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第十四章 葬礼(3)鲍福说:“这事儿我考虑到了,他随后就来。”话音刚落,只见一位七十多岁的老人精神抖擞地步入院子。老者瘦短身材,稀疏的几根白发梳向脑后,布满皱纹的脸上架着一副老花镜,尖尖的下巴上刮得精光。他上身穿一见粗布白褂,外罩一件黑绸子夹袄,下身穿一条黑粗布裤,脚蹬尖口布鞋,全身都是新的,活脱脱的一种绅士风度。大家一眼便认出他是文圭汝的父亲文先实老汉。大家有的称呼他大爷,有的称呼他大叔,也有的称呼他大爷爷,还有的称呼他老爷爷。彼此见了面,都亲热得跟一家人似的。老汉不像他的儿子那样让人难以接近,老人家一向性格爽朗,言语风趣,有问必答,毫不遮掩;他虽然年逾古稀,但仍然嗓音尖亮,乐唱健谈,无拘无束。在村里人看来,他是一位最懂得礼数的老人。然而,仅仅因为他是大队二号人物的老爷子,所以人们平时跟他接触说归说,笑归笑,一般家里有事儿是轻易不敢惊动他老人家的。能把这么一位重量级的人物请来办事也只有鲍福能做得到。于是人们又不由得赞叹起鲍福的胆识来了。那么,鲍福为什么敢考虑先实老汉呢?难道他就不知道文圭汝最反对封建迷信吗?原来,鲍福跟文圭汝之间还有一层更深的关系。最初文氏嫁到鲍家,是文先实老汉做的保媒。芦花村的文家与文家屯的文家是同一血脉的两个支派。文先实与文氏的父亲是同宗弟兄,两人私交甚厚。若论血缘关系,鲍福应该管文圭汝叫舅。然而文圭汝却说,早些时他跟鲍福的父亲同时参加过区武工队,鲍福的父亲任区武工队副队长的时候,文圭汝还是他的部下呢。文圭汝一生最强调工作关系,因此他坚持让鲍福叫他大爷。早些年,两家还稍有走动,只是到了后来,随着思想观念的分歧,两家才显得生疏起来。然而这种生疏也仅仅局限于文圭汝和鲍福之间。昨天昭阗一提到文圭汝,鲍福马上就想起了他的父亲。这些年文家那边因为文圭汝太看重政治,因此家庭被弄得贫困潦倒。不仅四个儿子没有完成一房亲事,就连文先实老汉濒临暮年,都没有过上一天舒心的日子。一家老小一年到头不是菜粥,就是高粱羹,何尝闻过一丝荤腥。为此,先实老汉常常借故散发怨气,文圭汝只能忍气吞声。昨日之事,文圭汝不是没有耳闻,而是故意装聋作哑。鲍福找文老爷子出阵,压根儿就没有希望他展示什么礼数上的才华——鲍福从来都不把礼数当作一回事儿——他之所以这样做,一是想堵一堵母亲和舅舅的口,特别是舅舅的口,二是想借此机会让文老爷子美美地吃上一顿。总而言之,这是件两全其美的事儿。既然明儿办的是你文家的事儿,那文老爷子出阵就是再风光不过的了。即使礼数上有闪失,那也不关我的事儿。另外文老爷子也没有理由不去,只要他坚持要去,谁也拦不住,万一文圭汝要拦,那只能招致鸡犬不宁。鲍福觉得文老爷子已是上了年纪的人了,步行十多里路怕累坏了,所以老早就为他准备了一辆地排车,并吩咐一位小伙子拉着他。谁知老爷子根本就不服老,他说:“说这话是没几年的事儿,我步行到曹川专署拿一份儿文件,天明赶路,来回一百四十多里路,我两头还能看到太阳哩。”“大叔,那都是过去的事儿了。”一位五十多岁的老实人企图说服他,“人不服老不行,像你这把年纪的人当真是一年不如一年了,你看看你的头发就知道了,不光全白了,还越来越少了。”老爷子听了,很不高兴,然而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却不便发作,何况人家又是好心好意。他只好不做理会,故意转换话题:“这人呀,你说掉什么头发,要是掉胡子该多好啊,省得天天刮啦。”“大爷爷,您想掉胡子吗?”一位年轻人嬉皮笑脸地前来凑趣,“我教给您个办法,保证让您十日之内胡子全部掉光,永不再长。”“啥办法?我活了七十八岁就没听说过有掉胡子的方儿,你有啥方儿?快说说看。”老爷子还真的认真起来。一个年龄稍大一点儿的忙上前解释:“大爷,别听他胡扯,他能有啥方儿?”又回过头去对那个年轻人骂道:“混帐犊子,这是啥地方?你知道今儿是干啥去吗?还开这种玩笑?还不赶快跟你大爷爷学学礼数上的事儿?省得让人家看了笑话。”年轻人伸伸舌头,挤挤眼,钻到人群里去了。一下子,老爷子又有了话题:“到时候,你们看着我就行了,不过有几个事儿我还得给你们交代交代,省得到时候出洋相。”他一边说,一边比画,“你们看,作揖的时候这手……”正说着,那边又有人催着上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