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病的事我从小到大没少干。不想上课了,不想上班了,不想见某些不得不见又实在不想见的人了,或者仅仅是因为被老妈暴打一顿以后希望换取一顿大餐的补偿金了……总之理由千奇百怪,归根结底,只要说生病了,就万事大吉。 当然,后遗症是直到现在,我一说生病,老妈都不再相信我了,她会拎着笤帚把我赶出家门——好在我体质跟小强有一拼,从小到大也真没生过几次病,要不然病死街头都很可能——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没事不要乱喊,狼来了。殷珞的情况比较复杂,她是装疯——这个问题我唯一能找到的解释,只有准备犯罪或者已经犯罪的凶手。 毕竟会为精神异常人士开通绿色通道的,只有法庭。殷珞的问题基本解释清楚,剩下的就简单很多。周波波听我口沫横飞的嘚嘚了一个小时,总算明白了,“你是说,殷珞想杀人?杀谁?”“我觉得应该是卓安宁。 ”我耸耸肩膀,吸溜溜的吃着泡面——周波波真没用,长的那么像厨子,却一点也不会做饭,泡面都能泡成糊糊。我要不是被他拉着分析案情,早回家吃老妈做的红烧带鱼去了!“对啊!”周波波持续兴奋,递给我一根火腿肠,“今天先凑合,破案了请你吃大餐。 ”又接着说,“卓安宁是个男人。 殷珞不是说做梦梦见杀死了一个男人吗?而且她还会把见过的所有人都当成那个男人……”“那倒不一定,我觉得是卓安宁,是因为殷珞死地前一天,她还跟殷琪去逛街,照大头贴——如果她想杀殷琪,至少不会表现的这么亲密——警方没办法接受她案发以后的说辞,难道说前一分钟还姐妹情深。 后一分钟突然发病?即便她有心理医生的证词,这也不可能转变的这么仓促……”“反正是卓安宁就对了!”周波波一拍桌子。 大声喝道,“我管他为什么是卓安宁呢!”……“大哥!”我把面碗推到一边,“你还不懂吗?殷珞想杀一个人,但是那个人没死,殷珞死了,说明什么?“……”他茫然的看看我。“好了,好了。 我也不为难你了。 ”我叹口气,真不知道警察考核为什么不加上智商测验?也许测验了,但是周波波肯定作弊才能过关。“这么说吧,如果我想杀你,你知道了,会怎么办?”“报警!”他义正言辞的说。“你报警说什么?说我想杀你?你有证据?”“额……没有。 ”“所以啊,你最安全地办法应该是逃跑……打不过躲得过吧?”他猛点头,“对对。 我搬家!”“那如果我和你是夫妻呢?”他深吸一口气,“……你想的美!”啊,我呸!我恨不得吐他脸上,咬着牙说,“也……许……”他五官扭曲,半晌才说。 “也许我也不同意,想一想我都难过。 ”“……那你选一个你喜欢地女人。 ”我气的眼冒金星——难道我还配不上你了?!“嗯?”他眼睛看着天花板,一脸甜mi,“舒淇,饭岛爱,武藤兰……”kao之!禽兽也!“ok,ok!”我已经气的不想骂他了,“假设他们中的一个人想杀你……”他嘴快,打断我的话,“那我就让她们杀!”喵的。 你故意的吧?!我抄起沙发上地kao垫扔他脸上。 他不躲不避,欣然承受。 脸上的表情猥琐至极……“你能严肃点吗?”我有气无力的说。他很纠结的想了一想,“好吧。 如果你想杀我,你是我妻子,我不能报警,因为警方不会相信我说的话——可是我告诉警方以后你就不能杀我了,因为我死了你就是最大嫌疑人啊!”“你忘了一点,我精神有问题……杀了你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那我就跟你离婚,先离婚,接着搬家,让你找不到我!”“那你不当警察了?你不管你爸妈了?你能说走就走?”他沉默了,垂头丧气的想了半天,“难道我就只能等着被你杀?”我提醒他,“你可以先杀了我。 ”他瞪圆了眼珠子,像一头受惊的牛,“你是说……?”“还有别的解释吗?”我耸耸肩膀,端起碗去厨房,把那一碗糊糊倒进下水道——我真怀疑这东西,除了周波波,猪都不吃。“卓安宁用了什么手法啊?!”他冲进厨房,大声嚷嚷。看他殷殷期待,万般信任地目光,我也不好意思瞒他了,“……我不知道。 ”“你不知道?!”他怪叫一声。“额,你也可以理解为,我暂时还不知道。 ”我是真的不知道……问殷琪的那些问题,只是证实卓安宁已经知道殷珞想杀他了——所以,殷珞在他出差前帮他准备的东西,他全都不用,毛巾,牙膏,包括维生素片。那些东西里面,很可能添加了剧毒的物品。但是现在的问题不仅仅是这些,如果他不想用,完全可以到北京以后重新买,为什么要专门请一个关系并不亲密地老同学喝酒喝到凌晨,还让这个同学故意看到自己这些反常的行为?当然,我现在最关心的,不是卓安宁用了什么方法杀死殷珞,而是,事情已经过了这么久,是否还能找到什么蛛丝马迹证明他就是凶手?这件案子,卓安宁有两个不在场证明。 第一个,是他去了北京。 这不是刻意安排的,费庆海说提前一个月就定好了日期——当然,这也给了殷珞充分的准备时间,在知道卓安宁要去北京前,她开始接二连三的为恶作剧似的行为报警自首,让警方认为她精神有问题。 她也有时间去购买毒药,很不幸的,她想为自己制造的逃拖之法,都被卓安宁利用了。 卓安宁的第二个不在场证明是,他在案发前一天和老同学喝酒到凌晨……严格地说,这不算是不在场证明,因为这个时间,殷珞还活着……对卓安宁这个生活规律有板有眼地人来说,突然改变生活习惯是反常的事,不在场证明太过滴水不漏,也是不可思议地……他想用这个不在场证明,证明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