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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章 保镖

作者:习惯步行 字数:4975 更新:2023-07-15 07:44:25

晶晶走后,独自留在办公室的林清雅思绪万千。谈晶晶的确很年轻,也很单纯,但是,她绝不傻。林清雅至今也没有忘记,当初,发现钱大富有问题,就是谈晶晶给提供的线索。也正是因为她提供的这个线索,让自己和蓝煜星两个查到了钱大富的根底,查到了他起步阶段巨额的资产漏洞。这个女孩子,并不简单。今天,她到自己办公室,显然是有两个目的,一是探寻蓝煜星的下落,在得到一个肯定的答复之后,紧接着便实施了她的第二步计划,她把蓝煜星托付给了自己。话,已经说得再明白不过了。那么,她为什么要这么做呢?难道她发现自己和蓝煜星要对付的人就是她的父亲?如果谈新权真的是幕后的主使,如果这个案子最后被查清楚,凭他们犯下的罪行,一个背负着十几条人命的犯罪集团,主犯难逃一死,那么,晶晶还能嫁给蓝煜星吗?从某种意义上讲,那可是她的杀父仇人啊。他们还能够生活在一起吗?又或者,谈晶晶即便能接受蓝煜星,蓝煜星身为一个前途无量的纪检干部,却娶了一个罪大恶极的犯罪集团首脑的女儿,这合适吗?虽说现在早已不是文革那时候了,不讲究划清界限,也不讲究根正苗红,可众口铄金,如果蓝煜星愿意在这个小地方混一辈子,当个县处级干部也无所谓,但是,如果他想走向更高的位置,比如说从前范志杰那样的副部级高干,政审可是非常严格的,有个曾经被判死刑的岳父,蓝煜星无论如何也是通不过的,这一点,林清雅是再清楚不过了。难道谈晶晶是怕连累蓝煜星才作出这样的牺牲?一个又一个念头在林清雅的心中接连闪过,都像,又都不像,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如果没有特别重大的变化,谈晶晶是轻易不会作出这样的决定的,正像她自己所说的那样,有哪个女人会甘心把自己心爱的人送给别人呢?林清雅越想越感觉事态很严重,可是她又无法去求证,毕竟,有很多事情对谈晶晶都是无法交流的,包括对她父亲的怀疑。林清雅感觉手心的汗都沁了出来,蓝煜星不在身边,让她常常会产生一种孤立无援的绝望。从前,蓝煜星在的时候,无论局面有多复杂,但最终总是可以打开缺口,找到出路,可现在他不在了,需要自己一个人作决定的时候,哪怕是这么一点点的小事,都让她有种束手无策的感觉。“蓝煜星,你在哪里?你知道吗,我需要你。”林清雅心里作默默地呼喊着。蓝煜星,此时依然在那座山洞里,他现在,和林清雅一样的绝望。从林清雅离开到现在,一个多星期过去了,按说,也应该是行动的时候了,可是,他没有看出任何变化。一切都是老样子,这个机构,还是像以前一样运行着,丝毫没有他们组织受到创伤的样子。安永江和老杨偶尔也会来看看他,显然,林清雅并没有按自己的要求去做,她没有行动。否则,这里绝对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蓝煜星现在感觉,也许这一次他错了。他自以为说服了林清雅,说服她出去,然后采取行动,除掉这帮人。当时,她的确是答应了,相信她那个时候的承诺是真诚的,可是,出去以后,她极有可能是改变主意了。最大的可能是,林清雅屈服了。她为了保全自己爱人的性命,纯粹按照对方的意图,瞒天过海,掩盖了所有的事实。按照她的理解,只要她不说对方肯定不会拿蓝煜星怎么样,就像亲人被绑票的家属一样,不是去报警,而是想用钱把亲人赎回来。可是,小雅,你错了,你知道吗?夜长梦多这句话你不会不清楚,你隐瞒的时间越长,你自己就越危险。这个组织,即使手上有人质,但是,对一个知道自己秘密的纪检干部,他们是不会相信的。蓝煜星不难想象,对方现在也许正在编织一个杀人计划,以求把林清雅彻底地灭口,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他们的秘密真正的成为秘密,秘密被别人掌握,终究是不安全的。这么简单的道理,你怎么就想不到呢,快点行动吧。蓝煜星是真的着急了。可是,蓝煜星又不是很相信自己的判断。当初在这里承诺的信誓旦旦,她真的一出去以后就完全翻盘吗?不可能。也许她不一定能考虑对方会杀害她,但她肯定不会放心自己一直被控制在对方手里,肯定会想方设法营救自己。营救自己,仅仅凭她可以全权调动的S市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动用省里,甚至是十三室的力量才能办到。动用十三室的力量,就不可能绕过林正祥。想到林正祥,蓝煜星又释然了一些。林正祥的行事风格他太熟悉了。此人做事小心谨慎,考虑周全,不像自己经常会做一些冒险的事情。所以,事情放在林正祥手里,时间肯定会拖得长一些,他要把所有的工作都准备充分以后,才会发动总攻,争取毕其功于一役。这是个好习惯,要么不干,干则必成,可也有问题,那就是经常会贻误战机。如果案子现在交到了林正祥的手里,蓝煜星相信,凭林清雅目前掌握的情况,林正祥下面做的事情基本上就是按部就班了,只要有耐心,肯定会把线索一点一点的挖出来。而且,林正祥做事一向是力求尽善尽美,他肯定要在把对方一网打尽的同时,还能保证自己的安全。毕竟,一次有牺牲的行动,不是一次完美的行动。能把自己救出来,又能把敌人消灭干净,肯定是最好的结果,但难度实在是太大了。他能做到吗?换成是自己,也是毫无把握的。毕竟,现在自己的小命就握在别人的手里,手指轻轻一扣,自己就要去拜见伟大的国际共产主义先驱去了。为了一件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搭上这么长的时间,担上这么大的风险,不值啊。蓝煜星在盘算,如果是林正祥在指挥这次行动,需要多少的必要条件。第一个条件,是找到这个基地的下落,他是不习惯通过审讯去挖掘的,而是要务求在审讯之前掌握绝大多数的对方的底线;第二,他肯定要等所有对方成员都聚齐了才会采取行动,现在,最关键的人物应该是谈新权和钱大富,这两个人,谈新权是市长,一切的行踪都是公开透明,知道他的下落不成问题,但钱大富就难说了,这人去了美国,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现在,最重要的就是两个条件了。第二个条件非人力可为,毕竟,把钱大富从美国直接弄回来难度太大,唯一的办法只能是等待。如果风平浪静,钱大富终究是要回来的,而且,如果他真的不回来了,案子也不能就这么算了不是。所以,现在最关键的是第一个条件,让林清雅、林正祥他们找到这个基地的下落。也许自己可以在这方面帮他们一点忙,同时,也帮他们下定行动的决心,否则,小雅在外面实在是太危险了,搞不好哪一天出现个什么意外死亡或者失忆什么的,所有的努力可就都白费了。蓝煜星的担心没有错。此时,安永江和孙继尧正在一个密室里看着录影带。而安永江也正在一脸无奈地对孙继尧解释着:“孙头儿,这事真的不好办。那个姓田的,自从林清雅回京之后,就和林清雅寸步不离,连他的宿舍,都是安排在原来那个蓝煜星住的地方,和林清雅只有一门之隔。想要处理林清雅,而且神不知鬼不觉造成意外死亡,难度实在是太大了。”“那个姓田的是什么人,你们就这么忌惮他?”对安永江一向信心十足的孙继尧十分的不解。“到目前为止,我也不知道他是什么人,但是,从他身上的很多蛛丝蚂迹,这个人绝对是高手中的高手。”安永江的话说得很肯定,不由得孙继尧不信。“说来听听。”孙继尧是指挥常规作战的行家,对特种作战的特点知道一些,但谈不上精通。“您来看这一段,这是他们下飞机时候的画面。”安永江边说边打开了投影:“您看,下飞机的时候,这个姓田的始终站在林清雅的侧后方,一般来说,保镖都是站在前方的,他需要挡住可能射过来的子弹,但这个田龙却是站在侧后方,这说明,他有足够自信,以他反应的敏捷程度,完全可以在子弹射过来的一刹那掩护林清雅。这种反应速度,绝对是超乎常人的。”“危言耸听了吧。”孙继尧笑了一笑:“也许他是个菜鸟,或者是粗心大意了也说不定。”“不可能。”即便是对自己的上司,安永江也是毫不客气地反驳:“您看他的眼神,沉着果断,而且,他的视线你根本不清楚他在注意哪一点,这是一个超级保镖的特质,不向一般人一样,只会关注某一点,而是把视线所及范围内的一切都洞察于心,所以,我们的人根本不敢靠近。而且,和他面对面的对手说话最有说服力,据现场监视的两名战士说,遇到这个人,他们分明可以感觉,好像自己的一举一动都在被他紧盯着一样,从来没有感觉到这么大的压力。”“是不是这两个人太紧张了?你的手下是不是太菜了点,又没让他们行动,只不过是监视一下而已。”孙继尧还是感觉难以置信。“应该不会,这两个人都是老手了,而且,他们也是识货的。”安永江对自己的部下十分相信。“那好,就算是这个,你再说说,还有什么特别的?”孙继尧要做进一步的探究。“还有他的身材,自然,舒展,细看的话有点稍稍的后倾,你再看看我和我们那部弟兄的身材,能感觉出来有区别吗?”安永江在提醒孙继尧。“你们的身材乍看起来很直,但好象都有点前倾,而且,两个肩也不平。”孙继尧的眼光也很毒。“不错,我们这些受特种兵训练的,常常背负几十公斤重的装备越野行军,重量都在后背上,为了保持平衡,时间久了,骨骼都会有点畸形,这也算是职业病吧。还有,两肩不平也是,我们大量使用的是突击步枪和狙击步枪,在换装九五式突击步枪以前,使用的都是苏式装备,后坐力特别大,而特种兵战士几乎个个都是神枪手,这都是子弹喂出来的,哪个特种兵没打过几万发子弹啊,时间久了,这两肩自然就不平了。”“那这个人为什么就没这些症状呢?”孙继尧不解。“我们是负责杀人的,而他是负现保护人的,分工不同,训练方式也不同。你看他的身材,身体非但不前倾,反而有点后倾,这是因为他长期穿防弹衣的结果。咱们国家从前的防弹衣科技含量不高,重量很大,象他们这些保镖的防弹衣,因为必须要在作战的时候面对敌人,防弹衣前面的重量远远大于后面,时间久了,这样的结果也就很正常了。”安永江的分析越来越细了。“那你们不是也穿吗?”孙继尧穷追不舍。“可我们在穿防弹衣的时候后面的重量都是大于前面的。”安永江解释。“还有什么,你接着说。”孙继尧感觉自己在这方面了解的情况远远比不上安永江,便放弃了质疑。“您可以对比一下他的左臂右臂,特别是左手右手。”安永江又给孙继尧打了一个特写。“好象左手比右手的关节要粗大,嗯,左臂似乎也比右臂要强壮。”孙继尧细看了一会,得出了他的结论。“不错,这就是他们和我们的不同,他是以用手枪为主的,而且,他的习惯是左手拿枪,我刚才说了,绝大多数的神枪手都不是天生的,而是子弹喂出来的和实战打出来的,所以,他这只手,肯定也打坏了无数把手枪,握枪的手和臂膀因为长时间受到强烈的震动和克服后坐力,当然要比不用枪的手明显强壮。”安永江通过他细致的观察,得出了一个又一个结论。“那也不能说明这个人就有多凶悍啊,一个训练有素的保镖而已嘛。你们这么多人呢,对付不了一个保镖?”孙继尧不屑。“现在不是对付,如果硬要是把他给做了,我也不觉得他的实力就能超过我多少,但是,这种人的警觉性太高,想出其不意地制造林清雅意外死亡就可太难了。”安永江有些灰心丧气。“真的有这么难?”“不错。”安永江叹了一口气:“如果我没判断错的话,这个人应该是国家领导人的保镖,极有可能是中央警卫局,也就是传说中的中南海保镖。”“你好像越说越悬乎了吧,她一个小小的市纪委书记,就算是高干子女,国家领导人能把自己的保镖让给她?”对这一点,孙继尧更不信了。“呵呵,您还是怀疑我的判断。那好,您再看一个画面。”安永江又给了孙继尧一个特写。“这不是耳朵吗?耳朵也能看出问题?”孙继尧今天更觉得奇怪了。“人无论从事什么职业,时间久了,都会在他的身体上留下一些职业印记。您看这两只耳朵的耳孔,明显一只大一只小,大的这一边,非常的光滑,连耳孔旁边的绒毛都磨干净了,而这边就没有。”安永江的观察,的确没有放过任何一个细节。“这又说明什么?”“说明他经常戴耳塞。”“戴耳塞又能证明什么问题?”“经常戴耳塞的人很多,比如电视播音主持啊,听力不好的戴助听器啊,这个人应该不在此列,他戴耳塞的原因就是,他要经常参加一些公众场所的保卫工作,而且是一个集体协同作战,戴耳塞有利于接受统一指挥和团队之间的信息传递。而事实上,有他这样的实力,还需要参加协同作战的,我看,也就只有国家领导人了。我刚才指出的那些特殊,可是中南海保镖的共同特征啊。当然,能够当上中南海保镖的,能力并不局限于此,这帮人除了在部队接受的训练以外,一般都有自己的特长,肯定是身怀绝技啊。”“既然这样,那你的意思是什么?”被说服了的孙继尧连忙征求安永江的意见。“我的意思,暂时放弃这次行动,一切都等那个姓田的走了再说。正像您刚才说的,国家领导人的保镖,不会长期保护林清雅的,现在他在这儿,咱们就缓一缓,等过了这段风声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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