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自己第一次持球就一步过掉了威廉姆斯,萧寒知道,威廉姆斯已经是今时不同往日了,这个年轻曾经在街球对战中完爆过全盛时期的哈达威的白人篮球偶像,已经永远的成为了一个记忆。萧寒用了一个威廉姆斯以前惯用的单手扣篮动作完成了对昔日导师的缅怀。这种刻意的模仿除了取悦了威廉姆斯,也测试除了热火内线的孱弱,马里昂这个喜欢往外窜的家伙被和他风格相近的约什•史密斯所吸引,早已擅离职守了,留下一个堪堪两米的马克•布朗特,如何应对萧寒的飞临?热火场上五人中唯一能对萧寒造成威胁的韦德不敢对乔•约翰逊有寸步相离,因为这很可能是他们唯一占据优势的位置了,如果连这一点都失守,那可真就叫做体无完肤了。二比零。或许是被萧寒唤起了遥远的记忆吧,威廉姆斯尝试着想要过掉萧寒,一次,两次,三次,结果都没能成功。江河日下的又岂止是威廉姆斯的防守,他的脚步,他的手上动作也仅仅空余了迷惑性,想要突破萧寒,以他力不从心的身体状态,也已全无可能了。除了唏嘘,萧寒没有其他可以送给威廉姆斯,录像中看过的一幕幕在眼前重演,他赫然发现,威廉姆斯能做的到位的动作,基本上已经没有几个了。好在威廉姆斯现在有了一个出色的队友,韦德跑过来把皮球要走了,显然乔•约翰逊对他的限制也几近于无,萧寒都没看清楚是怎么回事,约翰逊就已经被韦德甩在了身后。老鹰的防守是不收缩的,因为他们有着很好的内线实力,可是这一次,不管是霍福德还是约什•史密斯,都让伍德森大大失望了。韦德的空中换手上篮一下子就把这两人全都骗过了,这也是意料中的事,霍福德经验不足,史密斯防守虽然不错,可是也不体现在这个方面。打平。热火的思路很清晰,防守不让老鹰多点开花,进攻主攻外线,尤其是韦德这点,现在问题交到伍德森手中了,如果他能破掉热火教练斯波尔斯特拉的其中一招,就算是成功了,照实际情况来看,韦德状态很好,防住他基本上很难,恐怕是只能在进攻中想办法了。约翰逊,韦德,这两个名字放在一起一比较就会知道,前者几乎从未在双方的较量中占据过上风,就算韦德还是新秀那会儿,约翰逊也还郁郁不得志呢,谈不上有什么具有重大意义的胜利,等到韦德一战成名,约翰逊一夜之间就落在了下风。细数当今联盟得分后卫,麦迪这种锋卫摇摆人不算,韦德已经是仅次于科比的存在,这还只是说进攻,如果把防守算在一起,那这二位就更要把后面的人甩出去不知道多远了。萧寒很快就尝试了韦德的生猛,当他再一次试图突破时,韦德猛然从斜刺里杀到,一伸手就差点儿把他手里的球给掏掉,也就是萧寒运球基础扎实,皮球在他手里如臂使指,改变球的方位和运行轨迹也就是心念一转的事,否则的话还真就让韦德这出其不意的突击给得手了。萧寒愣了一下,迅速重新控制好了,再抬头一看,韦德已经重新跟上了约翰逊,传球的时机已经失去。果然是够快!萧寒终于是明白了“闪电”二字的含义。其实韦德的绰号就叫做“Flash”,英文闪电的意思,这是奥尼尔率先开始叫的,至于什么侠不侠的,萧寒估计是国人的杜撰,就比如说蜘蛛侠,“Spiderman”,就算是意译过来也不过就算个“像蜘蛛一样的男人”,其实就连美国到底有没有“侠”这一称谓,都是值得探究的。倒不是萧寒吹毛求疵,按说冠以“侠”就证明了这是个人,也说得过去,可是他就是想不明白,韦德怎么就够得上“侠”的标准了,这不是糟践中国自己的文化么?像人家威廉姆斯,外号还叫做巧克力呢,这又怎么了?谁还不知道他是个活生生的人?是不是要把奥尼尔叫做“鲨鱼侠”,科比叫做“曼巴侠”才显得正统?哦,差点儿忘了,科比已经是“侠”了,小飞侠么……脑袋里吐糟的过程中,萧寒的手上可是一点儿都不含糊,他迅速的退到了三分线外,而且还多退出去两米,看到这种情况,威廉姆斯就没有追出来,而是踩着三分线停了下来,猫着腰盯着萧寒。通过看录像,威廉姆斯发现了一个其他人没有发现的问题,关于萧寒。那就是所有人都太关注萧寒的三分球了,反而忽略了一个问题,其实萧寒的突破才是最可怕的。这一点人所共知?不,你错了,威廉姆斯所说的突破,是指萧寒可以通过短程的加速,把半场阵地变成快攻来打。什么意思?就是像现在这样,退出一定的距离,然后冲刺,由于他超强的加速度,就会让任何人都感觉措手不及,那些原本能奏效的防守根本就无法到位,这就是所谓的唯快不破。迄今为止,萧寒还没有这么做过,威廉姆斯完全是根据自己的观察分析得出的这个结果,他没有对任何人讲,因为他怕就算他说出来了也没人会信,反而会认为他是在哗众取宠。萧寒是一个喜欢用高难度的杂耍运球完成过人的小孩,这一点可谓人所共知,他的速度大多发挥在全场快攻和突然启动,爆发的那一下,将中场线作为后场底线来发动?开玩笑,史上还从没出现过这种情况。因为就算速度跟不上,半场的空间对一次快攻来说也太挤了,只要随便有个人移动一下,都不用是对手,很可能只是萧寒的队友的一次正常跑位,都有可能会挡住他的去路,十个人,而且全是NBA级别的大块头,这样的密度,这样的拥挤可不是闹着玩的。幸亏威廉姆斯没有望外讲,否则的话一定要被人说是异想天开了,因为萧寒根本就没发动他的速度,而是就站在那两米开外,扔出了同样是威廉姆斯标志性的超远距离三分。球进。一瞬间,场下的“便士”哈达威甚至有种时空错乱的感觉,屈在那里防守的似乎变成了十几年前的他,而远远站着的,依旧保持着出手姿势的萧寒,俨然就成了二十岁时的“白巧克力”。只是不知道,威廉姆斯那风靡一时的背后传球是否同样会重现人间?威廉姆斯的背后传球有一个不同与其他人的特点,那就是不管多远的距离,他都敢不去击地,而是直塞,换了其他人,只要距离稍远一些,是很难掌握到这种精度的,皮球拿到身子后面,那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控制得了的。这个时候,地板就成了最好的中转,它可以一下子将传球的距离缩小一半,甚至更多,虽说是多了一个反弹后的力度和方向的控制问题,但对传球高手而言,这种球,距离才是最大的障碍,因为只要背过手去,影响最大的还是力量。皮球的旋转方向,出手的角度,这些统统可以交由大脑来记忆,熟能生巧,可是;力量,谁记得住?或许你能够记得住肌肉的绷紧程度,或许你还记得住手臂甩到那个方位就该出球了,可是对不起,这些仅仅能控制皮球飞出去的方向而已,力道的大小?谁能保证自己肌肉的松弛度每天都是一样的?或许,威廉姆斯的那一手绝技,就要随着他的消沉而永远的绝迹于江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