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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章 画皮

作者:习惯步行 字数:5163 更新:2023-07-15 07:45:13

“为了我?”蓝煜星再次吃惊地看着谈新权。“不错,是为了你。”谈新权用充满期待的目光注视着蓝煜星:“在年轻一辈中,刘彪已经算得上是佼佼者了,但和你相比,仍然远远不如。可以这么说,从你参加公务员考试的时候开始,我就注意上你了。现在的公务员考试命题还是比较规范的,基本上可以看出一个人的知识储备、反应速度和逻辑能力。你一个S市师范学院的应界毕业生,在强手如林的公务员考试中,能够一举夺魁,本身就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后来,你在面试中的表现比笔试的时候还要优秀。许枫是RM大学的高材生,他们父子在面试的时候又玩儿了点猫腻,相信你肯定看出来了,我怎么会又看不出来?可你依然能够战而胜之,难能可贵啊!至于你工作以后的发展,更印证了我的看法,你是一颗好苗子。和刘彪相比,至少有三大优势。”“哪三大优势?”蓝煜星很想进一步地了解谈新权对自己的看法。“第一,你年龄轻。刘彪已经是三十好几岁的人了,你才二十出头,多了十几年的发展时间,有了这十几年,我们的时间就宽裕多了。说老实话,如果不是觉得时间太紧,我也不必如此急功近利。第二,你起点高。刘彪现在也不过是副处,而你已经是正科了,比刘彪明确正科的时间早了十年;刘彪是从基层一步一步干起来的,而你却可以从省级机关开始起步,这又是一个高起点。以你现在的速度,到处级也就是三两年的功夫。往后,只要走得顺畅,我甚至认为,即使不需要我的帮助,你也有可能做到副省级以上。第三,你的心理素质好,这也是我最看重的一点。和普通的年轻人相比,你的心智异常成熟,当然,那是因为那时候还不知道你在黄山的奇遇。面试的时候我注意到,在你的面前,甚至是一些面试考官对你都不失尊敬,这就是领袖的气质。这种气质是天生的,后天怎么培养都培养不来,在这方面,你远胜于刘彪,如果说刘彪是个人才,那你就是个天才。可惜,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是成就这个组织,还是毁灭这个组织,现在就在你一念之间啦。如果你愿意加入,对你对我,与国与民,我觉得都是件好事,而且,你别忘了,晶晶还需要你。此中利弊,你自己权衡吧,我明晚回来以后听你的答复。天快亮了,我今天上午还有半天的考察任务,现在也该回去了。回去以后,估计还能休息两个小时。老喽!不比年轻的时候啦,熬了一夜,第二天就象被抽了筋似的,浑身不舒服。等你们成长起来,我们这帮老家伙就该退下来喽。”谈新权留给了蓝煜星一个选择,又发了一通感慨,起身就要离开。“谈叔,您等一下。”蓝煜星阻拦了一步。“还有什么事?”谈新权以为蓝煜星现在就要答复他,眼神顿时变得热切起来。“谈叔,你要我答应的事我还没想好,不过,无论我答应还是不答应您,我都敬你的为人,你的水平。现在这坛酒也差不多了,我敬您三杯。如果我最后没答应您,这杯酒就算是决别酒;如果我答应了,意义自然也都自在不言中了。请!”蓝煜星双手举起酒碗,毕恭毕敬地站了起来。“好,我接受你这三杯酒。”谈新权站了起来,身体竟然有些打晃,这让他忽然警觉:“小蓝啊,你不是存心想灌醉我吧,今天这酒可基本上是我一个人喝完的。”黄酒后劲来得大,谈新权说着话,舌头居然有些发硬。“谈叔您想哪去了。我灌醉您又有什么用?这里天罗地网,您还怕我跑了不成?”蓝煜星解释了一句,然后,干干脆脆地把酒喝了下去。“好!”谈新权有恃无恐,也端起酒喝了下去。三杯下肚,谈新权就要离开。蓝煜星又叫了一句:“谈叔,最后我还想问您一个问题,您看中我,难道真的仅仅是因为我的能力吗?和晶晶就一点关系没有?”“怎么会没有。你和晶晶的事情,我早就知道了。晶晶第一次去你家告诉你面试的情况,就是我的驾驶员开的车,我怎么会不知道?那时你还没进纪委呢,如果不是因为晶晶,我怎么会那么留意你?你真当我这个组织部长洞察入微啊。”谈新权的醉态已经十分明显,说话也不怎么利索了。“这么说,您也是有私心的喽?”蓝煜星在作进一步的引导。“公私兼顾吧。不拿你当外人我才这么说,让老钱的女婿当接班人,哪有让自己的女婿当接班人来得放心?现在,组织的财力全在老钱那儿,接班人如果也给了他的女婿,那不什么都是他老钱的啦?为了这个组织,我呕心沥血,殚精竭虑,最后却把若大一个家业拱手送人,我老谈岂不……岂不……”话没说完,谈新权便站立不稳,一屁股坐到了沙发上。见谈新权又坐了来,蓝煜星按下心里烦乱的思绪,来到他的身边,一边帮他拍着背,一边轻声说:“谈叔,其实,我最理解您。古往今来,一将功成万骨枯,什么为人民服务,什么三民主义,全是假的,全是幌子。人民是什么?人民是羔羊,是用来奴役的;士兵是什么,士兵是炮灰,是用来牺牲的。所有的一切,都是为给咱们建功立业作根基的。没有他们成堆的白骨,哪来咱们的不世伟业,您说是吗?”“好小子,够实在,够坦率!原来你这么明智,我算是看走眼了,不过,我喜欢!像我!”谈新权大声嚷着,冲蓝煜星竖起了大拇指,不过,他很快又压低了声音,神神秘秘地说:“这番话,可不能告诉别人。我本来是想等加入组织以后再慢慢开导你的。人不为已,天诛地灭,这句话何曾错过?你学过经济学吧,经济学的一个最基本的原理就是,处在交易中的各方都是为自己的利益着想,都是为了谋求本方利益的最大化,这样就在各方利益的牵扯之下形成了一种平衡,这就是市场经济的本质。玩儿政治也是这样,你想要实现自己的权力最大化,就必须给老百姓一点点甜头尝尝。现在不是看病难、上学难吗?你就要让他们看得起病、上得起学,他们才能支持你;房价不是贵嘛?你就要让他们买得起房子,最起码要给他们一个信号,一个示范,如果你们拥护我,我以后就给你们大大的房子住,这样,他们才能奉你为领袖,玉纶集团就是我的示范,就是我给大家的信号。否则,哪有人支持你嘛!”谈新权像说至理名言一般对蓝煜星谆谆教导。成功地把谈新权留了下来,蓝煜星感觉,现在是时候把谈新权的一切的话都掏出来的时候了,便顺着他的话引下去:“可是谈叔,我还是为您不值,您这一辈子,一天福都没好好享过,酒色财气一样不沾,像个苦行僧一样,就为了这么一个虚无缥缈的政治追求,您觉得值吗?”“阿呸!什么洒色财气,低级!”谈新权训斥了蓝煜星一句,接着说道:“有个叫马斯洛的你知道吗?他创立了一个人类需求层次理论,把人的需求分为五个等级,第一是生理的需要,第二是安全的需要,第三是感情的需要,第四是受尊重的需要,第五是自我实现的需要。人的层次越高,他的需要就越高。你说的那些什么,都是低级的需要,而我追求的,就是一个自我实现的需要。”谈新权说出了自己的答案,但蓝煜星尚未十分明白,便继续追问:“您说的自我实现,究竟指的是什么,可以说得具体一点吗?”“小蓝,我先问你。你有崇拜的偶像吗?”蓝煜星感觉,谈新权问了一个有点可笑的问题。偶像崇拜在青少年特别是女孩子中十分普遍,有的为了亲眼看到偶像一面,居然能在机场眼巴巴地候十几个小时。不过,他现在显然早已过了那个时期了,现在谈这个问题,实在是有点不合时宜。不过,见谈新权问得认真,他也只好认真地回答了一句:“没有。”“可我有。”谈新权比蓝煜星的回答还要郑重。“你有?是谁?”蓝煜星十分诧异。“我唱首歌给你听吧。你一听就明白。”谈新权嗯啊了两声,清了清嗓子,准备开唱。蓝煜星心里却是莫名其妙,他唱歌?难道他也崇拜歌星?蓝煜星这边想着,谈新权却已经唱了起来:“毛主席床前一盏灯春夏秋冬夜长明伟大的领袖灯前坐铺开祖国锦秀前程毛主席挥笔览江河,天空飞彩虹毛主席挥笔指山川,大地走蛟龙毛主席挥笔点黄沙,黄沙披绿容毛主席的神笔舞东风,风吹满天红用尽三江五湖水毛主席的恩情写不尽警卫战士窗前过心里歌唱东方红,歌唱东方红——东方红!”谈新权借着酒意,抑扬顿挫地把这首歌唱完了。这首歌蓝煜星听过,是阎维文唱的,旋律非常优美。但谈新权今天唱的在蓝煜星听起来,却是另外一番味道。歌声并不美,尽管没有跑调,但嗓声沙哑,和原唱根本没法比。可是,蓝煜星却感受到了一种强烈的震撼,他听得出来,谈新权是在用心唱这首歌。他在吟唱的时候,似乎外界的一切完全都不存在了,只有他和他心里的这首歌,他唱歌时候的表情,只能用神形俱醉来形容。一曲歌罢,蓝煜星只体会到了两个字:虔诚!不过,蓝煜星又开始有了新的疑惑。刚才和谈新权的对话,基本上让他看清了谈新权极端自私、残忍,为了达到个人目的不择手段的一面,可是,听了这首歌,他又开始怀疑,难道自己刚才听错了?难道谈新权心里真的是在一心崇敬伟人、学习伟人,只不过是兼顾了自身的利益而已?正在思考的时候,谈新权却已经开话:“听了这首歌,你知道我崇拜的是什么人了吗?”“毛主席!”蓝煜星想都不用想,便报出了答案。“不错,是毛主席。”酒醉的谈新权如同找到了知音一般,兴奋异常,没等蓝煜星开口,便接着说:“这首歌,自从我第一次听过以后,就喜欢上了,每日基本是曲不离口。不过,你知道我最喜欢这首歌的里哪一段吗?”“不知道。请您指点。”蓝煜星是真的不知道。“你听啊,是这一段。”谈新权又情不自禁地唱了起来:“毛主席挥笔览江河,天空飞彩虹;毛主席挥笔指山川,大地走蛟龙;毛主席挥笔点黄沙,黄沙披绿容;毛主席的神笔舞东风,风吹满天红!你听清了吗?毛主席的神笔舞东风,风吹满天红!这就叫书生意气,挥斥方遒,指点江山,激昂文字,人生有此境界,夫复何求啊!”谈新权神情激奋,再也没有什么掩饰了。蓝煜星正想发问,可谈新权已经不给他说话的机会了:“我穷此一生,追求的就是这个境界。你知道吗,我在河西村的时候,眼见一片片荒地在我的规划之下,变成沟渠交错、阡陌分明的良田,心中的那份快意,实在是无法形容啊。可是,听了这首歌之后,我才知道,和主席他老人家相比,我实在是小儿科了,人家那才叫大手笔。可是,就这么一点小权,在文革的时候也给剥夺了,我心里那个恨啊。不过,我坚信,我终究有东山再起的那一天。终于等到了那一天,我当了一把手,当上了县委书记,那时候的我,真的有一种时不我待的感觉。在P县两千多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我尽情地描画着我的蓝图。当书记三年,P县整个被我拆了重建一遍。你有没注意过关于我的报导?我最喜欢的照片就是拉上几个人,戴上安全帽,两边有人为我拉开图纸,我看着P县的大地,拿着绘图笔,随手画那么一个圈,那地方的楼房也好,平房也好,全给我应声倒下!可是,P县太小了,根本不够我拆的,就好像看到一本好书一样,我害怕一口气看完就没好书可看了,只好省着看。在P县也是,我今天拆一块,明天拆一块,我省着拆!我害怕哪一天拆完了我就没得拆了,总不能再拆一遍吧,我都快六十岁的人了,当一把手肯定是最后一任了,迟早要下台的,那时我干什么呢?我心里这个迷茫啊。”一口气说完,谈新权热泪盈眶,他似乎又回到了在P县的那一段时光,又找到了那种大手一挥所到之间便翻天覆地的感觉。这种感觉,让他心醉神迷。而此时的蓝煜星,已经无法形容他的感受了。他只觉得全身的寒毛都直竖了起来,一股凉意,从他的脚跟开始,瞬间传遍全身。他感觉到一种深深的恐惧,这种恐惧,他之前还没有经历过。上初中的时候,离家远,又没有自行车,一个人放晚自习以后回家,经过一片坟地的时候,总觉得后面有人在跟着自己,那时候的他,常常一路小跑回到家里以后,便感觉里面的衣服已经被汗水浸湿了。多年以来,他理解,那就叫恐惧。可是,面对今天的谈新权,他才知道,那时候的状态不能叫恐惧,最多只能叫做害怕,现在才是真正的恐惧。那时候他害怕,因为害怕会有鬼怪的出现,但他心里同时又十分清楚,这个世界上是没有鬼的。可现在,蓝煜星看到的谈新权,分明是一个魔鬼,一个为了一己快意,可以不把任何一切放在心上的魔鬼。他的灵魂,已经彻底扭曲了。蓝煜星更为恐惧的是,谈新权,这个说不清是疯子还是怪物的家伙,偏偏又带着极强的欺骗性,甚至自己都被他骗了。很久以来,他对谈新权的做法虽然不认同,但还是存在一丝幻想,认为他们只是道路选择的不同。他从来都没有考虑过要加入谈新权的组织,因为他知道,这个组织的存在,是以谈新权的个人魅力为基础的,无论他的出发点有多么良好,都是建立在人治的基础上的。P县也好,河西村也好,都是典型的强人政治、能人经济。小地方无所谓,可如果是一个国家,麻烦就大了。这个人可以做主的时候,一切可以维持,等他逝世了或是控制不住局面了,所有的一切就会变得混乱不堪。**,就是最典型的例子,而且,这种现象也绝不仅仅是在中国存在,教训太深刻了,他不可能支持谈新权。但是,他从前对谈新权又有一种发自内心的敬佩,甚至不惜违反原则,作出只要谈新权就此收手并且交出凶手就放他一码的承诺,现在他知道,自己错了,而且错得很离谱。像谈新权这样的人,只要他存在一天,就绝不会甘于平淡,肯定会搞出点什么事来。性格决定命运,这就是谈新权性格,他的命运,也只能是灭亡。“一切都可以结束了!”蓝煜星在心里这样对自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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