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煜星,我再也走不动啦,咱们回吧。”“好,好,咱们回,现在就回。”“那不成,你得背着我。”“好,背就背,猎八戒背媳妇喽。”“什么呀,难听死了。才不要你背呢。”谈晶晶的精神终于振奋了一点,而且,这一天的苦差事终于到了尾声了,可以回去了,谈晶晶差点就要欢呼了。打猎是个苦差事,远没想象中的豪迈和浪漫。左牵黄,右擎苍,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冈,那是词里写的,事实上,打猎比钓鱼还要枯燥,对人的耐心是一个极大的考验。初春时间,寒气未消,猎物的活动并不活跃,大多数是找一个地方蜇伏起来,走了半天,才能看见一只兔子山鸡什么的在树丛中一晃而过或是扑啦啦地飞过。谈晶晶根本来不及反应,猎物便消失了踪迹。几个小时下来,谈晶晶一点收获也没有,便有些对蓝煜星发牢骚,说他对自己的控制太严,存心不让她打。这当然怪不得蓝煜星,打猎的时候,两人手中所持的都是杀伤力极强的猎枪,稍不留神,就有可能误伤了别人或是自己。所以,蓝煜星要求谈晶晶的枪口始终要向上,保险一直要保持在关闭的状态,只有见到猎物才可以打开保险,而且,手指不能放在枪机上,必需放在枪机的保护圈上。猎物出现的时机稍纵即逝,因为蓝煜星的要求,谈晶晶根本来不及反应,半天连放一枪的机会都很难得。好不容易看见一只山鸡停留在树梢上,蓝煜星想让谈晶晶过一下枪瘾,便指点她射击。蓝煜星的经验是,不瞄准猎物,而是瞄准它头前上方的飞行轨迹,慢慢地靠近,只要猎物有所察觉从而出现异动,就果断地开枪。谈晶晶照着做了,等山鸡要飞的时候,她猛地一扣扳机,山鸡飞了,树枝却被打得纷纷飘飞着散落下来。原来,谈晶晶根本没有按照蓝煜星的话去做,她的枪口始终瞄准着猎物的中心,这是最好的一个机会,没打下来,蓝煜星暗叫可惜。当然,蓝煜星最多只能算得上是一个狩猎爱好者,除了枪法还算过硬外,他绝对算不上是一个猎手,更算不上是一个好猎手。做一个好的猎手,不仅要能够打中目标,还要有一个最基本的素质,就是很善于找到猎物,在这样的冬天里,从一些特殊地形和野兽留下来的痕迹,很轻易地便可以判断出猎物的巢穴。但蓝煜星就没有这方面的经验,他所能做到的,仅仅是在猎物出现的时候凭他的经验放上两枪,至于能不能打中,那是另外一回事。不过,凭借出色的枪法和灵敏的反应,蓝煜星还是有所斩获,一天下来,他打中了两只山鸡,一只野兔,这是他们一天中最快乐的时刻,而且还是蓝煜星坚持到下午的结果。打中以后,两个人欢快地跑过去,背囊中有现成的塑料袋,把东西塞进去以后,封好,既闻不到血腥味,也可以避免猎物流出的秽物和血液弄脏了背囊。可惜,绝大多数的时间都是极其枯燥的,特别是中午的时候,两个人颗粒未收,坐在山石上喝水,吃干粮,吃完之后,谈晶晶便有些困倦了,吵着嚷着要回去。蓝煜星却依然是兴致勃勃,尚未尽兴,而且,辛苦了半天没有任何成果,最后空手而归,也不是他的性格。无论是现在的他,还是从前的范志杰,性格中都有一种很执着的成分,这种执着时刻在他们的骨子里流淌涌动,无论做什么事情,要么不做,要做,就要做出一点成果来。所以,整个下午,他都在千方百计地调动起谈晶晶的情绪,也更加用心地去搜寻猎物的踪迹。好在到了下午,人是困倦了猎物们却似乎活跃了起来,不时会有野兔出没,各种各样的鸟类也经常飞过,这无疑是提神的最好的东西了,于是,谈晶晶也便跟着大呼小叫起来,渐渐忘却了中午的疲倦,两个人开始不断地有所收获,先是打中了一只山鸡,接着又打中了一只很肥硕的兔子,最后,蓝煜星又打中了一只山鸡。感觉差不多了,谈晶晶也真的是疲惫了,再次提出了返程的请求,两个人才决定回去。找猎物的时候不觉得,一直是沿着小路往山的纵深挺进,真的回程了,蓝煜星这才发觉,两个人已经走好远了,至少离山口有十华里。不过,他们行动的路线是极其单一的,而且s市周边的这些山,说是山,其实更像是丘陵,他们来的时候就是前面的人走过的一条小径走上来的,绝对不至于迷路。此时,天已近黄昏,金色的夕阳把它的余辉尽情地挥洒在这片绵延起伏的山地上,谈晶晶美丽的线条也被薄薄的覆盖上了一圈金色的轮廓,看得蓝煜星心动不已,牵着谈晶晶的手也便暗暗地用了一些力。谈晶晶自然是有所感觉,两个人此时的关系正在热恋之中,一举一动都心领神会,灵犀相通,便把眼光投向并行的蓝煜星。这一瞬间的风情,让蓝煜星不由得情动,便手揽住了谈晶晶的腰,紧紧地把她这曼妙的身体抱在怀里。晶晶被爱人的情绪感染,脸色顿时绯红,头也垂了下去,露出了一片白的颈项。但她又舍不得离开爱人那深情的眼神,便又勇敢地抬起了头。蓝煜星的臂膀更加坚强有力,让两具充满活力的身体更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然后,低下头,吻上了她那柔软的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