”“枪声?”“别忘了,大家都认为这个房间里曾经发生枪击。当然了,证人听到的声音,其实是鞭炮发出的巨大噪声。你们知道,德瑞曼为盖伊·佛克斯之夜储藏了一些玩意,教授自是从这里偷取而来。德瑞曼找到行踪不明的霹雳炮;我猜想,此刻他突然恍然大悟,也难怪他一直喃喃念着‘烟火’。这下可好,爆炸后的鞭炮碎片会全部飞散。这些碎片全是厚实坚硬的纸板,特别难以燃烧,但它们必须烧毁于壁炉里,或者混在那些纸堆中。后来,我果真找到了一部分。事实上,我们应该早就识破根本没子弹发射的诡计。现在的弹药筒,就像是那把科尔特左轮手枪,装填的是不冒烟的火药。你可以闻得到,但看不到。然而在案发当晚,即使窗户已经打开,书房里却仍有轻烟飘渺(鞭炮所遗留的)。”“啊,好吧,我们来复述要点!葛里莫穿得黑大衣,由皱纹纸构成。它颜色黑得像是睡袍,剪裁得也像睡袍,尤其是衣领翻下时,立即变成抹光发亮的正面翻领,看来更像睡袍。此外,遮檐帽也是纸制的,其上还连附着一张假面具——因此,只要摘帽的动作干净利落,便可顺手将帽子和面具一并折叠,再塞入口袋即可(可顺便一提,葛里莫要外出杀弗雷时,真正的睡袍已在书房内准备就绪)。而这件黑色的‘制服’,当然更早的时候,曾被轻率的挂入楼下的衣柜中,”“不巧,那件黑大衣被曼根撞见了。机警的杜莫得知此事,待曼根前脚一走,她后脚便跟上来,火速将大衣移出衣柜,并送往安全的地方置放。所以啦,她压根儿没看到黄色花呢外套吊在哪儿。那时候,黄色大衣正在楼上伴随葛里莫,准备着稍晚要和主人一起远征呢。不过,因为昨天下午黄色大衣被人发现吊在衣柜里,杜莫当然得辩称它一直都在那儿。这即是变色龙大衣的由来。”“周六晚上,葛里莫杀了弗雷,自己也挨了一枪,然后赶回家,此后的发展,你们应该都了然于胸。魔术一开场,他和助手就碰上了大麻烦。你们知道,葛里莫迟归了。本来他预计在九点三十分以前归来,结果呢,他直到九点四十五分才回来。他耽搁的越久,分分秒秒就越迫近他告诉曼根客人来访的时间。这会儿曼根必是引颈以待访客的到来。危机已是一触即发,我可以想象得到,即使是沉着的葛里莫,这时也濒临发狂的边缘。他穿过地下室,和等候他的内应会合,然后往上疾走。那件里层沾上血渍的花呢大衣,被置入走廊衣柜里,有待事后再来料理——但永远没这机会了,因为他死了。杜莫缓慢的开门,伸出手去按门铃,并随即前来‘应门’,葛里莫则利用此空当着装。”“然而,他们终究是拖了太久。曼根还是出声招呼。葛里莫一慌张,脑子便周转不当。为了避免漏出马脚,他反而弄巧成拙,犯下大错。到那时为止,过程都还算顺利,他可不想被这穷小子的爱管闲事搞得功亏一篑。所以他答道他是佩特斯,并且将起居室门上锁。(你们是否注意到,只有佩提斯的嗓音,和葛里莫一样低沉?)是的,这是个一时冲动所犯下的错误,但他就像是个橄榄球员,一心只想侧身切进射门区,并闪躲当下飞扑过来的手臂。”“魔术已经表演完毕;他孤身一人待在书房里。上衣可能沾了血,不过反正杜莫会处理它,制服大衣里有原是衬衫,于是他解开衬衫,并且包扎伤口,他只要再锁上房门,穿上真正的睡袍,销毁纸制的制服,以及把镜子往上推入烟囱……”“但是,我再说一遍,这也是终局了。鲜血再次大量涌出。寻常人在受伤的情形下,根本无法承受它所经历的沉重压力。弗雷的子弹没杀死他。但当他企图——事实上,他超乎凡人的办到了——抬高镜子塞入隐匿处时,他的肺脏犹如一个破损的橡胶套,被他自己活生生撕裂了。就在那一刻,他知道自己的一生也即将落幕。随后他开始吐血,从他口中溢出的鲜血,宛若动脉被切断似的渲泄不止;他跌跌撞撞的推倒沙发,翻覆椅子,并且用尽最后的力气,蹒跚但顺利的点燃鞭炮。在历经恩怨情仇,隐姓埋名,以及阴谋计划后,他眼前的世界不再运转了,而是缓慢的变为黑沉沉的一片天。他试着大叫,却是办不到,因为喉头正涌出鲜血。就是在那一时刻,葛里莫突然领悟,在他艰苦的一生中,对于这最具震撼效果,而且是最后压轴的好戏的镜子魔术,他从未相信自己能有机会完美演出……”“啊?”“他知道自己回天乏术,”费尔博士说道,“不过,奇怪的是,他倒是挺高兴的。”飘雪落在街灯上,使得灯光又开始转暗。书房里寒气逼人,让费尔博士的声音听来分外怪异。突然间,他们看到房门打开,一名女人挡在门口,脸上的扮相十分可怖。一张可怕的脸,一身黑色的装扮,但环绕在她肩上的,仍是那条追忆爱人的红黄色围巾。“你们看,他招供了,”费尔博士的语气,依旧是低沉单调,“他试着告诉我们真相:是他杀了弗雷,然后弗雷杀了他。我们却误解了,直到我从时钟获得灵感,弄清楚卡格里史卓街的案发经过,我才了解他的意思。老弟,你们懂了吗?想想他死前的最后遗言:‘是我兄弟干的,我没想到他会开枪。老天爷才知道他是如何离开房间的——’”“你的意思是,葛里莫所说的房间,其实是指弗雷在cagliostro街的住所?那间他把弗雷留在那儿自生自灭的房间?”哈德利问道。“是的。后来,当葛里莫在街灯下开门时,他经历了一场突如其来的冲击惊吓。你们回忆一下,”“‘这一刻他还在那里,下一刻他人就不在了……我告诉你我兄弟是谁,免得你认为我在胡言乱语……’他会这么说是必然的,因为他以为没人认得弗雷。由此观之,检视他那番语焉不详,让人摸不着头绪的话语——当时他也听到医师宣告无望的陈述——其实他的用意,是想要对我们解释整个谜团。”“首先,他试着告诉我们三兄弟和盐矿山。接着他说道弗雷的死,以及弗雷对他做了什么。‘绝非自杀’,是指他在街上看见佛雷,因此伪装弗雷自尽的如意算盘就失败了。‘他没有使用绳索’,弗雷的确没用到,而那条绳索后来被葛里莫扔了。‘屋顶’,葛里莫指的不是自己家屋顶,而是他离开弗雷房间时所穿越的屋顶。‘雪’,雪停了却破坏他的计划。‘光线太亮’,哈德利,这句话是个关键!当他望向街道时,却发觉来自街灯的光线太亮;于是弗雷认出他,并且开枪射击。‘有枪’,甭说了,弗雷手上当然有枪。‘狐狸’,意味着面具,那顶他戴上的盖伊·佛克斯假面具。最后是‘不要责备可怜的——’,不是德瑞曼,他指的不是德瑞曼,我猜,这是他为某件事感到羞愧的最后歉意:他以前可没干过诈骗的勾当。‘不要责备可怜的佩特斯;我无意把他牵连进来。’”良久,众人皆默默无语。“没错,”哈德利无精打采的同意,“没错,现在还剩下一个问题。油画上的刀痕是怎么回事?刀子跑去哪里了?”“关于油画上的刀痕,我想,那只是让魔术看来更加逼真的一项装饰罢了;油画是葛里莫划花的——这是我的猜测。至于刀子,老实说,我也不晓得。说不定葛里莫用完它,就放进烟囱和镜子放在一起。因此我们以为空幻之人备有刀,枪两种凶器。但它现在不再壁炉里的凸台上,我猜昨天德瑞曼找到它时,便拿走了——”“这一点,”一个声音响起,“你就错了。”杜莫留步在门口,双臂交叉横放在胸前的围巾上,脸上却是充满笑容。“你的推论我都听到了,”她接着说道,“也许你可以让我受绞刑,也许不行。这已经不重要了。这么多年来。我只知道,若失去了他,活着就没有意义了……刀子是我拿的,各位,我另有他用。”她仍然面带微笑,眼眸则绽放骄傲的神采。兰波注意到她藏起双手。他看见她突然踉跄摇摇欲坠,正想伸手扶她,却迟了一步,只有眼睁睁看她迎面倒地。费尔博士笨拙地离席起身,目光呆滞地望着她,表情和地上的女人一样惨败无血色。“我又犯下罪了,哈德利,”他说道,“我再一次说对了真相。”已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