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中午时分,审判长宣布休庭,江弘清等人在法警看护下吃了个盒饭。一小时后,法庭继续开庭审理案件。江弘清拒绝被指派律师,面对所有证据、指控,他一概回答“无异议”。他是接受质证时间最长的被告人。他突然打断公诉人的陈述,不耐烦地说:“能不能说快些?或者我就点点头?能换一张有软垫的椅子吗?我屁股都发麻了。”审判长批准,法警便搬来一张椅子。没多久他又对法警说:“我能站起来吗?”审判长又准许他的要求。他不停地挪动双脚,脚镣便叮当作响。刺耳的金属声让所有人都注视着他。他似乎毫不在意,时而东张西望,时而低头发愣。许立、吕寺光同样拒绝被指派律师,面对各项指控,两人供认不讳。祁仁森、韩福、小芳的辩护人都以被威胁利诱作为辩护理由。小芳的辩护人说:“小芳一开始对江弘清的罪行并不知情。在目睹江弘清亲手杀人后,江弘清以身家性命为要挟。小芳的行为是在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被迫作出的。小芳本人认罪态度良好,同时表达了深切的悔过,希望法庭在定罪量刑上能给予被告人更多的机会。”小芳供认了为江弘清寻找住所,以及江弘清杀害吴子宋的经过。她声泪俱下地说:“当我听到他和吕寺光商量要杀吴子宋的时候,心里十分害怕。而他事前对我说,如果不听话就把我杀掉。我能怎么办呢?那时我已没有选择的余地,只能跟着他走,这都是他逼的。我只是一个农村妇女,书没念完就出来打工,根本不懂法律,请求政府宽大处理……”江弘清冷冷地补充说:“小芳从头到尾都被我牢牢控制着。我会把事情告诉一个陌生女子吗?她所做的一切都是在我威逼利诱,连蒙带骗下才发生的。”最后,审判长庄严宣判:江弘清犯有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组织越狱罪……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江弘清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许立犯有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罪、逃脱罪……数罪并罚,被依法判处死刑。吕寺光、祁仁森、韩福被判死刑。小芳犯窝藏罪,被判有期徒刑七年。另外,早先自首的王玉已另案处理。